法律分析:和公交车司机吵架是违法的。和正在驾驶公交车的驾驶员吵架,致使公交车驾驶员无法正常驾驶车辆,导致车上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如果有殴打行为的,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最终有可能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被数罪并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机要面对生活压力、安全压力、交警压力、顾客压力、长时间劳累压力。。。心理状态极差,确实不容易的,要理解他们。
我是搞运输管理的,原来也不理解,总认为他为不讲理,爱发脾气,有时甚至是胡搅蛮缠。。。可们通过调研,看到并深深地了解到了司机的恶劣的生存状况,开展了“为司机服务,为司机排难”的活动。。。好一些,但我们解决不了太多的问题。唉!
和公交司机吵架,那么要看你具体是什么原因,而吵架是谁的错误,如果是你的错误再次坐车的时候,你可以给他道个歉,就说上次的时候也是内心太急了,所以说也不是无意之举,还希望他可以谅解,这样子双方关系可以得到缓解。而且本身就与人为善,人家也会善待你的。
这种行为不可取,会影响交通安全,是非常危险的做法。
一对情侣驾车外出在高速上行驶时,两个人因为琐事发生争吵,结果女子赌气下车在应急车道上行走,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而且这是一种涉嫌违法的行为。会影响道路安全,也会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也会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可能让自己遭遇危险,这是非常危险的做法,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高速交警在道路上巡逻的时候发现一个女子打着遮阳伞在应急车道上步行,听说学委女子说自己有点事,一会就会上车,高速交警继续前行,发现了一辆停在应急车道上的白色轿车,询问司机为什么在这里停车,司机却说自己的女朋友要去厕所。两个人面对交警的讯问给出的答案不一样,交警感觉不正常,于是把两个人带到服务区进行讯问。
讯问的过程中发现这对情侣在高速上开车前行的时候,因为琐事发生了争吵,女子至于要下车,在应急车道上行走。男子没有办法,只能让他下车,但又不敢自己离去,就在前面停车等待。抓紧告诉这个男子他因为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停车属于违法行为,对他处以2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记5分。
对男子处罚以后,交警还对这对情侣进行了批评教育,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指导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和违法停车都是违法行为,是极其危险的事情,是拿自己的生命和安全开玩笑,如果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出现交通事故,导致自己或他人受伤,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那时再后悔自己的这种行为都不来及,有可能会遗憾终身,也可能给其他无辜的人和无辜的家庭带来灾难。
近年来,乘客因种种原因与公交车司机产生矛盾,最终引发肢体冲突酿成交通事故的案件屡见不鲜。
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起案例显示,湖南一男子因与公交司机争吵打骂引发交通事故,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两年。在该事故中,男子因靠站停车问题,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吵,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谩骂并拉扯司机衣服,致使公交车与道路右侧电线杆相撞,造成数名乘客受伤。
记者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交车”+“争吵”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从2008年起共发生类似案件66起,其中辽宁省案发最多为10起,其次为重庆市9起。
相关判例显示,有乘客无理要求公交车司机停车、不按规定上车、投币,引发与公交司机争吵、拉扯,更有甚者用垃圾桶套司机头部,有行人在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丧生。
对此,刑辩律师王甫称,在类似情况下,殴打司机的乘客可能同时触犯多种罪名,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由于是同一个行为,存在犯罪竞合问题,一般来讲会择一个重罪去处罚。”
王甫还称,如果有证据证明司机有过错,如主动攻击,司机也应担责。
01、司机被套垃圾桶,紧急刹车撞击大桥护栏后停下
2017年12月20日,广州市番禹区法院判决了一起类似案件。
(2017)粤0113刑初1932号判决书显示,2017年6月29日17时许,被告人雷某标搭乘番12路公交车,因不按规定从后门上车与公交车司机何某发生争吵,当该车行驶至本区市桥大桥桥面时,被告人雷某标突然将公交车上的塑料垃圾桶套到被害人何某头上并殴打其头部,导致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突然失控,司机何某紧急刹车,车辆与市桥大桥护栏发生碰撞后停下。后司机何某报警,雷某标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处理。
案发后,被告人雷某标的家属已代为赔偿司机何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并取得何某的谅解。
最终,番禹区法院认为雷某标罔顾公共安全,危及车上乘客的安全,应对事故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法定刑幅度、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并综合考虑被告人作案的具体事实、认罪态度等因素,判决雷某标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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