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2日0—24时,邯郸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7例,其中丛台区4例,复兴区4例,邯山区2例,永年区2例,武安市2例,峰峰矿区1例,鸡泽县1例,馆陶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5例。
截至11月22日24时,邯郸市现有确诊病例3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69例。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提醒广大居民朋友认真按照疫情防控20条措施要求主动配合落实个人防控责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倡导居民少外出、不聚集、不聚餐,提倡居民网上购物,无接触配送;外出和核酸检测人员要全程戴口罩;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落实“两点一线”,减少人员接触,条件允许的可线上办公、居家办公,生产企业和在建项目工地要落实封闭管理,闭环运行,最大限度减少风险传播。
馆陶县病例轨迹:
邯山区病例轨迹:
复兴区病例轨迹:
丛台区病例轨迹:
武安市病例轨迹:
2022年11月23日,邯山区由居家隔离管控、集中隔离点分别检出1例阳性人员,均已转运至市定点医院救治。经流调,现将2例阳性人员部分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1:
11月18日:8时到丛台区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看病,12时到滏东南大街57号院,13时30分到滏东美食林购物,18时30分到南湖花园一期,期间在尚客佰步南湖便利店购物。
11月19日:11时到南湖花园一期,途中在南湖花园一期尚客佰步南湖便利店购物,15时到北洋科技楼,17时30分回家,21时30分到和平路滏东大街路口、明珠广场、东小屯等地散步。
11月20日:9时30分到超盟市场购物,之后去北洋科技楼A座,10时30分回家。
病例2:
11月19日:早上在河沙镇南街子弟学校内做核酸,7点30至17点在南堡科城水果烟台栖霞总经销店上班,下班后到农林路农贸市场购物。
11月20日:7点30分至17点在南堡科城水果烟台栖霞总经销店上班。
11月21日:上午到超盟蔬菜批发市场送货,之后返回科城市场,下午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以上地点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乡镇、村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3159120
2022年11月13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5例,其中石家庄市3例、沧州市2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84例,其中石家庄市541例、秦皇岛市58例、廊坊市25例、张家口市16例、邯郸市16例、沧州市9例、保定市8例、衡水市5例、邢台市3例、容城县2例、承德市1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4例。
截至11月13日24时,河北省现有确诊病例12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207例。
拓展信息:
邯山区11月13日阳性病例活动轨迹
2022年11月13日,我区在隔离点检出1名阳性人员,已转运至市定点医院救治。经流调,现将该人员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11月8日:6时在海河院院内采集核酸,7时到陵园路滏东大街交叉口附近武汉特色面吃早餐后回家,12时到地铁市场购物,13时回家,21时到启信大厦4楼,次日2时30分回家无外出。
11月9日:8时在院内采集核酸,回家无外出。21时到启信大厦4楼,次日3时回家无外出。
11月10日:8时15分在院内采集核酸,之后到陵园路滏东大街交叉口掉渣饼店、喜德福超市购物后回家,18时10分到麦素包陵园路滏东大街店买包子,之后在附近路边摊买烤肠后回家,21时到启信大厦4楼。次日3时30分在和平路马记烩面吃面后回家无外出。
11月11日:8时20分在院内采集核酸,回家后无外出。
11月12日:8时30分在院内采集核酸,10时30分到陵园路滏园街交叉口菜市场大红门冷鲜肉、缤纷果蔬、馒头店、鸡肉店、大米店购物,12时集中隔离。
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以上地点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乡镇、村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3159120
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年11月13日,我县发现3名核酸阳性感染者,经专家初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病例一:
11月9日8:30赵横城村村委会采核酸。
11月10日7:30浙江商贸城上班,18:30返回赵横城村家中。
11月11日7:30浙江商贸城上班,11:00商城大寨饭店就餐。
病例二:
11月10日16:00高家凉皮,17:00金都超市,18:00富康大酒店。
11月11日20:03付麻子火锅店。
11月12日富康大酒店。
11月13日富康大酒店。
病例三:
11月10日11:22长巷营卫生室就诊,14:29行尹村抓药,15:46成安县人民广场黄码核酸采集点采集核酸,18:03高母营停车场附近山西刀削面买餐。
11月11日9:30南街门诊。
11月12-13日居家无外出。
凡与上述行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村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疫情防控一刻不能放松,需要我们同心筑牢安全防线。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少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共筑防疫屏障。
一、南宫市密接人员靳某某行动轨迹:
2月28日23时靳某某因一氧化碳中毒在清河县中心医院救治,期间与邯郸市新冠阳性确诊病例姚某某同病室诊治。
3月1日8时30分情况好转出院,13时30分返回南宫市,14时20分到达紫冢镇西白塔村家中。
二、南宫市密接人员马某某活动轨迹:
2月28日8时到达清河县顺成化工厂上班,随后前往南宫市金鼎洗毛厂送货,11时返回清河县。13时30分前往南宫市四通洗毛厂送货,15时返回清河县更换器材,15时30分再次前往南宫市四通洗毛厂卸货,16时30分返回清河县顺成化工厂,17时返回南宫市段芦头镇马尔庄村家中。
3月1日7时上班后,9时到段头镇四通洗毛厂送料,10时30分返回清河县顺成化工厂,17时30分下班,返回南宫市段芦头镇马尔庄村家中。
特别提示:
请上述时间段与两位密接人员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主动向村庄、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管控措施,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319-5166633、0319-5168950
赵某某于2021年11月10日17:20左右乘坐北京市328公交车在菊园东站上车,北京确诊病例刘某某在菊园站下车,共同乘车时间为1站地。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密切接触者赵某某在邯郸区域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赵某某于11月11日下午15点06分乘坐T9火车7车厢50号从北京西站出发,19点19分到达邯郸站下车。出站后乘坐出租车到达邯郸市轴承厂家属院高某某家休息居家同餐。
11月12号上午9点37和高某某乘坐出租车到邯钢厂区北门对面一个租车公司与老板薛某某谈事,11点左右分两人步行到邯钢厂区北门对面炖肉馆吃饭,饭后步行回到高某某家里休息,当天晚上18:00左右和高某某、裴某某及裴某某2个孩子在高某某家附近一家盖浇饭小店吃饭。吃完饭后各自回家休息未外出。
11月13号上午在高某某家休息,10:50打车到邯郸西客站,11点10分乘坐805路到峰峰,13点左右下车,乘坐出租车到临水镇滏阳东路一干洗店取衣物,店内只有老板1人。继续乘坐此出租车回到磁县都党乡中莲花村,后无外出。下午5点半,乘坐赵某某的车去往峰峰,在滨河小区附近鸡只店二楼大厅吃饭,同桌人员有赵某某、高某、郭某某。吃饭期间接到北京疾控中心电话通知,赵某某乘坐赵某某的私家车于20:37回到中莲花村家中自行隔离。
11月14日凌晨2:00从家中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请以上同时段可能与赵某某密切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在邯郸市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邯郸市辖区各县疫情防控办或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邯郸市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邯郸市疾中心电话:0310-80680970310-8168139
磁县疾控中心电话:0310-2317689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