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疫情:
▶11月24日沧州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0例无症状感染者,
▶11月23日沧州新增9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11月22日沧州新增9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11月21日沧州新增14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11月20日沧州新增7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沧州新增7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8日沧州新增9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一、最新防控消息:
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入沧交通场站或卡口第一次核酸采样24小时后、72小时内,须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到各地公布的核酸采样点,进行第二次免费核酸采样。
二、出行要求:
非必要,不离沧。本市人员要密切关注各地疫情形势,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
三、返沧报备、核酸要求:
1、积极主动报备
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区﹝直辖市市辖区、地级市主城区、县(市)﹞和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来沧返沧人员,须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属村(居)、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2、严格涉疫报告
非涉疫风险区来沧返沧人员,要在抵沧后7天内持续关注国内风险区变化情况,一旦得知旅居地﹝直辖市市辖区、地级市主城区、县(市)﹞出现高中低风险区,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接受报备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属地防控办报告,并做好后续对接服务工作。
3、规范健康管理
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进行2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期间,须积极配合做好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和体温监测,主动报告健康状况,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不得擅自外出或与其他人接触。
2022年11月19日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2年11月19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5例,其中石家庄市3例、邢台市1例、邯郸市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20例,其中石家庄市423例、秦皇岛市25例、廊坊市20例、邯郸市9例、张家口市8例、保定市7例、沧州市7例、邢台市7例、承德市6例、唐山市2例、衡水市2例、雄县2例、安新县2例。治愈出院1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03例。
截至11月19日24时,河北省现有确诊病例27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3753例。
运河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调整龙岸清华17号楼1单元等区域风险等级的公告
截至11月20日,龙岸清华17号楼1单元、17号楼2单元、便民巷、郊区国税局宿舍楼2单元、联通宿舍南楼2单元、金鼎领域小区13号楼4单元、中心家园4号楼3单元、阳光国际1号楼4单元、卫校宿舍6号楼3单元、国风南大道16号沧州师范学院学生宿舍5号楼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现将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公告。
运河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2020年4月15日0—24时,河北省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
4月15日0—24时,河北省无新增报告本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4月15日0—24时,河北省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6例。
截至4月15日24时,河北省现有确诊病例7例,新增治愈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15例,累计死亡病例6例,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318例、境外输入病例10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223人,新增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人,尚在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3人。
本地确诊病例中,唐山市58例、沧州市48例、张家口市41例、保定市32例、邯郸市32例、廊坊市30例、石家庄市29例、邢台市23例、秦皇岛市10例、衡水市8例、承德市7例;死亡病例中,沧州市3例、秦皇岛市1例、唐山市1例、邢台市1例;出院病例中,唐山市57例、沧州市45例、张家口市41例、保定市32例、邯郸市32例、廊坊市30例、石家庄市29例、邢台市22例、秦皇岛市9例、衡水市8例、承德市7例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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