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马球场上飞扬跋扈的余嫣红,为什么是一个最愚蠢的女人呢?

知否:马球场上飞扬跋扈的余嫣红,为什么是一个最愚蠢的女人呢?,第1张

作为女人的小编暗自庆幸自己生长在现代,可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也可以有自己的事一份业和收入可以养活自己,不需要依附任何人,也不需要靠仰人鼻息来生存。庆幸的同时也不时地感叹古代的女子想要好好地活着实在是太难了,想想一个在父母身边金尊玉贵般养大的女孩,出嫁时得带走娘家一大笔财产,这些东西从平时的吃穿使用,一直到自己寿终正寝的寿衣都一应俱全,可以说有生之年不用花费夫家的一分一毫。

就是这样,她们在婆家的日子依旧不好过,因为她们还得时刻应对婆婆的考验,大小姑子的刁难和夫家三姑六婆各路长辈的轮番轰炸,稍有差池并会被安上一个善妒和不贤不孝的罪名,被罚站规矩那更是家常便饭,不值一提。因此这些大家闺秀们大多日子过得战战兢兢,小心翼翼,有些事更是丝毫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有一个人活的例外,那就是余嫣红。

余嫣红,她的父亲乃是当朝余老太师的长子,母亲是这位余家大老爷续娶的填房。余嫣红仗着父母对自己的宠爱,把性子绵软,脾气温和的嫡出长姐丝毫不放在眼里,处处欺负自己的姐姐。余嫣红的第一次出场是在永昌伯爵府吴大娘子举办的马球赛上。相比起文静的姐姐余嫣然,活泼好动的余嫣红马球打的自然好一些。第一局余嫣红获胜,赢得的彩头是一只成色上好的白玉混元镯。

她拿着这件战利品,以胜利者的姿态高高举起,向众人炫耀了一番。第二局的彩头是一支九转累丝金簪。这支簪子不仅金子质量上乘,而且做工精致,余嫣红一见便喜欢,想要得到手。可巧的是,这支簪子乃是余家已故范大娘子也就是余嫣然的母亲失落多年的遗物,思念亡母心切的余嫣然当然很想让这只簪子重新回到自己身边留作纪念,以告慰其亡母的在天之灵。

按我们常人之想,鉴于这只簪子对于姐姐的珍贵意义,作为家里的两个嫡亲姐妹,做妹妹的应该和自己的姐姐联手一致对外,把这只簪子赢回来,然后送给姐姐才是。然而我们看到的画风却离谱的让人大跌眼镜:她一听到姐姐也想要这只簪子,就更加坚定了想要夺到手的决心,并讥讽马球打的差,上场也是丢他们余家的脸,也全然不顾姐姐的苦苦哀求,一口拒绝。

还嘲笑姐姐是不是缺首饰,然后摘下手上刚赢来的那只镯子就扔向了姐姐。在这里我们注意到余嫣红用的动作是扔而不是双手送上,那高傲的姿态无异于在施舍一个食不果腹的乞丐。看她的架势假使她赢得了这支簪子,即使毁了它也不会送给自己的姐姐。庆幸的是,最后盛明兰帮嫣然赢得了这一局,使得这个支簪子又回到了她的身边。

马球场上短短的一幕就是我们轻易看清楚了于英红的为人:任性,自私,跋扈。仗着生母对自己的宠爱,肆意欺凌和作践自己的姐姐,也就是这场马球赛开始了余嫣红的作死之旅。

明兰到底是说错了哪句话?导致顾廷烨勃然大怒了,甚至第一次看到顾廷烨拍桌子。首先咱们来捋一下剧情,朱曼娘跑到侯府。拿昌哥儿的下落要挟明兰夫妻,赵丽颖饰演的盛明兰不是那种颇有心机的女子。还是很愿意找到昌哥儿的,希望自己丈夫父子团聚的。稍微有点心机的,巴不得一辈子找不到昌哥儿。歹毒似林小娘的,恨不得一刀结果这个孩子。顾廷烨多一个儿子,自家亲生嫡子的地位就多一分威胁。

剧中很多母亲都是这样想的,所以说,明兰的各项行为是非常讨顾廷烨的喜欢的。可惜顾廷烨这位丈夫,不是个好相与的,这点明兰在婚内前期生活中深有体会了。明兰好心劝顾廷烨去亲近朱曼娘,借此早点知道昌哥儿的下落。很快顾廷烨开始有想法的,质问明兰除了得失和谋划,就没有别的想法吗?明兰很激动地起身回答道:这些还好答应,若是日后的提出答应不了的。

顾廷烨从这里开始生气了,并且一点都听不进去明兰的解释,开始拍桌子,后面明兰开始补刀了。顺便说一句演员赵丽颖在现实的综艺节目中,也是一个补刀的能手了。只见明兰说道:是你儿子,又不是我儿子,冲我发什么火。这话一出,顾廷烨立马拂袖出门了。

可见气得不轻,那这边的问题就是。顾廷烨是因为明兰不在乎自己跟别的女人睡觉而生气,还是因为明兰说出心里话,明兰说出:昌哥儿又不是自己的孩子,是顾廷烨的儿子。起初我也倾向前者,顾廷烨是在生明兰不在乎自己的气,再重新看DVD版二刷《知否》时,才想到,顾廷烨应该是在生明兰对昌哥儿的态度。

也就是说真正导致顾廷烨跟拂袖而去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明兰对昌哥儿的态度。顾廷烨早年的成长经历,造成他很在乎明兰对昌哥儿的看法。从顾廷烨最初想娶余嫣然就看出,顾廷烨择偶的标准,是排除了两情相悦的,主要是想着自己的两个孩子。

而且明兰是昌哥儿的后妈,如今对顾廷烨说出这番话。其实是在表明自己对昌哥儿的态度,是你儿子,又不是我儿子。不要将明兰的形象过于美化,首先明兰将来也是一个母亲。大家换位思考一下,就该明白后妈不易当。又要看在丈夫的面子,又要向着自己亲生的孩子。

所以顾廷烨一直顾忌这个,别说顾廷烨没这个想法。从一开始顾廷烨就跟明兰提过这件事,将来昌哥儿找到了,希望明兰能够视如己出。男人都是这么天真,丝毫没考虑女人的想法。视如己出,谈何容易。敢情明兰带一个孩子嫁过来,并对顾廷烨说,希望你能对孩子视如己出。

所以不怪明兰着急说出心里话,本来就不是她的孩子。她着什么急,昌哥儿的亲生母亲朱曼娘都不着急,自己这个后妈着急干嘛!所以基于以上原因,顾廷烨最终生气而去,并非是因为说出不在乎这句话,而是后面的昌哥儿不是他孩子这一句。

我的一个好朋友三百字作文

我的一个好朋友》

“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我的好朋友的名字叫小新。小新的脑袋大大的,身体胖乎乎的,在两个小眼睛上长著一对浓黑的八字眉。

学校将要举行运动会了,小新和他的宠物小白在家练习赛跑,。爸爸正在睡觉,他们踩着爸爸跑过去了,爸爸一不小心咬住了小白的手,小新调皮的说:“小白选手像棉花糖一个样要被吃掉了!”说完他们又跑向厨房,正在准备午饭的妈妈吓得让他们停下了,可是他们想没听见似的,到处乱跑、乱跳,终于小新跑到桌子上弄翻了所有的食物。妈啊么揪著小新的耳朵,说:“算了,只好重做一份了!”可小新倒是严肃地说:“不可以偷工减料呀!”妈妈气的哑口无言。

跑步以后,他和小白来到家的后园练习进场的步伐。爸爸发现小新走的同手同脚就来教他走方步,可是调皮的小新乱喊节拍,把爸爸搞得也走的同手同脚。哎,真是一对让伤脑筋的父子两。

运动会终于正式开始了,先出场的是玫瑰班的同学们,走的非常整齐;接下来就是小新在的向日葵班,一出场走的还真不错,把小新的爸爸妈妈乐的手舞足蹈,小新看见爸爸妈妈也开心的手舞足蹈,这下糟了,他忘记了自己的步伐,又走的同手同脚了,而起还把后面所有的同学都带跑了,在前面领队的小东,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回头一看,吓得满头大汗,赶紧转身纠正,可是也走乱了,就这样,向日葵班的同学们全都同手同脚了,有的小朋友都急哭了。老师也羞愧的用牌子挡住了自己的脸。

这就是我的朋友小新,他是不是很顽皮,但是我很喜欢他,因为他给我带来了快乐。你们喜欢他吗?

写作文我的好朋友三百字

1我的好朋友

我的个子小小的,可我好朋友的个子却是高高的,她是谁不告诉您,您猜猜。

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不长也不短的头发,前面的发丝有点儿遮住了眼睛。眼睛水汪汪的,又大又亮,就像在眼睛里镶嵌了一对黑宝石。灿烂的笑容似乎成了她的标记,她一笑,红润的嘴唇里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仔细看,还能看到一颗蛀牙呢!

她的性格开朗,而且还挺大方呢!有时候,我俩吵架了,可是她一会儿就忘记了,并且主动跟我和好。

俗话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可她却担任我们班的“数学科代表”的职务呢!每当我遇到数学难题,我都会找她。虽然她是数学科代表,可是她并不喜欢数学,她喜欢玩电脑,喜欢上网,一有空她就上“QQ”。

记得有一次,我的肚子莫名其妙地疼起来,而且精神也不太好。她见到了,便急忙问:“怎么啦!哪里不舒服呀要不要去校医室看看校医”瞧!她那说话的语气真像我的妈妈呀!还没等她说完,我便急忙摇摇头说:“没事啦!只是肚子有点儿疼,没什么大问题,用不着这么大惊小怪!”接下来,是上体育课,在自由活动的时候,她跑过来,关心地对我说:“还是去看看校医吧!看你脸青唇白的……!”“怎么那么麻烦呀!罗罗嗦嗦的!”我不耐烦地想。虽然自己的心里是这样想,可是为了不再使她唠唠叨叨的,我还是答应了她的要求。去到校医那儿,我说想喝水,她就马上去拿。看到她忙得不可开交的样子,我不耐烦、不高兴的心情一扫而空,顿时觉得十分温暖,十分高兴,高兴自己有一个这么好的朋友。

现在,您应该猜到她是谁了吧

2我的好朋友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长得胖乎乎的,一米四多的个子。一对剑眉底下有两只不大不小的眼睛,她有着红扑扑的脸蛋儿小小的鼻子和一张贪吃的嘴巴。

她的英语非常棒,每次上英语课的时候,她最高兴了。英语老师提问题的时候,她总能用英语流利的回答问题。每次语文老师去外地学习的时候,都有数学老师代语文老师的课。每次下课他都跟我说,田甜,要是语文老师的课让英语老师代就好了,是不是我有时候被-逼无奈,只好说是啊是啊!

虽然她学习好,但是劳动的时候,她就有那么一点儿懒(就一点点儿哦)。

有一回,老师让我们在花坛里除草。我们一组的人员除四平方米的杂草。组长把我们分成四组,两人一组。张宇涵和我一组,她和文静一组(文静在我们组里是办事最快得了),我们四个为了除得快一点儿。就把这两平方米的分成四份,一人一份。大约过了二十分钟,我们的都除完了。可她却除了五分之三。

她就是毕安琪。

作文朋友三百字

我的好朋友

我的个子小小的,可我好朋友的个子却是高高的,她是谁不告诉您,您猜猜

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不长也不短的头发,前面的发丝有点儿遮住了眼睛眼睛水汪汪的,又大又亮,就像在眼睛里镶嵌了一对黑宝石灿烂的笑容似乎成了她的标记,她一笑,红润的嘴唇里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仔细看,还能看到一颗蛀牙呢!

她的性格开朗,而且还挺大方呢!有时候,我俩吵架了,可是她一会儿就忘记了,并且主动跟我和好

俗话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可她却担任我们班的“数学科代表”的职务呢!每当我遇到数学难题,我都会找她虽然她是数学科代表,可是她并不喜欢数学,她喜欢玩电脑,喜欢上网,一有空她就上“QQ”

记得有一次,我的肚子莫名其妙地疼起来,而且精神也不太好她见到了,便急忙问:“怎么啦!哪里不舒服呀要不要去校医室看看校医”瞧!她那说话的语气真像我的妈妈呀!还没等她说完,我便急忙摇摇头说:“没事啦!只是肚子有点儿疼,没什么大问题,用不着这么大惊小怪!”接下来,是上体育课,在自由活动的时候,她跑过来,关心地对我说:“还是去看看校医吧!看你脸青唇白的……!”“怎么那么麻烦呀!罗罗嗦嗦的!”我不耐烦地想虽然自己的心里是这样想,可是为了不再使她唠唠叨叨的,我还是答应了她的要求去到校医那儿,我说想喝水,她就马上去拿看到她忙得不可开交的样子,我不耐烦、不高兴的心情一扫而空,顿时觉得十分温暖,十分高兴,高兴自己有一个这么好的朋友

作文闲话朋友三百字

在我们上三年级时,因为人太多,我们又有了一个新班,正好,我也被抽了去,那是众多个同学组合而成的班,我一个人也不认识,但有一个同学我们俩却走到了一起,从此,我们在一起玩耍,在一起学习,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没想到她竟然为了自己的利益和我做朋友的。

每天放学时,我经常都买东西,刚刚开始时我也就得她吃我东西也只是平常事 ,也没太在意,但她越来越得寸进尺,我买一袋吃的,她就吃大半袋 ,我还是继续忍了,但越让着她,她越得寸进尺,他有什么事都挡在我面前,有时我们只是玩一下,她就显示出自己的威风,为我撑腰,好想我哼懦弱似的。

还有的时候她闲得无聊的没事干时,就把我叫来,把我当木偶一样的玩,她一再的得寸进尺,我又一直让着她她就这样继续了下去……作文

终于,我再也忍不住了,我在一节体育课上一口气把所有的是都告诉了她。自此以后我们就绝交了。

我不明白,不明白难道自己的利益要比我们两年的友谊更重要吗 ?

写一篇作文题目是我想有个好朋友三百字

我想有个好朋友

你知道吗?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就是要拥有一个知心朋友,你有吗?。虽然我不知道你是否有,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没有。

小学那六年中,我几乎都是孤身一人,我行我素。就是除了五年级下学期交到的三个好朋友外,我几乎就没有什么可信任的人了。但令人不悦的是,好景不长,仅仅一年,那种温暖,突然消失了,我进入了初中,又成了孤家寡人。

我只有瞪着一双豆大的恐惧的小眼睛望着大家,因为我没有可以信任的人。于是,久而久之的孤独被我克服了,虽还是一个人,但是,我已经不再害怕,因为我已学会了自己跟自己交谈,就像精神分裂一样似的。虽这样,还是觉得不快,因为没有丝毫交谈的感觉,也许是因为交谈的物件是自己吧!

因此我时常陷入孤独,想拥有一个知心朋友的感觉越来越浓了,我也时常在想,如果再这样下去,我会病的。

一个人的时间越来越长,孤独的心也越陷越深,虽表面上看不出什么,但只有我自己知道什么叫孤独,什么叫痛苦。寒风,那个凛冽,一个人,一个人。还是一个人,一个在风中发抖,一个人在风中摇曳,一个人在风中呐喊……没有回声!

我不是一个会说话的人,但只想拥有一个知心朋友。答应我,好吗?。

我和男生朋友三百字作文

我的好朋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朋友,我也不例外。今天,我就来向大家介绍我的好朋友——菲菲。

菲菲今年10岁了,和我在一个班,我们还是同桌呢!她有着一头黑色的长发,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高高的个子,十分漂亮。最重要的是菲菲不仅长得漂亮,心肠也很好。好多人喜欢她。

有一天,要语文测验,我信心十足,准能考好,谁知,天有不测风云,考试时,我水笔芯用完了

我很着急,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我的头上流下了豆大的汗珠,我心里暗暗叫苦,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菲菲看出了我的难处,小声问我:“是不是比没油了?”“嗯!”我回答道。“我借你!”菲菲拿出一支崭新的笔来,我不好意思的说;“这支笔是新的,我用你那只旧的吧!”“不用,拿着用吧!好朋友就应该互相帮助么!”“谢谢你了!”我接过那支崭新的笔来。

不久,语文成绩公布下来了,我取得了理想的好成绩。我想:如果不是菲菲那支笔,我估计连60分都没有吧!

菲菲你永远是我的好朋友,我最好的朋友,比亲姐妹还要亲的好姐妹!你永远不会在我的记忆里抹去!

感动女朋友三百字作文

当我们帮助别人时,别人的心里会感到温暖,而别人帮助我们时,我们的心中也同样会感到安慰和温暖。

我曾经就遇到过一次被别人帮助过的事。

那是一个星期三的早晨,我来到学校,开启书包,突然发现没有带文具盒,心里一下子慌了起来:没有笔,没有学习文具,让我怎么学习,怎么写字啊!

这时,第一节课的上课铃响了,语文老师走进教室,让我们写复习本的作业。全班同学都低头写复习题,唯独我,在那里傻傻地看着复习本,一个字也写不了,我正发愁,旁边的王新华同学问我:“你为什么不写啊?”我告诉她我没有带文具盒。王新华热情地对我说:“用我的吧!”说著,从文具盒里拿出了一支崭新的蓝水笔,说:“给你,快写吧!”我马上对她道谢。

我赶快写了起来。可是,这节课应付了,还有数学和英语课怎么办呢?我又发起了愁。当周围的同学知道了我没有带文具盒时,人人都伸出了友爱之手,开启自已的文具盒,这个借我一支铅笔,那个借我一块橡皮。看着他们那一张张热情的笑脸,还有一双双援助之手,阵阵暖流温暖着我的心,犹如一束阳光照进了我的心田。也许,在你看来微不足到的一点帮助,就会给对方还来雪中送炭般的温暖,帮助与被帮助同样会得到快乐。

这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却让我从心中深深地体会到接受别人的帮助,心里会有多么温暖。互相帮助是我们人类的美好品质,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把这一美德发扬光大,让我们的爱心洒满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我的一个好朋友》作文430字

我的好朋友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杨飞。乌黑发亮的长发,圆圆的脸上嵌著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说起话来温柔和气。我她之间发生了一事不愉快的事情。

一天早上,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天空中飘着朵朵白云。我背著书包高高兴兴去上学。第一节是语文课,老师说这节课要练钻笔字。我旁边的杨飞对我说:“楚柔,你能不能借一支铅笔给我用一下呢?”我高兴的说:“当然可以了,我们是好朋友。”于是我把昨天买白自动铅笔借给了杨飞了。

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又背著书包高高兴兴的来到学校。我一进教室就对杨飞说:“把自动铅笔还给我了吧?”杨飞吞吞吐吐说:“我把自动铅笔放在家里了。”你为什么不带来了。杨飞又吞吞吐吐的说:“我把自动铅笔弄坏了。”我非常生气那一整天我都没理杨飞。

回到家我把这件事告诉妈妈。妈妈说:“怎么为了一件小事破坏了你和杨飞这几年来的友谊了。明天一定要:和杨飞说一声对不起,知道了吗”我轻轻的点了点头。

到了第二天早上,我来到了教室看见杨飞正坐位子占准备跟杨飞说对不起的。可是杨飞快了我一步。她对我说:“楚倩”昨天的事情真对不起。我昨天去文店买东西,正好看见跟你一样的自动铅笔,请你收下吧。”她又问:“我们还是不是好朋友了。”

虽然我己经转学了。杨飞还给我的自动铅笔我把它放在一个精美的盒子里生怕把它弄坏了。

这件事虽然己经过去很久了,但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

作文我的舍友三百字

!昏昏噩噩,不知是怨长征般的暑假生活还是怪小弟难以名状的人生观。将近过半的假期但仍无半点以往的成就感。怀念之心最近两天似乎多了些许。既然如此,那就趁著俺稚气已脱,成熟未至时来回忆回忆俺的舍友们吧!

其实一直就想写一篇关于我们的伟大事迹。今天就藉著这个不是机会的机会来晒晒这些祖国未来可爱的花朵们吧!

首先要说的自然就是我们那不像舍长的舍长:老王。(敲出这句话就有点后悔,以防老王误会。在此我宣告一下:说他不像舍长是指他做事的风格行事的态度。并非责任心以及哥儿几个对他的承认与否。。。)说到老王,那只能用一个词语来形容:神出鬼没。这是我们宿舍几经商讨多番稽核给出的一致答案。每每一觉醒来往下一探头,十有八九人去楼空。本着对他人身安全着想的原则。经过我们多次寻其蛛丝马迹后的证据得出三个答案:一、 去教室发奋图强,准备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二、 去校园谈情说爱,打算将爱情进行到底!三、 去教室谈情说爱,来个爱情学业一起抓!得此答案我们无不暗暗佩服王哥的传说。。。

就近原则,接着说我邻床的昌哥吧!记得刚开学时我俩挨着坐第一排。但本着女士优先的智理名言。我俩推居二线坐到了最后一排。本想和他聊熟以后上演一段课堂传奇。但谁知此君嗜书如命,抱着一部手机一翻就是一堂课。以致后来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但当后来我们班男生集体爱上篮球以后就略有改观。茶余饭后成群结队厮杀于篮球场上。你来我往好不快哉!此为后话。。。

说到老丁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他是个好好少年!身为徐州人,他有着江北人的豪迈但又不乏江南人的细腻与温柔。是我们男生集体公认的N好男人!尤其是他的作息时间及其规律。每次出早操大多都是由他叫我们的。他还培养了我这么多年来一直无法形成的午睡习惯。大家在他的规范下有了喜人的变化。一个个焕发著青春的光芒,我的体重也有了全新的突破。如今想来还真要好好的(谢谢)他啊!

谈到小谢,我很有话说。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该生斯文整洁,内敛温和。明显学习一派!但这个观点似乎班主任也认同。于是他成了学习委员。但时间老人告诉我老师也不是每次都是对的。这家伙相对有时较为懒惰!如果你在我们宿舍的板凳腿上发现一双未洗的袜子,那百分之二百是他的。这时你要装作十分生气的摧他洗。只要这样他才会在打完一局魔兽后。把那双臭袜子泡上,到明天再洗!但关于哥的自称,我的印象好像是这小子先喊出来的,于是本宿舍才有了关于六个哥的传说!

作文写动物做朋友三百字

和动物做朋友

要用我的话来说动物,我会说它们比人类好多了,它们嚎放开朗是我的最爱,因为我家就有16只动物不分大小总共16只,可它们有的还很小,胆子也小,我家有动物的最佳原因是我的家人都很喜欢动物,因为动物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快乐,我给你介绍它们吧!你一定会喜欢的,它们是小猫、小狗、小鸡,它们是我的好朋友,是我开心的药,我离不开它们。

动物在我眼里和人是一样,它们有一些特长是人类没有的,比如说它们用它们的平常玩的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也许你还是不喜欢它不过你总有一天你会喜欢的,你可能还会说你和动物不同,可事时上它们是我们的最好的好朋友,我们不因该伤害它们,要和它们成为最好的朋友,它们也有人性,我告诉你们一个密秘有一次我得了感冒还发烧,全身无力一个人在家很无聊,小猫它似乎看出来了,马上跑到我的床上跳来跳去,似乎在斗我开心我当时很感动,也很开心,它看见我笑它跳得更猛了,还老来吃我的头发,我骂它傻它更开心了,一直在猛跳,不过这一开心病也好的很快,我很开心,我也很感谢它,在我眼里它比人还有和人之间的相还要感人,它们是我今生最爱,是谁也比不了的!

我有一次给它们做依服,它还挺老实很安静的坐在椅子上让我给它量身,别说它们是动物可比人还聪明,我这一生最贴心的朋友就是世界上所有的动物……

听我一句和动物交个朋友吧!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其实是一部爽剧,制作上没有太大的硬伤,灯光场景也称得上赏心悦目戏剧冲突由浅入深,环环相扣,情绪饱满,激烈而不突兀,剧里的反派角色大部分坏得一模一样,嫌贫爱富,得寸进尺,并酷爱恶人先告状。而很多人想知道曼娘是怎么陷害明兰的呢?让小编来告诉你们吧。

不管是盛明兰作为个体的生长史,还是她与周边人的社交关系,都始终以物质与精神的生存问题为重点。“生存”首先需要探知自身的定位,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身份”,故事架空于古代,士大夫家族的荣耀与政治息息相关。顾廷烨再护着明兰,他也是个武将,总有一天要领兵上战场,顾廷烨不在家的时候,继母小秦氏竟然与曼娘联起手来,要一起对付明兰。

顾廷烨原本很喜欢曼娘,他一直以来都觉得曼娘是个可怜的女子,所以一直很疼她,为了让她进侯府还和自己的父亲吵架,但是没想到曼娘是为了荣华富贵才要和他在一起的。被顾廷烨揭穿后,曼娘知道顾廷烨不会原谅他,就带着顾廷烨的儿子跑了。顾廷烨非常生气,他不在乎这个恶毒的女人要去哪里,他在乎的是昌哥,不管他是不是曼娘生的,他始终都是自己的儿子,是顾家的孩子,顾廷烨风光回归后,这个孩子肯定也是要认祖归宗的。蓉姐留在顾廷烨身边过着舒适的生活,可是一想到自己还有一个儿子流落在外,顾廷烨就十分惦记,他想赶快找到自己的孩子。

虽然顾廷烨一直没有找到曼娘,但是曼娘在听说顾廷烨风光回归,还娶了盛明兰之后,便带着孩子回到了京城。但是她并没有立马与顾廷烨见面,而是等到顾廷烨外出领兵打仗的时候才出现在盛明兰身边。她把昌哥送回顾家后自己也想顺势进门,结果被明兰拦下了,曼娘并没有放弃,反而联合了一直看明兰不顺眼的继母小秦氏,趁明兰快要生产的时候去作妖,让明兰的第一个孩子不幸流产。曼娘之后还在明兰的饭菜中下药,设计让明兰落水等,差点害死了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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