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乘坐地铁,远远的听见一阵阵的吵骂声,一路走来,竟有越吵越烈之势,带着愤怒的脏字不绝于耳。走到跟前一看,只见一位30岁左右的女子和一位40岁左右的大姐气势汹汹,彼此伸出尖尖的食指,指着彼此的鼻子,对怂,我心里纳闷究竟是为何事,竟闹得这般不堪。这二位正好站在了楼梯口,好多乘客不得不绕开她们下楼,我倒是怕出现什么过激行为,又着急上班,未敢在此逗留,便走到前面不远处找到了另一个入口。
其实地铁上吵两句的人还真是不少见,应该都是挤挤碰碰之类的小事,在早高峰的人潮中就爆炸成了这般场景。其实对怂了半天,贪图口舌之快,又有何用?路还要继续走,班还要继续上,白白浪费了时间,白白被别人当做了笑场。
有句话“不与智者争高低,不与傻子论短长”,细细想来还是很道理的,但凡有一个人能明白,就不会吵起来,有时不说或者让步,不是因为懦弱,而是因为这是自我保全的智慧,保全自己的尊严,保全自己的生命,想到此处不禁想起了以前看到的几则骇人听闻的杀人案,皆是因为一句话,争一口气,逞一时口舌之快而丢了命。
内观每个逞口舌之快之人,其内心并不好过,因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也无法处理遇到的日间的无常,说到底是性格的不足或者心理的缺失。遗憾的是,当事人自己并不知道其实最应该反观的是自己,总是被外界的某某很容易就激怒。现在看来,做地铁这样的小事,倒也能体现一个人的生活态度和对人生的认知,地铁上的人来人往倒成了一面面镜子,但愿更多的人可以看到你我他的不足之处,也但愿更多的人能够以人为镜进行补足,历练和提升自己的修养,扩展包容的心胸。
以前真的不曾想到,乘坐地铁也能道出个子丑寅卯。
1、起个大早乘坐地铁,大家肯定都是各有自己的目的地,或者上班,或者赶路去某个地方,难道现在那里吵上几分钟,不是违背了自己出行的初衷吗?生活里许多人都会犯类似的错误,或找不到了前行的路,或忘了出发的初衷,将自己陷入混沌之中。
2、地铁是公共交通,难免会推搡,会磕碰,舒适度更是无法与私家车相比,所以乘坐地铁更应该预知现实情况,推挤磕碰难以避免,估计也不会有人故意为之或者动作尺度过于夸张或变态,有预见性就不会有太多心理伤害。
3、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也是一样的,有一大早就脾气暴跳如雷的,也有一上车就怒气冲冲的,也有没有道德肆意抢座的,说话的方式的确很重要的,但是面对蛮不讲理的人也是无道理可讲,但要记住一条就好,远离争吵,远离伤害,远离垃圾人就好。
看到这儿,还会在地铁上和别人吵架吗?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深圳地铁站两名乘客摔地互殴,据警方回应,两人互殴的原因是疑似发生肢体接触后产生口角,但是具体原因官方并没有给出详细的说明。很多人都在感慨,地铁上见了那么多吵架的人群,终于见到一次动手的了,但我却觉着这一行为代表着现代人的素质在变低。
1、事情的具体经过如何?
根据相关视频报道我们可以看出,广东深圳地铁站上有两名男子互相摔地殴打,而且两个人的气势都表现得非常强势,倒地之后立马爬起来继续殴打。过程当中有一名女工作人员在旁边语言警告两人分开,警告无效之后,其他的男工作人员立马前去阻止,避免了一场事故的发生。
2、怎样看待两名男子的行为?
作为两个互不认识的陌生人能在同一场合进行殴打,在我看来是非常没有素质的表现。无论我们遇到任何事情,首先都应该冷静面对,要相信武力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武力只会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而且首先动手的一方即便一开始是占理的,也变得没有理存在。公共场合两人都能殴打,可以看出两人的素质非常的低,不仅影响到地铁的运行还可能会引起周围人的恐慌。
3、如果自己在乘坐地铁当中遇到有人打架,应该怎么办?
如果我们自己在乘坐地铁过程中遇到有人打架,我觉得还是不要多管闲事,毕竟打架时的人情绪是非常冲动的,有可能会误伤了自己,此时可以告知工作人员寻求他们的帮助。如果打架的双方确实要攻击自己,我们可以正当防卫或者是寻求周围人的帮助,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使用武力去反抗对方,变本加厉的殴打对方,这样即便一开始是因为对方误伤自己,也会让自己处于劣势。
今日(6月10日),北京地铁1号线建国门站下行(开往苹果园方向)和2号线积水潭站外环(开往西直门方向)两地,有乘客进入运行轨道正线,列车采取紧急制动。后乘客被抬上站台,运营秩序恢复。
(来自网络)
从警方获悉,二人目前均无生命危险,进入轨道均系个人原因,已排除刑事嫌疑。
今日(10日)上午,有乘客反映,地铁一号线(开往四惠方向)复兴门站,“乘务员把所有乘客赶下车,原因也没解释。”与此同时多名网友表示,地铁建国门站发生意外。
(来自网络)
北京地铁公司官方微博“北京地铁”于10:49分发布消息称,10:38分地铁1号线建国门站下行(开往苹果园方向)1名乘客进入运行轨道正线,列车采取紧急制动,后该乘客被抬上站台,11:11分运营秩序恢复。
12:34分“北京地铁”再次通报,12:13分地铁二号线积水潭站外环(开往西直门方向),1名乘客进入运营轨道正线,车站工作人员采取接触轨停电措施进行处理。后该乘客被抬上站台,12:41分运营秩序恢复。
我觉得这种行为简直是不可理喻,匪夷所思,正常人不喝二两头孢干不出这种事儿。夫妻之间贵在沟通,即使有些事情无法通过沟通解决,也不能用这样的方式来宣泄情绪。孩子是无辜的,好在当时的车速并不快孩子没有受伤,否则这位女士的余生都会在忏悔中度过。
夫妻二人车中争吵,妻子抱孩子跳车我刚在网站上看到这条标题的时候,以为自己看错了,没想到仔细一看发现这件事情居然是真事。此事发生在江苏南通,当时一辆车辆即将驶入停车场,而车中的夫妻二人却在此时产生了激烈的争吵,妻子一时激动,直接打开车门,抱着孩子从车上一跃而下。虽然当时的车速并不快,但是妻子和孩子还是摔倒在地了。车上的丈夫赶忙下车将孩子抱了起来,检查孩子有没有受伤,就在孩子的哭泣声中,丈夫与倒在地上的妻子再一次展开了争吵。
丈夫想将妻子拉起来,但是妻子却不愿意接受丈夫的帮助,于是自己努力站起来后,从车中将自己的包包取了出来,再次抱着孩子离开了。我丝毫不好奇这对夫妻因何争吵,究竟是谁对谁错。只是单单觉得这个孩子非常可怜,根据照片中孩子的体型判断,这个孩子已经到了可以记事的年纪了,说不定他在多年之后还会记得自己小时候被妈妈抱着从车上跳下来摔倒的经历,不知道孩子晚上会不会吓到做噩梦。
我们一定要时刻保持理智或许这起事件中的妈妈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讨厌,那么不可理喻,但是她做出来的事情却是让所有人都无法理解的事情,如果你因为跟丈夫产生口角而不满,那么你可以选择将情绪发泄在丈夫身上,而不应该发泄在自己和孩子身上。
虽然说,如果两个人闹矛盾,一般情况下,即使矛盾不会升级,一会最终以两个人不欢而散作为结局。但是,古人有句话,叫做“不打不相识”。在现实生活中,还真有这样的时候。经常乘坐地铁的人应该对挤地铁深有体会,尤其是在上下班的高峰期,更是挤的人动弹不得,在这个时候,出现点小矛盾,小摩擦是很正常的事情,还有就是在抢座位的时候,因为,上班的人都比较累,所以,都想在车上有个座位,休息一下。在广州地铁上,同样发生了一件因为抢座位而产生的矛盾。两个男子因为抢座位而吵架了,没想到的结局是不打不相识,吵架吵出了感情。对于这件事,网友们又是如何表示的呢?
一、两名男子吵架,最后还吵出了感情。
在乘坐地铁的时候,两名男子因为争夺座位而发生矛盾,还发生了争执,不过在其中里面男子下车的时候向另一个人主动道了歉,这一句道歉的话,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不仅化解了两个人的矛盾,另一个人还邀请他去自己家做客。道歉的男子竟然没有下车,两个人继续谈笑风生。在别人看来,俨然就是一对老朋友。
二、相互理解,相互忍让,会上周边这个小社会更加和谐。
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但是如果双方各不相让,矛盾肯定会更加升级,但是如果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忍让,矛盾可能会逐渐化小,最后消失,这两名男子的举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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