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上门女婿和老丈人吵了几几句嘴他要扒房子还要告我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一个上门女婿和老丈人吵了几几句嘴他要扒房子还要告我请问我应该怎么办,第1张

首先,和老人吵嘴是小辈的不对,尊敬老人是必须的。其次,不论上门女婿还是儿子孝顺老人,应该多顺着老人,让老人高兴一些才是硬道理。

老人也不能一吵嘴,就撵上门女婿,让子女好好生活是他们的本意。

如果出现你所述的情况,你应该诚恳的向老人道歉,让村里长辈或者村委会的调解人员去多做做老人的工作,估计老人也不会一直计较小辈人的错,以后好好孝顺老人就可以了。

法律分析:你首先在双方都说对方的坏话,再说对方的好话,然后以自己作为女儿和老婆的身份 向对方强调,让他们彼此看在你的身份上不再提事情的原因和这件事,或许不能做到不当这件事发生过;但是会藏在心里,时间久了,翁婿不长接触慢慢冷静下来就好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条 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上门女婿是比较的,容易受人家欺负,但是你既然选择上门了,那么就应该要忍受着。如果实在忍受不了啊,感觉没有办法过,继续过下去了,那就离婚好了。儿子六岁,要么你带走,要么他带走,另一方付抚养费。

法律针对上门女婿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上门女婿只是大众口语化的一种说法而已,在法律上并无此说,根据我国法律男女平等的原则,男女双方结婚后,无论是在女方家生活或在男方家生活,意义是相同的,产生的法律后果并无区别;

2、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公民死亡后其他家庭成员基于血缘等身份关系当然地享有继承的权利。我国法律对遗产的继承要求按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原则是第一顺序优于第二顺序,第一顺序有人参与继承则第二顺序的人不得参与,同一顺序中的人一般应当均等。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或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3、可见,一般地来说,上门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形成的关系为姻亲关系,岳父、母去世以后,其所留遗产由他们的子女或父母等继承,上门女婿并不享有继承权;即便岳父、母已无子女、父母在世,无任何继承人,又未遗赠任何人,上门女婿也不能继承遗产,依法规定遗产应归国家所有或集体组织所有。同理儿媳对公、婆的遗产也无权进行继承。

上门女婿并不享有继承权(代位继承人):

1、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

2、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

3、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

4、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标准:

1、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2、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3、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综上所述,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上门女婿并不享有继承权,不过法律还有一个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上门女婿同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有什么事情把事情说清楚,吵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一个是自己的老公,一个是自己的老爸。夹在中间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但是要把这个吵架的原因和源头要找到想办法把这个源头解决。那样才不会吵起来。

天气下的父母都不希望自己的儿女远嫁,远嫁的心酸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虽然说现在的交通工具很方便,但是远嫁真的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尤其是结婚生小孩之后才懂回娘家一趟有多么困难,孩子太小回家不方便,娘家太远,回家也不方便,总之到时候就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所以到后面几年甚至好几年都不回娘家一趟,到那时候只能打掉牙齿往自己肚子里咽,因为当初义无反顾要嫁过来的人是你。

大部分人觉得只有女性才会远嫁,但其实还有很多男性会做上门女婿,上门女婿的心酸和苦楚只有自己才会懂,之前就在网上看到过一则新闻,浙江一上门女婿和妻子吵架,不敢动手只能自扇耳光,这个男子就是上门女婿,在一次和妻子吵架的过程中,不敢动手打对方而是自扇耳光,而且嘴里还在不停的念叨着我已经受够了这种生活,能够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种事情相信他的生活肯定不幸福,一个大男人在大街上自杀而光,其实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可想而知他对生活有多么失望,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她应该有一种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感觉吧,应该有无数次后悔当初的决定,本来中国的传统思想就很鄙视这种上门女婿,凡事都是女方说了算,据这个男子说,平时和街坊邻居打交道也都是小心翼翼的,他该有多么失望,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其实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这样没有尊严的活着,这个世界上谁离开谁都能够过得很好,一个大男人走到哪里不能够养活自己,为什么要过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他的父母知道了之后该有多么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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