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觉得婆媳关系差是非常难处理的,首先你现在已经怀了第三胎,就不要太计较他们的事情了,如果你小孩又是你婆婆带而且你又找不到别人带的话只能忍一下,等将来你小孩出生以后,等这两个小孩也长大以后可以自己独立到外面去购买一套房也行租一套房也可以,可以尽量跟你婆婆分开来住减少矛盾,因为你老公在外地做生意嘛,条件应该还不差的,打小孩肯定是我也忍受不了的,但是你现在怀的第三胎又带不了两个小孩,除非你娘家有人帮你带就可以,什么条件都没有的情况下只能忍受一下
结婚整整七年,最近却因为生小孩的事情产生了巨大的矛盾,这时两人应该互换想法,争取达成一致。
其实对于许多夫妻来说,这都是有过的经历。七年之痒本身就是极其考验夫妻之间感情的一个阶段,许多人不面临小孩儿的问题,在七年之痒时,也会有许多感情的冲突和婚姻的。问题只是,当两个人之间又面临了要小孩儿的问题,产生矛盾与冲突时,这一状态更为明显。不过,对于夫妻来说,要小孩儿本身是一个双方共同决定的问题,并不能依靠某个人独立的决断来决定。
有些夫妻在婚前已经决定了是否要小孩儿,要小孩儿的数量,以及要小孩儿的年龄,可是结婚之后总是会有人反悔。可能在婚姻过程中以及时间的冲刷下,每个人的想法都会发生改变,婚前的所有约定在婚后变得没有任何保障,但婚姻本身是两个人共同维系的,任何想法的改变都应该及时的知会对方,并且跟对方进行有效的交流和沟通,选择一个最为合理的解决方式来做决定要小孩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决断,在两个人没有达成共识之前,不能轻易的进行。
其实孩子确实能够成为夫妻关系的调和品,如果我七年没有孩子,想要孩子无可厚非,这是组建家庭之后新的目标和生活。有的人认为孩子阻碍了自己追求自由的步伐,但其实孩子带来的快乐也是没有什么可以比你的的是无与伦比的开心。以此来看,如果一方非常想要小孩儿。也未尝不可,毕竟新的生命充满了奇迹,曾经的不愿意,在真正有了孩子之后可能带来不一样的感受。但如果七年内已经有了小孩,在对于要二胎、三胎的问题上产生了隔阂,那么可以慎重对待了,毕竟养孩子的成本还是很大的。
不会的。他若是真对你好,就不会要跟你离婚。没有不吵架的夫妻,但是不是吵架了就得离婚,这与你生男孩还是生女孩没有关系。你怀了三胎,还是个男孩,等生下来,一切照旧。只不过如果真牵扯到离婚的话,两个女儿当然是一人一个,除非你愿意放弃,但是他会跟你争儿子的抚养权,你要想清楚。
老公想让再生个儿子,在备孕三胎三十七了,他还和我吵架还想走,以前吵架都是走,他说不走他会死,还要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你应该好好的想一想。每次一吵架就这样,如果真的等你生的第三胎,你一个人带三个小孩吵架走了你该怎么办,他说他不走就会死,我觉得他跟你生活一起都觉得要死,那你还有必要还要生第三胎吗?我劝你最好是不要了,把两个女儿照顾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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