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斩包勉是否真有此事?

包拯斩包勉是否真有此事?,第1张

没有。

《铡包勉》根据清代古典名著《三侠五义》第四十六回——“设谋诓药气走韩彰,遣兴济贫忻逢赵庆”、四十七回——“错递呈权奸施毒计,巧结案公子辨奇冤”、四十八回——“访奸人假公子正法,贬佞党真义士面君”改编。

原著里包公的侄子叫包世荣,戏曲里改编叫包勉;原著里是庞太师设计陷害包公,戏曲里的包勉果真违法;原著里是此段放在五鼠闹东京的时候,戏曲里是陈州放粮的时候;原著里包三公子是被冒名冤枉的最后洗清了罪名,戏曲里为突出包公的大公无私被铡。

扩展资料:

《三侠五义》中的包拯形象,集民间包公形象之大成,使包拯不畏强暴、刚正嫉恶、处事干练的形象最为饱满、得以更广泛地流传。

特别是小说中详细增加了包拯的身世、包拯的三口铜铡由来、开封三宝(古今盆、阴阳镜、游仙枕)的由来。

开封四勇士(王朝、马汉、张龙、赵虎)的来历,开封师爷公孙策的来历,展昭、白玉堂等人的来历等内容,及其大量包拯断案和侠义之士游行乡里除暴安良、为国为民的故事,把包拯形象推向顶峰。

-铡包勉

包公戏之所以口耳相传,流传至今,在于民间渴望有不畏强权、刚直不阿的人物为民作主,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在中国历史上名气最大的法官,莫过于宋代的包拯了。几乎所有的国人都知道“包公”。包公名气这么大,和传统戏曲有极大的关系。在近代小说里,包公并没有成为一个主角。可是在传统戏曲里,包公的故事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题材,凡是和案件、法律有关的剧目,主角多是包公。那么传统戏曲里的包公形象和作为历史人物的包拯有没有关系呢?真实的情况是几乎没有什么关系。

包拯(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和传说不同的是,他有一个很圆满的家庭,有在双亲照顾呵护下成长的童年。他的父亲包令仪,字肃之。进士及第,授朝散大夫,行尚书虞部员外郎,出帅南京(今商丘),上护军。死后被朝廷赠刑部侍郎。用今天的官阶来衡量,包拯生于一个厅局级干部家庭。包拯自幼接受儒学教育,走科举之路,宋仁宗天圣五年,包拯满29岁那年终于中了进士。朝廷已经任命他为建昌县知县,可他却以父母年老、家中无人照顾为由,辞不就职。史书上没有记载他有兄弟。从他考取进士不愿意出任官职来看,家里没有其他能够侍养父母的兄弟,他应该是个独子。

包拯在家一呆10年,直至父母病逝、3年守丧完毕,他才在乡亲们的劝勉之下接受了朝廷的任命,出任天长县知县。这一年是仁宗景v四年,他已是一个39岁的中年人了。包拯的宦途非常顺利,除了因“失保任”(被他保荐升职的官员犯罪而受连带处罚)被降级一次,包拯的官阶一直向上。他担任了10年的地方官,后来转到朝廷监察系统任3年,主持过谏院、代理过御史中丞,在这段经历中,包拯建立起自己的嫉恶如仇的名声。弹劾了很多的朝廷重臣,包括当时的宰相宋庠、宋庠的弟弟宋祁、名臣张方平等人。

皇v二年,宋仁宗决定任命自己宠幸的张贵妃的堂伯张尧佐宣徽南院使、淮康军节度使、景灵宫使、同群牧制置使。另外三个官职意义不大,而宣徽使来源于唐代,主持朝廷朝会,北宋初年往往以宣徽使兼枢密使,掌握军事指挥。到了仁宗朝,这个官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但是在朝廷礼仪上,位次仅次于宰相、枢密使。包拯当时主持谏院,率领谏官上谏,认为按照宋朝惯例,后妃亲属不得担任宰相及军职,这次是皇帝恩宠贵妃过度,宰相未能及时阻止,“反复数百言”,包拯自己言辞激烈,以至于溅了仁宗皇帝一脸的唾沫星,直到皇帝将错误任命“罢之”为止。(宋・朱弁:《曲洧旧闻》卷一)

至和三年阴历十二月,包拯被任命“权知开封府事”,嘉v三年阴历六月解任,实际上包拯在开封只有18个月多一点而已。刚到庭,书吏们要检验一下包拯的能耐,故意一起围上来、捧着公文汇报事情。包拯一一听取阅读,当场处断几十起。未能了结的,几天后一一催问,没有完成的立刻严究。书吏再也不敢糊弄长官。原来民间起诉要到衙门口的书吏把持的“牌司”,包拯下令打开大门,直接由自己受理案件。包拯在开封任职期间还整治了沿河的违章建筑,执法不避权臣。包拯的个人人品绝对无可指摘。他为官廉洁,六亲不认。他为人极其严肃,史称他“不苟言笑”,开封民众称包拯“笑比黄河清”,自诩“未尝伪色辞以悦人”。他极其节俭,做再大官,“奉己俭约如布衣”。

后来包拯主要担任财政系统的官职,当了4任转运使(地方最高财政长官),最后被任命为三司使,这个官职是北宋特创的,号为“计相”,主管财政审计,其地位仅次于宰执(宰相和枢密院)。包拯最后的结局是进入到“宰执”之列。宋仁宗在1060年任命包拯为枢密副使,包拯开始正式进入朝廷的决策班子,可是这时包拯的身体却开始出状况了,枢密副使一职他基本没有到任,拖了一年多时间就去世了。包拯的个人家庭生活也很平淡。他娶妻董氏,也是官宦之家出身。长子包X,出任潭州通判,死于任上。包公中年丧子,伤心欲绝。包X已经成婚,没有孩子,他的妻子崔氏不顾包拯的劝导和母亲的威逼,坚持要在包家守寡。在包拯死后,崔氏听说当年被包拯赶出家门的包拯的妾,在回娘家后曾生育一子,于是崔氏将那个孩子接回包家,取名包,作为包拯的后代。

公戏之所以口口相传,是因为人们渴望有一个不畏强权、敢为人先、敢为人先的人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法官是宋朝的包拯。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知道包公。包公如此著名,这与传统戏曲有很大关系。包公没有成为现代小说的主角。然而,在传统戏曲中,包公的故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包是所有与案件和法律有关的戏剧的主角。那么,包公在剧中的形象与包拯这个历史人物有什么关系呢?事实是这无关紧要。

包拯,字熙仁,安徽庐州合肥人。与传说不同的是,他有一个非常成功的家庭和一个由父母抚养的童年。他的父亲包灵仪,性格比较严肃。他被授予进士第一名,朝三博士,去了大臣袁外郎,在南京当了帅,去了护军。他死后,法院把他交给了刑部侍郎。从今天的排名来看,包拯出身于局级干部家庭。包拯从小接受儒家教育,走上科举之路。宋仁宗天盛五年,包拯年满29岁,终于考取了进士。朝廷任命他为建昌县县令,他却因为父母年迈,家里无人照管而辞职。史书上没有记载他有一个兄弟。从他不愿意当秀才来看,家里没有其他兄弟可以侍奉养父母。他应该是独生子。

包拯在家呆了10年,直到父母病逝。服丧三年后,在乡亲们的鼓励下,他接受了朝廷的任命,当上了天长县令。这一年是仁宗景_四年。他已经是39岁的中年人了。包拯的仕途非常顺利,除了因“失职”被降过一次职,包拯的官阶不断上升。他做了10年地方官,后转入法院监察系统3年,主持谏院,担任谏院代理。在这次经历中,包拯确立了自己的恶名。朝廷的许多官员都被弹劾,包括当时的宰相、的弟弟宋祁和著名的宰相张。

游二年,决定任命自己最喜欢的堂弟,佐为宣惠南院使,旮旯,怀康君使,竟陵宫使,同群牧制使。其他三个官职无意义,玄奘使起源于唐朝,主持朝会。北宋初期,玄奘的使臣往往作为唐朝的大使,掌握着军事指挥权。在仁宗时代,这个官职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在宫廷礼仪中,仅次于宰相和唐朝。当时,包拯主持谏院,带领谏官进行谏。他认为,按照宋朝的惯例,后妃的亲属是不允许担任宰相或军职的。这一次皇帝宠幸过度,宰相没能及时制止。包拯说话很凶,把唾沫星子溅到仁宗皇帝脸上,直到皇帝发错任命。

和合三年十二月,包拯被任命为“全志开封府”,嘉_三年六月,包拯被免去太岁之职。事实上,他只在开封呆了18个多月。士子一到朝廷,要试试包拯的本事,就故意凑在一起,用公文报事。包拯听了一本又一本的读书,当场破了几十个案子。过几天,没解决的就一个个问,没解决的马上查。文士再也不会愚弄官员了。原来,民事诉讼必须到衙门口由抄写员控制的“认证部”。包拯下令开门,自己直接拿了箱子。包拯在开封任职期间,也整治过沿河的违章建筑,并没有躲避执法人员。包拯的人品绝对无可非议。他是个清官,和六个亲戚断绝了关系。他很严肃,历史称他为“不苟言笑”。凯丰说包拯“笑起来比黄河清还好看”,并夸口说他“没有取悦于人的谎言”。他是一个非常节俭的人。身为大官,“俭仆为己如布。”

后来,包拯主要在财政系统担任官职,成为四大转运使,最后被任命为第三使。这个官职是北宋时专门设立的,名为“吉相”,主管财政审计,地位仅次于宰相和枢密院。包拯最后的结局是进入“屠场”。1060年,宋仁宗任命包拯为枢机主教,包拯正式进入朝廷决策层。然而,包拯的健康开始出现问题。他基本没有担任过议会代表,过了一年多才去世。包拯的个人和家庭生活也很无聊。他娶了东施,出生在一个儿子的家庭。长子鲍春做了潭州的大法官,死在了岗位上。包中年丧子,一蹶不振。宝琦已婚,无子女。他的妻子崔实不顾包拯的劝说和母亲的强迫,执意在嘉宝守寡。包拯死后,崔氏听说包拯的妃子被包拯赶出家门,回到娘家,生了一个儿子。她把孩子带回嘉宝身边,给孩子取名万宝,是包拯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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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

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贵。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佑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

嘉佑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庆历元年(1041年),包拯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端州出产砚台,此前的知府趁着进贡大都敛取是贡数几十倍的砚台,来赠送给当朝权贵。包拯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贡数,他在任满一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

包拯像

庆历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后经御史中丞王拱辰举荐,于十一月被任命为监察御史里行,改任监察御史。

包拯又曾经建议说:"国家每年向契丹交纳财物(岁币),不是抵御戎人的计策,应该操练军队、挑选将领,致力于充实边境守备。"又请求重视门下封还驳正的制度,以及废黜贪官污吏不得做官,选择郡守县宰,推行考核试用补任恩荫子弟的方法。当时各道转运加按察使,他们上奏弹劾官吏大多指摘细小过失,注重苛刻严察相互标榜,官吏自觉不安,包拯因此请求免去按察使。

庆历五年(1045年)八月,包拯担任契丹正旦使,出使辽朝,完成了使命。回朝后,包拯根据自己在辽朝的观察,上疏建议朝廷挑选"素习边事"的将领守边,并重视代州(今山西忻州代县)的将领选择,以应对边境突发的情况。此后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于庆历六年(1046年)六月左右出京任京东路(治今河南商丘)转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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