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两国都说英语,那么他们能正常交流吗?英氏和美氏有哪些不同?

英美两国都说英语,那么他们能正常交流吗?英氏和美氏有哪些不同?,第1张

中国汉语是世界上最悠久的语言,从周代开始,就依旧确定了“雅音”,不过几千年的发展,也是衍生了官话、方言各种不同的体系,用“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来阐述中国汉语再合适不过,那么英国美国都说英语,他们能够自然交流吗。

英语是起源英伦三岛,在公元前500年左右(春秋战国时期)印欧人迁移到这里,随后又迁移来德国和丹麦两个部落,在部落联合发展时产生了古英语,古英语一直延续到了公元1066年法国诺曼底人入侵。

诺曼底人来到了法语,又受北欧人和罗马人的影响,掺杂了许多斯堪地那维亚词汇和拉丁词汇,虽然有外来词汇,但古英语还是占据和核心地位,1399年亨利四世继承王位,他正式将英语当作母语,十四世纪末,乔叟完成了《坎特伯雷的传说》,他以伦敦方言作为代表,开创了现代英语的先河。

伦敦腔在英国也是公认的正统英语,除了英国之外,许多地方也都用英语作为国家语言,这也是因为殖民扩张,1620年,102名男、女、儿童,乘坐五月花号,前往了美国马萨诸塞州,在登岸之前,41个成年男子编写了“五月花公约”,这份公约成为了岛民第一封具有法律权限的公约。

随着发展壮大,北美扩展到了13个殖民地,并打响了独立战争,英国失败,承认了美国独立,美国是英国脱离的一大分支,自然说的是英语,英国和美国在英语上,其实都是自认是最传统的。

对于英格兰人来说,英式英语是他们高贵优雅的象征,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崛起的非常快,美式英语成为了英式英语最主要的竞争对手,双方都看对方不顺眼。

英格尔人对于英语看待是非常严肃的,是不会轻易“进化”方言的,但是美国不同,它本来就是一个移民国家,美式英语也融合了印第安、西班牙、法国等诸多文化,加上美国人主张简单实用,美式英语就进行了简化。

美式英语和英式英语对大的区别之一就是对浑元音,也就是er的发音的不同,在一些字母的使用上也会不同,字母组成不同,拼写也会不同,英国人的大学老师叫staff,统称之为dons;而美国大学则叫pocketbook。

英国大学里面的男生被称作university men。在美国大学中则被叫做college boys,也就说两个国家的人站在一起,若是不懂对方的语言,是很难能够毫无障碍的交流的,就跟日语和中文一样。

日语也是由汉字演变,再加上日本自己的文化体系发展而成,日本的有一些汉字,我们虽然能够看懂,但要是搭配其余符号语言,就又是另外一层意思了,加上英美两国的文化差异,一个美国人走在英国街头是很容易辨认了。

英国人特别注重穿着,一般出门都会整理自己,在秋冬天,往往都会一人一件风衣,美国在穿着上就比较随意,讲述舒适,所以美国人去英国往往都会感受到一种异样的眼光,虽然存在着各种差异,但基本用语还是可以交流的,至少美国人不会迷失在英国。

讲不同语言的人,思维方式的确不同。也就是说,语言表达方式反映讲这个语言人的思维方式。你上面举的例子就是讲中文和讲英文因为思维方式的不同,反映出的表达方式的不同。这类语言文化比较已有很多研究,可从百度上查找到。在学英语的过程中有目的地学习和了解这方面的比较研究可使成年学习者获益巨大。

语序。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把重要的、核心的东西放在最后。比如,修饰名词的形容词通常放在核心词(被修饰的名词)之前。无论所用的修饰成分多或少,一律置于被修饰的名词前。这与中国文化中“由表及里”的思维方式(俗称“绕圈圈”)是相通的。英美人则是直线式的思维,这种思维必须先有主线,然后围绕这个主线加上辅助内容。反映在语言表达中就是重要的内容在前面,修饰性的成分置后。英语中的定语从句就是最典型的表达方式。

语义。开宗明义是英语的思维另一个亮点,同时还讲究简洁明了。比如,在表达思想时,需要先提示 topic,然后才是论证、例证。中国人将这种表达斥之为“直筒筒”,“不讲究语言艺术”。拐着弯儿说话,“抽丝剥茧”、所指不在明言之中才是讲中国话的艺术。

先给你提这两点。你有兴趣的话可以上百度就相关议题检索这方面的讨论文章和语言表达方式的例子。

英式英语与美式英语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发音和语调方面

由于即使一个国家内部地域间的口音仍有巨大差别,如美国南北部居民之间口音差别,英国伦敦腔(cockney)和中上层阶级的口音差别,所以这里只对比“美国普通话”(General American)与英国南部RP口音(Received Pronunciation)

1 美式发音之于英式发音的最大特色就在于美式发音中除了Mrs外,会把单词里每个r音都体现出来(不论在哪个位置),尤其强调单词末尾r的卷舌音,比如teacher,car,neighbor,看美剧里面人说话r音都特别明显。而英式口音一般不会将每个r都读出来,对于上面一类单词是一种跟偏中性,不重读,没有音调的读法:teacha,ca,和neighba。个人觉得这个区别是最明显的,也是和一个外国人交谈时最容易判断出来的。

2 非重读字母e, 在美语中常读作/e/, 而在英式英语中则读/i/。如:美国人将except读作/eksept/,英国人则读作/iksept/。

3 当清辅音/t/夹在两个元音之间,前一个是重读元音,后一个是轻读元音时,美国人习惯将清辅音浊化,所以writer 和rider (骑马人) 发音几乎相同。

类似的例子还有latter(后者)与ladder (梯子);petal (花瓣)与pedal (踏板)。

4 其他常见的发音区别还有美式英语里herbal读成erbal,省略h;很多单词的重读音节部位也与英式英语不一样。

5 美式英语的语调相对较为平稳,调域变化较小,听起来柔顺舒服一点,而英式英语的语调抑扬顿挫,铿锵有力,调域之间变化较大,更有气势一点。

二、用词方面

以前到bookstore买橡皮问有没有rubber,人家笑笑让我去pharmacy买,一头雾水跑到药店问do you hv rubber 结果人家给我拿了一盒避孕套。我倒!美语里rubber是避孕套的意思,橡皮用eraser,英式英语里才用rubber。其他的还有:

汽油,美国叫gasoline,英国叫petrol(汽油曾经是二战的时候美军用于识别混入的德国士兵的口令,喊汽油叫petrol统统抓起来);

出租车,美国用cab,英国称taxi

薯条,美国用fries,英国称chips(而在美国里的chips是薯片的意思,相当于英式英语里的crisps)

垃圾,美国用garbage,英国用rubbish

排队,美国用line,英国用queue

果冻,美国叫jello,英国叫jelly(而美语里的jelly和英语里的jam是一个意思,也就是果酱)

裤子,美国叫pants,英国叫trousers(而英语中的pants意思是内裤的意思,相当于美语里的underwear)

糖果,在美国叫candy,在英国叫sweet

公寓,美国叫apartment,英国叫flat

运动鞋,美国叫sneakers,英语里叫trainers

足球,美国称soccer,英国称football

地铁,美国称subway,英国叫underground

玉米,美国叫corn,英国叫maize

水龙头,美国叫faucet,英国叫tap

手电筒,每股叫flashlight,英国叫torch

花园,美国叫yard,英国叫garden

电梯,美国叫elevator,英国叫lift

罐头,美国叫can,英国叫tin

背心,美国叫vest,英国叫waistcoat

尿不湿,美国叫diaper,英国叫nappy

饼干,美国叫cookie,英国叫biscuit

**,美国叫movie,英国叫film

秋天,美国叫fall,英国叫autumn

衣橱,美国叫closet,英国叫wardrobe

三、拼写方面

一些常见的规则:

1 美式英语里通常将英式英语里的字母组合our中的u省去,如favourite /favorite; neighbour / neighbor; colour / color

2美式英语通常用z代替将英式英语里的s,如

capitalisation/capitalization

recognize/recognize

构词时英式英语中单词要双写最后的辅音字母,而美式英语则不需要,如traveller / traveler;labelled / labeled

3 英式英语中有一些单词名词形式中的c在动词形式中要变成s,但是美式英语中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全部都用c,如practice/practise在英式英语中前者为名词,后者为动词,而美式英语中不论动词名词都是practice。再比如英式英语中的license和license,在美式英语中都为license。

4 一些在英式英语中以re结尾的单词在美式英语里以er结尾,如centre/center; metre/meter。

5一些英式英语中的单词以gue结尾,但美式英语中统统以g结尾,比如dialogue/dialog, catalogue/catalog

除了这些以外,还有一些无规则的差别,如美国人把轮胎拼成tire,英国人拼成tyre,睡衣在美国是pajama,在英国是pyjama,美国人把铝拼成aluminum,英国人拼成aluminium,美国人把胡子拼成moustache,英国人拼成mustache……个人感觉这种词就是当初美国人的拼写错误,写错的人多了最后就成正确的写法了。

英美鲜有议员斗殴是因为他们有言论和行动自由,另一个就是因为西方国家的性格和我们不同,他们在针对反对意见的时候表现得比较激进。

西方法律一般规定议会有绝对的言论和行动自由。议会不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议会允许争吵和打斗,这是民主的表现,因为许多结论和法律而吵架,激烈的意识形态冲突可能爆发。在议会里,有特别警察。如果搏斗非常激烈,警察会把这些人带出去,在外面冷静几分钟,然后让他们回来继续参与讨论。

外国议员经常在会议上打架。首先,它表明议员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坚持自己的观点。议员是选民的代表。他们必须能够在议会会议上代表选民发表意见。面对反对,议员们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不随意向他人或权威屈服。这种行为应该说符合选民的要求。想象一下,如果一个国会议员只能在会议中“做得好”和“是”或“否”,他还能代表选民吗?虽然这场斗争是不文明的,但它强烈地表明了议员们的个人态度。

议员打架还是坚持批评精神。这种行为虽然表面上看比较不理智,但表明议员敢于批评,不盲从,不怕强手,坚决否认自己的不赞成。所以不惜发生肢体冲突,他们仍然需要批评对方的观点。这些表现,虽然从表面上看是很粗鲁的,但是也有好的一面,代表比较积极。

英美两地口语的区别是不是和大陆与台湾中文口语的差别那样差不多

~没错,是差不多

有的英文单字在英文和美语有所差异

事实上大部分人所学的应该是称作美语而不是英语

基本上以英国、澳洲、纽西兰、南非、香港、新马等地使用的英语和北美地区使用的美语约有三、四千个以上用法不同的字词,其中每个地区又有其独创的词汇,但这并不会让我们在拜访这些不同国家时造成沟通障碍,因为许多相异的词汇是我们根本用不到的,至於生活语言中经常碰到的并不多,且大部分词汇本来就是英文,只是隔了几代之后各自选择了自己的惯用语。

以下举例盖以「英语」、「美语」代表上述不同国家之习惯用法,如「药局」英语是Chemist Shop;美语是Drug Store(英语中商店惯用Shop,而美语则称Store);「加油站」英语是Petrol Station,美语是Gas Station or Gasoline Station;「市区」英文称City Centre,美语则是Down Town;「薯条」英语叫Chips,美语是French Fries(各地麦当劳也入境随俗);「洋芋片」英语叫Crisps,而美语却称Chips;「行李」英语称Luggage,美语则是Baggage;「电梯」英语用Lift,美语是Elevator;「手机」 英语称Mobile Phone,美语则是Cell Phone;「句点」英语称Full Stop,美语则是Period;「小学」英语称Primary School,美语用Elementary School,…。

两岸用语,像是搭计程车,在大陆叫做"打D",开发票叫做"开白条",如果不先了解这些用词、双方就会变成鸡同鸭讲

街上随处可见的小黄,台湾叫做计程车,中国却叫'打D',没听过的人还真不知道这是称呼同样的东西日常用语大不同,像是奶精称做咖啡伴侣,超市叫做自选商店,优良猪肉变成安心肉;开发票是要白条,搭乘计程车叫打d,桌上型电脑变成台式计算机受训的接待员认真做笔记,因为先前就曾有过因为词汇差异,沟通不良经验

我们在大陆购物时,售货员总说:「您穿了这衣服真洋气。」原来洋气是好看,不土的意思。所谓的双飞票 指的是来回票。叫人要有思想准备,表示要有心理准备。捐血说是献血。我们说 公共汽车,他们说公交车。左转右转被说成大转弯小转弯。保险套、安全套其实一样。 做什麼成了搞什麼。国语指的是普通话。叫计程车说是「打的」。台湾的超美,美毙了,到了大陆变成 特美,特好看,东北人则说贼美的。邮政编号说是邮政区码。照片上加个护贝 说是过胶。货柜说成集装箱。

第二个太太台湾话说是细姨,大陆说包二奶。中文成了汉语,这方面没有听不懂得余虑。

电脑当机被说成死机,软体硬体说成硬件软件,滑鼠叫 鼠标,雷射叫激光,录影机变成录像机,麦克风就是话筒 ,网站有主页和首页之分,一个手表说是一块手表,曝光变暴光, 部落格是博客,矽谷和硅谷说的都是 Silicon Valley。

另外, B型肝炎成了乙形肝炎,博士后说成超博士,高考和 联考差不多,幼稚园指的是幼儿园,年资说是工龄,长骨刺说是 骨质增生,安乐死说是慈悲杀人、尊严死或优死。

食物里的马铃薯,他们说成土豆,其实土豆在台湾话里是落花生的意思。红红的番茄大陆叫西红柿, 奇异果说是猕猴桃。泡面又叫方便面,宠物成伴侣动物, 打点滴叫输液。台湾洗头马杀鸡到了对岸成了洗发和按摩,当红炸子鸡就是红火的意思, 水准说成水平。

台湾人不习惯的是他们把供不应求说成紧张,做什麼行业说是搞什麼的。台湾综艺节目说过这样一个笑话, 一位演员说他是搞明星的,别人笑倒在地,成了性骚扰绯闻专家不成!工作的地方大陆叫单位,台湾的一般称公司或上班地点,台湾用单位的时候指的是度量衡单位。

据说只有一个词指的是相反意思,「窝心」在台湾说的是很温暖,很感动的窝心,是正面意思;大陆却是不愉快的经验,语言是约定俗成的习惯,没有谁是谁非的问题!

两岸用语的差异似乎不因为现代资讯的全球化而有所改变,有些用法很类似,稍微想一下就通了,例如数码相机与数位相机,超声与超音波,塑料与塑胶等。但有些用语差异可真像脑筋急转弯似的,例如大陆人口中的「台式计算机」会让台湾人狐疑半天∶怎麼自己住台湾这麼久,还不晓得有专门为台湾设计的运算加减乘除的机器?若你不告诉他「台式计算机」其实就是「桌上型电脑」的话,他可能还真会到处找人问清楚,到底「台式计算机」长什麼样?

同样的,台湾人说的「雷射」,大陆人可能会窃笑∶只听过雷是用霹的打的,还没听过雷是用射的。原来「雷射」是从英文Laser直接音译过来,在大陆则翻译为激光。台湾的列表机就是大陆的打印机,部落格就是博客,症候群等於综合症。

在上网视窗的工具列里有个Favorit,简体版的视窗写成「收藏」,在正体版则叫做「我的最爱」,这麼一招,让面对电脑也可以拥有浪漫的感觉,而不需要老守在电视前看韩流来袭时才能浪漫一下。

大陆人几乎做啥都用「搞」字诀∶搞工作,搞卫生,但在台湾「搞」是个非常不文雅的贬义词,通常用在乱搞男女关系或责怪语气上。在中共如火如荼地大搞「文化大革命」时,台湾大力推行「复兴中华文化」运动。在中国开口必称毛主席,全民疯狂破四旧时,在台湾则是提倡仁义礼智信,将「请,谢谢,对不起」挂在嘴边。

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的用法不一样,英式英语用单引号,美式英语用双引号。

英语中标点符号用法常见错误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对标点符号认识谈薄,使用起来比较随意,如:用中文句号(。)来结束句子;逗号、句号不分,大写、小写不分,乱点一气;在疑问句后也不加问号,或者在间接引语后使用问号,如:

误用:He came up and asked me what was the matter

分析:本句为陈述句,所包含的问问是间接引语,自然应当用句号结尾,且要调整语序。

修改:He came up amd asked me what the matter was

(2)对句子结构不太理解。中文句号是根据说话都的语意来使用的,即用于一段表达完整的内容之后;而英文中的句号是根据结构来用的,即每一个语法意义完整的句子后用句号,如:

误用1:I didn’t go to the party yesterdyBecause I had too much homework to do

分析:此句中,because引出的句子从语法角度看并不完整,而是从属于前面一句(为原因状语从句),因而两句不能用句号隔开。

修改:I didn’t go to the party yesterdayBecause I had too much homework to do

(3)中英文标点符号用法混淆,如:

误用1:Hearing what he said,Jack said to himself:“Should I believe him”

分析:作为中英文兼有的标点符号,冒号在中文里常用在“说、道、讲、问、唱、回答、喊、吼”等动词的后边,或用于“比如、例如”等后,而这类情况下英文中只需用逗号表示。

修改:Hearing what he said,Jack said to himself,“Should I believe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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