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分尸案”:婚内出轨与情人纠缠不清,最终惹来杀身之祸,后来怎样?

“98年分尸案”:婚内出轨与情人纠缠不清,最终惹来杀身之祸,后来怎样?,第1张

分尸回顾: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河南开封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龙亭西湖南岸发现大量编织袋及男尸。警察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当警察来到报案地点时,发现尸体已被人群团团围住,案发现场有一些破坏痕迹。警察迅速驱散了人群,拉开警戒线勘察了现场。经技术部、法医学现场初步认定,死者为男性,体形偏瘦,血型为ab型。死者被人用长刀直接刺入心脏。警察也发现了少量的女性头发,这些头发被装在编织袋里,扔到河里。

         

警察开始调查:

警察首先要确认受害人的身份。24小时后,警方接到电话反映,一个人叫魏子祥的男子昨天离开家一直没有回家。据魏子祥家人反映,案发当天魏子祥本想带妻女去看**,但在约定的时间没来,妻子多次打电话,但魏子祥不接。而且对于魏家的老妈说,当天魏子祥是准备去看**的,一接到梁苑打来的电话,就先出去了,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已证实身份,警方开始进一步侦查。这些线索浮现出来。

         

随著案件的逐步展开,许多线索浮出水面。魏子祥曾经打电话给一个叫黄玉的女子,这次打电话时间不长,也因为这次打电话,死者才匆匆离开。警察调查发现黄玉真名黄丽红,曾在舞厅当侍应。据了解,黄玉因有人找他事所以辞掉了工作不干,警方怀疑该男子系魏子祥。之后,警方接到出租车司机的电话,称有一个可疑男子,曾在23日凌晨乘坐其出租车,该男子手提几个编织袋,在犯罪现场河边下车。这个线索非常重要,警察把这个人列为犯罪嫌疑人,并且调查这个人的身份。

         

疑犯身份:

警察把所有的线索重新整理一下,找出几条线索。首先,死者魏子祥曾与黄玉有过交往,或者死者曾出轨,犯罪前一天,魏子祥曾见到黄玉,现在黄玉已不见踪影。其次是出租车司机看见的可疑男子,男子应该了解黄玉,并与魏子祥有直接关系。三、死者身上的女性发质应为黄玉发质,死者死后应目击整个过程。四死者曾到过梁苑,应该是第一现场吧。警察很快来到梁苑挨家挨户寻找,最后在15号楼402房间找到了大批血迹,经过对比后和死者的血型一致。就这样市民反映,这间房是黄玉和一男子合租,该男子正是出租车上的可疑男子。经多方调查,男子名为周逢。警察全力追捕周逢,终于在火车站附近将其抓获。周逢交代了真相,原来死者曾和黄玉住过一段时间,黄玉提出分手,死者拒绝,并多次纠缠。周逢与黄玉相识并相恋,周逢知道死人常缠黄玉,便再次和黄玉时发生争执,周逢将魏子祥杀并分尸。后来警察在外地抓获了黄玉。

总结:

魏子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由于自身原因,婚姻出轨与黄玉纠缠不清,最终导致黄玉死亡。对周逢来说,在吵架的过程中不能克制自己的脾气将魏子祥打死,旁边的黄玉也不能阻止让这起惨案发生。事实上,婚姻应该从头到尾都要对自己、对家人负责。组成家庭并不容易,这种不容易换来的是生活的幸福,所以,请不要出轨,珍惜家庭。

从许某淡定的接受采访,报案称妻子失踪后,就证明许某做了充足的准备,还故作悬疑的花十万悬赏大家提供线索,都说明许某是有预谋的。至于为什么分尸没有声音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用了化学物品

一些强硫酸会对人造成伤害,许某肯定用了类似这样的物品,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尖锐的物品发出来的声音,例如锤子,或者斧子类的。直接用这些化学物品将尸体腐蚀掉。

2,都知道是通过下水道将尸体冲走的

邻居说平时冲马桶都听的到,想必许某肯定在厕所马桶里也做了功课了,这个就得他自己来说了,你说杀一个人连警犬在家里都没闻到血腥味,可想而知,许某对于杀人让别人都无法知道做足了准备。

还有就是之前大家都被许先生带进圈里去了,说人凭空失踪,让人都认为这个是一个失踪案,况且就算邻居听到楼上有冲厕所的声音也认为是正常现象,并且半夜里冲厕所,好多人都睡得比较死,谁会被冲厕所的声音所吵醒,那房子质量也太差了吧!

总之就算许某作案手法太高明了,现在也不用纠结这么多了,凶手已经抓到,就看最后的判决了。让逝者安息

其实这也是很多人疑惑的,既然从化粪池找到了人体组织,并且DNA也鉴定出了就是来女士,那么被人杀害然后碎尸案也算是坐实了,然而从警方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此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许某作案手法也太残忍太高级了。

从网上曝光披露的情况看,来女士先很可能被用其他衣物闷着窒息而亡,然后再被碎尸处理。窒息而亡可以推定合理,如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打斗的话,即使半夜三更的哭喊声邻居多多少少应该能听到,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况且家里还有一个小女儿,参考我们平常邻居家吵架上下左右的邻居大都能听到吵闹的声音的,所以被闷杀窒息而死是可能的。

关于第二个碎尸就有一些疑问的地方了,如果在家里碎石起码要有作案工具的,人体说少也有100多斤,如果光靠菜刀什么绞肉机要碎石是很有难度的,参考菜场肉贩的操作,要把一个人肢解掉,要使的力气需要很大,需要很多的力气才能把某些肢体劈开劈断,而肢解最好的工具其实是电动的,比如电锯,电锯方便携带而且操作简单,对于大块的骨头肌肉也不需要很大力气就可以切碎切烂,所以我个人认为碎尸电锯是最佳作案工具,可能性也是最大的。电锯作案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就算半夜三更,也应该会发出声音,邻居没听到也不合常理。

第三点碎尸之后,就算大部门被冲入马桶的下水道,进入化粪池,但我认为大块的骨头比如头颅和四肢这些是很难冲下去的,参照以前破的碎尸案,这些部位最后都是被丢弃在别处,而不是冲入化粪池,比如头骨是很难切碎的,完全切碎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很长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很多犯罪都是想的速战速决,不可能把时间拖得很长。来女士的尸体除了在化粪池有一部分,其他部分被丢弃的可能性较大,这还需要后续的寻找和排查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希望警方的审讯可以找出更多的细节和线索。

最后一点让人疑惑的是,如果来女士是在家里被杀害和碎尸的,就算家里那天使用了两吨的水,许某把现场打扫的干干净净,但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不留痕迹,警方的警犬进去就没有找到一点点线索么,没有闻到一点点血腥味吗?一个男人要把家里打扫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也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行,边边角角的要完全打扫干净是很难的,家里不可能像洗车冲马路那样拿着喷枪冲,就算冲干净边边角角的水迹也不是短时间可以挥发掉的,所以这一点也很可疑。

来女士被害,很冤枉。犯罪分子血腥残忍,心理素质太好,作案手法太厉害,这些天这些都无一例外的刺痛了很多人的神经,这样的结果让人惋惜和遗憾。同时也告诫我们所有的人,要远离身边那些有暴力倾向、情绪控制能力差,报复心理强的人,如果两个人不论是夫妻还是什么人,如果合不来早一点远离,该认怂的时候就怂一点吧,毕竟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才可以一切重来。

既然是冲进化粪池,有个大胆的猜测:把马桶搬开直接冲。

根据之前许国利称,7月4日晚10点,一家三口一同睡觉,所以,说明许国利分尸时他女儿是在家的。

女儿在家,为何会听不到声音呢?

我想女儿肯定是吃了药物,睡的很死,不然这整个过程肯定得花几个小时。如果女儿没有睡死,那么就极有可能听到声音起来,或者是起来上厕所。

那为何邻居也听不到声音呢?

之前邻居称:他们房子的隔音效果差,平时他们家冲马桶的声音都那天晚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根据警方通报,来女士的部分组织被冲进下水道,但是邻居当晚没有听到任何冲厕所的声音,那么,就有可能是凶手把马桶搬开,直接通过管道冲,那么声音会小很多。

如何做到分尸和粉碎都没有声音?

分尸是可以做到没有声音的,我曾经看过别人分解整只猪,如果技术熟练,加上刀锋利,不需要砍,就可以让连接的骨头分离。

凌晨是最好的睡眠时间,几乎所有人都处于沉睡的状态,加上当天晚上下大雨,估计可以掩盖粉碎的声音。

另外,他事先肯定是买了声音比较小的那种高级粉碎机,或者买消声器,自己事先也会试过,觉得可行才会采取这一方法,不然肯定不会采取这一方式。

大骨骼怎么处理?

根据凶手初步交代,部分骨骼被带出室外分散抛弃 。

凶手不在物业上班,那可见他并不熟悉小区的监控,所以案发晚上没有拍到他的身影,说明这些骨骼应该不是当天晚上运出的,应该是5号白天分散运出的。

不过,既然来女士具体被害的细节警方没有公布,那么就是不想让群众知道,怕有心人模仿吧。

接下来,就是等着许某某被定罪了!

来女士的老公许国利先在当天深夜趁妻子熟睡后把妻子闷死,然后先把妻子尸体藏了起来。

7月5日上午,11岁的女儿起床后,许国利就骗孩子说来女士有事出去了,然后想办法送走了女儿。

因为是白天,女儿送走了,邻居也上班去了,许国利开始处理妻子尸体。他极端残忍地把妻子分尸碎尸了。

许国利曾是一个养殖户,屠宰过鸭子,所以说干这个,他比一般人要驾轻就熟。他把小的尸块在下水道冲走了,大的尸块和骨骼装起来,丢弃到偏远的地方。

把尸体处理完,他开始把家里反复冲洗和擦拭。7月6日来女士大女儿报案后,一开始许国利误导了大家,以为是来女士离家出走了,警方出动警犬进行搜索应该是好几天后,许国利应有充足的时间处理现场。

许国利在处理尸体当日,曾用了两吨水。警方应该是掌握了这一点,动用了三辆吸粪车,十几个工人,在杭州40度高温下,穿着封闭服筛查了38车污秽物,终于发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拿到了有利证据。

警方对许国利采取了强制措施,最后突破了他的精神防线,他交代因为家庭矛盾起了杀心,因为来女士有两套拆迁房,他想给跟前妻生的儿子一套结婚用,遭到了来女士的反对。他想拿钱炒股,也遭到妻子拒绝。因此起了杀心。

许国利是个丧尽天良的人,这起命案是有预谋的精心谋划。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难逃正义的惩罚!

只是可怜了他跟来女士生的小女儿,这孩子才11岁,自己爸爸杀死了自己妈妈,她该如何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啊@!

昨天就有关来女士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某是如何分尸的,本人已作了大众基本认可的回文。其祥细内容不再叙述。今就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分尸时,为什么上下左右邻居家人就听不到反常的声音,他是如何碎尸的呢?就此疑虑我作以简析。

昨天,包括四天前,我曾有回复说明,来女士必为丈夫所杀无疑。此论述已于前日得到了公安和新闻媒体公布的肯定:嫌疑人就是其丈夫许某某。

来女士当晚是在熟睡中被丈夫蒙头捂嘴而窒息死亡的,时间应在夜里十一至一点间。家只有十一岁的小女儿,且不在一个房间居住。

他分尸与抛尸的时间应是一点至四点以前完成。

碎尸的地点应在卫生间进行,据说支开了女儿。即是不支开女儿,因女儿不知情,也考虑不到此方面,所以她也不会在意,且只管在房间中睡觉。

它分尸的过程,必是打开水龙头不停的喷水,然后开始肢解并剔骨。碎肉随时丢入粪池管道中,水冲下去。死人不溅血,地板上一直冲水,血沾不到地板上和墙上。

另一种则是用锅煮碎肉而倒入粪道内。

小区化粪池离他家只有三十多米远。不用下楼的。

至于骨头,小骨可碎,大骨亦或是他用它办法丢管道一部分,再随身带出一部分去外面抛掉。因为他有足够的时间(未报案前有二天空闲时间)去灭迹。

至于邻居为什么没有听到,因为楼房封闭好,隔音墙,只要不是大的震动,一般是听不到的。

至于水龙头喷水,居家很正常,即是夜晚,也很少有人再意。

而最关键的是,据新闻通报说,包括采访邻居说,那晚恰好在下大雨。这一雨遮百声。从这一点上看,许某是有意选择在一个下大雨的夜晚动手,是再好不过的天赐良机了。因此,由于大雨声哗哗的不停,即是房间内有些许响动,而邻居家也不会考虑到这上面的。这是许某的得意杰作。

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美梦未能成真,人算不如天算。他认为他做的天衣无缝的妙计,最终还是逃不过公安干警的眼睛。

此人最大恶极,影响极深。既以招供并定案,希望速决速战。早日正法,立即执行!还死者在天之灵一个安慰吧!

凶手是一个心理素质很好,反侦察能力很强的人,其肯定是预谋作案,而不是激情杀人。所以作案前进行了先期策划,甚至是对抛尸细节进行了设计,抛尸地点进行了踩点。

凶手选择的作案时间是零点,他们的小女儿是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在零点到六点这个阶段是睡的最熟的时候,几乎你把门砸烂都不一定会醒来。

我不久前就遇到过,凌晨1:00吃完宵夜回家没有带钥匙,十一岁的儿子在家睡觉,我们砸门半小时都没能惊醒。害怕影响邻居,又担心孩子安全,万般无奈,去车里工具箱里拿来螺丝刀和钳子,把锁的外面保护壳撬了,才进入室内。前后折腾近一个多小时,进房间后进入儿子卧室,其毫无察觉,还在呼呼大睡。

凶手选择这个时间,是做了仔细观察和思考的,他在入室杀了被害者后,拖入洗手间,用剁骨刀进行大块分尸。

注意这个大块分尸,因为被害人的尸体不是从厕所冲入下水道,而是分尸后直接投入化粪池。冲马桶的声音主要是冲洗血水、尸体碎肉组织。

对于一个百来斤的尸体进行大块分拆,是不需要很多时间的,估计一至二小时就够了。本来卫生间就是单元内相对隔音小空间,分尸时间并不是特别长,所以并没有惊醒12岁的女儿和邻居。凶手分尸后分散装入大号黑色垃圾袋,分几次提出户,到化粪池边揭开井盖扔进化粪池(凶手是常住居民,了解化粪池位置,且事先进行过踩点)。

之所以警方最终在化粪池发现尸体组织难度那么大,那是因为警方正式怀疑凶手并寻找尸体组织时已经是几天后,尸体已经开始腐败了,部分甚至已经分解融入粪水里面了。

第一,题主可能忽略了一个前提,除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杭州女子神秘失踪背后的真相是杀人分尸,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许某某, 将自己的二婚妻子来女士分尸的夜晚,没有知道他们家发生的一切!所以,即便他们的隔壁邻居听到了一些所谓的声音,也不会往那方面想!

第二,当一个心思缜密,冷血无情的凶手,动了碎尸,分尸的念头后,他会比你更加注意这些细节,做坏事的人,往往比做好事的人更加小心!我相信,分尸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完成,他会选择在一个合适的时间, 让那些声音尽可能的变小,或者说即便你听到了一些声音,我会你会觉得很合理!比如说中午或者晚上大家都在做饭时,出现剁肉,剁骨头的声音,不是很正常吗?

第三, 还有一点,对于像许某某这样的冷血杀手,从他案发后淡定从容的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情,你就应该能感觉到,他有多么自信,杀人分尸,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做到了完美犯罪,没有人能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至于分尸的过程,警方都不敢公布,一定是让人细思极恐,不寒而栗的,一定是非常残忍,泯灭任性的!先放血,然后剔除软组织,煮熟,煮烂,或者直接用硫酸都有可能……

最后,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我甚至不想看到警方公布许某某的做案细节,更不要说如何分尸,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太过于残忍!只希望逝者安息,犯罪嫌疑人得到严惩!你们觉得呢?

来女士被杀,经过警方确认她被自己的丈夫分尸,并且尸首最终到了化粪池当中,毕竟警方在化粪池里找到了人体组织。

他们对人体组织,经过DNA检测和来女士的吻合,因此,也算是证据确凿了。

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了,来女士的丈夫杀的是人,为何没有听到声音呢?毕竟是让一个大活人给消失了呀。

只能说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案,来女士丈夫不知道准备过多少东西,演练过多少遍,当然了可以用其它的肉来代替呀!

大家也有看到新闻报道,来女士是在熟睡的时候被丈夫给杀死的。她有可能还在睡梦当中,还没有过度的清醒,就已经被杀死了。

这个期间她是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的,等她彻底死亡了,这个时候来女士丈夫就要对她的尸骨进行解剖了。

只有解刨之后,才能让尸体消失。

要知道若是只用刀的话,别人是听不到声音的。

很显然来女士丈夫的刀工就很好,因为早年的他是做屠宰行业,当时杀的是鸡鸭之类的东西,可以说在这方面他是有丰富的经验的。

还有来女士丈夫也是经常下厨的,只要刀快,邻居根本就听不到声音,况且还是在夜里,大家都在睡觉。

当然了除了有刀之外,甚至还会有硫酸等化学用品。

最终分尸后通过马桶可以直接冲入到化粪池,当然了肉是可以冲走的,还有大部分的骨头,这个就需要避开监控走出去扔了。

他有送孩子去上学,大块骨头在上学的时候给扔掉。

要知道来女士失踪之后36小时,她的丈夫才报警的,这36个小时,都是他作案的时间,都是他掩埋来女士的时间。

30多个小时,对于一个蓄谋已久的人来说解决掉一个人,也是不难的。当然了他也以为自己心思缜密,天衣无缝。

但是,也仅仅是他以为,这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也被抓了,等待他的恐怕就是死亡吧。

警方公布: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案。既然是有预谋,自然是凶手做了很足了功课,比如购买了一些作案工具,易腐蚀性化学制剂,以及算准了作案时间等等。

一、作案时间分析

许某某此前面对采访,虽然说其半夜12点起床去卫生间妻子还在。而凌晨五点钟才失踪。

我认为这一点上可能为了打一个时间差。

来某某恐怕在22点前已经遇害。

因为这个时间段,几乎家家用水,洗漱啊、刷碗啊什么的。因此邻居恐怕并未在意。才说在半夜未听见动静。

这就是他把作案时间故意做了时空推移。其实毁尸灭迹如果在晚上8-10时,冲刷分割等等都不会被邻居认为不正常。

小女儿是否服用了安眠药

我们都知道,来女士“失踪”后,许某某还收到了来女士购买的安眠药。

那也许家里此前就有,而如果案发当晚他在小女儿的蛋糕里下了大剂量安眠药,那么来女士和小女儿恐怕都进入深度睡眠状态。孩子听不见也是正常的。

处理尸体,用化学制剂或利器,也不容易有大的动静。

如果许某某使用化学强腐蚀性制剂,消融尸体,那么也不会产生极大的动静。

但是这一说法又不太通得过警犬的搜查。

那么如果他用各种利器,做类似手术分割的话,然后抛碎尸进下水道,也不会有太大的动静。

况且他是在36小时之后报案,此间他有足够的时间,再次以及在白天嘈杂的时候分次进行。

总之

既然是一个提前做足了功课的有预谋性杀案,那么外人肯定是很难往这方面想,自然也不会在当时有高度的关注点。

没有听见声音也说明了许某某蓄谋已久。细思极恐。

就怕被有心人模仿,所以不公布作案细节!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 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发布会上,江干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田国刚通报,前期网上有很多热议,说许某某是侦察兵退役,许某某在小区从事物业公司或是保安工作,许某某熟悉小区和楼道的监控、刻意躲避监控, 许某某利用隔壁的空置房进行分尸等等,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

这些都只是猜测,到底是怎么做到分尸没有声响的?也许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通过这件残忍、泯灭人性的粪池碎尸杀妻事件后,可以给人们带来警醒!

大家有什么关键性的看法,欢迎在下方评论,感谢阅读!

导语

2012年6月2日,湖南省浏阳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报案者称,其在浏阳的某批发市场四层商住楼顶的白色泡沫箱里,发现了高度腐烂的尸块。

经过警方勘查,该死者是一名女性,尸体已经被严重损坏,并且尸体表面撒着厚厚的盐……

这具尸体到底是什么人?又是为何惨遭人杀害分尸?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探索背后的真相。

案件经过

浏阳市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出警赶往现场,并进行了缜密的侦查。警方初步判定这是一起恶性杀人案件,并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

通过调查走访以及对近些年失踪人口的检索,警方确定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宋某,1981年出生于浏阳市葛家乡人,在2004年与其丈夫结婚叶某结婚并育有一子,2010年下半年失踪,她的丈夫叶某去公安局报的案。

专案组在得知死者身份状况时立即对死者社会关系进行了排查,但是通过警方对各项证据的分析,专案组却发现死者丈夫叶某与此案有重大联系。

警方对叶某进行了询问调查,并把他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叶某当得知妻子尸体被发现后,迫于巨大的心理压力向警方投案自首。

案件回源

案犯叶某,1980年出生于湖南省浏阳市。他初中毕业便出去工作,一直在蔬菜市场收摊位费。2003年他认识了死者宋某,并于2004年与宋某结婚。

他们的婚姻开始是幸福的,小两口恩爱度日,并生下一子。但是通过时间的推移,二人逐渐进入婚姻冷漠期,大大小小的争吵接连不断。

2010年7月,宋某因为家庭的一些琐事与叶某进行争吵,引得叶某暴怒,叶某被怒火冲昏了头脑,对妻子产生了杀意,并动手掐死了宋某。

掐死宋某的叶某看着眼前妻子的尸体出了一身冷汗,他很后悔,但又想到事已至此,担心被人发现,于是将宋某分尸,放置在装菜的白色泡沫箱里,并抛尸于蔬菜批发市场的楼顶。

叶某在杀害宋某并抛尸之后,对儿子、家人以及邻居们谎称宋某因吵架离家出走,并带着家人一起去公安局报警并处处张贴寻人启事,还跟邻居借车去找宋某。

因担心尸体腐烂发出尸臭被人发现,他每隔几天都会拿着盐去看尸体,并趁着晚上天黑把盐撒在尸体上,因此隐瞒了两年之久。

案件结果

湖南省浏阳市警方在叶某自首后对其进行了抓捕审问,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叶某进行了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之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杀妻恶魔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写在最后

一日夫妻百日恩,因为一些琐事而积怨,大打出手,甚至在最后起了杀心,动了杀手,这是多么可悲的事。

人都是自私的,但是既然选择结婚,就应该收敛自己的自私,给对方一些包容。夫妻二人互相尊重互相包容,日子才会越过越幸福,越过越有滋味。

愿逝者安息,天堂没有痛苦。

齐齐哈尔纳河杀人分尸案主角是贾文革。

个人建议:

这个案件也是历史上有史以来最丧心病狂的案件,东北纳河42死人案是由贾文革进行组织的,在这个案件中,贾文革通过要挟徐丽霞。犯下罪行,两人在生活中一直打配合直至杀害42人在杭州被抓获之后将案件击破,我建议你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才行,现在的时代是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法律严苛的时代,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让你承受巨大的损失,你一定要引以为戒。

1991年11月,黑龙江省讷河市破获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大杀人、抢劫、强奸案。以贾文革、徐丽霞等五人组成的犯罪团伙,疯狂作案一年多,先后杀害42人。

贾文革,找到暗娼后带回家中,嫖娼后将其杀害,并将她们身上的财物洗劫一空。前20位受害者的遇害,如出一辙。

第21位受害者叫徐丽霞,是一名女工。当天,她和丈夫吵架后,心情不好,在火车站附近转悠。正在物色“猎物”的贾文革误以为徐丽霞是卖*女,便将其带回家中。贾文革与徐丽霞发生关系后,将她掐死并扔进了家中的地窖。谁知,徐丽霞没有被掐死,缓过劲儿后,她从地窖爬了出来。

从此以后,徐丽霞成了贾文革的帮凶。她外出勾引嫖客,领到贾文革的家中,贾文革将嫖客杀害,洗劫其财物。

当他们到浙江一火车站作案时,偶然间被当地民警抓获,案件才得以侦破。

扩展资料:

杀人罪,各种故意、过失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的总称。世界各国刑法均有本罪规定。

1、本罪在主观上包括故意、过失两种罪过形式,前者包括确立故意、未必故意或有预谋的故意、非预谋的故意等多种形式;后者包括轻率过失杀人、疏忽过失杀人等不同形式。

2、客观上,本罪要求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基于合法行为,例如正当防卫杀人或依法执行死刑的行为不为罪。本罪在行为方式上多表现为作为,个别情况下也可表现为不作为。本罪是典型的结果犯:一般各国均以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为犯罪既遂的必备要件。

导语:婆婆媳妇如何相处一直是一个世纪难题,婆婆不是妈,媳妇也不是女儿,双方有了矛盾,不会如自己的亲妈与亲女儿一般,过几天就没事了,怎么吵,怎么闹,都是自家人。但是媳妇则不同,与婆婆争吵几次,关系几乎便不可修复,即使表面上和和气气,但内心已经有了隔阂,竖起了一堵墙。倘若此时媳妇还要管婆婆的财产分配,更是会激化矛盾。

打开百度APP,查看更多高清

那么我们来看一个血淋淋的案例。

北京密云丈夫李子健用锤子砸伤了和父母吵架的妻子,怕妻子醒来闹事,为了保护父母,最后干脆将受伤的妻子杀死,还和父亲,妹妹一块残忍的将妻子的尸体分解成块并丢弃。

为什么这一家人会如此残忍,难道跟自己的媳妇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我们还原一下事情的经过:

这一家人有公公李大新和婆婆王秀芹、儿子李子健、儿媳方莉筠、小姑李小蕊、孙子李小鹏。儿子李子健在银行上班,媳妇做销售也挣不少钱,但女儿李小蕊刚结婚一年便被丈夫抛弃了,又没有正经的工作。公婆见自己女儿如此不幸,很是心疼,经常明里暗里接济她。

后来小姑想自己创业开个饭店,便来找父母哥嫂求助,要嫂嫂把下岗证借给她,这样税收上会有优惠。

方莉筠知道干饭店是个辛苦的活计,小姑又没有什么经验,也吃不了什么苦,便劝她放弃。但是小姑一哭二闹,全家人都来劝她,她最后还是把下岗征借给了小姑子。

结果半年后,小姑子的饭店果然开不下去,欠了二万外债,小姑子也躲了起来,但由于当时开店用的是嫂子的名字,结果搞得法院直接去方莉筠工作的地方宣读了执行书,弄得她非常没有面子,工作也受到了影响,回去后与公婆,丈夫大吵一架,自此,便与公婆生了嫌隙。

可是小姑子还是没有消停。2004年,她又跟父母说自已想开个大饭店,信誓旦旦表示,这次一定能行。公婆被她吵不过,便偷偷卖了房子,给小姑子办饭店。

她们跟媳妇说,要把房子抵押出去,贷款给小姑。

媳妇极力反对,方莉筠觉得这就是要把家里钱折腾没,死活不同意,结果公婆一气之下,孙子也不带了,去跟小姑子创业去了。

后来媳妇才知房子是被卖掉了,又与丈夫大吵了一架。后来不久,李小蕊的饭店又黄了,老两口灰溜溜的回来了,想再去看看孙子。但媳妇死活不让。双方矛盾已经激化。

2005年7月27日晚上,二老来到儿子家,和下班回来的儿媳一见面就吵了起来,突然媳妇倒在了地上,满头鲜血。李子健回家后怕引起后患,就说干脆杀了她。然后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公公,小姑,丈夫又一起将其分尸抛弃。

唉,女人嫁人确实要睁大双眼,太孝顺,眼里只有自己父母兄妹的男人千万不能嫁。在这样的家庭中,媳妇永远是外人,融不进去。

反过来想,婆婆的财产如何安排,媳妇是否有权干涉,对不合理的结果,能否与婆婆大吵大闹?

碰到这种事,你们会怎么处理?才不至于如文中的媳妇一样,白白丢了性命。

来源网络,侵图必删!码字不易!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904600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03
下一篇2023-10-0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