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原则。
一斤猪肉十文,一斤肥肉八文,一斤瘦肉十二文。二哥之所以会报错价,不是因为包拯太聪明,而是编剧形容二哥和二嫂太蠢。其实,是包拯的二哥和嫂子报错价才是愚蠢的。
当然,编剧之所以描述这样的情节,归根结底,只是为了描述包拯童年生活的艰辛和他年轻时的聪明才智。其实,情节描述只是编剧在地上磨蹭观众的智商,很明显,我们可以看出原因在哪里。毫无疑问,导演的水平太差了。
这就是故事的情节。
包拯生来就很笨。他出生后全身都是黑人。虽然他父亲年事已高,有了一个儿子,但他父亲对这个儿子并不满意。不久,父亲因病去世,照顾包拯的责任落在了哥哥和嫂子身上。
包拯的大哥大嫂名气大,有良心。另一方面,包拯的二哥、二嫂也以黑心著称。多亏了嫂子的照顾,包拯才得以安全成长。
一天,包拯的嫂子让包拯买一斤猪肉,给了他十个铜板。临走前,他还特别叮嘱他不要到二哥家买猪肉。包拯二哥黑心,去买猪肉会吃亏。于是,在买猪肉的路上,包正打算直接去二哥家的商店。
二哥突然拦住包正,问他为什么要去。包拯如实地说要买猪肉。他还特别说,因为二哥的黑心,他不能从二哥家买猪肉。二哥听了包拯的话,顿时不高兴,开始嘲笑包拯。
被嘲笑后,包拯下定决心要教训二哥和二嫂。最后,他来到二哥和二嫂的摊位,要了一斤猪肉。他没有直接买一斤猪肉,而是问了一斤瘦肉精的价格,六文,一斤肥肉的价格,四文钱。包拯让二哥给他半斤肥肉和瘦肉,尽管包拯二哥和二嫂心肠不好,他们还是用五文钱买了一斤猪肉。即使猪肉量不到1公斤,也肯定有利可图。
包拯买了猪肉后,二哥和二嫂算账时发现错了。他一斤猪肉只卖了5文钱,于是立即请包拯判断。这时,包拯离开二哥和二嫂与大嫂吵架,潇洒地离开了。
评论从神到人--浅析《龙图公案》和《三侠五义》中包公形象_包公吧
包公是历史上家喻户晓的清官代表, 包公故事也是民间传说和文学创作演绎的资源。关于包公的故事有两部集大成式的作品, 即明万历年间的《龙图公案》和清光绪年间的 《三侠五义》 。研究者一般认为从《龙图公案》到《三侠五义》,包公的形象经历了从清官到忠臣的演变,其实两部作品对包公形象塑造的不同之处不能仅仅只定位于清官忠臣,由神化到人化更能准确地表述包公形象在两部作品中的演变过程。
包公断案的故事, 早在宋代的话本中就有所涉及。如三现身 包龙图 断案和合同文字记 。也就是说, 作为历史人物的 包拯 辞世不久, 作为艺术形象的包公就在文学作品中出现了。当然, 这两篇宋代公案 小说 中的包公形象还处在孕育阶段, 只不过是一个雏形。
到了元代, 由于蒙古奴隶主实行极其残暴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政策, 造成了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一个专制时期。对于那些任人鱼肉而毫无希望从根本上改变自己地位与命运的百姓来说, 塑造一个廉直的为民请命的偶像来打击权要、惩治贪猥, 以宣泄对黑暗现实的愤怒之情, 是他们真实而可怜的愿望。在这样的背景下,包公断案的故事便成了演绎的资源, 诞生了约11种包公题材的杂剧, 占流传至今的全部元杂剧十分之一强。这些杂剧经过边演边改、边改边编, 以至于越编越多、越传越神, 最后甚至赋予包公列以阎罗, 比以天师 , 能够坐赴阴床理事的神通。
最终在明代万历年间刊印出一部集大成式的 小说 《龙图公案》。这里的包公公正无私, 威严地让人敬畏而不敢接近。他高高在上, 脱去了凡人的胎骨, 化身为一种准则、一种信仰。
延至清朝末期, 中国封建社会趋于全面崩溃, , 人们朝不保夕, 杀身毁家之祸随时都会降临。他们在屡次抗争失败后, 转向退让与忍受, 寄希望于包公一类的救世主来解救自己的倒悬之苦。因此有关包公断案的文学创作就又形成了一个新的高潮, 《三侠五义》 便是其浪尖。
但是与 《龙图公案》 相比, 《三侠五义》 中的包公形象却有了很大的转变, 神化不再是作品的落脚点, 更多的故事和细节凸现出了包公的人化 。本文就《龙图公案》 和 《三侠五义》中的包公形象作一个对比, 从中可以窥探出包公形象在明、清两代的演变。
一、 神化包公龙图公案中带有理想主义观念和神话色彩的包公形象
一般来说, 公案 小说 中清官断案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依靠人的智慧, 制订一些行之有效的侦察方案, 通过深入调查和缜密分析、合情推理来断明案件的来龙去脉; 另一种则是依靠鬼神等超自然力量在案件的关键之处给人以启发和协助。两种思路在《龙图公案》中都有明显的例子验证。书中确有一部分是描写包公利用智慧, 运用物证、人证或罪犯的心理来破案的故事,如 包袱 、 夹底船 、 青靛记谷 、血衫叫街 、 毡套客 、 阴沟贼 、 妓饰无异 、哑子棒 、铜钱插壁等。在这些故事里, 包公为了准确地判案或乔装改扮成商人,或化身为官差, 着青衣小帽, 深入市井村寨调查研究案情, 掌握证据。
但可惜此类故事并不是整本书的主要诉求点, 全书占主要比例并且反复强调的是一些依靠迷信、巧合或种种不现实、不合常理甚至荒唐可笑的神示鬼诉来破案的故事。在第二回 观音菩萨 托梦中, 恶僧把丁日中困于钟下让其自生自灭之时, 包公 夜梦观音引至 安福寺 方丈中, 见钟下覆一黑龙 。如是二三次, 乃命手下径往安福寺中 果见方丈后有一大钟, 即命手下抬开来看, 只见一人饿得将死。之后的丁日中不仅幸而不死还申诉了冤情。在随后的篇章里, 也大多以此为模式: 或靠神灵托梦、马驻不前、鸟兽显灵等来猜测案件的发生; 或靠冤魂告状、猜测字谜等方式来获取破案的关键性信息; 有时甚至日断阳、夜断阴, 坐赴阴床理事, 能把人世间悬而未解的案件送到阴间冥府去审理。第六十四回 聿姓走东边中, 包公在审张汉奸杀兄嫂一案时, 因 卜卦 得卦辞云:
遇卦天山遁, 此意由君问。聿姓走东边, 糠口米休论。他便认定在建康驿一带必有可断清案件的关键。后来因为窗外突现黑猿, 包公便推断犯人姓袁; 因蜘蛛从梁上堕下, 食了案卷中的几个字, 便怀疑凶手姓朱, 但苦于街坊邻居中并无姓朱者, 只有一人名萧升, 便又心疑蜘蛛又号称蛸蛛。
次次都似有些牵强附会, 但却又次次一语中的 , 不得不让人佩服他的 神眼如炬 。
再看第八回 招帖收去 和第三十二回 二阴筶 的两段文字描写:
包公日夜想林福这段冤枉, 我明知之, 安可不为伸雪 乃焚香告司土之 神道 : 春莲逃走事情, 胸中狐疑不决, 伏望神大彰报应。 包公每夜祝告天地, 讨求冤白。却有天雷打死一人, 众人齐看, 正是焦黑。
像这种类型的案件还有很多, 每当案件遇到瓶颈的时候, 经过包公 玄之又玄 的推断、祷告之后, 那些 疑难案件 往往都能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破案本应缘于善于推理, 心细如发, 小说 却写破案得之于神助, 倾其笔墨地把包公渲染成个通鬼神的超人。再来看葛叶飘来 , 这也是靠冤魂暗示而破案的故事。唯一不同的是, 在受理命案之初, 包公因公务繁忙遂将其移交给董推官,命他审理后上报。但比较让人不能理解的是: 案件接管后从升堂传唤涉案之人到堂听审调查取证捉拿罪犯, 全是由董推官和枉死的幽魂两个人的功劳( 如果枉死的冤魂向董推官暗示也算是破案的功臣的话), 包公并未插手其中。可最后作者却把破案之功归到包拯名下。 此断虽鞠躬之幽魂死不瞑目, 实包公之英哲, 委勘得人, 乃能断处此冤。上则不致三纲解纽, 次则不致奸凶漏网, 是可见天理昭然而法纪大明矣。这就更加彰显了鬼神与包公的亲密关系因为董推官是包公委托的人, 所以冤魂才会向他诉冤, 才会帮助他破案。 割牛舌 更是如此, 在 《龙图公案》 的一百个故事里, 只有这一则在宋史中有记载:
( 包公)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 主来诉。拯曰: 第归, 杀而鬻之。 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 拯曰: 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 盗惊服。
在这里包公已经依靠调查研究与科学推断侦破了疑案, 从情节发展的逻辑来看, 大可不必再借助超人力量的启示。但是在《龙图公案》 里, 故事的结尾处又安排包公做了一个神梦, 印证了所捉到的罪犯准确无误。如此描写,目的就是证明善于推理不足为奇, 而得梦于神才是包公的本事, 因为, 包公, 非凡人也。这就陷入了一个循环论证的怪圈。因为包公是能通鬼神的超人, 所以诸如风吹落叶、忽起旋风等经常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自然现象, 放在包公身上也变得不同寻常; 正因为是能通鬼神的超人, 所以一丝一毫都不会逃过他的眼睛; 也因为他能上通天、下管地, 所以会有冤魂、动物等来诉冤; 在碰到事实被假象的迷雾所遮蔽之时, 神明便会伸出万能的手臂。也正是因为这些, 又反过来证明包公确确实实是能通鬼神的超人。正因他是位超人 , 所以才能及时断定案件的发生以求在第一时间断案; 才能在断案过程中随时注意细节, 随时直击要害, 随时确定凶手, 甚至不用经过缜密而烦琐的调查取证。这些虽然更能彰显包公的不同寻常, 但是却使作为人的包公的形象或者说包公形象的真实性褪色不少。
二、由 神化 到 人化《三侠五义》中的包公形象的变迁
《三侠五义》 是以《龙图公案》 为蓝本的, 这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很多人也著文论述二者的承接关系。如涂秀虹、夏启发等学者在其专著中认为: 《三侠五义》 在《龙图公案》描写包公审案断狱、安境保民的基础上, 加入了江湖侠客行侠仗义, 帮助官府除暴安良的故事。而在包公形象的塑造方面, 除了表现其 清官 的特征之外又被涂上了忠臣的色彩。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二者在包公形象塑造方面的一个重要区别: 《龙图公案》竭力想把包公塑造成一个不同寻常的神人 , 而《三侠五义》中的包公形象已经由万众敬仰膜拜的神变为有七情六欲, 有三灾五难的人。正如胡适先生所说的包公故事已由神话变成了人话 。首先, 《三侠五义》全书120 回, 虽然只有前二十七八回着重描写包公的故事, 后70多回都在描写江湖侠义, 但豪侠们行侠仗义的故事也都是围绕着包公断案而展开的。在这些故事里, 包公充分地运用了自己的智慧、经验和胆识去审断案情。虽然在断案的关键时刻也有过借助诸如游仙枕、古今盆、照镜等超自然的法力, 但这毕竟不是全书的主要着墨点, 相反, 包公已不再是个日间断人, 夜间断鬼 趋于神的超人。他的能力范围已经大大地缩小, 只能在其管辖之下的现世中, 而不能再到阴间去坐赴阴床理事, 断地狱不平之事了。譬如在沈清迦蓝殿杀死僧人 、 皮熊通奸杀人 、 刘氏谋杀亲夫 、 计斩庞昱 、 斩威烈侯葛登云等案件中, 包公或根据生活常识, 或探究人情物理, 或苦思冥想事物的联系和因果关系, 或遣人微服私访调查取证, 或巧设圈套赚罪犯入套, 使用一种或多种方法, 将自己面临的扑朔迷离、疑团重重的案件和其他官员因糊涂粗心导致的错案、束手无策积压多年的冤案, 一举审破, 作出公正的判决。让为恶的自食恶果, 让受屈的得以昭雪平反, 靠着自己的能力, 在平民百姓中树立了青天的形象。 如果我们再细心一点还会发现, 在《三侠五义》中, 包公不仅没有用鬼神为自己壮声色、提威望, 反而在其内心是不相信有鬼神这一说的。小说的第四章中, 包公因缠不过李保为他家**治邪捉妖的请求, 只能心里暗想: 此事终属妄言, 如何会有妖魅, 我包某以正胜邪,莫若随他看看, 再作脱身之计便了。而后在替李**驱邪时也不忘说一句 再者自己也不信妖邪 。待娶李**过门之后, 也只是对李**这位大家闺秀 欢喜不已 , 对嫁妆中古今盆这一传说是神通广大的稀世宝物却毫不介意 。不过包公自己虽然不信鬼怪, 但却懂得利用大众迷信的心理, 借用神怪之力来断案。小说中在审断李妃一案时, 巧设阴司地府, 从而诈出了郭槐的口供。这不仅证明了包公的机智, 也更加证明了包公作为百姓心中的青天和皇上心中的忠臣这一身份是怎样的当之无愧。
其次, 包公也有马失前蹄、遭人暗算的时候。在小说的第三回, 包公进京参加会试, 路上遇见展昭, 谈话间觉得颇为投机, 便多谈了两句, 却不想误了行程。夜间又误投一家贼庙,只能眼睁睁地被人宰割。还有在第二十回, 庞太师因为包公斩了他的儿子庞昱而怀恨在心, 遂请了法师来暗害包公:
只见包公坐在椅上, 身体乱晃, 两眼发直, 也不言语, 也不接茶。包兴见此光景, 连忙放下茶杯, 悄悄问道: 老爷怎么了 包公忽然将身子一挺, 说道: 好血腥吓! 往后便倒, 昏迷不醒。 躺在床上, 双眉紧皱,二目难睁, 四肢全然不动, 一语也不发。 天子闻奏,钦派御医到开封府诊脉, 也断不出是何病症。一时, 太后也知道了, 又派老伴伴陈林前来看视。此时开封府内外上下人等, 也有求神问卜的, 也有说偏方的。无奈包公昏迷不醒, 人事不知, 饮食不进, 止于酣睡而已。 谁知一连就是五天, 公孙策看包公脉息渐渐的微弱起来, 大家不由的着急。
这次受魔魇估计是包公一生中所遭遇的最大的灾难了。小时候被遗弃遇到猛虎, 但没有被猛虎所食还可以说是有神庇佑的话, 这次却是万方不灵。若不是展昭杀了妖道破了阵法, 包青天恐怕真的要到阎罗地府去当判官了。虽然小说中描写包公遭人下蛊 , 充满了迷信的色彩, 可信度比较低, 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包公的常人化他也会有凡人的七灾八难。这若换作在 《龙图公案》 中, 凭借着包拯在玉枢经、玉面猫里降妖伏魔的本领和与天神的关系, 几个贼僧和那个有些微法力的妖道, 岂能对包青天构成威胁!
第三、 包公也有光宗耀祖的思想。
《三侠五义》中的包公不信鬼神, 但却有很强的仕途之心, 这一点也与寻常人的思想一样。在小说的第六回审乌盆案时, 因不小心将赵大刑毙而遭革职, 包拯心里暗自叹息: 我包某命运如此多蹇, 自幼受了多少的颠险, 好容易蒙兄嫂怜爱, 聘请恩师, 教诲我一举成名。不想妄动刑具, 致毙人命。虽是他罪应如此, 究竟是粗心浮躁, 以至落了个革职, 至死也无颜回家。无处投奔, 莫若仍奔京师, 再作计较。
在第十五回包公斩了庞昱之后, 皇上降旨升他为知府时, 他心里也有一番思量:
这必是他( 庞太师)别进谗言, 安慰妥了, 候我进京时, 他再摆布于我。一定是这个主意。老贼呀, 老贼! 我包某秉正无私, 一心为国, 焉怕你这鬼鬼祟祟。如今趁此权柄未失, 放完赈后, 偏要各处访查访查, 要做几件惊天动地之事。一来不负朝廷, 二来为民除害, 三来显显我包某胸中的抱负。
而当得知自己的侄儿在外胡作非为时:
又气又恨又惭愧。气的是大老爷养子不教; 恨的是三公子年少无知, 在外面闯此大祸, 恨不能自己把他拿住, 依法处治; 所愧者, 自己励精图治, 为国忘家, 不想后辈子侄不能恪守家范, 以致生出事来, 使我在大廷之上磕头请罪, 真真令人羞死。从此以后有何面目在相位忝居呢
小说里的这些描写, 使我们看到了包公和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一样,未入仕途时想着如何学而优则仕, 入了仕途心心念念想着的又是自己手中的权力和如何运用这些权力来实现心中的梦想, 以达到光宗耀祖、青史留名的最终愿望。 而《龙图公案》中的包公却似乎从未替自己的仕途担忧过。
第四, 包公也会 上当受骗 。
这个故事发生在小说的第七十二至第八十四回。包公门生倪继祖外任杭州太守, 刚刚上任就被横行乡里的恶霸马强所执, 后被北侠欧阳春救出。但没想到马强恶人先告状, 倪太守反遭解任, 并因此牵连到北侠, 而马强更是倚仗叔父在宫中当差而有恃无恐, 此时包拯却需要回避, 难作关照。于是爱打抱不平的侠士们便想出了一个栽赃陷害的法儿。先由黑妖狐智化充河工进皇城偷盗九龙冠, 再由丁二侠将其偷藏至马强府中, 最后由小侠艾虎冒死告发主人马强窝藏九龙冠的滔天罪行。俗话说, 三个臭皮匠顶得上一个诸葛亮, 何况其中又有胆大心细、足智多谋的智化和艾虎。即便不徇私情、问事如神的包公设了重重的套也没能使艾虎露出马脚, 着着实实地上了一次当 。
第五, 另类才子佳人成就美满姻缘。
《三侠五义》中也替包排了一段美满的婚姻,让包公在赶考途中落难, 借李**之病进行搭救。有人说, 安排这段故事是受言情小说的影响, 是由公子落难**搭救的才子佳人模式演化来的。但不管怎样,这都是本书中最有人情味、也最能把包公的形象常人化的一节。
结论:
《三侠五义》让包拯从《龙图公案》走下神坛,让包公经历了从神到人的转变,塑造了一个更人性话的包大人,他不仅是权威和公正的代表,他是大宋朝纲的中流砥柱也是百姓心中的“青天”,他坚持社会的权威、人性的公正,经历官场宦海的艰难沉浮,他亲和、人性化,让人们感觉到青天是真实存在的。
包拯是北宋的高官,他为官清廉,铁面无私,被老百姓尊奉为“包青天”,意思是说,他就像青天一样公正无私,像青天一样洞察奸邪,所以在民间包拯被称为包公,“包黑子”。
包公当官铁面无私,公正不阿,执法如山,所以民间传说他断案如神,为什么断案如神呢?因为他的额头上有一个月牙,这个月牙的来历说法不一,主要是说年幼的时候被一匹飞驰而过的马蹄子蹭了一下,留下一个月牙形的伤疤。后来这个伤疤成了包公“日审阳、夜断阴”的凭据了。
这些都是民间传说,反映出劳动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与追求。包公秉公断案,不避权贵,为劳苦群众伸张正义,深得人民的欢迎和爱戴,所以就把包公神化,就连包公身边的人也都被描写得神乎其神,公孙策几乎就是诸葛亮,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几乎就是天兵天将,御猫展昭更是武功盖世,英勇无敌。
这样的包公的确神威凛凛,谁也不敢冒犯,但是生活中的包公有是什么样的呢?
包拯一生娶了三个老婆,这在古代可真不算多。按照包拯当时的级别和财力,其实他还能够娶更多个,反正在古代除了只能有一位正妻以外还可以娶无数个小妾。包拯有两个夫人和一个媵妻。包拯的原配叫张氏,她跟包拯结婚只一年就去世了,有人说是得急性病去世的,也有人说张氏本来就身体不好又要忙于操劳家务,所以是累死的。张氏死了以后没有留下什么子嗣。
在古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传宗接代可是相当大的事情。所以张氏死了以后家里人很快就给包拯重新找了一个老婆董氏。老婆董氏跟普通的女子可不一样,她从小不仅学习了女工之类的技术,而且琴棋书画还略通一二,所以对包拯来说董氏不仅仅是一个生育机器,她还是一个少有的贤内助,能够让他安安心心地扑在工作上面。
包拯因为在外做官所以很少回家,对于父母他一直心存愧疚。所以包拯早早告老还乡回家赡养父母。在乡间的他性子非常刚烈,对于那些受苦难的老百姓他总是出手相助,因为没少跟人发生争执,而每一次都是在董氏的协调下才给包拯化解了危机。董氏给包拯生了一个男孩,这个孩子叫做包繶。作为包家的独苗,小小的包繶那可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十九年过去了,包拯给包繶相了一门亲事,让他娶了三朝宰相吕蒙正的外孙女。两个人婚后你侬我侬,很快就诞下了一个男孩,这就是包拯的小孙子。可惜在同年包拯儿子却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突然离世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包拯悲痛欲绝,但还好膝下有一个小孙子。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小孙子长到五岁的时候也夭折了,这下包拯变得心灰意冷。
儿子死了,孙子没了,包拯家里除了他又只剩下一干妇女。这个时候的崔氏也还很年轻,包拯并没有要求崔氏给自己儿子守寡,一再告诉她让她另嫁他人。可是崔氏铁了心的要呆在包家哪也不去,包拯也只好由着她了。虽然包拯已经五十八岁了,他面临着非常严重的绝后危机。董氏不愿意包家就这么绝后,所以她张罗着要给包拯娶一个小妾。包拯一开始是不愿意的,毕竟自己年纪已经很大了,他想领养一个孩子就算了。
但是董氏不愿意,她非要给包拯张罗一个小妾。这样孙氏就走入了包拯的生活。孙氏是董氏的陪嫁丫环,董氏挑中她就是因为知根知底,而且又常年是自己的下人,她也不会威胁到董氏在家中的地位。由于孙氏的出身比较低,所以只能算是包拯的媵妾。孙氏没有那么年轻貌美如花,这也是因为董氏考虑到如果弄个太漂亮的老包身体也会吃不消的。
可以见得在选小妾这件事上董氏是花了很大的心思的,足以见得董氏对老包那深沉的爱意。孙氏和包拯虽然在一起了,但是两个人生活得并不好,也许是年龄差距太大的原因,他们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吵架。有一次孙氏直接气得回了娘家。而包拯性格又非常倔强,所以他才不愿意去把董氏给接回来,于是两个人就这么一直僵持着。
后来回到家的孙氏发现自己居然已经怀孕了,索性她就住在娘家养胎。后来包拯的儿媳妇崔氏上门去看孙氏,孙氏就把自己怀了孩子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崔氏,崔氏一开始没有告诉包拯,不过崔氏经常偷偷地给孙氏钱粮,让她在家安心生养。孙氏生下孩子以后,崔氏就把孩子给抱走了。
崔氏名义上是孩子的养母,实际上却是他的长嫂。后来在包拯六十岁寿宴的时候,崔氏把孩子抱了出来,并且告诉包拯这个孩子就是他的亲生儿子。包拯非常高兴,他当即给这个孩子取名包綖。包拯也太不容易了,经过了跌宕起伏的人生之后终于算是得到了一个比较好的结果,包拯此生便可无憾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