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吵架不断,决定退婚,该如何追回彩礼。
结婚给彩礼是不少地方的风俗,那么双方未能达成结婚的目的,给出去的彩礼,能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呢如果可以返还,返还金额又该如何确定呢小张和小王相亲认识,相处一段时间后决定结婚。双方订婚,并交付彩礼126w元。订婚后,二人提前适应共同生活,却因生活琐事纷争不断,直至无可调和。于是决定取消婚约,返还彩礼。
小王同意返还。但小王称彩礼是368w,小张称126w,双方在数额上无法协商成功,于是小张诉至法庭,要求返还126w彩礼,经过多方调查,结合证人证词、调解笔录,支付彩礼为126w,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原告向被告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考虑到小张与小王之间发生过两性关系,小王家为订婚置办酒逗伍席也有一定损失,结合事实,法院酌情确定由小王一家返还彩礼96W。
为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给付彩礼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彩礼。
2、彩礼钱从银行取出,并保留取款凭证,由两个以上中间人租燃进行清点后,并予以转交。
而对于退还彩礼的数额,需要结合双方是否同居,同居时间的长短,是弊指虚否生育子女等具体情形确定。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若双方在一起时间比较短,彩礼数额较大的,也应当酌情退还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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