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是生活的盐,但要撒得不多不少「荐读」

吵架是生活的盐,但要撒得不多不少「荐读」,第1张

 不作死就不会死这句话已经成为网络流行语和朋友之间的俏皮话了,每每看到有人过于矫情、冲动、偏执,这句话必定默默浮出心底。

 但有时候,这可不是俏皮话,而是惨痛的现实。

 前几天的一个视频相信很多人都看了,一家小夫妻带着孩子和岳母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据说是因为夫妻发生了口角而在园区内停车,坐在副驾驶的老婆气哼哼地走下车,跑到另一侧的驾驶位上打开老公的车门,质问着老公什么。没等男人下车,一只老虎从角落里窜出来,把女人扑倒,她妈妈奋不顾身下车救人,结果被另外一只老虎袭击身亡,她本人也在抢救中,没有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什么事情,能令人失去理性什么样的是非纠缠,值得搭上自己母亲的一条命

 相信身在病床在生死关头挣扎的女人现在一定会后悔,都是一家人,谁也不是谁的敌人,没有不能化解的深仇大恨,就算男人再怎么过分,有多么的气人,都不值得用这样的方式置自己和家人于险境。

 网上骂声一片,都是骂女人太作,尤其是很多男人,估计平时被自己家的女人欺压多了,终于逮住一个能被批判的对象,可得好好发泄一下胸中块垒。其实这也不是女人独有的问题,前段时间网上还有一个视频,是一对情侣在商场吵架,据说是因为没有买到女朋友要求的**票,然后突然之间,男人从商场6层上跳下来身亡,其行为之激烈,吓得旁观者连声尖叫。

 走极端当然是不对的了,但人就是这样,往往可以对路人有涵养,可以对不相干人的错误一笑置之,但在情感关系中,对于和自己亲密的人,因为关系太近了,反而会要求更高,更加缺少耐心。可以想象,在当时的情景之下,当她被愤怒和冲动完全占据身心的时候,根本没有理智思考的能力,少说一句话都觉得能把自己憋死,不做出点极端的事情就难以表达自己的情绪。

 我也曾经体会过男女之间因为吵架而完全失控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漂浮在情绪的水中,找不到能够借力的土地,令人惊慌而绝望,最后,忘了争吵的初衷是为了沟通,只顾混战到底。

 曾经有读者给我讲过她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某天早晨,她和老公因为一点琐事吵了起来,然后双方都有点憋着气,一起带着孩子和保姆开车去办事,半路上不知道怎么又吵了起来,于是她就失控了,站起来狠狠地打老公的头,老公忍着痛继续开车,没有还手。等把车开到安全地带,老公停下车,和她厮打了几下。

 她还觉得自己很冤枉,原因是老公对自己使用了暴力,她问我是不是该离婚。但作为旁观者,感觉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是否该离婚,而是当高速行驶的车上有自己的孩子、保姆,她居然还敢动手打司机,这暴露出了她过于冲动,无法控制自己情绪的弱点。

 老公不合适可以换,自己却永远逃不过自己的局限。

 有哲人说,吵架是生活中的盐。这话没错,再恩爱的夫妻也难免会有意见不合的时刻,吵一吵,作一作,也是一种沟通的方式。不过这把盐要加得恰如其分,不多不少,伴侣之间,如何吵一场不伤筋动骨的架,如何有益身心的作一作,可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大学问啦。

 作为一个资深的作女,在这么多年的婚姻生活中,我总结出以下几点关于吵架的心得体会,和大家交流一下。

 1、不能指望通过一场吵架就能解决问题

 有的夫妻之间之所以吵到停不下来,就是因为在思想深处有一个误区,他们总希望通过这次吵架来彻底解决彼此之间的问题。尤其是女人,会觉得一定要让男人低头认错,或者以后这个问题永不再犯,才算是彻底胜利。

 这是不可能的,急于生气的人其实是急于把对方击倒,对方所有的行为此刻在眼中都代表着侵犯和敌意,所以在盛怒之下解决问题是达不到目的的。

 生活就是一个小毛驴拉磨的过程,一圈又一圈,周而复始,那些我们身上无法互相接受的棱角和缺点,是被时光磨掉的,也是被天长日久的默契洗刷掉的,却从来都不是吵架吵没的。彼此之间的隔阂与矛盾,能拿得起来,也要能放得下去,留待以后慢慢去解决。

 2、永远都要记住少说一句才是真理

 两个人吵架吵到不可开交的时候,旁人劝架总是会说:“都少说一句,少说一句”。这不是盲目的和稀泥,而的确是一个降低情绪沸点的好办法。

 吵架当中,话都是越说越难听的,所谓“打架无好手,吵架无好口”,要想让两个人不进入互相刺激的恶性循环,就一定要记住,你最想说的那最难听的一句,要放在心里,在心里打个转就行了,千万不要说出来。

 少说一句话,不要彼此的情绪搞到最糟,就总有回转的余地。

 3、坚决不做让自己吃亏的事情

 像这种两个人吵架女的跳车,男的跳楼的情况,表面上看起来是性情刚烈,其实内里的原因是愤怒产生了无助,因为无助而变得极端,甚至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牺牲。

 自残,是自我伤害,也是道德胁迫,让对方看到,“你竟然如此伤害我,你会后悔的”。但这是很难达到目的,这更多的会引发对方的厌恶,“你真是可怕。”绝对得不偿失。

 所以能控制住自己不走极端,不仅是一种修养,也代表着人格的完整,以及自我管理的能力。

 再怎么生气,也要该吃吃该喝喝,不要离家出走,不要自我伤害,千万别让自己吃亏。要告诉自己,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把自己照顾好,别人才能懂得珍惜你。

 4、错了就要认错

 为什么越是婚龄短的夫妻,越容易吵架,一是互相不够了解,二是谁都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都想要坚持到最后,害怕输一次就会输掉自己在感情中的地位。

 强硬往往是心中充满恐惧的表现,而真正强大的人从不介意认错。

 有时候朋友会羡慕我,“你看你在家里地位多高,先生对你多好”,我哈哈大笑,“我认怂的时候也不会让你看见”。如果发现自己错了,或者某件事情是我的不对,我认错的态度绝对诚恳。为什么要坚持错误呢,人的心都是肉做的,你永远占据上风的代价就是有人永远被踩在脚下,没有什么比一句“我错了”更能有效的平息战火,安抚对方心灵的了。

 刘青云和郭蔼明的17年“黑白配”美满婚姻叫人羡慕,他们之间必然有自己的相处技巧,才能保持这么多年的和睦关系,但其中一点就是他们是那种吵架都吵不起来的人。刘青云曾经说过,有时两个人吵架,吵着吵着他就乱了,因为郭蔼明就开始飙英文了,他听不懂了……那英文就是他们之间的缓冲,他借着这听不懂,不再穷追猛打,顺势离开这种负面的环境。而她,说着他不懂的语言发泄了自己的情绪,而又没有造成伤害。

 爱是慈悲,是疼惜,是关键时刻少说一句,是悄悄默默地退让和妥协。做一个会吵架的人吧,那是爱情的需要,也是幸福的需要。

经常吵架的小情侣郝某与崔某,因一次酒后争吵,崔某竟真跳楼身亡。法院判决郝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崔某家属各项损失6万余元。

7月1日报道,郝某与崔某这对情侣平日里时常吵架,崔某常以跳楼威胁男友郝某。但没想到,一次酒后的争吵后,崔某竟真的从13层的住处跳楼身亡。崔某家属将郝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经两级法院审理,法院判决郝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

2015年底,郝某与崔某相识,两人很快便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并开始共同居住。去年5月13日,因为郝某外出和朋友聚餐喝酒,没有及时回复崔某的微信,两人发生了矛盾。

郝某回忆,他是14日凌晨回到家中的,当时女友崔某并没有在家。由于在聚餐前已经征求了女友的同意,他便没有在意。没想到凌晨3点多,崔某满脸怒气地回了家,抱怨郝某对她不好。

郝某说,平时崔某经常耍小脾气,当天他并没在意,女友生气摔门而出,他也只是在家等女友回来。这样的态度让崔某十分生气,回家后,她指责郝某心里没有自己,并开始收拾个人物品。郝某见状连忙安抚,没想到,崔某突然冒出一句“我不想活了”。

“我觉得她老动不动就拿生命不当回事特别可恨,加上喝了酒,就说了她一句,“你老拿死吓唬谁呢 !”郝某说,崔某的种种表现让他很疲惫,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以跳楼作为威胁了。

邻居李某也听到了这对小情侣的争吵,她说,两人平日也经常吵架,当天感觉女孩像是喝多了,情绪失控。没想到,这次崔某并不只是说说而已,在郝某表示无动于衷后,她迈出了露台。郝某急忙爬上平台时,崔某已经跳出平台,双手抓着避雷针的铁丝。

“我错了,我不想死。”崔某后悔了,但她只来得及说出这最后一句话,便从13层坠落。

经鉴定,崔某心血中检出乙醇,浓度为800微克/毫升;咖啡因,浓度为07微克/毫升,死因符合高坠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事发后,公安机关以郝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经审查,丰台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郝某不起诉。

因认为两人的吵架是崔某死亡的直接诱因,崔某的家属将郝某诉至丰台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共计30余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两人为情侣关系且共同居住,郝某对崔某的跳楼行为有劝阻义务。崔某作为成年人,因情感纠纷选择结束生命,应承担主要责任。而郝某在吵架时应当意识到崔某有主动结束生命的可能,但其却对崔某实施了言语刺激,故郝某对崔某的死亡有一定过错,故法院判决郝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崔某家属各项损失6万余元。

感言: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切不可因为一些言语冲动,而用自己的生命做要挟,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需要根据情况来判定。如果一方明确知晓对方的精神状况,还频繁使用刺激性语言激化矛盾,导致另一方情绪失控,而使另一方最终自杀,那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过错比例进行承担。如果矛盾是自杀一方激起的,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失控,最终无法面对而导致自杀,对于另一方来说,其主观上并无任何故意,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恋爱过程中有一方因为感情自杀,另外一方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比如对于一方的自杀是否存在法律上的过错等。 行为人致人自杀。既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对此,应区别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 (2)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结果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 (3)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只要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而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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