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一起,如果经常吵架,还打过架。是不合适么?

两个人在一起,如果经常吵架,还打过架。是不合适么?,第1张

两个人经常吵架不是不合适,而是互不相让,与两个人的习惯、爱好等也有关。

偶尔吵架是正常的,经常吵架就要反思个人的行为了。两个人发生矛盾了应该积极想解决方法,而不是采取吵架的极端措施。

两个人在一起要学会包容,互相尊重彼此的习惯,慢慢融合两个人的不同习惯。

一、吵架然后打架报警后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1、吵架然后打架报警后派出所的处理,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情节轻微的,可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构成违反法律规定的,可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

(2)双方打架,属于互殴,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不知道你说的脾气不好是什么个情况,一般和这样的人相处是需要顺着他的性子才行的,要特别能忍!尤其是有分歧的时候不能针尖对麦芒,那样的话他是听不进去任何一句话的。只有让他自己冷静下来去想的时候,你再适当的提点一下就OK。

当然,如果你们是夫妻,那天天吵架打架可没法过日子,得想想看有没有人能制得住他的,能让他听得进去话的人帮忙他去改,这可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我觉得这样的婚姻是没有办法能够继续的,因为这句话大家肯定都是听过的,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我认为不管是夫妻还是情侣之间,吵架都是没有办法能够避免的一件事情,有的时候吵完就过了,就是因为你们彼此还相爱,所以有些事情你退一步,我退一步,那就过去了,然后以后的日子还是会好好过。

 

但是如果说一旦吵架之后动手,那么这件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你如果说被打了,然后选择了原谅他,那么我跟你保证绝对还会有下一次。因为他会觉得虽然我动了手,但是你不是原谅我了吗?那就证明你对这件事情是不介意的,那下次我还是会这样做的。千万不要低估人性,也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承诺,他在结婚之前他也说过从来都不会打你呀,可是他现在还不是打了吗?

 

如果是我的话,我的老公对我动手了,那么我一定会狠狠的打回去,然后马上跟他离婚,我绝对不会再跟这样的渣男在一起了,因为我害怕有一天被他打死。我们会发现有很多的新闻当中因为家暴致死的事件都是这个样子的,女方在被打了之后就原谅男方了,因为男方他就会哭着求你,会要你原谅他。然后家里面的一些人就会劝你,男人已经知道错了,那你就原谅他吧,干嘛要斤斤计较呢?

 

搞得好像被打的人才是犯了错的那个人一样,我觉得真的是非常的不能够接受,女性在婚姻当中很多时候都是一个弱势者,所以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千万一定要硬。记起来一定不能够忍让,因为忍让之后你可能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如果说你真的要原谅他的话,那也不能够轻易的原谅他,一定要看到他真正的改变。

你咨询如果夫妻两个人老是吵架打架!作为女的应该怎么办?

首先,你要考虑一下,如果在这样继续下去你自己会不会受到人身伤害,你现在还爱不爱你的老公了,你还在不在乎这个家了,如果你这几个问题都想好了,并且也有答案了,你就根据自己的选择去做吧。你身为女性你就本来就算是弱势群体,无论在外面还是在家里,大家一般都会向着你的,所以,这是你自己的婚姻,你自己想怎么样,其它人没有任何的发言权,如果你想继续过下去,你就要好好的和你的老公谈谈这方面的问题,二个有过日子不过是吵架和打架,还有很多其它的事,生活吗难免会有那么磕磕绊绊的,只有这样才能过好,不要因为一点小事没完没了。这样你们早晚会结束的。好好想想相互的好,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强,男人应该有点谦让精神。这样生活才能过的和谐美满!

两人发生口角导致对方动手打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对于被侵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一般可从宽处罚。 故意伤害、殴打他人身体经鉴定构成轻伤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构成轻伤的,处治安处罚。

法律分析

发生口角没打人,不会被关押,但如果殴打他人至轻微伤,则会被行政拘留、罚款。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法律主观:

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甄别行为人的行为的性质呢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殴打他人的行为不一定就属于刑事犯罪,如果此时没有达到规定的损害程度,那么只能追究行为人治安方面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可以知道,此时一般是在5-10日之间给予行为人治安拘留的处罚,另外罚款也是必然的,范围主要是在200元-500元之间。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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