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说说桂林的小男人
桂林小男人大多比较抠,这近乎成了所有和桂林崽接触后的人的共识。
在10个桂林男人中,有9个是耍仔(PLAYBOY),另外一个是HA仔,男的大多很花心,不太靠得
住还有一点要命的是,桂林小男人很骚包,丢了我们男人的脸,只要是出门他们总是梳妆打扮
将近1~2个小时,比一个女人还要久,洗完澡,镜子照起来没得歇,总觉得自己身材廊子魁
梧,身上肌肉廊子多,穿衣服和裤子是廊子的完美,头型搞的是廊子的叼手,喷起一身刺鼻难
闻的香水(),挂起一身的首饰“假的装饰品”看到你就饱完
了。桂林是一个女性城市,所以造就了他们的山水的美丽的,同时也使桂林的男人变成
了女人。你们注意看,大多桂林的男人阳气不足,说起话来奶声奶气,而且嘴巴特别的
臭,很逞能,总以为自己的口才很好,有无道理都得大炮下去,跟人争论下去。所以在
我们真正男人的交际圈里,是特别不欢迎桂林人的,因此桂林男人只好整天混在女人堆
里了。
2在说说柳州妹。
柳州女人长的丑,而且很粗鲁。所以很多人都讨厌柳州妹,这个是正常的。柳州漂亮一点的妞
都是外地人,真正的柳州本地妹是很丑陋的。柳州妹更拽的是,只看得上那些没什么钱但又喜
欢出来炫耀的男人,而看不上不讲吃穿,不追求时尚,不喜欢炫耀的男人(这些男人反而家庭
条件倒反不错,或者父母都是当官的).柳州妹没有发扬我国妇女的优良传统,不但很懒惰,
连家务都不会做,而且还很恶,。
呵呵,所以,俺不找柳州妹。柳州妹实在没什么内涵,一如廉价的柳州螺蛳米粉,只是可
以果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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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根据网络上的一些讨论和自己的经验,总结了这“嫁人不嫁桂林仔,娶妻不娶柳州
妹”的道理
这个丈夫之所以这么对待自己的妻子,很有可能是因为他平时便有家暴行为,或者可能是因为妻子婚内出轨,导致丈夫怒火攻心。这对夫妻已经50多岁了,并且有一个小孩。当时他们在自己的家中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发生了冲突,妻子可能是害怕丈夫伤害自己,所以从家中跑了出来。没想到丈夫拿着一根棍子也追了出来,并且用棍子殴打妻子的头部,还用棍子上的钩子去钩妻子的脖子。
从丈夫的行为来看,他的目的可能就是置自己的妻子于死地,因此他丝毫没有留手。如果是一般的家暴,丈夫通常都是对妻子拳打脚踢,而不会用这种方式。在将妻子打死之后,丈夫在现场待了一会,然后回到了两人的出租屋。围观群众拨打了120,救护人员赶到现场之后,发现这个女子已经死了。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并且并且抓获了这位丈夫。我认为这位丈夫所犯的罪行应该是故意伤害致死,他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我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们所生育的孩子去向就成了问题。如果孩子有其他亲属,并且亲属愿意抚养的话,那么孩子便会交由其他亲属抚养。如果亲属不愿意抚养的话,孩子可能就会被送到福利院。
我们不知道这对孩子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但生活在一个充满暴力的家庭,对孩子的成长发育肯定是不利的。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这位丈夫都不应该将自己的妻子打死,哪怕是妻子出了轨。丈夫的这种行为,不仅毁了自己和妻子的人生,会给自己的孩子留下不小的心理阴影。拥有这样的父亲是这个孩子的不幸,希望孩子以后能有一个好的归宿。
套路深!柳州女子扮演多个角色和堂哥“网恋”,这位女子现在已经被当地的警方抓住,相信等待她的一定是法律的严惩。这位女子将骗到的33万元挥霍一空。将这些钱用在买家具,偿还车贷的各个消费支出上。相信堂哥在知道事情真相之后一定会非常痛苦。
堂哥在和妹妹打电话的时候,突然发现妹妹工厂里一位同事长得眉清目秀。于是看上了对方,想要追求对方,但是却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复。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妹妹突然想出一计,便将自己伪造的微信号交给了堂哥,声称这是同事的****。每天都会和堂哥聊天,在两个人恋爱期间,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向堂哥借钱。堂哥被蒙在鼓里,不知道自己现在正被骗子盯上。同时堂哥通过网贷,套现信用卡等各种各样的方式,满足这位网恋对象的需求。
这位女子在广东打工,一个月的工资是八九千块左右。但是每个月基本上存不下来钱,所以才将目标转移到堂哥身上。堂哥现在还有一个巨大的窟窿没有补起来,相信贷款公司一定在不断的催促堂哥,在这期间女子曾经交给堂哥7万多块钱。这位女子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要求,相信她一定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女子曾经租了一辆车,想要卖一些水果。但是被当地的城管抓住,还因此赔了部分金钱。家贼难防,虽然很多人一直保持警惕。在接到陌生人电话时可能觉得对方是骗子。但是没有想到骗子原来一直都住在自己身边。大家也非常好奇这位女子是用何种态度和自己的堂哥进行交流的,难道不会感觉到尴尬吗?同时提醒大家要警惕网恋,因为对方很有可能是一个抠脚大汉。
生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可贵,大家也都很爱惜自己的生命,毕竟人的生命只有这么一次一旦错过就真的没有了,而我们大家也会竭尽全力的去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大家也会善待别人的生命,而且当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大家也会尽所能去帮助别人,但是在我们的身边,他们却认识不到,甚至会因为冲动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他们不会在乎对方是谁,只是一时的不清醒才导致的,其实有时候有些事情,只要我们大家想解决一定有解决的办法,只是看我们大家是否愿意去解决,当然我们遇到事情的时候,一定要理智的去对待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事情,只要我们理智去对待就一定会解决好这件事情,千万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丧失理智,做出一些让自己后悔伤害别人的事情。
我们大家都知道夫妻之间哪怕有再大的仇恨,都不会做出太过分的举动,更不会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情,但是近期就在网上就看到一则相关的报道,有一名女子被丈夫当街边追边打最后导致死亡,事情一出也是引来了不少网友的关注,不少网友纷纷表示,是什么事情,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这种人就应该受到惩罚。
据了解到,事情是发生在广西柳州,当时这对夫妻发生了一点矛盾,于是这名女子就从家里面跑了出来,不料被自己的丈夫追赶在后面,并且进行了殴打,最后看到的群众就报了警,随后医护人员以及警方都赶往了现场,但是这名女子却永远离开了大家,而具体事情还在调查之中。
在这里呼吁大家,不管什么时候,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而且遇事一定要冷静处理,切莫冲动。
其实离婚后逃不过前夫魔爪的事件很少发生,每年离婚夫妻成千上万,他们事先就已经商量好和平分手,孩子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后各不相干,有的男性离婚后觉得没面子,所以带着报复心理将前妻杀害。女性在男生面前从一出生开始就处于弱势,对方如果想要谋害自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在广西柳州一小区来了一辆救护车引起了其他住户注意,原来有一名女子在该小区遇害。在现场可以看到事发地已经摆上的祭奠品,经过了解得知遇害时确实有听到过呼救,但根本来不及帮忙。杀害女子的嫌疑人是女子前夫,因为感情纠纷发生争吵,男子就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其杀害,女子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
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
女子无论何时都要保护好自己,在任何地方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发生争吵时,不要故意惹怒对方,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一再容忍,这名男子随身带着水果刀可能早就计划好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看到任何具有伤害性的武器,就应该及时和对方隔开距离,不要在男性生气的时候煽风点火。
之前也发生过类似事件。
不知道大家还记得杭州杀妻案吗?丈夫因为不满意妻子分房产问题,所以趁妻子熟睡将其砍死,之后分成小块冲到厕所。一夜之间妻子不知所踪,还主动报警说自己的妻子不见了,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发现男子厕所用水量明显增加,于是开始抽取全区化粪池,在该期间男子仍然很淡定。最终确认妻子已经死亡,最大的嫌疑人就是同床共枕的丈夫,可见男女之间无论有没有结婚,都会发生纠纷。
2018年6月10日柳州市一名女孩在池塘边被围殴的视频在网上迅速传播,视频中可以看到,两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孩对一名蜷缩在地的女孩拳打脚踢,其中一个男孩还用手中的U型铁锁猛砸女孩。柳州市第二十七中学办公室的冯老师向记者证实,被打女孩是该校女学生,现在已抓到一名殴打女学生的人员。
在女孩被殴打的一段视频中看到,一名上身穿红白相间长袖校服、下身穿黑色长裤的女孩蜷缩在地,两个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孩对她疯狂殴打,其中身穿黑色长袖上衣的男孩甚至在女孩上方多次跳起来,对女孩踹打,另外一个穿黑色短袖上衣的男孩也对倒在地上的女孩使劲脚踢。之后,长袖上衣男孩捡起旁边的书本离开,当看到女孩从地上坐起来后,长袖上衣男孩又返回脚踹女孩头部。
另外一段长达50余秒的打人视频中可以看到,女孩被堵在池塘边栏杆的角落里,身穿长袖男孩手拿一把锁自行车的U型大铁锁,他拿大铁锁多次疯狂砸到女孩的头上、身上,直至女孩抱头蜷缩在栏杆拐角角落里。短袖上衣男孩则使劲脚踹蜷缩在角落里的女孩。
两段视频在当地网络上传开后,引起很多人不忿,并有人选择报警。对于这次学生被打事件,学校非常重视。现在警方已经介入,截至6月11日上午,已经抓住了一个打人者,另一人还在抓捕中。
柳南区教育局已专门成立工作组,深入了解事件发生的经过,并开展校园欺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思想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目前,大部分的人对防身术都有一种误解,感觉防身术就是一种一人对多人的格斗技巧,或者说是能在格斗中快速一击制敌的技巧。我必须承认防身术的学习需要借鉴格斗术的一些知识,但是绝对和近身格斗没关系。因为一切打着搏击格斗和 1 vs N 的防身术都是假的。
防身术不是搏击格斗的技巧,更不是俗称的打架技巧。所以现在很多教学的女子防身术都是害人术而已。因为很多所谓女子防身术里面TM居然教一个女孩子去和怀有歹意的成年男子,进行一对一甚至一对多的正面格斗,还要击倒对方!
对于女孩子来说,防身术不是一种武术类别,需要的不仅仅是体能方面的练习,虽然体能练习的确很重要。这个词汇概念来自于日语中的"护身术",属于特别明白的直译。而防身术的构成部分有四点:
一:日常的风险规避
二:消除自身隐患
三:遭遇危险时的脱离
四:如何快速摆脱困境
这里补充一个防身术的误区,几乎是被当做金科玉律的两条——掏眼睛和踹裆。这两点甚至于我的老师王大伟教授在给我们班上课的时候也曾经作为一个防身手段提及过,不过其实这都是误读——我并不是说这两种动作是完全错误,在一些极端情况下的确可以救人一命,但也是极端情况,不是随时的考虑。比如距离够远,能够脱离,或者不需要踹裆插眼就可以脱险的话,就尽量不要用。例如家里有等身人形靶的姑娘,你把靶子吊在天花板上让它来回晃动,然后你试试看用俩手指去戳人眼睛,戳中的概率有多大。人眼睛是极小的一片区域!包括脑袋,脑袋是最灵活的部分,要避开你的手指只需要扭头就够了,而且眼睛的反应速度肯定比你手指快。再者,歹人看你直直的去插他眼睛,是会更平静还是更愤怒?再说踹裆,踹裆的疼痛度被影视剧夸大威力有些太多了,而且你确保踹到的真的是裆下而不是小腹?要避开踹裆或者踢裆更简单,躲开这种要很大动作准备的踢腿,夹起腿,或者后撤一步就够了,除非你有绝对自信可以一脚踢中正确的位置并有强大的力度,否则这也是极为容易激怒歹人的防身方式。
再说两个小的锻炼技巧,对于女生来说,不需要举铁或者哼哼哈哈的卧推。一个是上楼用脚尖,这样可以充分锻炼小腿肌肉。另一个是在干活的时候,腋下夹2个名片保持不掉,锻炼大臂肌肉。这种都是简单而潜移默化的锻炼,并不劳累,而且行之有效。而如果怕自己肌肉长出来变壮坏了形体,可以在平时多进行跑步运动,一来强化呼吸,呼吸的优势我在上面已经说过,二是锻炼耐力,增加脱险几率。
就防身工具而言,工具始终是工具,贯穿始终的是一种防身意识,有了这种意识随手拿到的事物都可以变成你的防身工具。如果能掌握一项防身器械的使用,当然安全性大大提高。不过这就不是防身术的范畴了,属于搏击技巧了。当然我在这里也绝对十分鼓励女生进行一些简单的搏击训练。只不过有两点要注意,身怀器械,往往会给女性一些额外信心,这大多数情况下是好事,但是盲目的自信也包含着风险。所以最好当你决定携带某样防身的器具,一定要熟悉它的使用方式,以及适合你自己的使用方法,而不是仅仅当包里的摆设或是拍照耍酷的资本。
而当脱险以后,应该立刻转移到安全地带,然后报警并联系自己家人。不管侵害方歹人的状况如何,哪怕对方已经躺倒在地。你无法保证哪怕一个瘦弱的歹人身上是不是藏着一把刀,所以一旦脱险,不要考虑任何后续进攻的事情,当即离开,确保安全。防身术不是击敌术,更不是无敌术。
防身术,更像是一种带有危机意识的生活态度。
广西两名榜一大哥为讨女主播欢心大打出手,一个住院一个被抓
广西柳州,女主播小玲直播间里有两位男粉丝赵某和李某,两人为了争夺“榜一大哥”的位置并博取小玲的青睐,于是疯狂地在小玲的直播间里刷礼物、打PK,有时候甚至还会吵上几句。
然而,在1月份,身在湖南的赵某提出要来柳州和小玲见面,而远在湖北的李某却说想带小玲去湖北玩。而小玲却将赵某要来柳州见小玲的消息告诉了李某,李某为了阻止两人面基约会,于是从湖北赶到了柳州。
就这样,小玲、赵某、李某三人在柳州见面后,赵某和李某发生了冲突,而赵某的右小腿也被李某捅伤。事发后,李某将小刀扔在路边并主动报警,目前,李某已被警方刑拘。真是荒唐!赵某和李某这两位“榜一大哥”为了博取女主播小玲的青睐,疯狂刷礼物打PK不说,还真的为了所谓的“梦中情人”而大打出手,导致一方身体受伤,另外一方被刑拘。
小编看法借用网友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有这闲钱和精力,还不如在家好好孝敬父母,教育好子女,免得闲得发慌而惹出事端来。当然,从法律角度来看,李某和赵某发生肢体冲突后用刀将赵某的小腿捅伤,其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对于赵某而言,无论其自身是否存在过错,其身体权和健康权被李某侵犯后,其有权以李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进行控告,并要求李某承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直接经济损失。
并且,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赵某的伤情在经过鉴定后达到了轻伤以上标准的,那么李某的行为则会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旦李某的行为被认定构成该罪的,依法需要承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责任。另外,如果导致赵某重伤的,李某需要承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另外,李某在案发后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民警的到来,在到案后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那么其行为是可以被认定构成自首的。
不过,对于李某及其家属而言,其目前最需要做的依旧是积极赔偿赵某的损失并争取得到赵某的谅解,积极认罪悔罪,坦白案发经过,争取得到的宽大处理,避免日后因被起诉或者判刑而受到更重的处罚。
最后,还是要提醒广大读者,打赏网络主播的行为虽然是个人行为,但千万不要打肿脸来充胖子,或者为了所谓的“红颜知己”去做违法犯罪的事,也许当你得知你所青睐的网络主播在现实生活中却是个抠脚大汉时,你是否还会为了当时的冲动而买单?
近日一则消息在网上疯狂,柳州一神秘业主一人买下小区753个车位,并且只售不租,一时间大家议论纷纷,有业主质疑此举违法。
综合多家媒体报道,9月10,一小区物业在业主主群发布通知称,
在小区公示期满后未能售出的753个车位已经打包售卖给业主“吴姐”,虽然已经出售完毕,但有车位需要的业主们还可以继续联系“吴姐”购买,最后附带了“吴姐”的****。
而对于目前所有月租和临时停放的服务,将到10月31日截止,之后未授权及未购买车位的车辆将不允许进入地下车库。
消息一出,有购买车位意向的业主都炸了锅:一名业主购买数量如此夸张的车位,这种行为难道不违规违法吗?还有人表示,整个小区的车位都在这位业主手中,她岂不是想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
对此,有媒体连续到了这位“吴姐”,其销售团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老板就是物业通知上标注的“吴姐”,只是所留电话不是她的,而是销售团队的。
该团队专门帮她卖车位,这些车位都是有产权的,一个人想买多少个都行,现在已经有不少业主来购买了。对方坦承“吴姐”买这么多车位就是拿来投资,但一切都合法合规,没有“猫腻”。
吴姐销售团队工作人员还表示,
他们的车位甚至比房开卖得还便宜,微型车位、标准车位价格区间在5万多到8万多元,但今后会不会涨,她不敢保证,毕竟这是市场行为。
那么“吴姐”的行为违法吗?记者咨询了律师,对方表示,房地产开发商是产权车位所有权人,有权对车位进行处理,开发商从2015年开始对业主销售和租赁车位,在此期间也有业主购买和承租了车位,而且他们在将剩余车位出售的时候,再次进行了公示,业主在公示期间没有去购买车位,视为对自己权利的放弃,所以房地产开发商将剩余车位出售的行为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
律师认为,
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从程序上,此举确实没有问题。
国家要求开发商在建设住宅时要配套规划车位,初衷是服务业主。
因此,业主选择车位服务时,理应有更多的选择,而不是只卖不租。然而,作为产权人,买主有处置权,他或卖或租,法律都不能禁止。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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