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丈夫吵架喝“百草枯”离家,夫妻吵架能有多疯狂?

女子与丈夫吵架喝“百草枯”离家,夫妻吵架能有多疯狂?,第1张

前两天看了一篇文章专门讲到百草枯。

这是一种毒性特别强的除草剂,人只要喝了是200%没有命。距今为止只有一例是喝了百草枯捡回性命的,那个人只是含在口里没有咽下去就吐了出来,但是嘴巴大面积溃烂。

文中提到有一对夫妻吵架,女人喝了百草枯以后离家出走,男人一气之下也喝了一口,后来两人共同被送到医院。夫妻俩像没事儿人一样以为洗了胃就可以回家了,医生让他们留院治疗他们还说医生是想骗钱。其实留院治疗也并不能挽回生命,只是能让他们死的时候痛苦减轻一些。

冲动是魔鬼,周边太多夫妻因吵架而做出疯狂事情的例子。

闺蜜单位的同事小张,前两天她老公因为小张网购花钱不节制的问题生气,小张说我花自己工资买东西怎么了,也是因为感觉实惠才买的。她老公说现在用不到的这些东西买这么多干嘛。

本来都是小事情,但是因为双方说话言辞不注意导致越吵越凶。吵到最后失去理智的老公随手就给了老婆一巴掌,被打蒙了的老婆拿起桌子上的擀面杖上去就给老公的脑袋上狠狠一下。这一下不要紧,一棍打成脑震荡住进了医院。

这个只是受伤但没有酿成大祸,而前一段时间在宿迁农村发生的一起因老夫妻吵架造成的悲剧就令人发指了。

老太婆一直都性格暴躁脾气乖张,那天因为带孙子的事跟老头子吵架,平时老头都是让着老太婆的,那天可能实在忍无可忍了火气特别大,噼里啪啦指责了老太婆一通之后摔门走了。

不知道是不是神经失常还是一时被猪油蒙了心,气到极致又无处发泄的老太婆拿出汽油浇在自己跟小孙子身上点燃了火柴,造成两个人全身大面积烧伤。巨额医疗费不说,这些罪谁替他们受,老太婆罪有应得可孩子是无辜的。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成为夫妻其实也是一种缘分。两口子过日子吵吵闹闹是难免的,牙有时候还会咬到舌头呢,但是无论如何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做出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2009年8月10日,深圳一名姓杨的女子怀疑丈夫出轨,将药物放入丈夫的饮料中使其失去意识,然后将其勒死并割下生殖器。杨某将丈夫的yj扔到路边的水沟里逃跑,最终于8月21日晚被东莞警方抓获。2010年5月13日,杨某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被控故意杀人罪。

2009年8月10日,杨姐姐怀疑是比她大10岁的丈夫钟唐有外遇了,晚上7点许唐一个忠诚和工人下班后去菜市场买食物,怀疑他迄今为止“情人”然后落后,紧随其后的是她的丈夫钟唐回平湖街道网站宿舍(夫妇),和两人,并开始一行后,杨姐姐怨恨的心因此做杀人。

犯罪之夜,杨妹妹去了商店对面两个宿舍给唐Zhongzhong买啤酒和红牛喝,那种热血沸腾前准备,把唐Zhongzhong喝红牛饮料,然后唐Zhongzhong回到房间睡觉,杨Zhongmei证实唐Zhongzhong一些测试后睡着了。

接着,杨某发现一根白色的塑料绳绑住了唐某的双手,脱下了唐某的短裤让他赤裸,然后用塑料绳绑住了唐某的脚,用床上的蓝线绑住了唐某的脖子,并用4条白色胶带封住了唐某的鼻子和嘴。

杨姐姐绑唐一忠后实施犯罪,一手捂住唐一忠的口鼻,后右手掐死唐一忠的脖子造成窒息。最后,杨某梅用准备好的钢刀将汤某的生殖器官割掉,犯罪后逃离了杀人现场,并将汤某的命根子扔在了路边的水沟里。袭击后,杨某逃到东莞,并于8月21日晚被警方抓获。

2010年5月13日,杨某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被控故意杀人罪。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杨某梅在法庭上认罪。根据其帐户,唐Mouzhong比她大十岁,两人婚后生了两个儿子,原来生活是幸福和快乐,但几年前发送犯罪,唐Mouzhong有染,两人经常为这件事产生争吵,通常由唐Mouzhong甚至击败,因为这种夫妻关系不和。

杨一妹回忆说,唐一忠曾以欺骗为对象威胁要飞离和杨一妹“五匹马分开”,她被这些话刺激得怀恨在心。犯罪当晚,唐某又开始殴打钟某,冲动之下将她杀死。犯罪后,她后悔了,想自杀,但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她不能信任她的两个孩子。

杨某在法庭上认罪,称她希望公婆抚养她的两个孩子,并把自己所有的3万元积蓄都给公婆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小编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应该相互理解和包容,相互尊重,加强沟通。当夫妻关系出现危机时,首先要反省自己,通过积极的沟通来解决问题。当冲突加剧时,我们应该保持冷静,采取和平、合法的手段来解决问题。避免冲动行为导致不可挽回的悲剧和进一步的家庭痛苦。

她的丈夫没有申请离婚。

离婚协议书没写完,回娘家途中一小时内失踪。

于艳华,2010年4月在江西抚州市乐安县戴坊镇仲溪村走失。于泠风说:“我们是安徽省砀山县人,姐姐1982年出生,2007年毕业于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经大学同学牵线与深圳一家公司打工的陈某相识相恋,2009年5月份在我家办的结婚酒席,我们没有向陈家提彩礼钱,我姐没让买三金,甚至结婚新衣服都没怎么买,在我家办酒席时陈某穿的衣服都是我妈买的!

姐姐于2009年10月同陈某回到江西陈家,2009年11月15日在抚州乐安县人民医院生下一男孩,当时难产,下体撕裂缝了十几针,产后二十多天不能正常行走。2010年2月份我姐姐又怀孕,因为身体不好,姐姐不同意再生养孩子,但陈家说既然怀孕了就要把孩子生下来,姐姐曾多次提出离婚。

2010年4月18日,陈某又与姐姐争吵,辱骂打了姐姐。 4月19日早晨5点42分,我妈和我姐通了电话并且和陈某说了话,让他不要阻拦艳华回家。之后姐姐写了离婚协议书(未完),并向陈某要她的身份证和银行卡,陈某拒绝了。我姐姐在气恼的情况下于4月19日早上从陈家走出来回娘家。”

于泠风向记者详细叙述了事发过程:“姐姐6点10分用手机打我家的座机,告诉我爸她刚出陈家到路上,上了车再打电话。在6点29分(我姐姐的手机通话记录单上的时间)给陈某打了个电话,陈某接到电话后立刻骑电动车去追,就不见人了,陈家多人四处寻找没有找到。

我于4月22号赶到乐安,陈某在戴坊镇小曹村(我姐和我爸电话里提到的坐车地点)接,他让我抱着一个卷在一起的雨衣,他骑电动车带我,在路上换靴子时,陈某说雨衣里的雨伞不见了,问是不是刚才丢了,到家后陈某又说雨衣里有你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是和雨伞放在一起的,陈某父子俩立马骑车回去找,后来陈说没找到!

22号中午我和陈某去乐安县公安局报案,民警只是做了笔录。23号中午在戴坊镇农业银行查我姐的银行卡记录,工作人员说4月17号此卡在这里取了500元,4月22号晚上在县城取了几百元,23号中午在县城取了几百元,而此前陈某说身份证和银行卡丢了。”

2010年4月28日,乐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受理了于泠风的报案并出具受案回执。在此后的数年里,江西电视台、南昌电视台、大江网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亲人们还是没有收到任何线索。

2013年9月,由于长时间未能破案,乐安县方面以救助的形式,向于宗红一家支付了33万元。陈父表示,于艳华很孝顺,人也很好,他们老两口都把于艳华当做亲生女儿对待。小夫妻两人虽有口角,但儿子陈某荣并没有打骂过于艳华。“艳华是个很孝顺的女孩,非常心疼父母。读大学的时候,有了奖学金,要给父母买衣服,却舍不得给自己买衣服。”于宗红说。

“这个案件当年很轰动,包括抚州市公安局、乐安县公安局都派人参与了案件侦破,包括测谎等手段,能用的都用了。”8月20日,戴坊镇派出所周教导员介绍,欢迎各方面向警方提供线索,共同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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