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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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10月24日9点30分,邹光祥、刘成昆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宣判。
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邹光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成昆有期徒刑八个月。两人当庭表示上诉。
案例二:
2名黄陂男子为了在村湾中树立恶名,扩大影响,一言不合就持凶器打砸,以暴力手段实施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任意破坏他人财产、伤害他人身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8月31日,黄陂区法院判决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雷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2002年9月25日,河南省方城县城郊。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声,毒杀9人的娄喜凤终于到了她早该去的地方,那压在娄庄村村民心上多年的阴霾终于一扫而光,闻听此讯的村民无不奔走相告。
“牛地”再出惊天大案河南省方城县小史店镇娄庄村村西有一条河,河水清澈见底,一群群白鹅在水中嬉戏、追逐,叫声不绝于耳,构成了一幅宜人的农家画卷。但从1996年开始,该村不断出现一种怪病,牛、羊、猪、鸭、狗口吐白沫,抽搐、发软,不一会就死了。从1997年开始,“怪病又传到人的身上,得病的人呕吐不止,脸色发青,吐白沫,两手握成拳状,往往在送医院的路上就断了气。因此,娄庄被人们称为“牛地”,娄庄的人们经常生活在恐惧中,不知何时这种“怪病”就传到自己身上,邻村的人们也对他们避而远之。1998年春,村中有几位迷信的老者,组织村民筹钱筹物,在村头建起了一座庙宇,祈求神灵的庇护。但这都无济于事,仍不断有人或牲畜得上了这种“怪病”。
案件背景1996年6月26日,河南省方城县小史店镇娄庄村发生了连环投毒杀人案件,凶手因生活不顺、久经欺凌,顿起报复之心,势要将伤害过自己的人全部解决,终酿成惨案!此案共计毒杀邻居一家9口,其中还包括未成年的孩子。究竟是何原因导致一家9口惨遭毒手,皆被毒杀,案件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下面和小编一起走进河南特大投毒杀人案,探寻案件背后隐藏的真相。
杀机大起,毒杀一家9口现场位于小史店镇娄庄村三组娄小山家,中心现场位于厨房内,锅台及锅内有当日早上剩下的小麦面稀饭,大锅内有当日早上蒸出的馒头,旁边是一红色水瓢,案板上有瓷面盆一个,旁边有娄小山一家吃剩下的馒头、稀饭、韭菜炒鸡蛋等物。小史镇卫生院院内并排头朝北脚朝南地躺着九具尸体,他们依次是娄小山,男,51岁;长子娄焕来,15岁;次子娄东来,12岁;长女娄云,22岁;次女娄方啬,20岁;三女娄焕芝,13岁;兄娄保山,59岁;长女未婚夫肖书贵,23岁。
死者衣着均较完整、整齐,无外伤,部分死者口内有白色泡沫溢出,抢救医生和法医初步确定为鼠药中毒死亡。法医技术人员随即将死者胃内容物,及当日早死者所吃早饭剩余饭菜、馒头、食用水、面盆、案板桌上遗留物、面、小麦等,连夜送往省公安厅技术室。
经检验,死者胃内容物、馒头、面盆、案板遗留物均含有“毒鼠强”,而面粉及水中无毒,排除了食物中毒和误食毒物的可能性,确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特大投毒杀人案件,投毒时间为25日晚饭后至26日早饭前,投毒人对现场熟悉,本庄人作案可能性大,且是与死者有较深的积怨仇恨、心狠手辣的亡命之徒。
警方出击,凶手难逃法网随后警方对周围村民进行走访和排查,获悉娄喜凤此前与娄小山因宅基地多次发生过矛盾,且为人暴躁,遂其有重大嫌疑。之后警方对其进行审问,经过一番心理战后,娄喜凤交代了犯罪事实。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娄喜风因邻里纠纷竟采用投毒的方法进行报复,造成9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投毒罪。且手段残忍,后果及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严惩。原审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被告人娄喜风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对娄喜风执行死刑。
9月25日,秋高气爽,艳阳高照,对娄庄群众来说,无疑是个值得记住的日子。多活了4年的毒妇娄喜风被全副武装的法警押上了刑场。随着一声枪响,娄喜风终于走上了不归路。这正应了那句古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那时不报,时候未到”。
我个人猜测吵架还只是其中一小个原因,更多的会比较相信洪某跟其朋友一起侵犯了李某,后续又怕李某会将这件事暴露出来,害怕承担责任的他们就杀害了李某,并且偷偷回了南京,就想做到天知、地知、三人知、无人知。我这么猜测并不是对死者的一种不尊重,而是觉得谁会那么傻帮朋友去杀人呢?除非是他跟这件事也有关系,三个人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所以才会联合起来杀害李某。你们兄弟情义再深,也不可能说兄弟让你去杀人你就去杀人吧,哪个正常人都不可能这么傻。
事件梳理:一女大学生李某在云南边境失联了二十多天,后续经过警方调查得知该女大学生已经遇害,而凶手正是她的男友与男友的朋友。目前这些凶手已经被逮捕起来了,只不过受害者家属依旧无法相信自己的女儿会遭遇这些事,女儿的男朋友之前还带回家见过父母的,怎么也想不到他居然会这么对待自己的女儿。
01、洪某说辞前后不搭李某的朋友曾经透露过他们经常吵架,而上一次吵架也是在李某失踪前因为生活琐事跟洪某吵了架,之后女孩就去了云南,此后就没有了行踪。李某的父母在7月13号发现女儿没有了消息就报警处理,洪某的解释就是7月8号吵架,7月10号发现女友不见了,那7月9号呢?这就让警方起了疑心,不可能说情侣一天会没有联系的呀,那就说明洪某有撒谎性质。根据李某的行踪得知7月9号去了西双版纳,最后到了勐海县,而洪某就是跟朋友在7月9号杀害了李某。
02、洪某与李某拍拖时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据李某的朋友透露,李某曾跟她们说过男友是一个富二代,可洪某的前女友们却出来澄清说洪某就是个无业游民,假装是富二代来吸引女孩。她们在谈恋爱的过程中就发现洪某很爱撒谎,并且喜欢让女孩子买单,还喜欢跟女孩子要钱。这一点就足以说明洪某跟李某谈恋爱就可能存在欺骗行为,隐瞒自己的身份,并且借着“爱”来绑架李某,让李某为自己付出。而李某也是傻的可怜,洪某说什么她都信,还乐滋滋的将洪某带回家见父母。
像洪某这种爱吃软饭的男孩子其实并不少,我奉劝那些谈恋爱的女孩子真的要擦亮双眼识人,不要被人一些甜言蜜语就骗得死死的。谈个恋爱,你不知道人家基本信息,这无疑就是想要隐瞒些什么,遇到这种人还是趁早远离,不然受伤的只能是你自己。也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女孩子交付出自己的全部,却会换来这样的结局。
1、案件发生在2002年的6月中旬,16岁的少年陈某伙同15岁的黄某和17岁的任某等人在某间网吧对受害人李某实施勒索抢劫并残忍的将其杀害。 案件的发生引起了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据监控录像得知当天李某正在网吧内上网,在其桌上放了一瓶价值4块钱的饮料。
随后陈某进入网吧,四处逛了一下又出去了。片刻之后与黄某等人回来并直奔李某的位置。随后与李某发生争吵,并在争吵的期间陈某迅速掏出一把匕首刺向李某的腹部,其他人又对李某进行拳打脚踢。陈某在捅了几十刀之后,又走出网吧换了一把大砍刀回来,更加凶残的对李某进行迫害。
到最后李某已经晕死在地上,陈某等人才停手,随即在李某的口袋里抢去了钱财,然后扬长而去。事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因失血过多而不治身亡。经过警方的调查后,在事发两天后在另外一间网吧内将陈某等人全部抓获。
据陈某交代,他们都是农民工子弟到外地来打工,因为沉迷网络游戏而钱财耗尽,于是联合起来出去“搞点钱”。在事发当天陈某看见李某桌上放着一瓶饮料,正是这瓶饮料让陈某选定了作案目标。
分析:陈某等人之所以实施犯罪,是因为愿望和需要得不到满足,并且缺失了家庭温暖和爱,同时对社会存在一定的仇视。陈某觉得只要能够上网,只要有了钱,什么事都好办,加上本身的教育程度不高,根本不会考虑到事情的后果和严重性。由于缺乏必要的教育和经常与不良行为习惯的人交往等原因,他们对社会规范的约束和法律的约束不以为然,放任自我。
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实施了一些与社会规范不相符的行为,从而触犯了法律。同时他们长期沉迷网络打打杀杀的游戏,从而使他们将现实与网络混淆,致使他们的作案手法极其凶残,并不以为然。
2、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马加爵;因打牌时和同学产生纠纷,2004年2月13日、2月14日晚先后将四名同学残忍杀害,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2004年3月15日被公安部列a级通缉犯;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马加爵 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马加爵杀人犯意坚决,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藏匿被害人尸体并畏罪潜逃,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
分析:马加爵的犯罪心理确实属于因仇恨引发的犯罪行为。这种类型不同于一般的侵财犯罪人和性犯罪人,不是为了获取享受而犯罪;而是为了表达、为了发泄某种情绪而犯罪。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但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人生观、还有“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
同时,他的犯罪心理、犯罪方式和手段又与他的智力水平密切相关。
3、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长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药家鑫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
遂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
分析:本案属于情感型犯罪中激情犯罪。犯罪心理特征 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该案例中,药家鑫在一时激情下向受害人连捅8刀,使一场交通事故演变成了一起刑事故意杀人案件。
4、李某,男,29岁,未婚,广西人,初中文化,原广州市朱海区一家湖北风味菜馆保安,工作较粗心马虎,为人懒散。李某对同饭店的服务员小叶颇有好感,平时待她很是关心,还私下告诉过一些同事他对小叶的爱慕。不过,小叶对李某似乎不太钟情。
2004年5月28号凌晨与小叶在珠江堤岸散步时,欲吻小叶,小叶以李某有肝炎为由拒绝,李某连称自己的病“没关系的”,欲强行索吻,小叶嗔怒,为躲吻干脆翻过江边护栏边喊边退,李某当时也很紧张,但他不顾小叶离珠江已是几步之遥。
更没想到小叶当时的恐惧,边招手哄她过来边朝她靠近,小叶一脚踩空坠入江中溺死。
分析:该案件是一起过失犯罪案件。李某已预见自己亦步亦趋的行为可能发生小叶坠江的危害结果,却轻信自己能够避免,以致悲剧发生,此举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犯罪情节较轻,李某获得轻刑。过失犯罪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他与故意犯罪者的犯罪心理是不同的。
5、邱兴华,男,已婚,农民,40余岁,“716”汉阴特大杀人案的疑凶。
分析: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先从邱兴华的童年说起,邱自幼丧父、母亲是间歇性精神病。童年是一个人成长生活过程中社会化最为关键的基础阶段,不能说邱兴华今天的犯罪与其童年经历紧密相连,但是这样的家庭背景绝对是其不良心理形成的始作俑者。
丧失父爱,不能感受母爱的温暖,从小生活在担惊受怕的日子里,必然在其幼小的心灵中形成了低信任感、自卑、向外(或向内)攻击的性格特征,这些也许在平时生活中没有显现出来,比如其哥哥邱兴富说到,‘大部分情况下,特别是在外人面前,邱兴华很少发脾气,受到欺负时,尽管心里恼火,却一般不会外露’。
但是歪曲、变态的心理会逐渐形成,并潜伏在人的内心深处,一旦足够量的刺激出现,这样的“潜意识”就会浮出冰面,成熟的犯罪心理形成,不良心理体验会一起迸发出来,如果情境允许,那么表现在行动上就会付诸实施。
◎4月30日,山东潍坊男子小学内锤伤5人后自焚
◎4月29日,泰兴男子幼儿园内砍伤32人
◎4月28日,雷州男子砍伤16师生
◎4月12日,合浦男子砍死8岁小学生
◎3月23日,南平郑民生杀8名小学生
9月30日下午3时50分,西安市81中初一学生于某与同班同学李某在教室因琐事发生打架,于某用随身携带的一把不锈钢单刃匕首捅入李某左肋部,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2、10月24日下午4时20分,高陵县原后小学三年级学生巨某与五年级学生唐某放学回家途中,戏耍发生口角,打闹中唐某用随身携带的小水果刀划破巨某的颈部,巨某因流血过多,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3、10月24日凌晨,长安太乙宫街道办事处黄岱湾村发生一起抢劫杀人焚尸案。11月3日,太乙宫初中三年级学生左某,在其家长的陪同下去太乙宫派出所投案自首。
4、11月2日晚10时40分,西安桃李旅游烹饪专修学院中专学生甄某与同学史某等打斗,被史某用雕刻小刀刺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5、11月3日下午6时45分,西安高级中学高二学生刘某服下约50克氯化钡药品,留下一份遗书。他将此事告诉老师后,即被学校领导和老师送往第四人民医院全力抢救,11月4日凌晨4时20分,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4月29日上午9点20分左右,无业人员徐玉元持刀闯入泰兴镇(即泰兴市区所在地)中心幼儿园,砍伤幼儿29名、教师2名以及保安1名。
这是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发生的第四起针对学校未成年人的暴力袭击事件。
3月23日,福建南平辞职医生郑民生捅死小学生八人并捅伤五人,一时震惊全社会。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之后,4月28日上午,郑民生就被从快执行死刑,但潘多拉魔盒已经打开。
4月12日,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发生一起校园凶案。一个精神病人在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追砍放学小学生,造成两死五伤。
郑民生被枪决仅数小时,28日下午3时,广东雷州雷城第一小学再现凶案:病退教师陈康炳持刀闯入教学楼,当场砍伤16名师生。
而就在4月30日,徐玉元被批捕的当天,早上7点40分左右,在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尚庄村又发惨案:45岁的村民王永来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五名学前班学生,然后点燃汽油自焚。王永来被当场烧死,所幸的是五名受伤学生目前并无生命危险。
频发的校园凶杀案,不由唤起国人2004年的恐怖记忆。当年4月至10月,在北京、江苏以及湖南等地,先后发生至少七起的校园凶案,造成100多名未成年学生死伤。
之后,人大代表纷纷建言加强校园安全。教育部、公安部牵头国家十部委推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各地也加强校园安保后,校园凶杀案才一度趋于平缓。
南平凶案之后,3月31日,中国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曾大声疾呼:学生生命不保,何谈教育?随着惨案接踵而至,回答这一拷问愈显迫切。
悲剧一日
尽管已是凶案发生的次日,位于泰兴市中心地段的泰兴镇中心幼儿园也已停课,但4月30日上午,仍有上百群众聚集在门口,希望探听到最新的消息。
4月29日,对于这家幼儿园而言,是噩梦般的一天。
当天早晨7点半,天气晴朗。马大娘挽着年仅三周岁半的孙子的手,来到幼儿园。幼儿园大门被一道伸缩门锁着,孙子从大门旁的侧门入园,然后蹦跳着进入左侧教学楼一层中间一道门——那是小二班。此处距离幼儿园大门约为30米。
附近多家店面老板向本刊记者证实,幼儿园7点半就开园,但不少家长送小孩较迟,一般要到9点半前后才能全部送来。因此,在7点半入园高峰结束至9点半期间,侧门会关闭;但为了应对不断到来的入园幼儿,锁往往只是挂在内侧门上,并未锁死。
不少人怀疑,或许就是这一点小小的疏漏,给了犯罪嫌疑人徐玉元可乘之机。
大约9时20分,孩子们刚做完半小时课间操,并吃过一次辅食。徐玉元持一把50余厘米的长刀,闯入小二班。在迅速捅伤生活老师后,向所有幼儿乱砍。
江南春餐厅位于幼儿园侧门正对面,老板胡旭东很快听到几十米外幼儿园内的惨叫。他迅速冲入幼儿园,循着声音来到小二班门口。
从窗户看进去,多数幼儿已被砍倒,孩子们的头部到处是血,有的躲到墙角,有的躺在地上,有的歪在椅子上。头上血流如注。
保安和校外人员拿着拖把等,在班门口与徐玉元对峙。很快,110警车赶到,警察加入对峙,歹徒的屠杀暂时停止。
一位身穿蓝色餐厅工作服的年轻男子,此时意图越过警察制服歹徒。遇警察阻止后,他声称自己是退伍军人,警察放行。之后,该年轻男子用灭火器,干脆利落地将徐玉元放倒,徐被当场擒获。
多位店主描述,徐玉元被制服后,立即被警察拖进警车。此时,孩子们和幼儿园老师哭成一团。
园长以及多位老师,怀里抱着重伤的孩子,迅速跑向几百米外的市第三医院。她们边跑边哭。
泰兴市人民医院的救护车赶到了。胡旭东等店主帮忙抬受伤儿童。一辆车,根本装不下这么多孩子。等不及新的救护车赶到,多位老师抱起其余儿童,再奔向医院。
中午12时左右,新华社记者在校门口找到了制服歹徒的年轻男子。该男子仍然不肯留下姓名。当人群给这位英雄让开一条路时,他驾着农用车迅速走开。据说,他是一名送酒工人。
当天下午,马大娘在泰兴市人民医院见到了自己的孙子。孙子的头顶上,有两处刀伤,一道长16厘米,一道8厘米。所幸,刀虽至骨,但只留下刀痕,未造成头骨碎裂。
当地医院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救治伤者。当天下午,泰兴官方称,有五名儿童伤势较重,其他危重伤员有两名。从省市抽调的医疗专家也火速赴泰兴,成立专门的救治小组。
4月30日上午,泰兴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姜文湘称,未有人员死亡,而两名危重伤儿童也“体征正常”。
动机悬疑
据当地警方经初步审查,徐玉元,男,46岁,泰兴市泰兴镇人。已婚,高中文化。原在当地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于2001年被单位辞退。此前曾从事过违法传销活动。其犯罪动机正在审查。
徐玉元的家,就在距中心幼儿园3公里左右的泰师路18号,位于泰兴市最好的中学济川实验中学对面。在那所学校上千名师生眼中,徐玉元并非坏人,而是一个炸肉串店的老板。
与网民猜测徐玉元因拆迁问题铤而走险完全相反,多位邻居否认拆迁一说。在房产价格高企的当下,徐的房产多得让所有认识他的人羡慕:邻街共四层楼房,建筑面积数百平方米,其中一楼为两个门面。整个房产,其价值保守估计也在百万元以上。
这两个门面,一个自用,主要由其妻子经营,每年收入有十几万元。另一个出租给一家文具店。文具店老板证实,每年租金也有1万多元。
邻居还透露,除了徐自住的二层,三层和四层也出租给了学生和打工者。目前共有七个租客在此居住,每人年租金约为4500元。
邻居也否认徐玉元有精神疾病:“处了十几年了,他正常得很。”
徐玉元65岁的堂哥徐连园,这位曾在泰兴人民法院工作的老人也对本刊记者表示,整个家族内亦无精神病史。
不过,在这位堂哥和众多邻居眼中,徐玉元一贯游手好闲、吃喝嫖赌,可谓劣绩斑斑。
据悉,徐玉元从小生活在泰兴市横巷乡(现并入黄桥镇)乡下,初中毕业(而非官方所称的高中毕业)后从军。转业至泰兴车辆配件厂当工人后,于上世纪90年代末下岗。之后至本地一家保险公司当保险员,工作两年左右被开除。据称原因是捡到同事存折拒不交,还惊动了警察。
之后,他曾到当地开发区一家工厂任职保安,但两三年后又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有说法称,徐玉元曾在该中心幼儿园当过保安并被辞退,但徐连园和众邻居均否认有此事。
这次被辞后,徐玉元便游手好闲起来。他根本不愿意和妻子一起经营肉串店,“总是想做赚大钱的事。”邻居们回忆,他穿西服,打领带,骑红色电动车干传销,好像是销一种化妆品。
此外,他还非常热衷参与“打会”。
“打会”是泰兴当地对地下钱庄的一种称呼,即众人进行高利息集资,然后高利贷给用款者。如果不断有新集资过来,这种“高利进、高利出”的赚钱游戏就一直能玩下去。但如果有“会头”抽资逃路,或资金断裂,集资者将血本无归。
据邻居们称,徐干传销和“打会”近年都亏了钱,可能有数十万元之多。徐连园听说过堂弟的这些劣习,每次见面都会批评他,最近一次是在2010年春节。
徐玉元与妻子感情不和,也是公开的秘密。“他经常打老婆。”邻居们不只一次看到徐妻被打后的伤痕。
徐连园说,徐玉元当年是倒插门的,妻子家当时是城郊菜农。他家四层楼房就是城市改造后,用宅基地和菜地换来的。
附近店面多个店主说,徐玉元近一两个月行事有些异常。出来进去店里,总是一副刻意的郑重其事的样子,“好像要干什么大事一样,把自己搞得像一个大人物。”
一位店主说,4月29日早晨6点半,徐玉元还在自家铺面前扫地。“谁能想到,两三个小时后,他竟然干了那样的事!?”
关于徐玉元的行凶动机,当地最为流行的是两种版本:一个是欠债说,传销和“打会”导致其负债累累,想暴富不成向社会报复;另一种说法,则是他可能牵涉其他刑事案件,甚至是命案,被警察怀疑后铤而走险。
《杀人回忆》这部被无数影迷奉为“韩国影史最佳”的影片,改编自曾令韩国陷入一片恐慌的真实案件——“华城连环杀人案”。在2019年9月18日,**在现实中迎来了结局——华城连环杀人案出现突破性进展,DNA比对显示,一名正在监狱服刑的56岁男子李某,与案件凶手的DNA一致。
华城连环杀人事件1986年至1991年间,韩国京畿道华城市太安镇一带,10名女性依次受害,仅有1人幸存。这个被称为“华城连环杀人事件”的案子,让韩国全国陷入恐慌,也成为韩国犯罪史上最严重的悬案。然而在2019年9月18日,**在现实中迎来了结局——华城连环杀人案出现突破性进展,DNA比对显示,一名正在监狱服刑的56岁男子李某,与案件凶手的DNA一致。
杀人案李某因1994年又犯下另一起杀人案,目前正在监狱服刑。1993年12月李某因为与妻子吵架负气离家,而妻子年仅20岁的妹妹随后上门痛骂,他对其进行性侵后,担忧罪行曝光,将其杀害弃尸。1994年,李某因这起罪行曝光被捕,1995年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高度吻合李某奸杀妻妹的作案手法与“华城连环杀人案”高度吻合,其本人相貌和警方此前所做的模拟画像相似度极高,最关键的是,在之前那10起连环杀人案中,有2起案件中提取到的DNA与其DNA一致,因此,警方基本认定他就是“华城连环杀人案”真凶。
案件公诉时效令人遗憾的是,根据韩国法律的规定,2007年前的案件公诉时效为15年,“华城连环杀人案”已经在2006年过了追诉期,这意味着警方即使最终确认李某就是那个恶魔,却依旧无法将他绳之以法。
关于**《杀人回忆》的结尾宋康昊的凝视,导演奉俊昊曾解释说:“我想如果凶手在世,他一定会看这部**,所以安排了宋康昊直视镜头这一幕,其实就是在看着凶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那些还未解决的悬案也早日抓到凶手吧。
男子疑妻外遇对其家暴, 妻子反击将其打成重伤后男子服毒身亡。
因不堪忍受丈夫对自己的长期家暴,妻子李某在又一次遭受丈夫殴打时,捡起锄头选择了还击,将丈夫打倒在地致其重伤二级。第二天,李某的丈夫服毒身亡。近日,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长期遭受丈夫家暴
妻子将他打成重伤
男子张某与李某是夫妻关系,但婚后感情一直不好,再加上张某性格暴躁、嗜赌如命,夫妻俩为此经常吵架甚至打架。张某怀疑并声称妻子李某在外有别的男人,多次闹着要离婚,还被“请进”过派出所。
2016年5月15日18时许,张某再次怀疑李某在外有别的男人,动手打了李某,李某报警后,夫妻俩被带到派出所调解。次日15时许,李某和丈夫张某在家中因离婚一事再次发生激烈争吵。争吵过程中,张某先动手打了李某,李某遂捡起院坝内的凳子还击。张某从身上摸出一把尖刀声称要将李某杀死,于是李某跑到院坝中的羊圈处,捡起放在羊圈外的锄头与张某对峙。
见此情形,张某持刀退至家中的堂屋,李某持锄头追至堂屋门外,两人再次对峙。随后,李某使用锄头将张某手中的尖刀打掉,张某空手扑向李某,李某顺势使用锄头击打张某头部,将张某打倒在地。张某倒地后,李某继续用锄头多次击打张某头部和身体,造成张某头部受伤。
经攀枝花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张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11月18日,张某服毒身亡,一对8岁的双胞胎儿子无人照顾,张某的父母及亲属要求严惩李某。经县、镇、村三级妇联组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持续不断地做张某亲属的工作,最终促使其亲属出具了谅解书。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以故意杀人(未遂)对被告人进行判处。
法院依法从轻判决
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与张某发生纠纷过程中,持钝器不计后果击打张某头部致其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得知他人报警后,没有逃跑而是在现场等待警察前来缉拿,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李某在犯罪过程中,多次击打张某头部,直至被他人拉开,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害人张某经常与李某打架,案发当天先动手打人并拿出刀与李某对峙,被告人李某在被害人的刺激下失去理智,失控将被害人打伤,系激情犯罪,可认定为情节较轻。另外,本案因家庭纠纷引发,被害人张某对本案的发生有明显过错;案发后,被害人及亲属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均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之前没有犯罪前科、劣迹,对其宣告缓刑对其所在社区不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据此,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办案法官介绍,司法实践中,受“家丑不可外扬”“疏不间亲”等观念影响,家暴犯罪也存在着犯罪事实难以发现,被害人或其近亲属、邻居即使知道,也不敢或不想报案,导致司法机关难以及时发现家暴的问题。
2015年3月2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犯罪案件的意见》,对家庭暴力中涉刑事犯罪的相关情形如何处理进行了指导和明确。这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的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对遏制家暴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因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法院在处理时将考虑“从轻”处罚。但这绝对不是鼓励广大妇女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来摆脱家庭暴力,而是应该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的渠道和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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