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阿姨翻拍《甄嬛传》存在以盈利为目行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以营利为目组织翻拍,已经侵犯了原版影视剧和小说著作权。
一、翻拍带来不良影响
随着短视频火爆,翻拍也开始火遍网络,而经典著作翻拍更甚,如果翻拍者是出于学习或者自娱自乐方式翻拍,这并不构成侵权。《著作权法》 第二十四条 也明确规定,如果是自娱自乐或学习研究,这属于合理使用,但是,如果带有一定营利性质,就已经侵犯了原著权了。这种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会让更多人跟风拍摄,形成恶意侵权行为。目前,我们在网上看到很多翻拍古装剧、经典剧行为,而且一些翻拍者还以高价向外兜售剧目,甚至还有组织有目构建团队经营,这直接给原版权方带来直接利益损失。如果这种行为不加以制止,影视圈和视频圈乱象横生。
二、粗制滥造带来恶劣影响
这种没有经过任何加工,没有任何演技可言翻拍,一会给未成年人带来不良引导,目前,大多数孩子都有上网玩手机看视频习惯,看到大妈们翻拍影视剧也能赚钱,也会跟风拍摄,这种行为小则影响学习,大则辍学从事该行业,直接带歪未成年人三观;二来给观众造成这种行为“不侵权”错觉,本来观众对《著作权法》了解不多,在网络上出现大量翻拍行为,但又没有得到应有惩罚后,观众们会错误认为,这种行为并不违法。那么久而久之,《著作权法》就形同虚设,给我国著作管理带来一定压力。
总之,不管出于什么目,既然是营利性翻拍,就已经侵犯了原版影视剧和小说著作权,即使版权方不追究,其它部门也应正确对待此事。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想法,也会为了自己的想法而去和其他人辩解,这个都可以理解。吵架从本质上来说还是一种摩擦,适度的争辩确实能够让双方更加了解对方,增进感情。但是吵架一旦就火了就容易出问题,一旦出问题了,就应该要学会宽容,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双方都是比较开朗的那种,你甚至可以和对方约定,一旦吵架过火了,一人让步一次,各退一步,有些不必要的麻烦就可以避免了。
吵架对于关系的发展,无疑是具有破坏性的。关于它的危害,已经谈的太多,从积极意义的角度来看吵架是一种言辞激烈的交流方式,伴随着双方激烈的情绪变化,以及互相指责。程度轻一点的吵架还能着眼于具体的事情,严重的吵架已脱离了开始的起因,仅仅剩下互相指责。有时吵完冷静下来回想,都忘了为什么要吵。
但本质上,吵架是一种沟通方式,背后包含着双方改善关系的意愿。吵架是为了双方能达成一致结果。一件事,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双方都希望对方能放弃自己的看法,附和自己,这才吵得起来。什么都无所谓,是不会吵的;什么都不在乎,转身离开就好,也不会吵。吵架最重要的点在于,认为自己都是对的,希望对方为自己改变,不愿意为对方改变自己。在双方进行交流过程中,言语的因素只占到信息含量的30%,更多的交流发生在言语之外,包括语音语调语速,表现出来的态度和情绪。一般我们都会认为大事大情绪,小事小情绪。最好还是能在情绪要失控的时候稳定住自己,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没有违法。
“退,退,退”的梗源于一则吵架视频,视频中男子要求摆摊大妈让出占用的停车位并质问大妈有没有营业执照,是不是属于非法经营。但是大妈不予理会并说出退退退,其中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或者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大妈没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不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是1999年刑法修正案增加的内容,而第(四)项则是一个具有兜底性质的规定。有了这一规定,就意味着对于那些未触犯其他罪名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可以用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例如,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且有可能诱发其他犯罪,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直接规定诸如“传销罪”或“非法传销罪”之类的罪名,故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以非法经营罪打击情节严重的传销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量刑标准:违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实这位东北大妈也不是豪横,谁尿急的时候不心情烦躁,尤其是知道厕所在里面却不能去,被人拦在外面感受着膀胱的压迫,这时候别说她就是你也无法做到优雅的处理,都要尿裤子了还讲究啥。
一、工作人员先下手推搡,大妈这才开始反抗,并且进行语言攻击。当下的情况估计每天的新闻也都在报道,全国的人应该也都清楚,自从河北出现了之后整个东北都沦陷了,所以曾经宽松自在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扫码量体温戴口罩又成了日常标配,尤其是去一些公共场合,这些更是缺一不可,新闻中说的这位大妈就是想去商场的厕所方便,没想到因为不扫码就被拒之门外。
在和工作人员说了两句想要硬闯,工作人员就上前把她给拦下了,正是因为这一拦直接惹怒了大妈,所以就站在门口开始骂人,着急了还直接上手揍工作人员,最终在同伴的拉扯下选择离开,才算是结束了这出大戏。
二、东北人的脾气基本上都是这样,能动手的不可能上嘴和你理论,太浪费时间!经常看新闻的人应该都知道,东北人的性格其实就这样儿,只要有着急的事儿,那都是能动手绝对不和你吵架,因为摆平了你就能够直接进去,和你在这浪费口舌干啥?不过也正是因为东北人的直爽性格,让东北人的名声直接享誉全国,不是有那么一句话“见到东北人别和他来硬的,你斗不过”。
这话绝对不是说这玩儿的,你也看到了,东北的大妈在憋尿的情况下还能够挥起胳膊和工作人员比划两下,这要是在最佳状态,别说是一个工作人员哪怕是来十个大妈也绝对不会吃亏的,所以少惹东北人能保命!
最后:澄清一下,部分网友认为大妈最终上演了现场尿尿,其实并没有!大妈虽然是你大妈,但她也是个要面子的大妈,和别人吵吵行但泄露自己的隐私,那是绝对不行的!
都是邻|居,住在一起时间长了,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只要不是原则问题,能过去就萛了。而且她也上岁数了,气头上说了一些不应该说的话,我想她会自责的,原谅她好了。俗语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谁能保证一辈子不求人哪?还是邻居方便一些,年轻人,别和她计较就是了,以后你会得到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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