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最忌讳什么 苗族的禁忌
1、苗家人最忌外人以“苗子”相称,认为是对苗族人的最大侮辱。
2、客人至苗家,必以酒相敬,客人若接受,主人会引为知己。若客人不胜酒力,也要象征性品咂一下。 3、苗家人杀鸡待客时,总将鸡头、鸡肝、鸡脯奉予老人或最尊贵的客人,将鸡腿送给小孩,将翅膀交于青年男女,祝其前程无限。在一家几代同堂之时,青年男女不应有过分亲昵举动。 4、苗家人与自然关系亲密,认为无论桥头、树下、屋头、灶旁都有神灵依附。每逢节庆或贵宾来临,均烧香供奉,告慰祖先,以祈求平安。客人不宜对这类活动表示非议。
5、苗家人忌用白公鸡送喜庆贺礼;忌外人随意触动堂屋神龛;忌用脚踏火中的铁三角架;门口插草标,意为家中有病人,忌外人进家
苗族的风俗习惯和禁忌 苗族的风俗习惯和禁忌:
苗族----简介
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人口:970,000人。苗族的历史悠久,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苗族没有文字,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苗族居住在高山地带,以农业为主,农作物有旱稻。包谷,荞子,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是麻,一般是自己种麻,自己纺织苗族人民有丰富的民间口头文学,如古歌,诗歌、情歌等等。苗族也善舞蹈,芦笙舞最为流行。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分三大方言:湘西、黔东和川黔滇。1956年后,设计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很大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
苗族地区以农业为主,以狩猎为辅。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驰名中外。其中,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苗族服饰多达一百三十多种,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服饰相媲美。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情歌、酒歌享有盛名。芦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
苗族----历史
苗族历史久远,其先民可能是古代三南的一部分。一说渊源于殷周时代的“鬃”人。秦汉时主要居住在湘西、黔东一带,包括在“长沙、武陵变’或“五溪蛮”的名称之中,以后逐渐迁徙,散布在西南各地山区。还有认为是和远古的“九黎”有关。四川、贵州、湖南的苗族至今把蚩尤当做自己的祖先。传说蚩尤是“九黎”之君,在5000年前,九黎部落与黄帝部落冲突,败而退出黄河下游,占据长江中、下游。逐渐形成“三苗”。公元前2世纪后,苗族先民大部分已迁至湘、鄂、川、黔等地。海南的苗族是十六世纪从广西去的士兵。
苗族----礼仪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宴会上以鸡、鸭待客为佳肴,尤以心、肝最贵重,要先给给客人或长者,客人则分给众人享用,次序是先长后幼。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
苗族----节庆
踩花山是境内苗族人民的盛大传统节日,一般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初三、初六这几天举办。凡有苗族居住的各县,这几天都要立花杆,举行隆重的踩花山活动。这既是苗族男女青年谈情说爱的好时机,也是苗族人民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苗家男女老少,穿金戴银,从四面八方赶到花杆脚下,吹芦生、弹响蔑、跳脚架、耍大刀、斗牛、摔跤、斗画眉、爬花杆。
打背节流行于境内富宁县的部分地区,于每年农历正月初三到十五这几天举行,是苗族男女青年的节日。节日中,男女青年欢聚在风景优美的山坡上,当打背开始时,男的蜂拥而出,冲到自己选中的姑娘面前,一手挽住姑娘的脖子,一手蒙住姑娘的眼睛,其他小伙子去打她的背。姑娘也不甘示弱,一边大笑,一边挣扎。挣脱>>
苗族有什么禁忌? 产忌: 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认为会延长产期。
农事禁忌: 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在田中忌提及老鼠,惟恐其听到前来糟蹋庄稼,只能以他们父子来代称之。忌戊日,正月立春后,凡遇戊日忌动土挑水。
丧葬禁忌: 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才。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上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生活习俗禁忌: 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疯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
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宴会上以鸡、鸭待客为佳肴,尤以心、肝最贵重,要先给给客人或长者,客人则分给众人享用,次序是先长后幼。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禁杀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角架不能用脚踩;不许在家或夜间吹口哨;不能拍了灰吃火烤的糍耙;嬉闹时不许用带捆苗家人;遇门上悬挂草帽、树枝或婚丧祭日,不要进屋;路遇新婚夫妇,不要从中间穿过等。
苗族有哪些礼仪及禁忌 朋友,当你去苗家做客时,主人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你的。如果是远道而来,有的地方还要在寨前摆酒迎候。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你时,你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有的地方还敬“牛角酒”、“梳子肉”,你若一一接受,主人最高兴了。若你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说明情况,主人储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就被视为看不起主人。如果你参加苗人的婚礼,切记在路上扭伤腿脚,否则会被认为不吉利;苗家人死入葬后的一个月内,家里人不能婚嫁,也不能唱歌或吹芦笙;有的地方过年时不许杀鸡,更不能吃狗肉;禁止在村寨周围挖土和砍伐古树;同辈男女都以兄弟姐妹相称,忌讳“姐夫”、“妹夫”之称。
苗族的风俗习惯是什么 苗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人口众多,分布辽阔,湘西苗族属其中之一部。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苗族在服饰、节庆、婚嫁、丧葬、娱乐、礼节、禁忌、饮食等方面,形成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
一、服 饰
湘西苗族的古代服饰,男女差别很小,一律是“色彩斑澜”;上身穿花衣,下着百褶裙,头蓄长发,包赭色花帕,脚着船形花鞋,佩以各种银饰。
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 指令“服饰宜分男女”之后,变化较大,甚至有很多人全换上 服装。如今天的永顺、龙山等县的苗族,其服饰与汉族已无分别。但在花垣、保靖、凤凰、吉首、古丈、泸溪等县境内,苗族的服饰尚有特色。
苗族男子的衣饰较为简单;头缠布帕,身穿对襟衣,衣袖长而小,裤简短而大,喜包青色裹脚。头帕有青帕和花帕两种,帕长一丈以上,有多至三丈的。缠戴时多成斜十字形,大如斗笠,衣服的颜色有花格、全青、全蓝等,其中以花格布衣最有特色。衣扣一般为七颗。有的青年男子,为使人欣羡自己的富有和豪爽,穿衣多到七件。最外层的衣服只扣最下边的一对纽扣,第二层衣服扣下面两对纽扣……以此类推,一直到扣完最里层的七对纽扣为止。这样,层层新衣全能由外看出,别有一种情趣。
与苗族男子的简单衣着相反,苗族妇女的服饰十分精美复杂。
头帕:苗族妇女的头帕,因地而异。凤凰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多加包短帕一珙,长三尺多,由额头包至脑后,连耳朵都包在内面。花垣等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喜用黑帕(父母去世者戴白帕),折叠整齐,包得平平正正,不偏不斜,末挽一道,恰齐额眉。吉首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头帕较杂,与凤凰县相接的地区包花帕,与花垣县相邻的地区包黑帕。泸溪、古丈和吉首东部地区的苗族妇女则包白色头帕。帕上绣有四对青色花蝶,朴素美观,独具风韵。所谓“头上帕子四个角,四个角上绣飞蛾”,说的就是这种白帕。
首饰:苗族妇女的首饰,造型精美,种类繁多。以制作的原材料分,有金饰、银饰、铜饰、铝饰、玉饰等,而以银饰最为普遍。从佩戴的部位分:有银帽、银盆、凤冠、苏山耳环、项圈、手镯、戒指、牙签、扣绊等,而以手镯和戒指必须常戴。从造型上分,仅耳环一项,就有瓜子吊耳环、石榴耳环、梅花针耳环、圈圈耳环、龙头耳环、梅花吊瓜子耳环、耙粑耳环、龙头瓜子吊耳环等等。
衣裤及其他:苗族妇女的衣服,过腰大而长,衣袖大而短,没有衣领。袖口之大,约在一尺以上。胸前及袖口,习惯要滚边、绣花或缕纱,并要加上栏杆花瓣于其问。有的还需在开岔和放摆前后两面的边缘刺绣挖云钩。衣服式样一律是满襟,无对襟式。制作一套苗族妇女的衣裤,缝工、绣工精致的,需工日数十。裤子较短,裤脚较大。裤筒边缘的滚边、绣花或数纱与衣服相同。礼裙长而宽,下脚沿边满绣花纹,并滚栏杆及大小花瓣,五光十色,焯耀眩目。鞋子满绣花,头尖口大,后跟上耳,以便穿着。
解放后,在一些苗汉杂居地区,苗族服饰受汉族的影响较大,一些青年已改着汉装。
二、节 庆
湘西苗族的节庆较多,活动规模大。其中最富有代表性的有:
1.赶年场。农历正月,湘西苗族人民最热心的是赶年场,其日期由各地自行约定。赶年场.那天,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身着节日盛装,互相邀约,成群结队去赶场。年场上,人流如潮,熙熙攘攘,异常热闹。人们不但可以进行物资交流,还可以参加或观看打秋千、舞狮子、玩龙灯、上刀梯等活动,青年男女也多利用这种机会,物色情侣,谈情说爱。歌郎歌娘更是大显身手,三五结伴,说古道今,引吭高歌,互相唱和,或盘根,或祝贺,或叙述传统故事,或即兴演唱新词。唱的人愈唱兴致愈高,听的人愈听精神愈振。即使大雪纷飞,天寒地冻,年场也要如期举行。
2.三月三。这是湘西苗>>
苗族女子最忌讳什么? 标签: 奇风异俗苗族禁忌蛇肉玉帝湘西杂谈分类: 湘西锦江民俗风情 湘西苗族最忌讳的奇风异俗---《生活禁忌》 苗族同胞居住的地方,多半是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由于与外界缺乏交流、交往,从古至今遗留下来许多本民族的民俗、事象,形成了与外地迥异的奇风异俗。一种民间风俗的形成,无疑有两种成因:一个是好的、健康的、实施后对人体有益的,或以前对本民族有过好处的事物,被本民族所接受,而形成风俗;另一种是坏的、不健康的、实施后对人体有损害的、或以前对本民族有过危害的事物,被本民族所排斥,也容易形成风俗。为了区别起见,人们把前一种称为“风俗”,而把后一种称为“禁忌”。而禁忌是要告戒人们,在日常生活、生产中要注意避免、不得实施的一些事物、言行,以减少不必要的伤害和危险。现将湘西南苗族在生活中的民间禁忌简述如下。1掉在地上的粮食,如饭、米等,忌讳用脚去踩。认为用脚踩是不爱惜粮食的表现,会触怒雷神遭雷打,俗话叫“天打雷劈”。吃粽粑时丢下的粽叶,忌用脚踩,否则会生暗疹。2新娘在吃仪式饭时,所坐的凳子忌讳移动。否则会被认为新娘怀二心,不图一夫到老。3食盐忌讳从别人手里接过来。如到商店去买盐,营业员把盐放在柜台上,买盐者才能去拿盐。如果从别人手里接了盐,叫做“接言”,认为以后会相骂、吵架。4嫁女、结婚摆筵席的菜都要成双数,即四盘四碗、八盘八碗或十二碗,忌成单数。否则新婚夫妇会离婚,好景不长。5节日期间生病需要呷药,忌讲“呷药”,应该说成“喝茶水”。特别是在腊月尾和正月头,尤须禁忌。6不是夫妻或兄妹关系,一般忌男女同行;否则叫“男女授受不亲”,别人要讲闲话,有时还会遭来辱骂和殴打。7在过喜事的酒席上吃饭,忌一口酒一口饭,要待同席把酒喝毕之后,大家才一起吃饭。否则叫“犯上”、“无礼”。8吃饭时必须把饭菜盛好,在桌上摆半分钟或一分钟后才能吃;否则叫“对祖先的不忠不孝”。9狗肉、团鱼忌上灶。因狗肉、团鱼是厌物,上了灶会得罪灶神。10呷饭的时候,忌用筷子敲饭碗。据说,敲了饭碗会敲去衣禄,是要受穷的。禁忌中途换碗,否则女要再嫁,男要再娶。11蛇肉忌进厨房。蛇肉如果拿到厨房里煮食,“塘煤”掉在蛇肉里,呷了会中毒。12呷饭的时候,忌对着别人的后背;否则会被认为是对别人不礼貌。还有一种说法是,那人会长“背花”(即痈)。13出门在外,饮酒忌举杯就喝,必须先点几滴酒落地,以示纪念双方祖先。14去别人家做客吃饭,忌呷主人的锅巴。因锅巴是“饭娘”,又叫“饭根”。如果客人呷了锅巴,是对主人的不尊敬,主人是最不满意的,怕把他家呷穷。15农村称肉(买肉),最忌“三斤六两”。因三斤六两是“打波斯”所用肉的斤两。如果称了三斤六两,那就意味着家中要遭灾惹祝,或生病,或失财,或农牧业没有收成。16未婚女子,在人多的场所,忌露牙大笑。俗称“笑不露齿”。17忌挑空水桶或粪桶进屋。进屋前必须把挑的水桶、粪桶放下,手提进屋;否则不利。18未出童限的孩子,忌吃从杀死的鸡鸭肚内取出的软皮子蛋;否则长大后会懵懵懂懂(方言:即智力低下)。19农村忌包着白头巾去别人家;否则,那家人会认为白头巾是不吉利,会讨厌你的。20一家人忌一个梨子分开吃(即分梨);否则今后会出现分离(分梨喻分离)。21掉在地上的字纸(写有文字的纸),忌用脚去踩,传说踩了要瞎眼睛。22男人忌从凉晒的女人衣服下面钻过;如果钻了过去,是会背时的。23到别人家去,主人的狗很凶猛,扑咬你,只能防赶或喊主人管好狗,不能打;否则叫打狗欺主,主人家会生气的。24家中有病人,门口贴有小红旗,禁忌别人去他家,以免带>>
苗族生活习俗 习俗
忌讳外人骑马、赶牛、挑担和蓬乱着头发进寨子;进入傣家竹楼,要把鞋脱在门外,而且在屋内走路要轻;不能坐在火塘上方或跨过火塘,不能进入主人内室,不能坐门槛;不能移动火塘恭的三脚架,也不能用脚踏火;忌讳在家里吹口哨、剪指甲;不准用衣服当枕头或坐枕头;晒衣服时,上衣要晒在高处,裤子和裙子要晒在低处;进佛寺要脱鞋,忌讳摸小和尚的头、佛像、戈矛、旗幡等一系列佛家圣物。
苗族有哪些民风民俗? 文化艺术
苗族的种类很多,主要有三种:一是衣服、胸围镶边用的锦边,苗语称为“耕”。二
是锦带,宽2至3厘米,用作裤带、袋带、背带等,青年男女恋爱时,姑娘多以自己精心
织的锦带赠送给情哥。三是锦幅,苗语称为“伦”。锦幅多用作背面、背带兜等。
蜡染,也是苗族著名的传统工艺。苗族染的图案是苗族妇女的天才创作,是她们现
实生活的反映,代表着她们的美好心愿和对生活的追求。在苗家看来,蜡染艺术是美的
象征,也是爱的表示,不仅自己要发扬,而且乐意传授给别人。蜡染艺术漂洋过海,传
到国外,或许就是这个原因。
芦笙,是苗、瑶、侗民族最主要的传统乐器,其中以苗族使用最多。苗族在重要的
传统节日都要吹芦笙,伴以舞蹈,规模庞大,气势磅礴,并因此而闻名于各民族。
民风民俗
苗族有自己民族的传统节日,如苗年、拉鼓节、芦笙节等,但其中最隆重和内容最
丰富的就是苗年。
过苗年的时间,各地并不相同。融水、三江、龙胜一带的苗年一般在农历十一月的
亥日。苗年隆重热烈,除祭祖、饮宴之外,还举行各种活动。新年来临,全家守岁。吃
了“过地餐”(这是苗家人与在阴间的祖先共进的团圆餐),拜过年,人们就开展各种
活动。祭龙潭、祭田神、吹笙伴舞,热闹非凡,是苗年最隆重的场面。祈神求丰收,是
苗年活动的一个大主题。
苗族过年,食品也多种多样,有米饭、糯米粑、肉(酸肉)、鱼(酸鱼)等,还有
一种特殊的食品叫“辣椒骨”,它味香而辣,可增进食欲,驱风御寒,防治感冒,是苗
家常备的食品,也是待客的佳品
去苗族要注意什么 知道一些,但不是很多,最多的就是苗族旅游的相亲节目很是怕人,背到新娘子估计要舍财很多米才能够罢休;还有就是苗族盛行的下盅是不敢想的。祝你旅游愉快!
家庭
苗族普遍实行以父系为中心的小家庭制。家庭成员以两代或三代同住者多,四代以上同住的极少。多数是儿子结婚以后,即与父母分居另立家庭。父母多同幼子或自己最心爱的儿子一起生活。
在家庭中,男性家长有较大权力,女性家长其次,成年子女有“参议”权。家庭财产只有男子才有继承权。分居时,除留一份给父母作“养老田”外,其余由儿子继承。兄弟多的实行平均分配。没有长子(或幼子)继承制。有些地方前妻长子可多分点,但没有形成制度。女子没有继承权。有的地方,如黔东南地区的部份苗族中,对未出嫁姑娘也分给小部份田产,供其作生活开支,叫“姑娘田”,由其同住父母或兄弟掌管,但姑娘出嫁后,便无权享受,也有的要到姑娘死后才收回。赘婿有财产继承权。寡妇若不另嫁,也可继承亡夫家产,如果转房,则由原夫儿子继承。
苗族直系亲属与旁系亲属关系,一般比较亲密,仅有程度轻微的亲疏之分。他们组成一个家族,守望相助,贫困相扶持。在家族同辈成员中,不分直系旁系,不计亲疏远近,皆以兄弟姐妹相称。对与父辈者,均以叔伯父母称呼。对与祖父同辈的人,均以祖父或祖母称呼。对祖父以上的辈份,概以老祖父、老祖母呼之。对下辈,一般是直呼其名。
苗族很讲究家教家规。对父母要孝敬,对兄弟姐妹要友爱,尊重长辈,爱护晚辈,是传统美德。叔嫂之间不可越伦。长辈不能对儿媳、孙媳开玩笑。晚辈不能在长辈前面戏耍轻浮。
苗族家族内部聚合力很强。在日常生活中,互相间比较关心。若某家有重大困难,则举族相助;有贫困无衣者,全族极力扶持。相互相若发生纷争,小事则批评劝解,大事则由族中有威望者召集族人公议处断。家族中,团结对外的观念也很强。
苗族家族过去都有自己的姓氏,即苗姓。它起源于古代氏族,一般称为某某支或某某分支。有的支以其首领名字命名,有的支以地名、动物名命名。为了便于追叙族谱,个人取名时多采用父子连名制,按连名顺序上溯,就可追溯到本家族的起源。父子连名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也有个别加连祖父名,如父名保,子名岩,即取名岩保。如祖父名里,连起来就成了岩保里。这是一般直系血统成年人的正式取名法,小儿取小名不在此列。安顺地区取名很隆重,要到藏有神鼓的人家举行仪式,并办招待,于席间取名。紫云地区取名要办盛大宴席,用很多四方高桌相连,从堂屋一直摆到屋外院子,本家族坐一边,岳父家族坐另一边。边吃边议。取名以吉祥为利,但不能与双方家长长辈之名雷同。
婚俗
古代多是男女双方通过唱歌建立感情,结为良缘,不须经过父母同意。结婚也是男女双方自主完成,双方家长只临时加赞助或事后认定,可谓自由自主。如约定地点,于五月端午节由男女将女方接到家中成亲。结婚生子以后,夫妻关系才算完全确立,始由丈夫陪同妻子带着礼物拜见岳父岳母。
黔东南地区以“游方”为男女交际的主要形式,许多村寨都有“游方坡”、“游方坪”作为固定的男女社交场所。若离开这个场所去“游方”,就会被人看作是伤风败俗,而受到惩罚。黔西北未婚男女多在白天“跳花”结识后,晚上再唱歌、密谈,所以又叫“踩月亮”,或叫“跳月”。通过接触,若双方情投意合,即可定下终身。随即叫男方家长请媒人到女家撮合,叫做“定亲”。
结婚一般多在十月秋收完毕后举行,也有延至第二年的正、二月间举行的。即农闲季节,具体日期则择吉而定。结婚时由男方到女家迎娶,女方母亲和姐妹陪同,亲人护送,新娘打伞步行。但黔西北一带兴骑马,松桃等地新娘则坐轿。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妆著艳丽,行止端庄,不苟言笑。而新郎的穿着却极为平常,颇不显眼。黔东南多数地区苗族结婚时,新郎一般不在前来祝贺的亲友面前露面。在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只与其送亲的姐妹或小姑伴宿,散客时就回娘家去了。这种现象,很可能同母权制的遗俗有关。
黄平、施秉、凯里的苗族婚礼别具特色:男女双方决定结婚后,男方先找三五个要好的男友到女家去接新娘;新娘也请几位相好的姑娘陪同,一齐来到男家男家父母则杀鸡热情款待,表示欢迎。寨上青年男女也来庆贺。三天以后男家才请人到女家报喜。女方父母如若同意,就以酒肉招待,共商女家宴客所需的肉、米、酒数量,并将绣花衣裙和首饰托来人带给姑娘。第十三天,才是男方正式请客的日子,并于当天组织人送姑娘回门,女家则以酒肉盛情招待。至此,婚礼才算结束。散客时,主人要在村口摆上若干酒坛,拦客人敬酒,客人必须唱歌答谢,不善唱者则被罚酒,否则不能放行。
在黔南和黔东南部份地区,婚礼结束后,新娘即回娘家常住,直到农忙或夫家有事派人来接才到夫家暂住。如此二三年,才长居夫家。
在许多地区苗族中,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姑表婚习俗,即舅舅有取外甥女为儿媳的权利,称为“还娘头”。一般是娶长甥女或被看中的某个女儿,不论女方愿意与否,都须服从,谓之“舅家要,跑不掉”。如若外嫁,须备一份重礼送给舅家,叫“还娘钱”。而清镇、修文、毕节部份苗族的姑表却相反:不是舅舅的儿子娶姑妈之女,而是姑妈的儿子有权娶舅舅的女儿,叫做“侄女赶姑妈”。
在苗族中,离婚比较自由。一般是先提出离婚者给对方以赔偿。若是男方先提出离异,除不得向女方索取“定亲钱”外,还要另交一笔“赔礼钱”。若是女方先提出离异,则须付给男方的“定亲钱”和所花的“婚礼费”以后,才可另婚另嫁。
寡妇在大多数地区有再嫁自由。民间习惯是“先内后外”。兄死而弟未娶者,弟有权娶嫂,略带强制性,如女方坚决不同意也可外嫁。弟死而兄鳏居者,兄亦可娶弟媳,但不能强迫。这种婚姻,俗称“转房”,但仅限于同胞兄弟之间。寡妇“转房”,其未成年子女由转房丈夫抚养,若系另嫁,可发带走襁褓中的婴儿,产业由伯叔照料;迨至长大后,男的须回原来的家族里,女的听其自愿。
苗族婚姻有许多限制,最大的禁忌是同姓、同宗不婚,否则会被看作是**。这种性氏概以苗性为准,汉姓不起作用。但有的地方苗姓失传,也以汉姓为准。部份地区由于异性很少,本姓子孙太多,寻找配偶困难,不得不将本姓远宗支系另立姓氏,与近宗支系“破姓开亲”。
丧葬
苗族丧葬形式,在历史上很复杂。见于记载的有洞葬、悬棺葬、土葬、树葬等数种。
洞葬:即人死入棺之后,要把灵柩停放在天然的溶洞里。这类葬法主要流行于惠水、龙里、贵定、平塘、都匀、独山、罗甸、平坝、长顺、紫云、望谟等县的部份苗族中。近几年来在民族考古研究中发现了这类葬法的大量遗址。洞内灵柩从魏晋南北朝起到明清两朝止,历朝皆有,以唐宋至明代的为最多,但迟至明清时期方有记载。长顺县交麻乡的天星洞,平坝县的棺材洞,是其中几大大型的洞葬群,除朽榻不可计数外,可辩认的灵柩在百具以上,多的达五百余具乃至千余具,而且都是头东脚西方向陈列。这类葬式今已绝迹。
悬棺葬:即人死入棺后,把灵柩存放在悬崖绝壁的缝隙中,或在悬崖上打洞插上木桩,将灵柩横放于上。早在唐代,五溪地区就有这类葬式的记载。明代时黔中南地区苗族还普遍实行这种葬法。清代时逐渐减少以至消失。到抗战前仅有个别人家保留这种习俗。
土葬:很早就有,有木棺,也有石棺(黔中地区)。葬式有顺葬和横葬两类。横葬是一种极古老的葬俗,头东脚西,过去主要流行黔西北、黔北、川南的苗族中,现在还有部份人家采用这种葬式。
树葬:是人死后用树皮包起来裹起来挂在树上,这在《隋书地理志》有记载,今大部份地区已绝迹,仅个别地区对非正常死亡者采用。
老人临终时,一般要烧“落气钱”,有的要放在火塘边落气,这显然是受了汉族的影响。人死后一面以鸣枪、放炮为号,通知全寨;一面派人通知舅家及亲朋。还要给死者剃发、沐浴,换上寿衣,停尸于堂屋中,供亲属吊唁。惠水地区要把尸体停放在竹席上,挂于堂屋中柱横梁上,离地五六尺。这可能是古代悬棺葬的一种变异。
停葬期间,亲人亲族都来哀悼,妇女的“哭丧”尤为哀恸,全村全寨的妇女,即使与死者毫无戚族关系,都要集体前来哭丧,极尽悲痛之情。旁产的男从无论老少,也感动得嘤嘤而泣。
尸体入棺前,黔东南地区要将几钱碎含于死者口中,作为死者灵魂回东方故土的“路费”,称为“买水钱”。
在停丧期间还要请祭司给死者“开路”,交代亡魂去处,从开天辟地讲到伏羲兄妹造人烟历述祖先来源和迁徙经过,要亡魂随着祖先迁来的路线按站逆行,回到本民族发祥地的东方故土,和祖先亡灵欢聚。
出丧时,孝子拿着弓箭或刀剑在送丧队伍前面“开路”。意在表示祖先是辟山开路,披荆斩棘、除魔隆怪而来,所以老人亡故,亦要为其扫除障碍,使亡魂能顺利回到祖先故地。
墓地一般是请风水先生选定。黔东南地区有的是葬在家族公墓里,有的不择地。葬具普遍用木棺。葬式主要是顺葬,即头朝山梁上方,脚朝下方。望谟、罗甸一带还保持了头朝东方的古俗。
娄顺地区部份苗族还有“停丧待葬”的古俗,即灵柩出丧停放在山中数年以后才入土。
忌与妇女行握手礼:会见苗族妇女,无论老幼,只以称谓呼之,一律不能行握手礼,以示尊敬。
妇女忌从人前走过:若有客人来家,定当热情接待。客人坐定后,妇女绝不能从客人面前走来走去,以免有轻佻之嫌。
忌摸头掐腰:苗族地区有这样的规矩:“男人头,女人腰,准看不准闹(nāo)。”意为男最忌讳被人摸头,否则就会事事倒霉,运气不佳;女人最忌讳被人掐腰,否则就会被认为不正经。
苗族
苗族苗族的历史悠久,南越族原住居民与其有渊源,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苗族的先祖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代活跃于中原地区的蚩尤部落。
商周时期,苗族先民便开始在长江中下游建立“三苗国”,从事农业稻作。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
苗族是一个古老而又多姿多彩的民族,自称“木”、“蒙”、“达木”、“达吉”。他称有几种情况,一是以服饰颜色而称“红苗”、“花苗”、“白苗”、“黑苗”等;二是以住地或种植的作物而称“高地苗”、“八寨苗”、“栽姜苗”等;三是旧时代统治者对他们的侮称,如“生苗”、“熟苗”、“麻布苗”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苗族”。广西的苗族占全国苗族人口55%,占广西人口1%,在广西各族人口中排在汉、壮、瑶族之后位居第四。全国苗族的主要分布地在贵州和湖南,广西的苗族主要居住在与湖南、贵州、云南接界的广西北部、西北部和西部的山区。苗族最大的特点是盛产各种木材和土特产,保持灿烂古朴的民族传统文化。
http://wwwgxcninfonet/luo/miaozu1htm
苗族历来有对自然的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在自然崇拜中认为万物皆有神灵,其中最为崇敬的是龙,认为龙是吉祥、幸福的象征,能给人带来好运,因而定期举行“接龙”的祭祀活动。还有的地方祭祀“五谷神”。在图腾崇拜中,湘西以“盘瓠”作为崇拜的图腾,其自认为是盘瓠之后,大部分村寨建有盘瓠庙、祠堂、庙内设有盘瓠大王的神位,每年首末都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在麻阳、吉首、花垣、泸溪、沅陵等县市,还有不少盘瓠的遗存。在祖先崇拜中,湘西苗族对始祖神“傩公”、“傩母”,即指人类的创始神,认为“傩公”、“傩母”虽已去世多年,但灵魂永恒存在,庇护着人们。为了求得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必每年“还傩愿”,以酬傩神,又称“腊祭”。祭祀时,还要唱傩戏、跳傩舞,是湘西苗族最为隆重的祭祀活动。各个姓氏、家族还有祭祀本家族神的活动。另外还有对灶神、土地神、天王神等多种的崇拜。还有少部分地区信仰天文教、基督教。
http://wwwwlxxcomcn/xx/fengqing/miao/337-1html
http://wwwgzmxwcom/20050416/B38F80BA30BD4D798D4779E03CDA3639/html/zgjzhtm
至于苗族是否信仰女娲未见介绍 相信是游戏杜撰的剧情
女娲治水的神话是在汉族区域就有的
女娲是中国历史神话传说中的一位女神。与伏羲为兄妹。人首蛇身,相传曾炼五色石以补天,并抟土造人,制嫁娶之礼,延续人类生命,造化世上生灵万物。 女娲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母亲,她慈祥地创造了我们,又勇敢的照顾我们免受天灾。是被民间广泛而又长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祖神。她神通广大化生万物,每天至少能创造出七十样东西。
《太平御览》:女娲在造人之前,与正月初一创造出鸡,初二创造狗,初三创造羊,初四创造猪,初六创造马,初七这一天,女娲用黄土和水,仿照自己的样子造出了一个个小泥人,她造了一批又一批,觉得太慢,于是用一根藤条,沾满泥浆,挥舞起来,一点一点的泥浆洒在地上,都变成了人。 为了让人类永远的流传下去,她创造了嫁娶之礼,自己充当媒人,让人们懂得「造人」的方法,凭自己的力量传宗接代。另一种传说《独异志》是:女娲是与伏羲为兄妹。当宇宙初开时,天地之间只有他们兄妹二人,在昆仑山下,而天下未有其它人民。相议想为夫妻,又自觉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同意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请您将天上的云都合起来一团,要不就把云散了吧。」以是天上的云立即合起来,他们俩就成了夫妻,中华民族都是他们俩的子孙后代。
女娲补天的记录见于《淮南子》:在洪荒时代,水神共工和火神祝融因故吵架而大打出手, 最后祝融打败了共工,水神共工因打输而羞愤的朝西方的不周山撞去, 哪知那不周山是撑天的柱子,不周山崩裂了,撑支天地之间的大柱断折了,天倒下了半边,出现了一个大窟窿,地也陷成一道道大裂纹,山林烧起了大火,洪水从地底下喷涌出来,龙蛇猛兽也出来吞食人民。人类面临着空前大灾难。
女娲目睹人类遭到如此奇祸,感到无比痛苦,于是决心补天,以终止这场灾难。她选用各种各样的五色石子,架起火将它们熔化成浆,用这种石浆将残缺的天窟窿填好,随后又斩下一只大龟的四脚,当作四根柱子把倒塌的半边天支起来。女娲还擒杀了残害人民的黑龙,刹住了龙蛇的嚣张气焰。最后为了堵住洪水不再漫流,女娲还收集了大量芦草,把它们烧成灰,埋塞向四处铺开的洪流。
经过女娲一番辛劳整治,苍天总算补上了,地填平了,水止住了,龙蛇猛兽敛迹了,人民又重新过着安乐的生活。但是这场特大的灾祸毕竟留下了痕迹。从此天还是有些向西北倾斜,因此太阳、月亮和众星晨都很自然地归向西方,又因为地向东南倾斜,所以一切江河都往那里汇流。当天空出现彩虹的时候,就是我们伟大的女娲的补天神石的彩光。
女娲劳苦功高,在西汉的《运斗枢元命苞》中,女娲被列为和她的哥哥伏羲、尝百草救人无数的神农为中华民族人始之初的三皇。
http://itdgzxnet/xszp/2002-2003/chuer_webs/webs/761/07htm
http://wwwgreatchinesenet/emperors/ruwahtm
苗族,现有人口740万人,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云南、湖北、海南、广西等省(区)。主要从事农业。刺绣、挑花、织锦、蜡染和银饰,享誉盛名。
苗族聚居的苗岭山脉和武陵山脉气候温和,山环水绕,大小田坝点缀其间。出产水稻、玉米、谷子、小麦、棉花、烤烟、油菜、油桐等。除此,还蕴藏着丰富的木材资源和矿产资源。
苗族的先祖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代活跃于中原地区的蚩尤部落。商周时期,苗族先民便开始在长江中下游建立“三苗国”,从事农业稻作。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原先无民族文字,2 0 世纪5 0 年代后期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
苗族曾经自称“牡”、“蒙”、“摸”、“毛”,有的地区自称“嘎脑”、“果雄”、“带叟”、“答几”等。他称“长裙苗”、“短裙苗”、“红苗”、“白苗”、“青苗”、“花苗”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苗族。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节日有过“苗年”、“四月八”、“龙船”节等。
[民族简介]
苗族,现有人口740多万人,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云南、湖北、海南、广西等省(区)。 苗族聚居的苗岭山脉和武陵山脉气候温和,山环水绕,大小田坝点缀其间。出产水稻、玉米、谷子、小麦、棉花、烤烟、油菜、油桐等。除此,还蕴藏着丰富的木材资源和矿产资源。 苗族的先祖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代活跃于中原地区的蚩尤部落。商周时期,苗族先民便开始在长江中下游建立“三苗国”,从事农业稻作。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原先无民族文字,2 0 世纪5 0 年代后期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节日有过“苗年”、“四月八”、“龙船”节等。
[宗教习俗]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的主要信仰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式,苗族传统社会迷信鬼神、盛行巫术。也有一些苗族信仰基督教、天主教。苗族信仰佛教、道教的极少。
传统地讲,苗族对一些巨形或奇形的自然物,往往认为是一种灵性的体现,因而对其顶礼膜拜,酒肉祭供。其中比较典型的自然崇拜物有巨石(怪石)、岩洞、大树、山林等。此外,苗族认为一些自然现象或自然物具有神性或鬼性,苗族语言往往鬼神不分,或者两词并用。多数情况下,鬼被认为是被遗弃或受委屈的灵魂和工具所变成的,常给人类带来灾难、病痛、瘟疫或其他不幸,比如所谓东方鬼、西方鬼、母猪鬼、吊死鬼、老虎鬼等,被称为恶鬼。而有灵性的自然现象常被认为是善鬼,具有一定的神性,如山神、谷魂、棉神、风神、雷神、雨神、太阳神、月亮神等。对于善鬼、恶鬼,苗族人的祭祀之法亦不同。对善鬼有送有迎,祭祀较真诚,对恶鬼则须贿赂哄骗直至驱赶使之远离。
在许多地区,苗族还认为自然界存在许多精怪。比如牛在厩内以粪便盖身或在厩内打转、将粪踩成圆圈,猪吃猪仔或躺在食槽里,鸭吃鸭蛋,老虎进田,遇到两蛇交尾,母鸡发出公鸡的鸣叫等均属出现了相应的精怪。
在一些苗族地区,人造物崇拜有土地菩萨、土地奶、家神、祭桥、水井等。土地菩萨苗语叫土地鬼,一般由几块石头垒成,土地屋多为木制或用三块石板搭成,极为简陋,设于寨旁路口处或大路边行人休息处。家神信仰存在于川黔滇方言的部分苗族中,即在家中设立“家神”偶像。祭桥流行于黔东南大部分地区。龙也是各地苗族的崇拜和祭祀对象。
图腾崇拜方面。东部地区许多苗族与瑶族共同崇拜盘瓠(一种神犬)。他们世代传说着“神母犬父”的故事,把盘瓠视为自己的始祖。中部地区一些苗族认为他们的始祖姜央起源于枫木树心,因而把枫树视为图腾。另有一些地区的苗族以水牛、竹子等为自己的图腾崇拜对象。
普遍地,祖先崇拜在苗族社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他们认为祖先虽然死去,其灵魂却永远与子孙同在,逢年过节必以酒肉供奉,甚至日常饮食也要随时敬奉祖先。许多地区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祭祖盛典,在湘西有“敲棒棒猪”、“椎牛祭祖”,黔东南有“吃牯脏”,黔中地区叫“敲巴郎”,黔西北、滇东北有打老牛习俗。其中,黔东南的吃牯脏至今盛行不衰,最为典型。吃牯脏亦称祭鼓节、鼓社节、鼓藏(牯脏)节,以宗族(鼓社)为单位,每七年或十三年举行一次。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寄居中在木鼓里,祭鼓就是敲击木鼓召唤祖先的灵魂来享用儿孙的供品。主祭者称为牯脏头,祭品牯脏牛是专门为此而饲养的。每届祭祀活动前后延续三年之久。
大多数苗族人虔信巫术。主要的巫术活动有过阴、占卜、神明裁判、祭鬼等,此外还有蛊术等。巫术活动由巫师主持。巫师大多是非职业化的。他们在前述各种原生性崇拜和巫术活动中起着主持者的角色,有的地方巫师还兼任寨老。巫师除了熟悉祭祀方法外,大多还能讲述本宗支的谱系、本民族重大历史事件和迁徙来源的路线,熟悉各种神话传说、古歌古词和民间故事,有的巫师还兼有歌师和舞师的职能。所以说,巫师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的传承人,在苗族社会中充任知识分子的角色。此外,巫师还掌握一定的医术,懂得一些草药,在为人驱鬼的同时,辅以科学的医药手段。
除了这些传统信仰之外,自近代以来,随着西方传教士深入我国内地传教,在滇黔川交界地区、贵州凯里、湖南沅陵等地区有一些苗族群众皈依了基督教,在滇东南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尤其是滇东北、黔西北一带的基督教信仰曾经势头强盛,影响极大。外国传教使团或者传教士们在苗族地区开设了许多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甚至实施了一些经济发展项目,对于苗族社会的进步、政治地位的改善起到了不可抹灭的作用。著名的牧师有安顺的党居仁、柏格理、张道慧、王树德等,前二者均殉职苗区。
新中国建立之后,基督教、天主教的影响一度衰微,近年有一定的复苏的趋势。但是,现在基督教、天主教实行“三自”,与1950年以前的基督教信仰在社会组织、社会影响甚至信仰内容方面都有许多的不同。
国外的苗族,在越南、老挝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的苗族也有信仰基督教、天主教的。老挝、泰国的苗族也受佛教文化的影响。尽管如此,在他们的社会中,传统的祖先崇拜、灵魂观念等仍在很大程度上的保留。
[苗族历法]
苗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也是中国最早定居的民族之一。
远古时期,苗族文化科技十分发达,从近期发掘的苗族古历足见一般。苗族古历,丰富了中国与世界历法体系。
据中国著名天文学专家陈久金教授考证:苗族有古历体系。迄今为止,还没有他人能够推算、编写出苗族古历,笔者欲予尝试。
据笔者考证:中国苗族古历体系属阴阳历,以太阳历为主。
苗族古历以十二生肖记时、日、月、岁,一岁36525日,阳历平岁365日,闰岁366日。
每岁分为动月、偏月、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其中1、3、5、7、9月5个月为月长日,每月31日;动月、偏月、2、4、6、8、10月等7个月为月短日,每月30日。
以“冬至”为岁首、年首、节首、气首,属中国历法“子正人统”。
一岁分“冬至”(阳旦)、“夏至”(阴旦)两个年节,“冬至”前一日为苗历大年。
一岁分冷季、温季、热季三季,分上半岁和下半岁,每半岁中冷季、温季、热季各占两个月,一岁中冷季、温季、热季各占4个月。
上半岁由“冷渐热”,下半岁由“热渐冷”,岁岁循环往复。4岁1闰,附加值为1日,闰在动月,亦即岁首,闰月31日。
苗历10月的最后一日为除夕夜(“冬至”前一日)。
动月的第一个子日、丑日、寅日分别为天岁节、地岁节、人岁节。因此,有“岁首初日不出门”的苗习。
苗历除使用十二生肖记时、日、月岁外,还用1、2、3、4、5、6、7、8、9、10、自然数相辅助记时、日、月、岁,为老人祝寿:“祝120岁高寿”。
十二生肖来源,与中国远古十二个氏族有关。用十二生肖记时、日、月、岁,一岁分12个月,一日分12个时辰,岁、月、日、时固定不变,日按十二生肖相记,循环使用。建制以“建”作日首,固定循环使用。
二十七宿与苗族九卦有关。
苗族先民还用所住房屋的相应方位与十二生肖辅助记时、日、月、岁,将一日分为夜、晨、昼、昏4个时段,与十二生肖相配记为“大门口、堂屋、左屋、屋后、右屋、屋顶”,观测日出日落。阴历从月圆到下一轮月圆为1 个月,每月分27宿。阴历平岁358日,闰岁387日。动月、偏月为月短日;1—10月为月长日。月长日30日,月短日29日,闰月29日。苗族古历不论阳历或阴历均在岁鼠、岁辰、岁申置闰,每4岁一闰,闰动月。苗族古历体现了“一分为三、三位一体”的苗族生成哲学观和“九卦”立体思维观(即前后、左右、上下、表里、中或东、南、西、北、中、东南、西南、西北、东北)。
苗族先民崇拜“日、月、星”,视三光为纯洁之至。
苗族先民认为组成宇宙万物的原生物质为雷、龙、夔三种(意译为水、火、气),记为“三专”;“五行”分别依次为光、气、水、土、石。大尧(亦称鬼谷先生)归顺黄帝(自称天子),大夔妹嫘祖(雷祖)嫁给黄帝为妻后,大尧为讨黄帝之好改九卦为八卦(汉书称伏羲制八卦,有误),改一分为三(阳、阴、不阳不阴)为一分为二(阳、阴),改立体思维为平面思维。将十干支与十二生肖结合创天干、地支、六十甲子(汉书有此记载)。改27宿为二十八宿。将五行按平面方位及所产之物改为金、水、木、火、土(西、北、东、南、中),同时与金、水、木、火、土星、日、月相配创七曜历。《七曜历日》乃我国现存最早的历书。
中国苗族古历与古埃及历同属太阳历,但比距今6200年的埃及历还要早3800多年,每岁365日,4年一闰;不同的是古埃及历闰年的附加日为6天,苗族古历闰岁的附加值为1日。苗族古历与太阳回归年长度36525日一致,天狗周期为1460岁,准确率高。
中国苗族古历对远古苗民从事农业生产(主要是水稻生产)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民间亦曾应用于择吉。(详见石启贵的《湘西苗族实地考察报告》)。
中国苗族古历的使用时限,上溯至少可达一万年,下限是光绪三十三年(即公元1907年)。据《永绥直隶志》记载:“父子递传,以鼠牛虎马记年月,暗与历书合。”(清•杨瑞珍撰,同治七年刻本)清•董鸿勋撰,光绪三十三年铅印本《古丈坪厅志》也有同样的记载。根据珍藏于北京博物馆《乾隆六十年苗匪档》内的原始奏折和被捕苗族首领的“供单”以及当年参予镇压起义的人士编著的史书或地方志记载:商定凤凰、乾州、永绥、松桃四厅起义日期为乾隆六十年二月初六(农历)。据吴添半在“供单”中解释说,这一日是苗年的正月初一(苗历阴历年),把起义日子定为这一日,取去旧还新之意。后因泄密,提前于正月十八日(农历)起义。这是史书记载与苗族古历有关的重大历史事件。
中国苗族古历与联合国公布的“未来日历方案”(详见于《资料卡片》1988年第二期《未来的日历》,新华社内蒙古分社主办)有异曲同工之妙合。苗族古历比现行公历、阴历每月的日数单一,且闰法简单,易于掌握和运用。
中国苗族古历体系表明十二生肖、七曜历和二十七、二十八宿均产生于中国,后传入巴比仑、印度等国。由此可见:中国苗族古历是中国历法之母,也是世界历法之母。
苗历的月份与节气对应见下表。
苗历十二月与二十四节气表月份
生肖 建制 节气 季节 动月
鼠 子 冬至、小寒 冷季 偏月
牛 丑 大寒、立春 冷季 1月
虎 寅 雨水、惊蛰 温季 2月
兔 卯 春分、清明 温季 3月
龙 辰 谷雨、立夏 热季 4月
蛇 巳 小满、芒种 热季 5月
马 午 夏至、小暑 热季 6月
羊 未 大暑、立秋 热季 7月
猴 申 处暑、白露 温季 8月
鸡 酉 秋分、寒露 温季 9月
狗 戌 霜降、立冬 冷季 10月
猪 亥 小雪、大雪 冷季
[苗族节日]
苗族是一个富有古老文明、讲究礼仪的民族,岁时节庆独特鲜明。苗族传统节庆按功能含义分为:⒈农事活动节庆;⒉物质交流节庆;⒊男女社交、恋爱、择偶节庆;⒋祭祀性节庆;⒌纪念性、庆贺性节庆。按时序分,一岁分十二个月,每月都有一个以上的节庆日。动月(鼠或子月)1—15日(第一个子日至第二个寅日)为玩年节,其中第1个子日为天岁节,苗人不出门(远门);第1个丑日是地岁节,第1个丑日至第2个丑日(2—14日)期间,人们纷纷走亲访友、互贺新岁、男女对歌、玩龙灯、狮子等;第2个寅日(15日)为尾巴年(烧龙灯)。偏月(牛月或丑月)第一个丑日为社日,亦称龙头节,苗人祭土地神,接龙、安龙(苗语染戎)。1月(虎月或寅月)的第一个寅日为物质交流、男女社交节(汉籍称为三月三街节)。2月(兔月或卯月)的第一个未日为牛王节(汉籍称四月八日)、男女社交樱桃会、佛生日。3月(龙月或辰月)的第一个辰日、第二个寅日分别为小端午节和大端午节,其中小端午节后来为纪念苗族伟大爱国诗人屈原(芈姓),亦称屈原节、歌师节。4月(蛇月或巳月)的第1个巳日为降龙节(汉籍称为六月六、六月场)、吃薪节(大麦熟)。5月(马月或午月)的第1个子日是小年节(夏至日,阴旦 冢��个午日为七巧节(苗语称七姊妹,即北斗七星)。6月(羊月或未月)的第2个寅日为鸭节,第2个辰日为赶秋节。7月(猴月或申月)的第1个申日为酒节(糯稻收割酿制甜酒、米酒)。8月(鸡月或酉月)为祭祀节(主要进行椎牛、吃猪、跳香、还傩愿、安龙等祭祖祀魂活动)。9月(狗月或戌 月)狩猎节,择日祭梅山三神,开始狩猎。10月(猪月或亥月)卯日、午日为吃猪泡汤节(杀年猪),灶神节(祭灶神),除夕夜(大年夜,汉籍称苗人十月过年)。
[饮食习惯]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 以辣椒为主要调味品,有的地区甚至有“无辣不成菜”之说。苗族的菜肴种类繁多,常见的蔬菜有豆类、瓜类和青菜、萝卜,大部分苗族都善作豆制品。 各地苗族普遍喜食酸味菜肴,酸汤家家必备。酸汤是用米汤或豆腐水,放入瓦罐中3-5天发酵后,即可用来煮肉,煮鱼,煮菜。 苗族的食物保存,普遍采用腌制法,蔬菜、鸡、鸭、鱼、肉都喜欢腌成酸味的。苗族几乎家家都有腌制食品的坛子,统称酸坛。 苗族酿酒历史悠久,从制曲、发酵、蒸馏、勾兑、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艺。日常饮料以油茶最为普遍。湘西苗族还特制有一种万花茶。酸汤也是常见的饮料。 典型食品主要有:血灌汤、辣椒骨、苗乡龟凤汤、绵菜粑、虫茶、万花茶、捣鱼、酸汤鱼等。
[婚丧习俗]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服饰特色]
假若盛装的苗族姑娘汇聚在一起,那一定会变成一个美丽的银色世界。喜戴银饰是苗族姑娘的天性,她们挽发髻于头顶,戴上高约2 0 公分左右,制做精美的银花冠,花冠前方插有6 根高低不齐的银翘翅,上面大都打制着二龙戏珠图案。有的地区,银冠上除插银片外,还插高约1 公尺的银牛角,角尖系彩飘,更显的高贵富丽。银冠下沿,圈挂银花带,下垂一排小银花坠,脖子上戴的银项圈有好几层,多以银片打制花和小银环连套而成。前胸戴银锁和银压领,胸前、背后戴的是银披风,下垂许多小银铃。耳环、手镯都是银制品。只有两只衣袖才呈现出以火红色为主基调的刺绣,但袖口还镶嵌着一圈较宽的银饰。苗家姑娘盛装的服饰常常有数公斤重,有的是几代人积累继承下来的。素有“花衣银装赛天仙”的美称。苗家银饰的工艺,华丽考究、巧夺天工,充分显示了苗族人民的智慧和才能。 苗家姑娘的裙子叫百褶裙,但实际上一条裙子上的褶有5 0 0 多个,而且层数很多,有的多达三、四十层。这些裙子从纺织布到漂染缝制,一直到最后绘图绣花,都是姑娘们自己独立完成,再加上亲手刺绣的花腰带,花胸兜,真是异彩纷呈,美不胜收。
苗族半数以上居住在贵州,其余分布在湖南、云南、广西、四川等地。苗族人食物以大米为主,辅以包谷、小米、高粱、小麦和薯类等杂粮。苗族人最喜食糯米。副食品主要有瓜类、豆类、蔬菜以及作为佐料的辣椒、葱、蒜等。肉类有猪、牛、羊、鸡、鸭及鱼类。
苗族人口味以酸、辣为主,尤其喜食辣椒。日常菜肴主要是酸辣味汤菜。酸菜味鲜可口,制作方便,可生食,也可熟食。平时吃新鲜蔬菜或瓜豆,苗家也掺些酸菜或酸汤。令人增加食欲。此外,苗家的酸汤煮鱼是风味名菜,做法是将酸汤加水、食盐煮沸,取鲜活鱼去苦胆,入酸汤中煮制而成,此菜肉嫩汤鲜,清香可口,一年四季都可以做。
苗家能加工保存熏制腊肉、腌肉、腌鱼、鱼干、香肠等.其中腌鱼是苗族的传统佳肴。方法是将鲜鱼剖开,去内脏,抹上盐、辣椒粉,放火上方焙烤至半干,然后人坛密封.食时取出蒸熟。此鱼具有骨酥,咸辣适度,清香可口的特点。
苗族人还喜欢制作豆腐、豆豉,加工猪灌肠、血豆腐等。爱吃火锅。苗家男女都喜欢酒,大部分人家都能自己酿酒。他们自制酒籼,用土产的糯米、包谷、高粱等酿出芳香的甜酒、泡酒、烧酒、窖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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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中华民族、少数民族、历史文化、民族传统
苗族传统婚姻模式----苗族婚姻是苗族“男女两性结合而成的一种特定的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这种形式形成了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夫妻关系。”在苗族婚姻发展的历史过程中,经历过血缘婚、对偶婚等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苗族的婚姻逐步从对偶婚转变为一夫一妻制。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女子对于夫妻居住地的变化,因习惯的惰性决不是那么适应,于是有了举行婚礼后,新娘即返回娘家居住,只有逢年过节或农忙之时才到夫家小住几天,直到怀孕临产才到夫家长住的“坐家”的习俗(“坐家”指夫妻结婚后,女方即与丈夫共同生活在一起,湘西、贵州的苗族在历史上大都不坐家)。
恋爱
苗族恋爱时机多选择在一年一度的“踩花山”(后来成为一种健康的娱乐和集会场所),这是苗族青年男女恋爱寻偶的美好时机。苗族青年男女通过在一起对歌、跳舞,小伙子和姑娘得以相互认识、了解,当男女双方相中了合意人,便向对方倾吐爱情。一日相爱,男方以花裹脚和花围腰带赠送女方,而女方也拿出自己千针万线绣制的花帕、包头回赠。有的姑娘手里拿着作为苗族青年男女初次定情信物的小圆镜,在花山场卜找到她心中所爱之人后,就以镜为凭iI‘下终身,或约定来年相会。凡参加踩花山的男女青年,不论已婚未婚,都可以自由选择对歌,他人不得干预和阻止,但山歌的内容应该是健康的,尤其是已婚男女,不能在对歌时贬低白己和对方的配偶,以免影响家庭关系。除踩花山外,横箫和响蔑也是苗族青年男女恋爱的媒介,头不便表达爱情的男女青年,通过横箫和响蔑传情,知音的男女一听到横箫响,就知道是什么人吹的,送情的是什么人。姑娘只要听到箫音,便知对方约自己在某时某地约会。
一般碍于启齿的姑娘,也可以通过响蔑的音调把白己的意思传递给情人。另外还有对歌,尽管互相不熟悉,只要对上一次歌,便知对方的清,多数苗族男女通过对歌而结成夫妻。对歌有两种形式,一是面对面对歌;一是隔山对歌(用猪尿泡绷紧筒底的竹筒,中间牵上长长的线,两方各持一头,线拉伸后可通话,因此,也叫“土电话”。凡已婚的女子,其夫一般都不允许对歌。
在苗族传统婚姻中,说亲是促使男女走向婚配的重要手段(即使是自由恋爱也这样)。说亲的形式有以下几种:男女双方互不认识的,先由叔伯带着男方去向女方求婚,女方答应后,再托媒前去说亲;属男女双方白己交往认识,彼此情投意合的,直接由媒人和叔伯带着男子前去说亲;男女自愿结为伴侣,且女子已到男子家中居住的,只需媒人和叔伯去女方家说亲就行r。
苗族的媒人均由男子担任,称为“媒公”(夫妻双全,有儿有女,能说会道的正派人)。一桩亲事需请两个媒人,称为“大媒公”、“二媒公”,女方也要相应托请合适的媒人与之对话。由媒公、叔伯带着男方去说亲时,一般要带两壶酒、两斤肉、一定的香烟和几百元钱,还有一只公鸡和一只母鸡。说亲时间 一般在晚上,待大家坐定后,男方卜动向女方父母敬烟,若女方父母接烟就表示这门亲事有进展,有希望;若女方父母不接烟,就说明女方父母不同意。女方父母接过烟后,男青年用碗将自己带去的酒倒给女方父母和白己的媒公、叔伯每人一碗。双方一边谈,边喝酒,媒人表明来意,介绍男方的姓名、年龄、家境、为人等基本情况,征求女方父母、叔婶、哥嫂的意见。若同意就叫女子出来,征求她的意见,男子要趁机向女子求婚,女子若同意,这门亲事就算定了。此后,双方媒人就可商议酒席和送彩礼事宜(可当场商议,也可另约时间。)商议时,男方蝶人要在房屋中间摆一张桌子,在桌上放6个斟了酒的小碗,然后邀请女方媒人和叔伯入席,男方媒人坐E:席,女方媒人坐}子席,双方叔伯在左右侧坐,女方父母和
其他人不人席。经过一番周折,一切事宜经双方商量妥当后,男方媒公就可以带着男方家人离开女方家,路近的连夜赶回,路远的可去亲戚朋友家住夜,第二天再走,绝不可在女方家过夜。
婚礼
苗族的传统婚姻有父母包办和自由恋爱两种形式。包办婚姻,通常是女大男小,男女双方又多为亲戚关系,在姑娘还未成年之时,男方父母就送给姑娘衣裙等物品即为定婚,待姑娘长大后再正式结婚。成婚之时,男方家要向女方付一定银钱作为身份钱,女方家也要给女儿一定的嫁妆,比如以一头牛或一头猪作为女儿的嫁妆等。
自由婚姻,各地苗族的凤俗不一。当今马关、麻栗坡两县的苗族青年男女利用一年一度的“踩花山节”,以对山歌的形式选择配偶。《马关县志·风俗志》载,每当正月踩花山时,“众苗女遥立场外作羞涩不前态,有苗男子以油脂涂于长绳,两人拉其端围之,故作欲污女衣之状,诸苗女乃被迫r上场,或三或五相聚而立,任凭苗男选择。”倘若某男青年看中某姑娘,小伙一子便撑开一把花伞,罩住这个姑娘,并首先主动唱求爱的歌。“如姑娘也有情意,便以唱歌回答,如不同意,以沉默拒绝或从伞底下溜走。经对歌,双方情投意合,男方便察告父母,寻找蝶人到女方家提亲。对于男女自愿缔结婚姻,父母又不同意的,则女随男奔。男的把女的藏在亲戚家,然后找媒人告诉女方父母。”
苗族结婚形式除男家方迎娶,女方家陪送外,在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自苗”中,偶尔还有抢婚习俗。抢婚有两种,一种是男女双方恋爱成熟之后的一种象征性的仪式,具体是由男方事先约几个亲戚到女方村庄旁等姑娘出门,把姑娘“抢走”。女方兄长一旦发现,便邀人假装追赶,一直追到男方家,让男方家以酒饭款待或赠给若干银钱礼物。“姑娘被抢到男方家后,男方家用一把伞将她罩住,在事先为她安排好的住处,由男方伯母或其他应约的女性长者用一只活公鸡在姑娘头上绕三圈,谓之‘捉魂’。姑娘便可正式成为男方家成员。待二三日后,男方家才正式聘请媒人去女方家说明情况并求婚。这时,女方父母要做些形式上的吵骂,最终才答应男方,然后商议礼金,择吉日举行婚礼。女方父母一旦答应婚事,男方就必须将抢来的姑娘送回娘家。”另一种抢婚,则是真正的抢劫,即由男子约上儿个同辈到女子所住的村庄旁等候,一见姑娘出村,便强行抢到男家,在他们看来,姑娘一旦被抢到男方家,便丧失了再回到娘家的权利,日后,男方仍然需要派媒人到女方家说亲,待姑娘和其父母都同意后,方可举行婚礼。婚礼一般选择在十月、冬月或腊月(这期间是农闲,有粮食,且无雷声)。
苗族娶亲很隆重,也很热闹。迎亲的队伍有媒人、新郎、陪郎、叔婶、弟妹、亲戚、单日去双日回(迎亲的人数也是单数去双数回)。迎亲队伍到女方家后,要经过摆场、清礼、认亲、猜调,拦路这五道关卡,才可以把姑娘娶走。摆场关是女方家设在家门前方的关卡,此关有一个守关人,当迎亲的队伍到来时,女方的守关人就起身相迎,或递烟或敬茶,并以此为题,展开对歌比赛。清礼关是女方家在清点礼金、礼品时设的难关,此关过不去,迎亲人就不能享用晚餐。认亲关是男方为报答女方家对女儿的养育之恩和感谢女方家的热情款待而向女方父母、叔伯、兄嫂、弟妹所举行的跪拜礼。猜调关是赛歌关卡。拦路关是在迎亲队伍返回时,女方的若干人给迎亲队伍敬酒送别的仪式(名为敬酒送客,实则以酒醉人,从中取乐)。这五关,是考验男方媒人的聪明才智,检验男方家庭经济实力,衡量迎亲人酒量,作为一种形式,当然也是考验男方是否真诚的方法。
认亲中的跪拜礼,是在娶亲进程中新郎伴郎应向亲友重复跪拜四次,以考验男方对婚事是否执着。第一次跪拜是在订亲时,由媒人带着新郎和伴郎去认识女方的爷奶、公婆、父母、哥嫂、弟妹等亲属,新郎和伴郎向女方的亲属敬两杯酒,就地跪拜行礼。第二次跪拜是新郎到女方家娶新娘的当天晚上,在女方的家人、亲属和帮忙的人全部到场以后,在堂前铺上一张草席,由男方媒人主持,让新郎和伴郎首先拜祖堂,二拜爷奶公婆,三拜父母叔伯,四拜媒人管事,五拜厨官饭匠,六拜哥嫂弟妹,七拜帮忙弟兄,八拜双方娶送亲之人。行跪拜礼要求很严格,新郎和伴郎不仅要双膝卜跪,还必须双掌触地叩首两次。第三次跪拜是在娶亲队伍出发之前,女方家堂前铺上草席,新郎和陪郎得向女方父母、媒人和娶亲的帮手跪拜。新郎把新娘娶回家后,当晚还得举行第四次跪拜。其程序和气氛与第二次跪拜相同,由新郎和伴郎向男方的亲属和帮手跪拜。每一次跪拜,新娘都不参与。
新娘被迎娶至男方家的路上,由小姑陪伴步行,途中要吃一顿晌午,不管从新娘家到新郎家路程远近,都必须在傍晚时进家(如新娘、新郎住同一寨子,新人也要到野外走一走,在野地里吃顿晌午,到傍晚才能回到新郎家。正如俗语所说:“苗族讨老婆,不黑不进窝”。新人(指新娘)到达新郎家门前,必须举行进门礼,然后才进入洞房,晚上不闹新房,“当晚新娘新郎不能同床”。这是因为大多数苗族认为,婚礼期间有客人在,影响不好。新娘由送亲女伴陪宿,第二天或第三天新娘在丈夫陪同下再返回娘家(俗称“回门”)。在新婚后的三年内,夫妻俩每次回到女方家,进门时都要鸣放火枪或放鞭炮。这三年中,每年的正月初二,男方都要带着肉、鸡、半巴把等食物到岳父岳母、叔伯婶娘家拜年。在文山州内,苗族的婚姻在各地、各支系又略有不同。马关县夹寒著“红苗”(孟卑)男女婚姻基本上是自愿结合,由男子偷偷将女子带到自己家中,然后向女方家求婚。苗语中“伯之”,实际上是“抢婚”(但以现在人的眼光来看,实际上是自由恋爱,也叫“悄悄地走”。)的一种,两三天后,男方派两个媒人带着酒向女方父母及其亲友倒酒赔礼。倒赔礼酒之后,还要向女方父母支付一定的礼金,并准备数十斤甚至几百斤肉,几卜碗酒,宴请女方亲友。男子将女子带走时,如女方兄弟知道,要追赶,甚至追赶到男方家,男方家招待吃一顿酒饭,有时还要赠送追赶者一定礼金,方可将追赶者打发回去。除“伯之”外,也有由父母请媒人订婚的。夹寒答的“红苗”盛行“转房”,即兄弟死了,哥哥或弟弟均可娶其妻,死者的兄弟如拒绝,可以转给堂兄弟,若堂兄弟也拒绝,才能转嫁于外家男子。江坡脚阿得上寨(马坊上寨)“青苗”(孟斯),盛行姑母与舅父的子女通婚,并且多早婚,由父母包办,订婚时男方要支付礼金。在订婚当天,男女双方家人和亲友共吃槟榔,以象征团结和友好。麻栗坡县塘子边“白苗”(蒙豆),解放前流行姑舅婚和转房制,“据26对夫妇调查材料看,行姑舅婚的有7对,弟娶其嫂和兄娶其弟妻的2对。有多妻现象,在26对中有4对是多妻。”马街瑶人旁的“白苗”,则盛行抢婚风俗。男方事先派两名男青年到女方住的村子旁等候,姑娘出来就抢。把姑娘抢到男方家后,在姑娘的房前,先用一把伞将其象征性地罩住,再由一老妇人捉只公鸡,在姑娘的头[绕三圈,即“捉魂”,经过这一仪式,姑娘便正式成为家庭成员,无论是自愿被“抢”来的或真被抢来的,都不能离开男方家,在抢后三天,男家派两个媒人到女方家求婚。媒人去时要带些烟酒,招待女方父母。经过求婚、交礼金后,另择吉日正式接亲。但在接亲前夕,须将抢来的姑娘送回娘家。
苗族在缔结婚姻和举行礼仪过程中有不少禁忌。如忌打雷下雨时接新娘,认为不吉利,今后孩子长不好;妇女不能在长辈面前走过,要绕到他的座位后过去;不是当家的妇女不能楼;媳妇只能同丈夫和婆母同桌吃饭,不能同公公同桌吃饭等。
婚姻选择限制
长期以来,苗族与其他民族包括汉族很少通婚。历史上造成的一些隔阂以外,风俗习惯、语言不同,给彼此间的通婚带来了很大困难。另外,苗族长期以来实行的族内婚制(婚姻是在同一部落的两个或几个氏族之间进行)也造成了苗族与其他民族不易通婚。在一些苗族地区,出嫁姐妹所生子女不能通婚。因为姐妹之丈夫按习惯,无论同姓与异性,都以兄弟相称,姐之夫称兄,妹之夫称弟,所生子女相互的称呼与亲兄弟姐妹间的称呼无异。在苗民看来,兄弟与姐妹禁止通婚同样适用于姨表兄弟姐妹。
受流放的影响,在婚姻选择上,与汉族接触比较多的苗区,受生辰八字的制约,苗族男女要选择互相匹配的生辰八字。如属虎的不能和属猪的相配,属狗的不能和属鼠的相配。有的地方服饰不同不能通婚,辈分不同也不能通婚。另外,苗族有严格的婚姻限制,即同姓不能通婚。
离婚
相对而言,苗族的婚姻是较牢固的,但也有极个别的离婚现象,一般因为家庭困难、不能生育以及其他。文山的苗族偶有离婚者,按传统方式手续极其简便。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男方就负责赔偿女方的损失;若女方提出离婚,女方就负责赔偿男方的损失,但双方须请“证人”作证。证人一般是村子或本族内有威望的人。“有的地方,作证时,证人拿一根竹竿,·分为二,表示一刀两断。男女各拿一节,背向而行,永不反悔。”离婚仪式便这样完成了。有的则是通过朋友劝说,若再无效,则各自离开。
生活习俗----主要节日有踩山节、赶秋节等。重婚丧礼 俗,通行土葬。女性服饰绚丽多彩,蜡染技艺高超。民间文学内容丰富。喜爱吹笙 和歌,捧笙而舞。川东南苗区流行阳戏。以农业为主,兼及畜牧和林业。主食玉米, 长于豆腐制作。民居川东为干栏式,川南为平房。服饰
苗族服饰反映了苗族历史悠久、居住分散风俗多样的特点,苗族支系与支系、县与县,易于寨与寨之间在服饰上都有严格区别。其服装的主要色调亦不尽一致,所谓“白苗”、“黑苗”、“花苗”、“汉苗”等就是依据所着服色或服式而来的自称或他称,也有根据妇女的裙样,称为“长裙苗”和“短裙苗”的。 其实,同一种称呼之严,不同地域的妇女服饰也各各不同。同是“白苗”,麻栗坡一带的人,上着圆领开襟窄袖青布衣,袖肘以三道黑布镶衬,内着白色衣,领围胸襟露出白衣,额部以白巾交叉而缠,白巾上又缠黑巾,黑白分明;而镇雄、威信一带的“白苗”,穿青黑色斜襟长衣,下着绉褶花裙,凡领边、袖口、围腰都以五色丝线镶绣,以宽约五寸,长达丈余的青黑布缠头,突出的白色在于裹白布绑腿。 苗族服装大多遍施图案,刺绣、挑花、蜡染、编织、镶衬等多种方式并用,做工十分考究,令人眼花缭乱。苗族妇女大多佩戴手镯、耳环,胸前有大项圈及银锁,有的在项圈与银锁上还垂下长短不同的银质珠穗,显得华贵富丽。
生活
相见先问姓为苗族交际习俗。青年男女之间第一次见面,按规矩首先应问清对方的 姓。若双方同姓,以兄妹、姐弟相称,以礼相待,不能戏谑、对歌和跳舞。 若不同姓,可以戏谑和唱歌跳舞。但如要考虑向对方求爱,末修眉才可用 言语歌声探情示爱。打转也是苗族交社会俗。苗族男子喜欢佩刀。生下男孩后,父母和亲友要准备 一块与孩子体重相等的铁埋于地下。以后,男孩的每年生日,将铁挖起来 锻打一次。孩子长到16岁时,将此铁打成苗刀,佩在身上。
节日
赶苗场
为苗族传统节日。流行于叙永、古蔺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十三日和七月三日举行两次。关于赶苗场的起源,相传是苗族人在一次起义失败后形成的。官府不让他们联聚会。人们便以到场坝吹芦笙娱乐为名,秘密联系,后来逐渐演变为固定的节日。
赠带节
流行于叙永县下东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初五日举行。届时,方圆数十里的青年男女。如双方中意,便可互赠腰带,作为订婚礼物。事后反悔者,可索回腰带,解除关系。
羊马节
流行于秀山县龙池、石堤一带。每年农历四月二十六至二十八日举行。届时,人们杀猪宰羊,请客送礼,隆重庆祝节日。
赶秋节
流传天秀山县。每年立秋日举行。届时,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集会地点,参加和观看打秋千、舞狮子、玩龙灯、上刀梯等活动。关于赶伙节的起源,传说是古时候一个聪明的小伙子,为民寻找心爱的姑娘,便将一人坐的秋千改制成八人坐的秋千,吸引远近的人们都来荡秋千。在秋千场上,他终于找到了心爱的姑娘。从那以后,每年秋天人们都要聚到一起荡秋千。年复一年,便形成为赶秋。
除夕洗脚
也是苗族节日习俗。每年除夕,各家去溪边河畔挖来几株叶片逆水的菖蒲,扯一些乌泡叶、桃花叶枝,晚上将它们放进鼎罐中煨一罐水。水热后倒入盆中洗脚。
不管是哪里的女孩子的话?我觉得出轨的话,主要还是跟他们的性格以及当时的环境的话,各个方面的原因引起的呀,也不是说他们确实来说的话,大多数的女孩其实也是善良的,也不是所有的女孩的话也不会出轨的呀,要不然那说的不可能出现出轨的现象的,自己还是跟他们的因素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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