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和警察吵架,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则会处以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没有涉嫌阻碍执行公务的,则不会被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辱骂警察,虽然侵犯了警察的名誉权,但是警察打人是犯法的。国家和法律没有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打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月14日12时许,瓯海区公安分局南白象派出所教导员姜列娜值班时接到一位新居民的求助电话:家属刘某患有精神疾病,近期在温州某医院出院后,已经连续几天没有服药,表现狂躁,有复发迹象,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得到派出所的帮助。
姜列娜得知后,立即前往刘某位于南白象街道霞坊村的出租房,但刘某已经外出。至下午4时许,家属来电称,刘某已回出租房。姜列娜再次前往,一番短暂对话后,发现刘某情绪较平稳,能够进行沟通交流,且对警察和医生还存在一定的敬畏心理。
经姜列娜一番耐心劝说,刘某终于服了药,表示以后愿意按时服药,并承诺3天后回老家医院继续治疗。
没想到,当天下午5时许,刘某家属又来电:刘某刚才与家人吵架后,情绪激动,带着一把刀和一个啤酒瓶离开出租房,不知所终,随时有自残或伤人的危险。得知这一紧急情况,姜列娜马上指令路面巡控力量进行搜寻,终于在下午6时许在104国道边上找到正在游荡的刘某。
听说找到刘某了,姜列娜立即赶到现场。面对情绪波动较大且有伤人倾向的刘某,姜列娜凭着之前与其接触的经验,对刘某说:“要相信自己,相信家人,相信警察!”听完姜列娜的这句婉转话,情绪激动的刘某慢慢放下手中的刀和啤酒瓶。
等刘某情绪平复后,家属将刘某领回出租房。姜列娜再三嘱咐刘某家属,要加强监管,不要再刺激他。
5月15日12时许,姜列娜接到刘某家属的来电:刘某已经坐上回老家的车,准备回去继续治疗,并对她的帮助表示感谢。
你们这属于民事纠纷,警察只能负责调解,不属于刑事犯罪,所以公安不会做什么笔录的,最后让你们签个调解书就算结束了。如果你觉得对方败坏你名声了,这是你不应该报警,应该找律师去法院起诉这个人
实验一名男子与家人吵架赌气后离家出走8年,当地民警在巡楼的时候发现了这名男子经过沟通终于打开了,这名男子的心结及时帮助他联系到了这名男子的家人,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这名男子是一名成年的男性,当然我们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和家人吵架,其实家人永远都是我们的亲人,不管吵得多凶都不应该做出这么极端的行为,可能当时这名男子那个时候还年轻,所以和家里面的人发生了矛盾,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碍于面子所以一直都没有回家,如今民警帮助他找到家人之后,这名男子非常的感动,而且见到家人之后还留下了泪水。
可能对于这名男子来说,他很早就已经想回家了,但是又不知道以怎样的方式去见家人,而且他应该也知道自己已经错了,其实我们和家人发生矛盾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也没有必要做出离家出走的事情,而且这名男子已离家出走就是8年,想想他的家人应该有多伤心,民警将这名男子送回家的时候还告诉他一定要和家里面的人好好相处,好好生活,以后再不要做出这种离家出走的事情了,毕竟8年时间并不短,我们又有多少个8年能和亲人在一起呢?与其这样赌气,还不如一起好好幸福的生活。
那么家人失联后该如何处理呢?相信这名男子的家人当初肯定是报警处理了的,因为他很长时间都没有回去,而且也没有和家人联系,其实当我们的家人如果出现失联的情况应该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报警,因为吵架离家出走的人很有可能会做出极端的事情,其实有的时候吵架归吵架,没有必要选择离家出走,这种是小孩子的行为,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控制住自己的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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