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分手,因为两个人互殴到进医院这种事情并不多见,由此可以推断出,你男友大概率是有暴力倾向,所以为了日后的生活安稳一些,你们两个人还是分开比较好一点,毕竟这次因为两个人意见不和都已经到了住医院的地步,为了下次没有生命危险,还是分手为好。
情侣或者之间吵架,在严重都不能动手,打一架把感情打散一点,时间一久再好的情侣和夫妻也会打成仇人。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首先是独立的个体,再是家庭和伴侣。想要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好,要欣赏对方的优点,包容对方的缺点,并且引导对方变得更好。
刚刚恋爱结婚那会儿,我老公一堆坏毛病,冬天不爱洗澡,脱了袜子就喜欢乱扔,但是他很顾家,除了工作就是家里,他重要的朋友都认识我,每次聚餐也会带着我和孩子。不乱花钱,会陪孩子玩,也会做饭,或者洗碗。现在袜子不乱丢了,只是冬天还是不爱洗澡,不过我叫他去洗澡了,都会去。
其实你俩挺合适的都有暴力倾向,你不改自己生气就动手的毛病,分手找其他男人还是意外的结果,毕竟脾气再好的男人被打都会还手。
我们也会吵架,他声音一大我就哭,他就会立马道歉,如果我的错,把他气的不行他锤墙也不会动手打我,我就更不会动手打他了。等他气消了,我就会给他道歉,我们共同的朋友都说我们夫妻两个性格特别合适。我们就是适合过一辈子的人。
从这个角度来说,个人觉得,你们俩似乎还真的是不太合适,还是建议分开为好,各自另行去寻找更好的、少打架的伴侣为好。如果分开一段时间后,双方都把这个习惯给改了,并且还惦记着对方,那个时候可以考虑复合,但是眼下真的必须分手了。
在广州地铁上,两个男子因为抢座位的问题发生了争执,选择互殴,在公共场合有如此的行为,这将会给其他乘客造成一定的影响。甚至在互殴的过程中可能还会容易伤及到无辜,所以作为成年人要知道在公共场合的时候,尽量的要学会克制好自己的情绪,千万不要有鲁莽的行为。这两个男子在当天可能是由于抢座位的原因就发生了争执,谁也不让谁,就直接选择了动手。但是最终民警在了解到了此事以后,将两个人都带回了警局。
广州地铁上两个男子发生争执后互殴作为成年人,在乘坐地铁的过程中,每一个人由于下班的时间都会感觉到非常的疲惫,所以第一时间冲进地铁里面就想要抢到一个满意的座位。而这两个男子可能是由于座位坐到了一起,在争执的过程中,其中一方的男子根本就没有抢到座位,所以气急败坏之下就直接对对方言语相向。直接口出狂言,说出来一些比较难听的话,而抢到座位的人也不罢休。就和对方发生了争执,村人两个人就直接在地铁站里发生了殴打对方。
在公共场合发生如此行为,会对其他乘客造成影响可想而知在公共场合当中由于人员密集比较多,如果在发生互殴的过程中情绪激动,可能还会伤及到无辜。尤其是地铁站里面的人群本身就比较多,作为成年人也千万不能因为抢到了个座位,就和对方发生严重的争执。这显然是不值得的,如果没有抢到座位,则可以选择等到有他人下了车以后再去坐在座位上。
公然斗殴民警对这样的事情进行了解了以后,也对两个人进行了语言上的教育,两个男子也认知到自己在地铁上的一些无理行为。从而给其他的乘客带去了不好的影响,因为在地铁站当中人员混杂,在有人员打闹的情况下,可能还会伤及到他人。
一、吵架动手打人报警会怎样
1、吵架报警警察会进行调解处理。情节严重就可以立案,对于一般互殴行为,在没有造成大的伤害情况下,先动手的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大一些。但造成伤害结果的,就会按伤害结果来进行处罚,先动手挑起事端的行为只是法官酌情考虑的一个情节。如鉴定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鉴定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亲戚上门吵架属于私闯民宅吗
别人跑家来吵架一般不算私闯民宅,只有当其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才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但是跑家里来吵架不算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私闯民宅是一个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行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私闯民宅会承担法律责任。私闯民宅触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法律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日常出行都需要坐地铁或者是其他的一些交通工具。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高峰期,然后就会没有位置坐,那么上海地铁一男一女因座位拥挤争吵互殴,此事最终是如何处理的?
这个事情是这样的,一开始上地铁的时候他们两个人看见地铁上有位置,于是就冲上去占位置,在这个过程当中肯定会有争吵,因为有一个位置,但是有两个人想要坐,所以说两个人就发生了冲突。最后,他们就相互的争吵和斗殴,于是被刑事拘留了。这是肯定,因为地铁是一个公共的场所。在这个公共的场所当中,我们不应该去争吵和吵闹,而且地铁那里也有一些安保人员,他们负责地铁的秩序,然后这两个人打闹了这些肯定是要被抓起来的。
他们两个也是因为互不谦让,然后大打出手之后才会被抓的。本来就一个位置,我觉得坐不坐都可以。因为站着也挺好的,并不是非要坐着。也不知道他们两个人是怎么想的。最后用了一个让人想笑的结局,感觉很多人都在看他们的笑话。
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不要向他们学习,我觉得我们都要懂得相互谦让,尤其是在这种公共的场合不要吵闹,吵起来了你们的声音就会影响到其他的那些乘客,让这整个车厢都变得很混乱。这个行为也一点都不礼貌,所以我们要懂得提高自己的素养,要有素质,在公共场合保持文明的秩序,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经常发生这种事情,但是我们也要懂得相互的谦让,这样就会显得自己非常的有礼貌,有道德。然而,人生漫长,我觉得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知礼懂礼的人。
法律分析:两个人争吵一方先动手打人,另一个还手不算正当防卫,应当认定互殴。如果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没有伤害肯定构不成行政拘留的,至少也得耳膜有损伤才能介入调查,互相推两下是无法介入,对方也无法伪造病历的。这个要看情况,有可能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如双方协调好的话,就什么事都没有。建议你跟对方协调,达到对方的谅解。
法律分析
和对方发生口角,推了对方几下,没有伤害,不能达到行政拘留,只是推了几下,没有伤害是不会行政拘留的。双方因发生口角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对于一般互殴行为,在没有造成大的伤害情况下,先动手的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大一些。但造成伤害结果的,就会按伤害结果来进行处罚,先动手挑起事端的行为只是法官酌情考虑的一个情节。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故意伤害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十六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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