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重庆潼南区,有市民看到一辆白色SUV汽车漂浮在涪江中并缓缓下沉。接到报警后,当地公安、应急救援等部门迅速将车辆打捞上岸。
经查,车主两夫妻因琐事发生了激烈争执,男子一气之下将自家SUV推进了涪江。
网友评论因吵架后冲动发生意外的事件并不在少数,2017年1月17日晚,湖北老河口市公安局仙人渡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名妇女声称“家暴”的报警求助,民警出警赶到现场后,却发现涉事男子阿华(化名)已将自家点燃欲轻生,民警及时进行现场处置,并联系消防人员前来救助,成功避免了一起人员伤亡灾情。
据了解,当晚19时许,市民玲玲(化名)拨打110报警电话,声称被醉酒的丈夫打了,向警方寻求帮助。根据110指令,市仙人渡派出所民警梅笑春、黄志慧、周潇等人迅速赶到现场。
民警发现,该男子将自己反锁在位于五楼的屋内,门外一股浓烈的液化气味道,房间里不断往外冒出滚滚浓烟,民警透过窗户看到,屋内的客厅电视机等物品正在燃烧,吊顶和家用电器已大部分烧毁,由于屋内大部分家具为木质材料,还有更多火苗从不同的地方窜出。
“一旦液化气被引燃,后果不堪设想!”带班民警梅笑春心头一沉。他迅速找人将电闸断开,防止电路起火。同时,呼叫110指挥中心增派消防车和救护车到场开展救援,并安排两名辅警疏散楼上居住的群众。梅笑春和警员黄志慧、周潇3人下楼找到灭火器后,又快速冲上五楼。
民警跟屋内男子喊话叫门,无人回应,民警着急了。在该男子亲属的帮助下,门被成功撬开,民警们用湿抹布捂住口鼻,冲入屋内,迅速用干粉灭火器将明火扑灭,梅笑春借着手电的灯光找到液化气罐,将阀门关闭,排除了险情。随后,三位民警将涉事男子从屋内抬出,带离现场,赶来的消防队员扑灭了余火,120救护车也将该男子带走就医。
你们这属于民事纠纷,警察只能负责调解,不属于刑事犯罪,所以公安不会做什么笔录的,最后让你们签个调解书就算结束了。如果你觉得对方败坏你名声了,这是你不应该报警,应该找律师去法院起诉这个人
我们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鱼水,公安都像任长霞,但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明明白白地写入《人民警察法》第3条中的。尤其是在第21条里更加明确的申明了职责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这应该说是每一个端这个饭碗的人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然而在现实中,类似上面几则例子中的情形却屡屡出现,的确令我们忧心忡忡,在法定职责面前的渎职不作为,甚至于违法乱纪,是基本的失职失责。难怪现在许多人眼见危难而畏葸不前,明知真相却缄口不语,听见盗贼偷窃邻居自己却赶快闭门熄灯(防盗门业现时成了一大行业)……,很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的是:当人们对正义与安全保卫的渴望与呼唤变成失望时,那曾经疾恶如仇、奋不顾身与邪恶斗争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愤怒和辛酸,抑或是对执法疲软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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