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夏洛特烦恼》中的秋雅?

如何评价《夏洛特烦恼》中的秋雅?,第1张

首先就是秋雅的眼光非常的高,这一点从她和袁华之间的小暧昧就可以看出来,虽然说秋雅本身的家庭条件并不算太高,但是她的心气却非常高,就算是区长的儿子袁华,她也没有完全的放在心上,两个人在夏洛的梦境中虽然有一些小暧昧,但是却没能真正地走到一起,就是因为她遇到了更有前途的夏洛。

在她选择夏洛的时候要比选择袁华坚定,这一点足以证明袁华对她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其次就是秋雅很容易见异思迁,她是一个非常敏锐的女人,任何一点小的变化都可能引起她最终态度的改变,虽然说这是她保护自己的一种本能,但是却会伤害到喜欢她的人,所以一直以来都没有一个真正让她心安的人。

哪怕是在夏洛的梦境中,面对如此优秀的夏洛,她都选择在最后跟袁华走到了一起,可见她有多么的见异思迁。最后就是夏洛参加的并不是秋雅的第一场婚礼,在话剧版本中秋雅有这样一句台词:好久都没结婚了。这就说明她并不是第一次结婚,这个肥头大耳的男人也不是她第一任老公,她依旧在面对着多重的考验,并没有真正的喜欢谁。

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62)一书中指出,在十八世纪里英国民众讨论甚至参与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事务的公共领域得到空前(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绝后)的发展,文学即是公共领域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他的观点所表达的一些当代的理论关怀使许多人深切地意识到,作为第一个步入现代社会的国家,英国当年的政治、经济乃至思想文化建设的过程与生存在“现代”状况中的全世界的“今人”休戚相关。因此,近二三十年来,在英美乃至整个西方,对十八世纪英国小说的学术兴趣出现了引人注目的“爆炸”。如一位学者所说:以往人们心目中的那一段沉闷的时期而今成了早期现代英格兰的文化,那时“正忙于进行全面的构建——从民族国家和帝国到文学市场和商品文化,到交通要道和现代主体”的英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成了关注的热点。与社会生活密切结合的文学艺术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领域,而女性读者群的形成和女性小说家的崛起又是当时文化生活中最意义深远的重要发展之一。

贝恩和她的追随者 谈到英国的职业女性写作,每每要追述到十七世纪末的奇女子贝恩(1640-1689)。维吉尼亚·吴尔夫在《自己的一间屋》(1929)中曾说过:所有的女人都应在阿芙拉·贝恩墓上撒下鲜花,因为是贝恩为她们挣得了说出自己的想法的权利。 贝恩的代表作《奥鲁诺克,或王奴:一段信史》(1688)有明显的承前启后的特征。它所讲述的奥鲁诺克与妻子悲欢离合的故事属于“英雄传奇”,继承了罗曼司(romance,也译“传奇”)叙事传统。对于政治上拥护复辟皇室的贝恩来说,奥鲁诺克最根本的身份是尊贵的王者。然而他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王公”或“英雄”。开宗明义,小说标题便采用矛盾修辞法借“王奴”这个词组将他的自相矛盾的社会地位亮出来。他的肤色和面貌、出身和教养无不充满矛盾:他皮肤漆黑,但鼻子却高高隆起,“不是扁平的,非洲人式的”;他是黑人部族的王位继承人,却得法国老师多年调教,并且常与欧洲商人打交道(包括卖奴隶)。他通晓好几国欧洲语言,博览群书,“像是在某个欧洲宫廷长大成人的”,但作为受害者又常常激烈地批评基督教和白人文明并率领黑人奴隶起义。他既做过贩奴者,又最终成了被贩卖到美洲的奴隶,因此他和其他黑奴的关系也是既有认同,也有深刻的隔膜。与主人公相似,讲故事的“我”也具有多重的社会身份和多重的主体立场。她是白人殖民者中的一员,来到美洲殖民地苏里南后住在岛上“最好的房子”里,被奥鲁诺克称为“大女主人”。可是另一方面,她又对奥鲁诺克怀有深切的同情和敬意。比贝恩晚出生十余年的玛丽·查德雷(1656-1710)曾在一首诗中说:妇女无缘接触知识,被分派做最低贱的粗活,“充当奴隶”,为奢侈骄横的男人服务。因此,女性叙述人同情、欣赏受迫害的奥鲁诺克、把他视为理想的英雄人物并就以副总督为首的白人毒打折磨奥鲁诺克一事表达“我们女人”的不满和愤怒,是有深刻的内在原因的。 小说的叙述者和主人公都是在老故事框架中出现的新时代的新人物,故事的背景也从传奇的非洲转到写实的美洲。航海殖民活动像是魔棒,把黑人王子奥鲁诺克变成了奴隶,同时却也把在欧洲微不足道的叙述者变成了显赫的“大女主人”。苏里南复杂的种族关系和政治情势给了女性叙述人介入政治的机会,就像复辟时代的危机曾使贝恩本人得以出任间谍的角色。没有这种参与感带来的自信,就没有这个人物的另一重身份,即女性讲故事人(作家)的身份。叙述人常常有意无意地强调这一身份。比如,书中有关“我”和奥鲁诺克等人的冒险和狩猎活动的记述所占篇幅超过全书的八分之一。她自称这是“离题话”,但是却津津乐道地讲述。显然,叙述人有某种“僭越”倾向她留连于自己的活动和情感,使它们“超重”并几乎构成一个可与主人公的悲剧抗衡的有意味的“故事”。 贝恩的成功使其他一些粗通文墨而又处于经济困境中的妇女敏锐地意识到存在一个乐于购买“贝恩式”作品的读者群。于是,德·拉·里维埃·曼利(1663-1724)和伊莱莎·海伍德(1693-1756)之流纷纷照猫画虎,开始了兜售散文故事的笔墨生涯。她们的作品就题材而言更多地脱胎于贝恩的融法国的爱情传奇和“丑闻实录”(chroniquescan

daleuse)于一炉的三卷长篇《豪门兄妹的爱情书简》(1684-87)和中篇言情故事。贝恩的后继者的共同点是聚焦于越轨的情爱和女性激情。曼利的小说,如讽刺辉格党党魁、挖苦上层社会堕落风气的《新大西洲》(1709)和带有自传色彩的《里维拉历险记》(1714)等,或是接近丑闻纪实和罪犯小说,或是以夸张笔触记述一连串以异域为背景的爱情奇遇。演员出身的海伍德也几乎同出一辙。她的第一部小说《过度之爱》(1719)曾轰动一时,和《鲁滨孙飘流记》以及《格列佛游记》一道被列为理查逊之前的三部最畅销书。她承复辟时代余风用比较直露的笔调写性爱,大肆铺陈或渲染引诱或情爱场面,书中时时出现起伏的酥胸、急促的喘息、激动的颤栗、绵软的身躯、半透明的不整的衣衫,等等,有意通过撩逗、激发色情想象而吸引读者。然而,她作品又与色情小说《范妮·希尔》(1748-9)之类有根本的差别。在她们的小说里,纯洁少女被贵族引诱者追逼迫害的道德寓言已经成型。海伍德作品中一再出现的模式是:守身如玉、消极等待的贞女得到颂扬、爱怜并终有善报;而那些遭恶报的女人,如中篇《放达敏妮》(1725)中的女主人公,则都在社会中比较有地位,又在恋爱中表现得“过度”大胆、主动、热烈。对性爱描写既趋又避,是早期女作家和后来的理查逊的重要共同点之一。这类小说中的男主人公也往往面目模糊或前后表现不一。海伍德既复制了复辟时代喜剧中类型化浪荡子形象,又驱使他们转变;既想让女性激情和欲望得到充分的表现,又企图界定并神化某种与美德相关的真“爱情”。总之,不论这类小说艺术成就如何,在近时许多文学和文化研究者看来,它们的存在“是极为重要的,使后来世纪中期的经典小说的出现成为可能”。 《帕梅拉》之后的女性小说 在工商业增长和殖民扩张进程中,旧的生活模式逐渐被侵蚀。经济、社会、文化的种种不同质的发展给中产阶级女性造成新的限制和挤压,也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和新的自我想象。有些妇女问题专家说,十八世纪的英国女性被逐步摈斥于公共领域之外云云,恐怕是不符合实情的。实际上,当时中、上阶级女性在退出某些生产领域的同时大步走进了由正在变化的消费、娱乐和社交方式催生的诸多新的公共领域,小说的生产和消费就是其中之一。日渐有闲的中产阶级妇女成了印刷品的忠实消费者,越来越多的下层女性也加入了不断扩张的读者群。专为低收入读者服务的流通图书馆随之应运而生。由于女性读者群开始形成,由于她们的趣味和好恶对书籍的出版发行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曼利和海伍德们才得以靠卖文为生。同样,由于存在这样一个热衷于从阅读中获得人生教益的群体,理查逊才会不断地和女性朋友兼读者讨论修改他的作品,帕梅拉才有可能在小说里获得第一主人公及道德权威的中心地位。他的《帕梅拉》(1740)继承了曼利和海伍德的言情的“引诱小说”的情节框架,使之和兴盛一时的说教文学融合,让代表美德的帕梅拉最终收获了世俗的和精神的双重奖赏,把旧式引诱故事成功地改写成备受欢迎的新灰姑娘神话。 需要强调的是,《帕梅拉》等作品发布的操行指南言论不仅是对女性思想和行为的指导规定或(如某些女权主义者所强调)压制女性的新策略,而且也是整个中产阶级界定自身新身份的努力,是他们自我塑造、自我提升并在全社会范围内革新道德规范的宏伟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查逊等男性作者自认为有责任与复辟时代罗切斯特伯爵所代表的贵族恶德抗争,不仅认同帕梅拉所演示的虔诚而高洁的自我形象,而且也认同她和其他女主人公所代表的“美德受难”的社会处境。如南希·阿姆斯特朗说,“现代个人首先是个女人”。以理查逊最后一部小说《葛兰底森》(1753)的同名男主人公为代表的商业社会新“绅士”大大不同于旧式尚武骑士,而更近似于所谓“淑女”。一些带有女性色彩的特征,比如对文雅和“精美”(refined)的讲求,开始主导全社会的趣味。对精致之美的追捧是十八世纪中期张扬的“善感文化”(the

culture of

sensibility)的一个重要方面。动辄落泪昏厥并喋喋不休谈论内心感受的帕梅拉是集种种敏感多情特征之大成的女性模范。“我知道我写的是真心话,”帕梅拉说。传达着女主人公的“真心”的话语不仅征服了情人,最终还改造了整个《帕梅拉》世界。理查逊的推重人“心”

的作品“展示了识字妇女的道德力量以及男人皈依女性所代表的价值观的可能性。而这正是新兴的善感文化的主旨。”“情感主义”(Sentimentalism)思潮把妇女及其感受和德行推到了思想文化阵地的前沿。 《帕梅拉》之后,女性“出品”达到了一个峰值并在此后几十年里保持着数量上的优势。据说,1760到1790年间的书信体小说中有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是出自女人之手。英国不但有了《新淑女杂志》一类刊物,而且它们已经开始刊登题为“女性文学”的文章了。一批人称“蓝袜子”的自学成才的中、上阶级妇女活跃于伦敦的文化沙龙,并且大举介入翻译和写作活动。在《帕梅拉》引发的热烈争论中,老作家海伍德推出了一部《反帕梅拉》(1841),把讥刺的矛头指向帕梅拉所代表的信仰和德行以及她向上爬的社会抱负;稍后又发表了《给女仆的礼物》(1743),明白地站在女仆的立场上谈人论事。她趁热打铁、匆匆炮制不止一部“搭车”作品,说明她充分意识到热门话题的推销潜力,也深知不同的意识形态表态可以从不同类型读者的钱包里挖出硬通货。大约十年后,海伍德又出版了她最著名的小说《白希·少了思》(Betsy

Thoughtless,1751)。少了思**出身伦敦富裕人家,是个仰慕虚荣、贪图享乐然而心地单纯的女孩子。她一心要充分享受被多人追求的快乐,导致后来遇人不淑,尝尽苦头,最后才幡然醒悟。该书明显地向理查逊的路数靠拢,说教意味大大加强。不论这是否表明海伍德想痛改前非,至少可以说她在情感主义大势将成之际准确地判断了世风,适应了市场并修正了自己的形象。此外,在这部小说里,粗制滥造的罗曼映成分大大减少,语言表达、情节布局、人物刻画等也都大有改进。这恐怕不只是海伍德个人的成熟,也体现了理查逊和菲尔丁对英国小说的锻造。 亨利·菲尔丁的妹妹(也是理查逊的好友)萨拉·菲尔丁(1710-68)的《素朴儿》(1744)和弗·谢立丹(1724-66,名剧作家谢立丹的母亲)的《比达尔弗**回忆录》(1761)则都以十足成色的多情主人公弘扬情感主义哲学,并明确地表达了对惟利是图的商业化世界和“个人利益经济学”的抵制和批评。戴维·素朴儿虽为男性,却有鲜明的女性特征,而且他的人生轨迹和诸多女性故事相交。他的天真质朴和他弟弟丹尼尔的虚伪狡诈构成醒目的对比。素朴儿和比达尔弗**的人生历程都是一连串的磨难。这种悲剧性处理不只是为了赚取眼泪,更包含了两位女作家对伦理和世态的认真的思考和估量。终难见容于世的素朴儿的命运有着双刃的诘问:即是对社会的质询,也隐含对情感主义美德本身的怀疑。 曾得约翰逊赏识的夏洛特·伦诺克斯(1720-1804)的成名作《女性吉诃德》(1752)讲述的是贵族少女阿拉贝拉的故事。她随父亲隐居田园,把浪漫传奇看作生活的真实图景并从中摄取了她的全部见解和期望。由于阅读成为越来越普及的文化消费,女性书迷开始成为文学作品中的定型人物,阿拉贝拉就是这样让男人头疼不已的走火入魔者。她以虚构取代实况,见到一略有灵气的园丁就猜想他是隐姓埋名来追求自己的名门青年,发现来做客的表亲格兰维尔有恙,便认定他是为自己害了相思病,如此这般地演出了一系列荒唐戏。不过,不论这位贵族**如何凌空蹈虚,其实她的幻想本质上与白希姑娘的心愿相似,是渴望在异性的关注中享受快乐和权力,从而从反面揭示出当时女性的“正常”生活是多么局促、空洞和暗淡。 步白希和阿拉贝拉们的后尘,弗兰西斯·伯尼(又称“达勃莱夫人”)的伊芙琳娜小心翼翼、不事张扬地出场了。《伊芙琳娜》(1778)是轰动一时的畅销书,也是奥斯丁之前最成功的女性作品之一。小说描写来自乡下的身份暧昧的孤女伊芙琳娜·安维尔到伦敦“闯”世界并最终嫁给一位德财兼备的贵族青年的经历。就这个人生轨迹看,她显然是继帕梅拉之后的又一个“灰姑娘”。不过,通过女主人公即主要“写者”写作风格上的改变,这部书信体小说反映了《帕梅拉》所未曾包含的“成长”主题。伊芙琳娜十七岁时得了监护人批准跟随邻人到伦敦访亲会友见世面,她最初从伦敦写信时,口气完全像个兴奋得晕了头的乡下姑娘。但不久后她就在私人晚会上开始了她的“学习”。她的不少举止被认为不合礼仪。她的那些言行粗鄙的中产阶级亲戚又不时让她蒙羞。她写信给自己敬慕的贵族青年为亲戚们的失礼道歉,不想又触犯了淑女决不能主动给男人写信的忌讳。而她在游乐公园里走失一事则成了小说中的一个重要象征,凸现出女主人公的困惑和惊恐。伊芙琳娜意识到自己的命运取决于别人的看法像她这样没有私产、没有家庭支持的女孩子一旦被开除“淑女”籍,就不但会失去缔结满意婚姻的机会,甚至可能失去安全和温饱。于是,生活不再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欢闹喜剧,而是布满了陷阱的险恶迷宫。伊芙琳娜的语调开始发生变化。她说自己“无精打采,忐忑不安,没有精神头儿也没有勇气干任何事……”她开始采取拐弯抹角的说话方式。这说明她开始失去天真,意识到了“应该”和实情的距离。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成熟了”的伊芙琳娜笔下,“怕”和“爱”两个词在很多时候是可以互换的。对她的监护人,她常常用“爱”的宣言来掩饰自己的不安;和自己爱慕的青年男子打交道时她却不时以合法的“怕”来表达浪漫的冀望。伯尼以触目的位置突出“惧怕”的母题,并把它和女性对理想化的男性权威的“爱”扭结在一起。这一叙述选择使她笔下的灰姑娘冒险具有了新的意味,婉转地再现了伊芙琳娜们被压抑扭曲的处境以及她们修正这一处境的尝试。爱与怕的结盟不仅昭示出女性对男性“主人”不论是父亲、导师还是丈夫的爱背后的社会的和经济的压力,同时也透露了女性对于被社会认可的规范的改造和利用。这使她们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压迫性别规范的共谋或参与制定者,同时也使规范在生成过程中就开始变质。我们或许可以小结说,在伯尼等女作家笔下,体现于帕梅拉等等的那种一脉相传的“女德”实际上代表了一种与当时的男权秩序有诸多共谋关系的特殊的女性主义,其特征是多愁善感与理性算计并重,柔弱、顺从的表象与实质上争取、维护女性利益的目标共存。女德的两重性体现的就是情感主义的内在矛盾性。 《伊芙琳娜》出版十年之后,夏洛特·史密斯(1748-1806)将她的精神女儿《艾米琳》(1788)送到世间。这时她已经是个阅历丰富的中年妇女,生养过十二个子女,并且饱受不幸婚姻的折磨。书中主人公艾米琳·毛伯雷和她的女友们都是帕梅拉式的无辜受害者。艾米琳遭到堂哥及其家人的双重侵害。叔父蒙特利尔在她父亲去世后侵吞了她的家产。自私任性的堂哥迪拉米尔纠缠不休要和她私奔。这种种情况使艾米琳的生活成了接连不断的折磨和噩梦。斯塔福太太(像作者本人一样)嫁了个百无一是的男人,把一家人推到走投无路的境地里。而出身贵族的阿黛琳娜·特里劳尼则因厌恶酗酒成性的丈夫爱上了一个放浪的青年公子,结果婚里婚外陷入双重困境。她们都是被环境胁迫的弱者。在描写她们的经历时史密斯像伯尼一样频频使用“惧怕”、“眼泪”和“呜咽”等字眼。不过,柔弱多情不是这些女人的主导特征。尽管艾米琳年纪轻轻,却惊人地成熟冷静。她和女友们联手攻防,最终成功地解除了她自己和堂哥的婚约和另外两位的既成婚姻。她们使按照当时社会通行看法被视为“堕落女子”的阿黛琳娜重新被家人原谅并接纳。她们在男性友人的帮助下使艾米琳讨回了自己的名分和财产。而斯塔福太太也因朋友们处境改善而获益。在《艾米琳》中,好男人和坏男人的差别不在阶级归属,而在其思想、品行、风度,特别是他们对女性的态度。书中的模范男士最重要的“功业”就是无条件地信赖女主人公的德行,在她未得父亲承认时就慧眼识珠地认定她为心上人。伯尼以及夏洛特·史密斯对两种男性形象的一褒一贬,宣扬了集旧贵族及新富阶级优秀品质之大成的葛兰底森式的新型绅士。这既是她们与男权秩序的妥协,也是她们对男权秩序的修正。这些形象所表达的女性希望和选择,最终也影响了社会规范。九十年代初斯密斯曾亲赴法国观察革命。她后来的一些小说特别是《德斯蒙德》(1796)常常被视为激进的“雅各宾”派作品尽管实际上她写作并不主要着眼于政论或道德说教。她的《老宅》(1793)一书以老到的笔法运用哥特风格,意识形态用意不那么显扬而艺术成就更高,布局适度、语言干净,人物生动,成就逼近玛丽·埃奇沃思(1768-1849)的有浓郁地方色彩的杰作《剥削世家》(1800)。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1757-97)的处女作《玛丽》(1788)虽然是粗线条的,从很多方面看只是一部小说的雏形,但却具有一些鲜明的思想特征,标志了日后在革命风潮中写出《为人权辩护》(1790)和《为女权一辩》(1792)的女作者的诞生。《玛丽》和后来的(未能完成的)《玛丽亚》(1797)均把女性私人经验政治化,书中法国大革命的气息隐约可感;叙述对女主人公的同情有时带有浓重的自爱自怜意味,玛丽的思想也毫不掩饰地表现了“以自我为中心”的特征。在革命风起云涌之际,对“个人”的这种含有激进意味的强调来自女性,颇为耐人寻味。女作家关于妇女地位和命运的思考以及葛德文之流对社会公平的关怀表明,有关个人权利、尊严和自由的观念此时成了弱势群体的武器。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此刻在沃斯通克拉夫特笔下的个人欲望伸张实际是群体权益的伸张,是与信仰、责任感和自我约束共存的。 女作家一个世纪来富有成果的写作实践(其中包括本文未能述及的安·拉德克利夫等人风靡一时的“女性哥特小说”)为此后简·奥斯丁们创作活动提供了丰厚的文化土壤。

《中华读书报》2002年6月19日

伊丽莎白也不是那么爱情至上

伊丽莎白第一次接受达西求婚的时候就开始有些心动了,毕竟是社会地位和财产在做后背所以在第一次去彭博里的时候,就想了,如果自己是这儿的女主人,该多好,而后来简问伊丽莎白,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达西的,伊丽莎白也说了,是第一次看见彭博里的房子

很多时候,女人只是需要自己给自己一个借口,而达西就是这么做了的,他在婚前表示了一下自己有所改变(其实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鬼都知道达西不可能一下子改变那么多的,比如:作者欲盖弥彰的写了一句,达西对威廉的夸赞只是耸了耸肩,让你看出破绽,其实奥斯丁的本意就是说,达西还是那个傲慢的达西)

而真正变了的只是伊丽莎白的心,是伊丽莎白也变成了达西一样傲慢(很明显,伊丽莎白在订婚后,第一尽量使俗人不去打扰达西,第二是她在一边和人扯谈的时候,一边就开始幻想自己作为上层社会的主妇,到彭博里生活就能甩开这帮俗人了) 事实上,从作者最后一章就可以看出,上流社会就是上流社会,宾格利一家忍受不了下层的庸俗,搬到了彭博里,而达西一家也从没再回过老家

无论是达西,还是宾格利,他们都只是下层社会中一颗划过天空的流星,一闪而逝,如果苦守着这颗流星,那么结果只能和简奥斯丁一样悲哀了 伊丽莎白不爱情至上,她就会接受科林斯的求婚;

伊丽莎白不爱情至上,她在达西第一求婚的时候,也不会拒绝的那么坚定。

伊丽莎白第一次看见彭博里的房子的时候,对达西的误会已经完全解开,她为什么不能喜欢上这个英俊、富有且善意的绅士?

至于,她说是因为看见彭博里的房子的时候开始喜欢达西,天哪,楼主,你为什么不能理解伊丽莎白的幽默呢?

你真的觉得奥斯汀悲哀么?

你觉得她终生就是在守候一颗上层富有的流星?

呵呵,伊丽莎白只是没有她朋友夏洛特那么实际而已,她是在找她心理的一个平衡点,当时,她对婚姻是盲目的,因为她自己家还是比较有钱的,但是当她去了彭博里后,她对达西的心理平衡就已经快到了平衡点,而达西婚前的一系列动作,彻底使她无法再介意达西的傲慢了

也就是说财产+对家人友好的态度=或>傲慢所带来的一切让她讨厌的事情

PS:有些时候,读名著不能只看表面,伊丽莎白那个貌似笑话,但是其实是简奥斯丁的一个暗示

如果你不同意,那你怎么解释伊丽莎白在订婚后的一系列的动作

还有腓力普太太,她为人很粗俗,也许会叫达西更加受不了。腓力普太太正象她姐姐

一样,见到彬格莱先生那么和颜悦色,于是攀谈起来很是随便,而对达西则敬畏备至,不

敢随便,可是她的出言吐语总还是免不了粗俗。虽说她因为尊敬达西而很少跟达西说话,

可是她并不因此而显得举止文雅一些。伊丽莎白为了不让达西受到这些人的纠缠,便竭力

使他跟她自己谈话,跟她家里那些不会使他受罪的人谈话。虽然这一番应酬大大减少了恋

爱的乐趣,可是却促进了她对未来生活的期望,她一心盼望赶快离开这些讨厌的人物,到

彭伯里去,和他一家人在一起,舒舒服服过一辈子风雅有趣的生活。

好吧,达西的确傲慢,书的题目不就是《傲慢与偏见》么?达西对自己的傲慢也很坦然,即使在第一次求婚的时候,他都不避讳这一点,也正是这番说辞才惹得伊丽莎白更为恼怒。但是,在促使丽迪雅结婚等对贝内特一家的帮助以后,你对达西的评价还只是傲慢而已么?

达西对贝内特太太和其他几个女儿的一直有看法,尽管他爱上了伊丽莎白,他也只是因为伊丽莎白而改变了一下表面的态度,但是他的看法不会有太大改变,除非内特太太和其他几个女儿自身有所改变。

而伊丽莎白当然也很了解达西的想法,就是她自己也不是很喜欢自己的母亲和妹妹们吧,但是没有办法,她们拥有一个姓氏,共荣共损。

虽然,这是让人很无奈的地方,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即使达西自己也有个曾经私奔的妹妹。

奥斯汀在某种地方让两位主人公达成的谅解和共识,也才是他们相爱的基础。

其实,奥斯汀在书里例举好几种婚姻模式:夏洛特实际而没有爱情的婚姻,丽迪雅不顾后果为爱私奔,简和宾利是典型的郎才女貌的结合,他们的老年版本有可能是贝内特夫妇(呵呵,我不厚道)。

奥斯汀也塑造了爱情与婚姻的典范:伊丽莎白和达西,灵魂上的相知相许,财产上无忧无虑。

当然,这更像是一个美好的梦想,全世界女人都期待的一个美好梦想。

而楼主可能是个男人,你所说的爱情至上,也许只有丽迪雅才配得上吧?

《傲慢与偏见》属于受众基础广泛的那一类世界名著,并且无可否认,喜欢它的女性读者要更多一些。自初中以来这本书一直占据着我最喜欢书籍排行榜的前列,简·奥斯汀敏锐慧黠,轻快活泼的作风总是能引发人的好感,读她的书就好象在暖暖午后惬意地喝着温温的下午茶,一口一口,被它贴烫得无比舒服,于是,不用太费神思,也能乐在其中。

在名著改编影视作品的不灭潮流中,《傲慢与偏见》虽然没有像《安娜·卡列尼娜》那样被疯狂眷恋拍摄达到二十余次,却也已然跨上两位数之列,足可以笑傲诸雄了。然而由于条件的限制,我很有限地只看过其中的4个版本(如果加上那个印度改编版《新娘与偏见》倒无妨算为5个),观赏顺序依次为1980版(电视)、1995版(电视)、1940版(**)、2004版(“Bride & Prejudice”**)、2005版(**)。之所以列出其先后,只是为了说明诸多《傲慢与偏见》于我并没有先入为主的影响。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改编演绎,而电视和**之间本身就有着无可逾越的藩篱,当然我也无意且无能力充当激扬文字的影剧评论人,只是基于执着地喜欢着简·奥斯汀清新可人小聪明意味十足的小说,爱屋及乌地关注着它们丰富多彩的衍生作品。那么,就从1940年说起吧。

1940——如日中天的好莱坞时代

1940年,《傲慢与偏见》第一时间登陆中国,按照当时国内流行的四字意译法,名作《屏开雀选》。从来都很佩服国人归纳总结提炼中心的本领,一句“屏开雀选”就给了“凡是有产业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的小说开篇干脆而明确的解决方案。旗下的明星比天上的星星还多的米高梅公司派出劳伦斯·奥立佛和葛丽亚·嘉逊两员大将分别担纲男女主角。莎剧舞台上的骁将劳伦斯·奥立佛堪称出演过名著改编剧最多的男演员之一,他天生的贵族气质让高傲对他来说简直就像是本色演出;大器晚成的葛丽亚·嘉逊端庄典雅温婉含蓄,然以三十七岁“高龄”出演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不独有装嫩之嫌,而且的确的,伊莉莎白的俏皮慧黠实在离她尚有距离。论理,此二人在表演功力上旗鼓相当应该大有对手戏可看,但很无辜很不幸地,两人一不小心就把原著演绎成了Pride & Pride,用今天的眼光看,他们委实太过“上流”了。事实上浮光掠影的表演让演员只来得及给角色塑了个像,尽管他们演技成熟作风老辣,但总让人觉得还是缺少了点什么。当然,马龙·白兰度之前,体验派还没有成为表演艺术的主流,我们也实在不能用今时的评判标准去苛求戏剧派的杰出代表劳伦斯·奥立佛诸人。

真正让人惊叹的是这一版本的编剧和导演,怎么说呢……非常出色——从手法和技术考量;非常“好莱坞”——从形式和内容考量。在影片开头的十分钟内,它那精彩紧凑的谋篇布局和干净利落的剪辑已让人看得两眼发直,可能,在“1940”的名义之下,人们太容易期望过低从而轻易就获得了惊喜,但对于1939就是有了《乱世佳人》,1941年就有了《公民凯恩》的好莱坞来说,叙事本来就不是它的难题。好莱坞的主流作风总是流畅的,妥帖的,不会去过分地强调突出镜头——这一点持续至今未尝改变。该剧风趣幽默深谙原著精髓的对白充分体现了编剧的职业水准,当然,其职业水准还体现在能在一个场景中做大文章的本事,无论是小小的衣帽店,还是私人茶会,或是大型花园舞会,都能以有限的空间容纳丰富的情节——这无疑对布景部门很有好处,制片公司更能藉此大省开支。尽管德包尔夫人成了帮助促成主角婚姻的正面人物这一改编一直为后人所诟病,但无论如何,瑕不掩瑜,我们大可原谅这一种戏剧性的皆大欢喜的好莱坞作派。是的,对这样一部轻俏明快的作品来说,导演的圆熟手法和编剧的剧情驾驭能力着实功不可没。同时,我们也不能不佩服好莱坞**的工业化成就——摩登时代,流水生产,检验合格,保质保量,价格公道,物有所值。

1980——BBC拿手的英式古典风格

知道1980年版之为1980年版,是在写这篇文章不久之前,并未经过严格考证,而只是我想当然的推测。这一版本我有幸得以观赏过两遍,都是中学时代拜电视台的善举所赐。当时看得欢欣无比,唯一的遗憾就是——“只怪我当时太年轻,还不知道怎样爱她。”:P凡人物情节影像种种,现如今仿佛过眼云烟,但仍旧记得该版本对原著的忠实程度已达到看着片子脑海中就能对照出小说原文而想着小说原文片子里一定也正在同步上演的地步。N集(不能确记,反正N≥5)的长度不多不少,正足够把这一部小说原汁原量地照搬上电视,人物川流于画面,你方唱罢我登场,忙碌而从容地勾勒出一幅十八世纪末英国乡村中上层阶级的风情画,处处体现出文雅悠闲的古典气韵。

饰演伊莉莎白的女主角,我对她还有一些模糊的印象,不是很漂亮,甚至略嫌粗糙,却有着一副坚毅而倔强的表情。至于我们最最亲爱的达西先生呢,他的扮相英俊——修长、挺拔、清秀、冷峻,总是双唇紧抿,乍看来不太友善(事实上的确不太友善——我知道这简直是废话),但彬彬有礼的时候又总能让人心动。不知为什么还记得他穿过一件绛色衣服,在满目皆绿的外景地走过真是风度翩翩:)他是我所见过的达西扮演者中最为形似的一个,不吝赞美的说法则是,他还是把达西的转变前后饰演得最符合原著形象的那个——我始终认为骄傲的达西即便为伊莉莎白卸下“傲慢”之后仍旧对周围的人与事保持着某种不可更改的高姿态,这一点,David Rintoul显然已经做到了。只是,这一种由外而内的表演有时让我觉得是达西塑造了他而不是他塑造了达西,虽然这种感觉有欠公允和厚道。平心而论,我挺喜欢男主角的演出,尽管他的达西让人有距离感而本着对达西的偏爱我并不愿意承认他在原著中的确就是那么一个让绝大多数人产生距离感的人。总体上说来,如果做一个横向类比,80版的《傲慢与偏见》很容易教人联想起央视版的《红楼梦》,因为它们同样让人看到了大多数人想要看到的人物和画面,这一种连环画式的作风真是尽可能普遍地照顾到了广大电视观众。

1995——更上层楼,缔造经典

1995年,BBC再度出手不凡地打造了经典,这一次的电视版本几乎堵住了所有挑剔的观众和专家之口(那些奥斯汀的研究学者们啊,我永远忘不了他们是那样顶真地说,作为爱德华——《理智与情感》,休·格兰特“也太漂亮了一点”)。然而仔细看去,相较于80版,95版在叙事和表现上并没有本质的飞跃,改进的只是渲染了人物的心理活动从而使得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情感更加微妙和细腻(晕啊,为什么《傲慢与偏见》中的其他角色永远好象陪客只为烘托男女主角而存在?)。最具代表性的是这样几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编剧自创情节:

1.尼日斐花园的早晨,伊莉莎白在草地上和一只大狗追逐玩耍,这一切被窗口的达西尽收眼底。(我想他益发着迷于她的开朗活泼)

2.求婚失败的达西气贯长虹地练习着击剑并一举打败了对手,他摘下面具,无比坚定地说了一句:“我一定会赢的。”(我想这就是他对亲爱的伊莉莎白的态度)

3.达西回到彭伯里,矫健地游过一片美丽的湖,穿过草地,却在家门口遇见了来此地参观的伊莉莎白,他礼貌地对她点过头问过好便丢开她径直入内,半分钟之后他已换好衣服扣着衣扣匆匆忙忙跑下楼梯追赶这一群不速之客。(被她撞见衣冠不整的样子实在有折达西的风度,他换衣服的速度他想留住她的急切心情和他对她的爱意绝对成正比)

4.婚礼在祝福声中举行,新娘新郎登上马车,伊莉莎白与达西深情对视若干秒钟,时隔55年后他们终于又吻在了一起。(上一次是在40版,80版里大家都很正紧)

(第四个情节之后,画面定格,字幕浮现,全世界人民皆大欢喜:)

这一回的伊莉莎白赢得了我的心,她并非倾城绝色,可一双含情传神的美丽眼睛真叫人过目难忘,它们闪烁出自信敏慧的光芒,让人深信那就是教达西痴心眷恋的源动力。(这一点就连我妈也深表赞同:)詹尼弗·艾尔在表演上也有分寸感,处处显出不卑不亢有涵养又富睿智的气质。当然,科林·菲尔什的达西也毫不逊色,他那沉稳内敛的英格兰绅士派头恰如其分地描摹出达西的不凡风度。记得有网友评论说,科林·菲尔什满足了她对达西的全部幻想,话虽略显绝对和夸张,但从神韵气度上来讲,他的表现的确堪称优秀,尤其是他那努力克制又不时流露出的深藏爱意的眼神,真是让人既心疼又甜蜜(晕,人家那是对伊莉莎白,关我什么事来,这样花痴)。从乍看来够不上十分的英俊,到后来越看越有味道乃至于简直挑不出什么不是,菲尔什无愧是最深入人心的达西先生。

2005——《傲慢与偏见》的现代化进程

爱情主线的突出和人物情感的深化是05版《傲慢与偏见》的最大特色,这样做毫无疑问非常讨巧,既然**的时间限制不得不让编剧有所取舍,那么何妨走一条众所乐见的道路呢。举个例子,倘若要把煌煌巨著《红楼梦》挤在个把钟头里捣腾完毕,那别无选择地,结果一定会成就一部庸俗不堪的三角闹剧(就是那个二女一男争风吃醋封建家长强权压制最后死的死、寡的寡、出家的出家……切~~我吐我吐我吐啊吐),而这简直就是观众的期望底限,假如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编导们不被烂番茄砸得伤筋动骨那才叫天方夜谭。不过,让人欣慰的是,该**版在这一条路上走得非常从容——当然,你得首先不要把它看作是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

05版,它是编导的《傲慢与偏见》,是演员的《傲慢与偏见》,是全体工作人员的《傲慢与偏见》(感谢××感谢××感谢××我的荣誉属于你们!掌声~~~~)。对导演来说,时间的限制既可以是一种束缚,也可以将之变为一种优势,因为对付限制的最好办法就是寻求可以打破这一制约的**语言表达。值得庆幸的是,05版《傲慢与偏见》的导演在这一点上实可谓得心应手。看他游刃有余地幻化着场景转换着时空,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尤其是他那行云流水般的长镜头,最鲜明的两处,一个出现在片头的班纳特宅邸,一个出现在尼日斐花园的舞会,它们从伊莉莎白走出镜头而始,周转在并不十分轩敞的室内空间,晃过一路的衣香鬓影莺声燕语,带出形形色色人物素描,最后再由伊莉莎白而止,整个画面如圆舞曲般轻盈流畅,一气呵成,华丽得像一幅连轴长卷。

演员呢,演员们的表演现代感十足,且个个情感充沛,一触即发。但男女主角总给人一种用力过度的感觉,女主角用力过度地表演着羁傲不驯,男主角则用力过度地表演着深情忧郁。是啊,只有抛开原著,我们才能忽略凯拉·奈特利那不时嘟哝起的嘴唇、排门板一样的身材和傻笑时的乡野村气,我们才能对马修·麦克菲迪恩常常流露出的好象全英人民都欠他二百块钱似的欠扁神情视而不见,只有抛开原著,我们才能对这一对男女的演绎道一声好——只要他们演的不是伊丽莎白和达西,我一定为他们的精彩表演而鼓掌,鼓破了为止。他们,乃至其他配角演员,显然都不想成为奥斯汀的玩偶或前辈们的复制。真不知道是该批评他们不懂得尊重原著把握人物,还是得表扬他们太会开拓进取积极创新,要知道演得不像和演出了另一种味道有时很有点界限不明,要观众非此即彼地对之作出区别划分一定会带来胸闷的后果。

值得一提的还有影片的细节展示,颇有几处神来点睛之笔,比如达西搀扶伊丽莎白上车后搐动的手指,比如柯林斯先生先后两次掂拈着的小花,比如伊丽莎白在彭伯里展示厅中和一座蒙面塑像的对视,比如彬格莱先生在河边忐忑的求婚演习……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有该片的风景和音乐,前者轩丽恢弘不输李安的《理智与情感》;后者清恬如泉却总能在需要的时候给予最恰到好处的煽风点火。于是乎,心有疑惑焉,山盟海誓的感情有了,愉目悦耳的因素也一个不缺,为什么偏偏《傲慢与偏见》就没有《断背山》那样战果辉煌呢?大概怪只怪主角错爱误人,试想如果伊丽莎白爱上了乔治安娜或是达西热恋着彬格莱那么奥斯卡的归属会不会更扑朔迷离呢?呵呵,无稽之谈,我只是对金光灿灿的奥斯卡竟然可以欣赏冲淡而感到不可思议,难不成是荤的吃多了贪上素?(又跑题了,我真是罗嗦,该打)

始料未及的是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傲慢与偏见》竟然还能让人流泪,相较于40版的轻松风趣和95版的温馨甜蜜,05版就简直可当“煽情”二字了。

煽情泪点一:夏洛特告诉伊丽莎白自己将和柯林斯先生结婚的消息,面对伊丽莎白的异议,夏洛特故作轻松力图掩饰苦闷的语气突然换成了不容质疑的坚定:“并不是我们所有的人都会拥有浪漫。……我已经27岁了,我没有钱,我也没有憧憬了!对于父母来说,我已经是一个包袱了!而且,我害怕了……所以,请不要对我做出评判,伊莉莎白,不要评判我!”(配角只要有一句象样的台词也能出彩了)

煽情泪点二:达西和伊莉莎白在雨中那一场剑拔弩张的表白、拒绝和争执。(针锋相对的精彩对白,绝对的高潮,欲知详情,自行观赏)

煽情泪点三:达西求婚后,伊莉莎白来到班纳特先生的书房,爱女将要另属他姓,做父亲的心情不免有些无法言语的复杂“我真不敢相信有人会配得上你,现在看起来,是我看错了。我衷心地祝福你们……我是不想把你随便嫁给别人,我的伊莉莎白……”——然后是一个自嘲后的特写。(这位老先生从一开场就给人一种衰老邋遢到趋于委琐的感觉,但只这一瞬,那一双热泪盈眶的眼睛和颇显落寂的表情让人感受到了来自父爱的无限温情)

篇外——载歌载舞的另类演绎(《新娘与偏见》,2004)

名著的另类改编早已不是新鲜事,只要改得好,照样成经典,比如那个号称后现代激情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2003年,一部现代版的《傲慢与偏见》在美国上映,剧中人物仍旧取自原著,只是背景换成了当代。尽管详细内容不得一见,但从能找到的海报和剧照来看,男女主角的长相实在不敢恭维,很难让人产生欣喜之感,如不出所料,该片大概也就是一般成本不高的好莱坞轻喜剧的路子。

一年之后,《傲慢与偏见》再度穿上时装,只是这一次,伊莉莎白成了身披纱丽的印度姑娘,而德比郡的名门富绅则化身来自美国的酒店继承人,片名更是非常巧妙地改成了Bride & Prejudice。不过,傲慢依旧是该片表现着的主题,二十一世纪,门第之见已然不似两百年前那般矛盾突出,在全球化的趋势下,西方文明对东方文化的傲慢才更可拿来作一番文章。当然,该片无意承担质疑和反思的沉重课题,全剧色调明朗,气氛欢快,坚决发扬有印度人处就有歌舞的优良传统,大段大段的歌舞表演让人欢欣鼓舞甚至蠢蠢欲动,演员更是俊男美女十分养眼(女主角Aishwarya Rai,1994年世界**)。总之,还是值得一看的。(其实我看了两遍半,印度人跳起舞来总是那么带劲,呵呵)

只要人类存在,恋爱婚嫁就是永远主题,演不尽的,又何止是一版版的《傲慢与偏见》。小说的魅力经年不改,人们还会对十年乃至五十年后的《傲慢与偏见》满怀热情和期待:)

关于男主角达西先生(Mr Darcy)的全名,我记得是没有显示出来。在书中只曾有人称呼他费兹威廉(Fitzwilliam),所以他的名字应该是费兹威廉.达西(Fitzwilliam Darcy)。

有些人认为这只是他的名字其中一部分,费兹威廉(Fitzwilliam)只是他的中间名字(Middle name)。因为费兹威廉(Fitzwilliam)是一个从未出现过的教名(First name),而母方姓氏则经常当作中间名字(Middle name),另外,费兹威廉(Fitzwilliam)本身就是一个英语姓氏。

不过,我并不同意此看法。

首先,让我解释一下费兹威廉(Fitzwilliam)的意思。

这个名字是由费兹(Fitz)+ 威廉(William)组成的。

费兹(Fitz)这个名字是来自诺曼底系,代表某某的儿子(son of X),一般用作诺曼语系姓氏的前缀(Fitz-),譬如费兹亚伦(FitzAlan) 、费兹杰拉德(Fitzgerald)和费兹罗伊(Fitzroy)。不过,有时候费兹(Fitz)也当作教名(First name)。而费兹+某某(Fitz+x)作为教名的亦是出现过的。

威廉(William)这个名字亦是自诺曼底系,是由意思为「意志」和「头盔」的词语组成的名字。这在英国是极为普遍,产生了不少名字和姓氏。

因此,费兹威廉(Fitzwilliam)的意思就是「威廉的儿子」。这是一个古老高贵的英语姓氏,拥有一段辉煌的历史。达西的亲属使用这个名字命名他可能是为了突出他与费兹威廉家族(House of Fitzwilliam)有血缘关系。在重视门第的旧社会,无论是父母双方的出身都会影响一个人是否绅士。

《傲慢与偏见》里曾提及达西的表哥费兹威廉上校(Colonel Fitzwilliam)是伯爵(Earl)的三儿子。而历史上确有费兹威廉伯爵(Earl FitzWilliam),出现时间亦与故事的背景相符。费兹威廉家族是英壬威廉一世(William I of England)的后裔,在十七世纪初被封为费兹威廉男爵(Baron FitzWilliam),后来升格为米尔顿子爵(Viscount Milton)和费兹威廉伯爵(Earl FitzWilliam)。而第一代费兹威廉男爵的高祖父是一个伦敦市议员、郡司法长官和骑士,祖父是国王在爱尔兰的代表。第二代费兹威廉伯爵是国会议员,第三代费兹威廉伯爵更娶了第一代洛金汉侯爵的女儿,第二代洛金汉侯爵(2nd Marquess of Rockingham)是英国首相,死后留下大片土地给他的外甥——第四代费兹威廉伯爵,令他成了英国最大的地主之一。这个家族在十八世纪的地位是卓越无比。

达西是安妮.费兹威廉**(Lady Anne Fitzwilliam)的儿子,亦即是费兹威廉伯爵的孙子和外甥,很大可能对该爵位亦有继承权,因此在当时来说是地位较一般绅士略高,或许令他产生自我高人一等的想法,变得傲慢起来。

另外,达西(Darcy)可能是贺得勒斯伯爵(Earl of Holderness)和达西男爵(Baron Darcy de Knayth)的后裔。贺得勒斯伯爵和达西男爵的姓氏是达西(Darcy),是望族之一,可以追溯到十四世纪中期。

其家族在英国北方有莫大的关系和权势。这可能是达西安排韦克翰(Wickham)到北方继续军旅生活的原因。

在展开评论塑造达西的演员话题之前,我想,在激烈讨论之前

我们是否应该先来了解一下达西是个怎样的人

然后再做评价

对于darcy真正意义上的“傲慢”究竟是怎么理解的

这个首先要做个透彻的分析

首先,达西就个性而言,本身根本就不是一个傲慢的人

这点从后来lizzy参观彭伯利的时候,女管家雷诺奶奶曾经有过这样的描述

——只听得那管家奶奶又说道:“我一辈子没听过他一句重话,从他四岁起,

我就跟他在一起了。”伊丽莎白听得更是惊奇。

——“你真说得是,先生,我自己也知道运气好。我就是走遍天下,再也不会碰到一个更好的主人。我常说,小时候脾气好,长大了脾气也会好;他从小就是个脾气最乖、肚量最大的孩子。”

——“他是个开明的庄主,又是个最好的主人;”她说,“他不象目前一般撒野的青年,一心只为自己打算。没有一个佃户或佣人不称赞他。有些人说他傲慢;可是我从来没看到过他有哪一点傲慢的地方。据我猜想,他只是不象一般青年人那样爱说话罢了。”

——雷诺奶奶说:“他一向就是这样,凡是能使他妹妹高兴的事情,他马上办到。他从来没有一桩事不依她。”

可见,达西的所谓的,在别人印象中留下的“傲慢”,根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傲慢,那只是不善言辞,因为不擅长和陌生人交流从而被别人误解为傲慢。以达西从小所处的社交环境而言,那种姿态,那种表情,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在不说话的时候,的确很有可能被别人理解为傲慢,更何况,他完全有傲慢的理由,再者,在别人认为他傲慢的同时,那些认为他傲慢的人,自己首先就在心理上矮了他一大截,所以才会衍生出这种错误的偏见。

所以,在很多人认为马修版达西不够傲慢的时候,我想请问,在你们看来,傲慢应该是什么样子的?难道非要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非要表情上的盛气凌人,非要沉默寡言,才叫做傲慢吗?

达西被别人所误解的傲慢,是他那种天生的贵族气势,是笼罩在他周围的那一圈别人所没有的眩目的光环,所以,那样的傲慢不应该体现在表面,而是在不经意间所体现出来的。

这一点,马修就把握的非常到位。

在尼日斐的舞会上,科林斯一连叫了他三声,在第三声他听见之后一转身,并没有太大的动作,但那样的气势足可以让科林斯惊恐了缩了缩本来就矮小的身体。

还有,在罗新斯的姨妈家,同样也是面对前来谄媚的打招呼的科林司,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递过去一个眼神,也充分的表现出他对于科林斯这样的人的不悦。

对自己喜欢的人谦恭有礼,对于达西这样上流社会的绅士而言,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在lizzy弹琴的时候达西来为上次的事所做的淡淡的解释,真不懂为什么会被有些人认为是“受气包”的行为。他本身就不是一个傲慢的人,这点请一定记住,雷诺太太说“从来没见过比他更好脾气的人”难道还不能说明一切么?

傲慢只是不理解、不了解、被误解之后的偏见,所以,不要再以“傲慢”来定义达西。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皮囊》读后感 (1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皮囊》读后感 (15篇)1

 这样的文字,无端让人惊心。这样的阿太,让人敬佩又陡生怜悯。在那副看似强悍的皮囊之下,她曾白发人送黑发人,挥别先她而去的女儿;也曾在摔伤腿之后,靠一把椅子一步步挪到门口,只为等待家中娃娃放学回来的身影。她有她独特的生活哲学,也有她命运里被坚实皮囊所遮蔽的巨大忧伤。也许正是受她的影响,作者把本书取名为《皮囊》。

 皮囊,无论再坚实,再怎么伪装,终究有朽败的时候。一旦被揭开,里面的人心可能脆弱无助到你不能想象。作者在书中回忆他的父亲,自中风瘫痪后,会突然号陶大哭,会像小孩一样耍赖,发脾气,也会因为绝望而整天跟家人嘀咕,要“抓紧死”。真正死了之后,他又跑到儿子的梦中,责怪儿子只给他烧小汽车,不烧摩托车,“小汽车我不会开”;跑到老伴的梦中,说他“想骑摩托车去海边逛逛”,要赶快给他。原本带着几许幽默的话,此刻却仿若一枚枚坚硬的钉子,要锲而不舍地楔进读者那柔软的心里去。

 除掉熟悉的亲人,作者也写了很多遇到的普通人。比如重症病房里的病号和小心翼翼陪伴的家属,敢爱敢恨却为世俗不容的小镇姑娘,以及离开家乡闯荡最终一事无成的天才少年。他们离当今社会上所描述的那种“成功人士”似乎相去甚远,生活里的失意与痛苦,他们一一尝尽。他们也许有过意气风发,有过拼搏与执著,但无常的命运最后还是把他们一股脑地裹进忧伤的洪流。

《皮囊》读后感 (15篇)2

 在世俗的地方世俗的时间看着这本看似世俗之人写出的世俗之书,多少对自己,对人生也有点感慨的,想到了之前超人介绍的一部**《甜蜜蜜》,很老的一部**,但是很好看,一生很短,留给自由的你只有几十年,一生又很长,因为变数太多,而你又不得不一个一个去慢慢感受,我在高中的时候就曾经幻想过我过完一个普通甚至平庸的一生,但是心中又有另一个念头告诉我,还可以换种方式去生活。见的多了,想的多了,之前有一个30多岁的人和我一起面试同一个岗位,当时我们在一起聊天,后来聊到年龄的时候他就说了,他可能是年龄最大的了,可能他觉得我们会看不起或者不理解他的情况为何这么多年还要和我们面试一个执行岗位,我看出来他准备要解释的时候,我就说了,我理解,每个人的经历不一样。虽然只是说了这一句话,但是我想到了很多,我想到了他可能经历了多少艰难困苦,就像我也没有多好,有的人可能一帆风顺,但有的人一定要经历些什么。只要保持乐观,开心,不放弃,积极向上就行了,毕竟不管是谁,也只是一个人。

《皮囊》读后感 (15篇)3

 读完此书,没有想象中的沉重,也没有如何的感动,反而心一丝苍凉。作者的那些关于故乡的眷念,那些关于亲人的眷属,那些关于友情的回味,关于人生与生活的感悟,都装在四处漂泊的皮囊里了

 人生就像一个无底的空杯,我们总在不断的往里面装进许多东西,亲情和友情,财富和地位,又在不断的失去,而身体这副皮囊更像是一个活着的象征与符号

 年幼时的天真与善良,年轻时的欲望与野心,中年时的挣扎与妥协,老年时的叹息或回归,人生多像猴子掰玉米

 当一个人还在不断眷念着的时候,也是最脆弱与幸福的时候,我们的传统文化孕育的众生,一生都在寻找外面的世界,对于亲情是一场投资与还债的关系与过程,更像一场约定俗成的责任,也像一座山。对于友情,更像是一种慰藉与填充,对于爱情,更像是一种奢侈与完成人生成人礼的一种形式,不停奔跑,不停寻找,却从未真正审视过自己内心的需要

 贪嗔痴与断舍离,本无不同,一个是在完成寻找外界的认同,一个是在寻找自我,对于完整的人生,应该都是需要,平衡就成了一种生活的智慧

 对于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甜品与大麻的作用所带来的结果并无不同

《皮囊》读后感 (15篇)4

 把这本书加入书架的真正原因是被这本书的书名和装帧设计所吸引。后来又看到好多书友都在读这本。

 按照通常以往的惯例,一本书,如果读到八九页的时候还没有将我带入,便放弃,因为我觉得,一本书在一开始还没有引人入胜的场景和人物出场,只会越看越瞌睡,失去看下去的欲望和意义。好在《皮囊》在第一页的时候就以一个倔强的九十九岁高龄的裹脚的阿太将我拉入了特有的闽南风情的小镇里,这个九十九岁高龄的阿太看尽了世间的苦难与变迁,在不经意的话语中道出了人生一大真谛:“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是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才”。

 我们都是带着皮囊在世间忙碌的灵魂。这副皮囊的用处就是用来经历风吹雨打的,所以我们的灵魂才有处安放。

 书里写到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又无助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杀死自己的天才文展,满嘴“世界”和“理想”而遭到现实打击的厚朴,透过作者,看到他眼里的“他人”,也看到别样的人生。

 这本书的最后告诉我们:其实过什么样的生活并不那么重要,痛苦和幸福也不那么重要,灵魂的清澈和满足才是最重要的。

《皮囊》读后感 (15篇)5

 打开《皮囊》这本书是因为之前在书城里面看到,这本书是刘德华推荐,刘德华在推荐语里面说,他读了这本书有很大的启发,就如同生命中多添一盏明灯。

 我打开了这本书首先看到的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是《皮囊》,希望也可以给我的生命中多一盏明灯,故事讲述了蔡崇达活到九十九岁的阿太,她为人处世平淡,在女儿死的时候别人都担心她会出什么事情的时候,她却表现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蔡崇达听说舅公小时候差点被阿太丢到海里淹死,而受到别人指责,然后他问阿太真假时,阿太说:是真的啊,如果你整天伺候着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才。

 俗话说: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美丽的皮囊千篇一律。我们生而为人,每个人都有一副皮囊,阿太一直以为皮囊是用来用的,九十九岁的阿太离开了人世,留下一句话给蔡崇达:死就是一脚蹬的事情,我已经没有皮囊这个包袱,来去多方便。

 在文章最后作者说: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是啊,我们的灵魂是多么轻盈,在现在的生活中,无数人成为车奴,房奴,卡奴,拖着沉重的皮囊,却忘记了我们的灵魂本来就是非常轻盈。

 读完皮囊这一节,然后思考以前的人生,为了很多事情担心,在痛苦的时候让自己难受,其实最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都会烟消云吧。最后我读完《皮囊》后,感觉以后一定要善待自己,善待家人,善待每一个善良的人。读完《皮囊》这本书给我的生命多了一盏明灯。

《皮囊》读后感 (15篇)6

 或许因为生活环境相似,或许因为作者文笔出彩心思细腻,这本书让我产生了很多共鸣的同时带来了感动。

 人各有异,这是一种幸运: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但人本质上又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映照出彼此,温暖彼此。

 1

 在边陲小镇中,身边也有很多像阿太这样的长辈。他们会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去田间引水入田,七八十岁的老人挥着锄头挑着水,他们会去外公的杂货店买菜籽的时候互相调侃

 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

 2

 自懂事起,特别在小学6年级至高一的这段时间里,身边有很多个像文中阿小这样的人。出生地和原生家庭确实很大程度影响着我们这些生活在落后乡村的孩子,我们渴望着那些新鲜的事物,广州香港的高楼大厦车火通明。很多人渴望着,模仿着,不顾家里的反对和排斥去追随,意义在哪儿。

 3

 文展,厚朴的故事给了我一点警醒。

 4

 张美丽的故事让我想起了那些被村子里的人指手画脚 品头论足的年轻姑娘。

 这本书就像是我很熟悉的雨后泥土味。

《皮囊》读后感 (15篇)7

 《皮囊》是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这本书一个章节就是一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取名叫做《皮囊》,书名也是来源于这篇文章。

 皮囊讲的是他的阿太(奶奶的妈妈)的故事。阿太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她认为肉体就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所以面对奶奶的去世,面对自己切菜时切下来的手指,面对舅公被她丢到水里几乎溺毙的事情,甚至对于自己的离世,她都表现的非常坦然。她甚至在死前跟作者说:“不要哭,现在没有这个皮囊的束缚,我来去都更方便。”

 也是因为这份特殊的气质,作者特别喜欢与阿太待在一起。后来去外地工作,与阿太见面机会也少了,但是只要是工作中碰到不顺心的事情,作者都回选择回到阿太的身边,陪她坐一个下午。虽然阿太不大听的懂,后来甚至不再听得到,但是这样的陪伴却能够安抚作者,让他鼓起勇气重新开始。

 后来阿太走了,作者也慢慢地明白了阿太在奶奶去世时说的一番话的意思。当时全家人都挺伤心的,阿太不以为然,仿佛走了不是她的女儿一样。作者问阿太为什么这样,阿太说因为她舍得。阿太的舍得来自于她对待生命和身体的态度,身体的消逝在她看来是皮囊对生命束缚的结束,是更加值得高兴的事情。而阿太带给作者的安全感,是这份看法带来的超然淡定态度的感染。确实在这份态度面前,一切的困难不过是身体的折腾,生命有更多精彩的事情去做。

《皮囊》读后感 (15篇)8

 《皮囊》是蔡崇达写的一本童年自传,打开书,迎接我的是纷乱的小镇上发生的人与事,它们如同一个个炫目的烟花在绽开,寻着作者的童年,我理解了各种生活道理。

 我最喜爱的是作者的阿太。阿太很惨,高龄时送走了仅仅50岁的姥姥。阿太很坚强,她没有哭,她已经看清了尘世,知道并了解了什么是皮囊与灵魂以及它们的作用,她的身上仿佛散发着一种久经世事所带来的老练。她还锻炼年轻的舅公的皮囊,而她自己,哪怕一把年纪依旧锻炼自己,走路回村。

 我看到阿太想把这思想传承下去的渴望。作者年轻时还不理解阿太为何如此的冷漠,如此无情,在小时的作者看来,阿太像一块儿石头,一块儿情感古怪的石头。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逐渐明白了“皮囊是拿来用的,而不是拿来伺候的”其中的道理,也渐渐了解到阿太的用意。随着作者对阿太的信任与喜爱变得更多,他工作之后,经常去找阿太倾诉,阿太就像是作者的精神支柱。

 后来,阿太去世了,整个家庭都蒙着层悲哀,我的心也随着阿太的死沉下去,仿佛整个人都跌进了悲伤的深渊。但我发现阿太在死前没有伤感,在她看来,死只是让她脱离皮囊,使她变得更轻,足以见得她对死看的很开。而在这世上,也有其他的人,他与作者的阿太一样,不是在用欲望去享受着皮囊,而是让它锻炼起来,为自己所用,不被世上的污浊所动,保持轻盈。

 我喜欢这个看透尘世的阿太。

《皮囊》读后感 (15篇)9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偶然一次看到这么一句话,觉得很是有趣,就将他记在了我的小本子上。一个同学看到后,便说他有一本叫《皮囊》的书,可以借给我看,我本来并不怎么想看,但出于好奇,就借下了。

 好在《皮囊》在第一页就以一个倔强的裹脚阿太(外婆的母亲)将我拉入了特有的闽南风情的小镇里。这个满嘴无牙,说话漏风,坚持自己用小脚丈量小镇街道的高龄老太,却在不经意中导出了人生的一大真谛“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是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才。”她说的这句话,也是这本书名字的意义所在。我们都是带着皮囊在人世间忙碌的灵魂,而这幅皮囊的用处就是来经历各种风吹雨打,所以我们的灵魂才得以安放。阿太的心态,给作者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也奠定了这书悲情的感情基调。

 书中一个个个性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透过蔡崇达的眼睛,我看到了泛着太阳细碎光影的海面,嗅到了一阵阵带着咸味的拂面海风的味道,更领略到了特有的闽赣小镇风情,那里的人如同你我身边熟知的每一个人,发生着你我都熟知的每一个故事。透过蔡崇达,我看到他眼里的“他人”,也看到了别样的人生。

 我被他的这份勇敢和决绝而打动。人生匆匆几十年,明白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活着为什么,在父母日渐老去,儿女绕膝渐远,朋友奔波离别时,能与自己爱的人在一起享受生活,才是活着的真正意义,这也让我开始重新思考,活着是为什么?生活是为了什么?未来该怎样规划?也给我带来了面对困难的恒心。

 最后,以《皮囊》中我很喜欢的一段话作为结尾,希望在闲暇时你翻阅这本书是,能有瞬间让你远离尘嚣和喧闹,能有片刻抚摸到你的灵魂,打动你的心。

 “对那些我正在爱着或曾经爱过的人,我希望你明白,我多么希望付出全部为你停留,如今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你们刻在我的骨头里,即使时光列车拖着我的肉身哟路圆形,至少你们的名字和名字牵扯的记忆,被我带走了,这是我对时间能做的唯一反抗。”

《皮囊》读后感 (15篇)10

 故事的主人公叫做:黑狗达。他用一个生活旁观者的角度在礼俗风气仍然浓郁的时代讲述着他的小镇、他的父亲,以及多少人、包括他自己,对外面世界的渴望。(虽然其中很多情节我总感觉有种“开挂”式夸大的嫌疑。)

 故事不是以时间顺序展开的,每一章节都是他生活的一个侧面,总是会看到时间的重叠。当我单看每一个人,这一段故事,我也心里不免心生感叹一下:可怜、可悲。但你在另一个他人视角的生活来看呢?我知道,我刚刚又中了感性的圈套。很像《活着》给我传输的观念。

 全文第一篇就叫“皮囊”,或许看完全文之后再来看一遍第一章也很不错。阿太说:“别让这肉体再折腾它的灵魂。”

 不顾这皮囊,真的好难。我把它作为我暑期共读计划的第一篇。原因如下:

 我十分尊敬的法理学老师在上学期给我们开出了一个书单,他曾给我们承诺过的,只要在大学四年里看完了这些书,就去找他吃一顿饭,并且他承诺会给我们写一封研究生推荐信。我也不知道当时我的眼里没有闪出少女的光芒。在一系列看起来就十分晦涩难读的书目里,我似乎看到了一股清流:《安徒生童话》。

《皮囊》读后感 (15篇)11

 看见什么?看见空旷的荒野上,一具干瘪的皮嚢。书名皮囊,不单指身体吧,我觉得更像是每个人掩盖住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状态,像阿太的身体,母亲的房子,父亲的左半边身体,阿小对城市的追求,还有各种青春热血,这些我们以为自己想追求的东西,像一具皮囊,包裹住了我们对自己的探问:我是谁?我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会怎样地生活?也许像作者说的,我们的生活塑造了我们的皮囊。我最想问问我自己,我想怎样的生活,我好像给出了答案,却从来没有人认真的实操过,我不知道,如果我实现了这个答案,我的欲望会不会又给出不一样的答案,别人的内心,也许是各色烟花,我一直认为,自己是空荡荡的,没有什么想法,没有深刻到骨的爱,对亲近的人,我更习惯的是责任,不是情感,我好像只爱我自己,经常想象,那些有信仰的人啊,心里是不是没有空的感觉。我好像按着周围人的期望,努力活成一个过得去的状态,可是我想要的状态呢,问问心呢,总是空荡荡。我现有的皮囊下,是一具更干瘪的皮囊吧!

《皮囊》读后感 (15篇)12

 一口气看完了蔡崇达的《皮囊》,记不得是怎样随手在微信读书里翻到的。刚读几行,就被吸引住了。我义无反顾的一路阅读,微信读书记录,一共花了五小时十分种。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他硬气的、颇有见识的阿太。勤劳能干、而带点小倔强和小任性的可爱母亲。爱交友,豁达却又总受病痛困扰的父亲。那些天才的,很有思想的阿小们。敢为人先却不被世俗接纳的陈美丽。活在理想幻象中不肯面对现实,最后被现实无情撕裂的大学同学。还有善于反思,细腻敏感的阿达。他们都让我感动。

 在《我的神明朋友中》,母亲一次次地去神明处,带着点小任性地讨要预言、讨要说法,真是把我乐坏了,同时一个坚韧而又可爱的母亲形象,喷薄而出。《厚朴》让我再次审视青春与现实的链接。《海是藏不住》,让我反思孩子的教育问题。《阿小与阿小》、《天才文展》,让我了解了少年们成长时的迷茫与追求。

 全书大部分都是描写阿达的家庭琐事,至亲友人,读来却全无琐碎烦闷之感。反倒觉得,人物性格立体,节奏有张有驰,剖析深刻真诚。我想这与阿达强悍的语言表达能力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跟随着阿达的描述,与他一起深入、思考、剖析,深深地被触动。

《皮囊》读后感 (15篇)13

 看完了,心里有种莫名的沉重。很喜欢描写阿太的那段,喜欢阿太将生死看淡的人生态度,不拘于这副皮囊。

 作为妻子,作者的母亲忠贞守护在丈夫的身边。作为为人母亲,处处在丈夫及外人面前为子女靠虑。作为平凡的女人,无论受多大的委屈也不会因一己的任性而抛夫弃子,一个人默默地忍受下来。这位父亲的角色让我想起了的我爷爷,因为病痛折磨,时时大发雷霆,以致死后奶奶那种超脱的神情不经让我对爷爷的一生感觉不值,因为自己一生的伴侣未有一点儿恋恋不舍。这也只是奶奶皮囊及抛开皮囊外物质收到摧残后所释放出来的解脱,对这样的解脱我们并不觉得那是恶意,反而觉得是种胜利,因为熬过来了。

 关于后面各种人物的描写对于我来说感觉像看**一样,“致青春〝,夏洛特的烦恼,北京青年等青春放浪时的场景,很遗憾学生时代没有这么疯狂的故事。

 笔者最后的遗憾也是我们当代远游人们一直无法正确处理的问题,父母在,不远游,可背后多少问题在背道而驰,梦想,追求,责任,好奇,吸引等等,无时不让我们远离父母,独自来到陌生城市打拼,却只挣得零星点点,有时连自己都养活不起,却依旧在努力为挤进这拥挤的城市斗争。有时候的迷茫是自己已经回不去了……

《皮囊》读后感 (15篇)14

 《皮囊》这本书是我去年在诚品书店购买的。那天,我和爸爸妈妈来到苏州诚品书店。一进门,就冲进儿童阅览区,希望能找到一本与我品味相匹的书籍。可令我失望的是,放眼望去,竟是一堆堆幼稚的童话书和幼儿园小朋友才看的识字书。压根没有一本适合三年级小学生的书。

 没能买到一本书,我心情低落极了,闷闷不乐的跟着爸爸妈妈去成人区。在成人区,我百无聊赖,就随意翻开一本书,漫不经心地读着。慢慢的我被他那生动的故事,深奥的文字所吸引,找了个座位,饶有兴趣地“品尝”了起来。后来我看的不过瘾,便让爸爸把这本《皮囊》买了下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蔡崇达,他是个从小在偏僻的闽南村落长大的孩子,在十六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就离世了,从此,他就成了一家之主,照顾妈妈和姐姐。他在一生中,遇到过不同的人,如,傲慢的阿晓,生活在新世界的厚朴,天才文展,石头般的阿泰等。一个个悲伤欢乐的故事,引领我走进崇达的生活,让我体会到他那贫穷的家的艰苦,感受到作者对家的思念。

 生活对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有的舒适、有的艰难。而这本《皮囊》,就把我带进了这个“乡巴佬”的生活,让我感受了一回“艰苦”。

《皮囊》读后感 (15篇)15

 看书评里有很多关于作者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的话,其实看的过程中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越看到后面,就会越明白皮囊和现实的意义。我们都执着于追求表象,却总是习惯性的忽略表象背后的真实。生命很短暂,短暂到我们都来不及细细体会已经流逝的生命阶段,然后新的年龄阶段又马不停蹄的赶来,然后再匆忙的逝去,以至于让人手足无措,手忙脚乱,然后周而复始的开始和结束每个生命阶段,多可怕!生命又是漫长的,每一个抉择都是不容易的,我们或许站在选择的十字路口上纠结一分钟,一小时,一天乃至更长时间,选择的过程太痛苦,痛苦到感觉时间像个压力泵,行走太慢压的我们喘不过来气……但是,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认识自己的内心,倾听别人的内心,慢下来去了解和体会,试着去理解别人,试着换位思考,试着换个心情去爱这个世界。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百里挑一,做不了有趣的人,做一个认真的人也是可以的。(感觉有趣的灵魂除去灵魂两个相似,就是幽默细胞的多寡了,奈何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段子手。我呢,也就做一个认真的人吧)

有几篇: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的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不断的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在此,我不由地感动和怜悯了,对祥子那坚持不懈,为梦想而拼搏的那股韧劲而感动;对祥子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而只能无奈地沮丧和失望感到怜悯。这教育了我:要坚强的面对困难,失败了靠自己站起。 之后在从与虎妞的结合到虎妞最终死去的期间,使祥子的心灵深受打击。最终车卖了,虎妞死了,一切都化为了乌有,又如同刚开始般。一切的一切像用橡皮擦擦笔痕般,将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简直变了一个人,偷抢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看了这些,我心头不禁得发酸、失望,还带着丝丝怒火。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最终被黑暗吞噬;愤怒的是以前那个老实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的事,

他自己却还是毫无悔意。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在黑暗的社会中,人类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祥子多次想要凭自己来打败命运,可是最后呢,却使身心又一次的伤痕累累。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现在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

祥子没有了骨气。“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的确,祥子为了“生命”来争取钱,而“生命”和“理想”中他选择了“生命”,因为只有“生命”才是穷人唯一可以选择的东西。那时穷人的命也许就像是枣核儿两尖头——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人的命运不完全由自己掌控。故事主人公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仍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黑暗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

大家都读过水浒传有没有人发现这是一本英侠小说,而三国演义则是一本历史演义

而且,施耐庵对水浒的改编也非常多,本来以"梁山泊记事本末"为中心来写,但是施耐庵更注重英雄们的个人命运,其中几个重要人物都有个人传记,作者用“列传”的形式来将他们串联在一起。但是施耐庵也并没有完全忘记历史事件。在“梁山泊英雄排座次”事件之前,就有了“三打祝家庄”这一历史事件。在“梁山泊英雄排座次”事件之后,又写了招安等事件,而且再也没有出现相对独立的个人传记。

再看水浒的人物中,我认为宋江被推为老大是不对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他自己不会武功你看当时哪个英雄不会一点武功但是宋江呢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2他无勇也无谋平日打仗时,大部分计谋都是军师吴用想的,自己也没出多少力

3他做了一件很不对的事,那就是招安被招安后,与自己的弟兄分开,自己也很难过被朝廷赐死后,还带了几个人一起去死

水浒传与三国演义有诸多不同,可从依据的史料中看出

三国演义主要是从陈寿的《三国志》和裴松之的《三国志》注所引的。而水浒传中所描写的宋江起义,在记载宋史的书中都有记载,但都很简略。可以说明,作者是将许多短篇有关水浒的小说汇在了一起,就成了水浒传。

爱的教育》读后感

《爱的教育》是流传世界各国的一本儿童名著,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于1886年,书的原名是《Hou re》,翻译是“心”。它的英译本是《Hea r t》,译意也是“心”。儿童文学翻译家叶君健在《爱的教育》代序中说:“心”这个字又可以作“感情”解释,在中外文都是如此。夏尊先生说原来就想译成《感情教育》。序言中他还说,在1920年,他得到这本书的日译本后,一边读一边流泪。他许愿要译成中文,不光是给孩子们读,让父母和教师都跟他一样,流一些感动的眼泪、惭愧的眼泪。夏先生终于在1923年将书译成中文,并首先在当时一本有影响的成人综合月刊《东方杂志》上连载。后由开明书店作为《世界少年文学丛刊》出版单行本。五四期间,《爱的教育》就被匡互生、朱光潜、丰子恺、陈望道、黎锦熙、茅盾、夏衍等知名学者作为当时“立达学园”学生们的重点读物,几乎人手一册。当时不少学校教师,也把这本书定为中小学生的必读课外书。

为了教育孩子们念书,我在书店买了一本《爱的教育》。没想到,读着读着,我也被书中的故事所感动了。这才明白,这本17万多字的书,不仅是给孩子读的,也是写给父母的啊!《爱的教育》,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我没有流泪,可是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

《爱的教育》书中那些平凡的人物:小石匠、卖炭人、父亲的老师、我的老师、铁匠的儿子、盲童等等,依然浮现在我眼前。《爱的教育》是以最朴实的语言,讲述着100个与孩子有关的故事:《扫烟囱的孩子》、《班长》、《穷人》、《虚荣心》、《感恩》、《嫉妒》、《争吵》、《告别》等等,歌颂了儿童应该具备的纯真感情。同时书中也表露了从家庭、学校到整个社会,都在营造一种良好的环境,潜移默化地培养塑造着儿童爱祖国、爱人民的感情。从《爱的教育》中,我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外国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 虽然如同空气般的爱有时会被"污染","稀释",甚至"消失",所以希望更多的人去感受一下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我想这部好小说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更多的人

读《永别了武器》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释梦》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红与黑》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读书笔记是人们在读书时为帮助记忆而写的一种应用文体。

自古以来,我国的文人、学者都很重视做读书笔记。做读书笔记既是消化书本知识的有效手段,又可以积累有用的材料,训练思维的逻辑性和条理性,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结合前人写的读书笔记,想谈三种写法。一种叫“提要钩玄”,一种叫“采花酿蜜”,一种叫“开山铸铜”。

先说提要钩玄。唐朝的著名文学家韩愈,在《进学解》里讲他写读书笔记,说:“记事者必提其要,纂言者必钩其玄。”他读记事的历史书,把重要的事件摘记下来。他读哲理书,把主要论点摘出来。韩愈的读书笔记,有几篇还保留在他的集子里。有一篇《读,<鹖(he)冠子>》,。引在下面,看他是怎样写提要钩玄的读书笔记的。

《鹖冠子》十有九篇,其词杂黄老刑名。其《博选篇》,“四稽”“五至”之说当矣。使其人遇时,援其道而施于国家,功德岂少哉!称“贱生于无所用,中流失舟,一壶千金”者,余三读其辞而悲之。文字脱谬,为之正三十有五字,乙者三,灭者二十有二,注十有二字云。

他先写明这部书有多少篇,没有写作者是谁,什么地方人,因为无从查考,作者没有写出自己的姓名和籍贯。其次指出这部书的内容是讲什么的。这部书属于先秦诸子,先秦诸子分好多流派,所以指出“其词杂黄老刑名。”黄老就是道家,讲黄帝,老子的学说的;刑名就是法家。指出这本书的内容是道家兼法家。再指出这本书中的要点,有篇叫《博选篇》,里面提出“四稽”“五至”的学说,“四稽”指出从四个方面来考察,“五至”要达到五个要求,都是为治理国家打算的。韩愈认为他的学说很恰当,假使他被国君任用,用他的办法来治理国家,功效是不少的。又引了书中的话,说有的东西被看轻,由于没有利用它。比方一个大葫芦,大家看不起它。要是在大河中船翻了,抱了大葫芦就可以救命,这时候一个大葫芦就价值千金了。韩愈反复读这些话,引起了悲哀。书里用大葫芦来比人才,人才弃而不用,所以被看轻,韩愈因此悲哀。韩愈又改正书中的文字脱误,改正三十五个字,把颠倒的字勾过来的有三处,涂去的错字二十二个,旁边注明改正的字的有十二个。

从这篇里我们看摘要的读书笔记是怎样写的。不是把一本书的要点记下来就算。先记下这本书有多少篇,内容主要讲什么的。再记下其中的要点是什么,还要写出自己对这些要点的看法,写出自己的意见。还摘出其中精彩的话,说出自己的看法,最后提到改正书中文字的脱误。从“三读其辞而悲之”看,“三”字虚数,表示反复读。可见韩愈碰到其中精彩的话,不是看过就算,是要反复读的。这就是韩愈写的摘要的读书笔记。里面确实摘记了要点,但还要写出自己对这些要点的看法,包括表达出自己的感情。还要对全书的内容作概括的说明。那就不光把一本书读过就算,读后还要思考,从全书的内容到精彩的篇章,到精彩的话都要考虑,直到对书中的错字都不放过。从这里,我们既可以学习怎样写摘要的读书笔记,还可以学习他是怎样读书的。

再谈“采花酿蜜”的读书笔记。蜜蜂采花中甘液酿成蜜,不是采一棵花的甘液所能酿成的,是从多种花中采集来的。有的读书笔记,是作者读了好多书,通过比较研究才得出的一种看法,好比蜜蜂酿蜜,这样的读书笔记写得比较精彩,不同于一般的看法。象乐熹的《朱子语类》:

渊明诗,人家说是平谈,据某看他的自豪放,但豪放得来不自觉耳。其露出本相者是《咏荆轲》一篇,平谈的人如何说得这样言语出来。

又龚自珍《已亥杂诗》:

陶潜酷拟卧龙豪,万古浔阳松菊高。莫信诗人竟平谈,二分梁甫一分骚。

读书笔记有各种形式,前面举的摘记是一种;这里举的是别的两种,一是随笔式的,一是诗。随笔式的只写出自己的意见,不必记下书名卷数等,主要把自己对书的意见写下来,用诗的形式来写更不必记书名卷数等了。

上面举的乐熹的一段话,龚自珍的一首诗,实际是写出了对陶渊明诗的读后感,所以也作为读书笔记来谈。“渊明诗,人家说平谈”,说明他看了别人讲陶渊明的话,都说渊明诗是平谈的。“据某看他自豪放”,他读了渊明的诗,跟别人的看法不同,认为平谈是表面,骨子里是豪放。“但豪放得来不自觉耳”,他也读了许多豪放的诗,经过比较,他认为渊明诗的豪放跟别人的豪放不同,他的诗的豪放不显露。也有外露的是《咏荆轲》一篇。他这个论点,是读了别人论渊明的诗,用渊明的诗来检验;读了别的豪放的诗,用来跟渊明的诗作比较;才能得出来的。他不光看到渊明诗表面上的平谈,还看到了从《咏荆轲》诗里看出了他的豪放。再来看他写的别的诗,才看出透过表面的平谈,骨子里是豪放的,即从诗里看到渊明这个人的性格来。这正象蜜蜂采花酿蜜那样,是读了很多书,通过比较研究才得出来的。

龚自珍的诗主要是采用了乐熹的论点,但又补充了新的论点:一是用诸葛亮的豪放来同陶渊明的为人作比,二是赞美渊明的品格的高超,三是用诸葛亮的《梁甫吟》和屈原的《离骚》来同渊明的诗作比。在这里,说明龚自珍不光读了陶渊明的诗,还读了陶渊明和诸葛亮的传记,了解了两个人的性格,还读了诸葛亮的《梁甫吟》;还研究了历史上品格高超的人,经过比较,才写出这首诗来。说“万古浔阳松菊高”,那是因为陶渊明是浔阳人,是爱松菊的。他在《归去来兮辞》说“抚孤松而盘桓”,他在《饮酒》里说“采菊东篱下”,菊和松又是用来象征高洁的品格的。说这句话,说明他把陶渊明跟历代的高人作过比较。他又用屈原的《离骚》来同陶渊明的诗比,看出陶渊明的豪放,跟诸葛亮比较接近,占有的成分多些;跟屈原有距离,占有的成分少些,那因为屈原投江自杀,渊明没有那样忿激,比较达观。他跟诸葛亮也有不同,那因为渊明不象诸葛亮那样能建功立业。不论他的衡量是否恰当,总之是象采花酿蜜那样,读了很多书,通过比较研究得出来的。

三说开山铸铜的读书笔记。清初顾炎武的《日知录》,是读书笔记的巨著。他在《与人书十》里,谈到有两种书:一种是收旧钱称做废铜来铸新钱,既是粗制滥造,又毁坏了好的旧钱。一种是开山采铜矿来炼铜。他的《日知录》,一年来“早夜诵读,反复寻究,仅得十余条,然庶几采山之铜也。”毁旧钱来铸新钱,大概指把旧书剪剪贴贴编成新书,开山铸铜,大概指从许多材料中发掘出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见解。假使说,采花酿蜜主要指文艺方面的研究说的,那末开山铸铜主要是指学术方面的研究说的。这里引《日知录》中的《正始》条。

……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日: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贵焉耳矣。……

《日知录》写的读书笔记,称为开山铸铜,往往引了不少书,从中取得一个结论。要是把所引的书都抄上,太多,不合适,只好节引一个结论。顾炎武从不少材料中得出这个结论。他说的“亡国”,是指改朝换代,所以只是那个朝代的君臣的事,是那个朝代的官号要考虑的,“肉食者”指官吏。“亡天下”指邪说横行阻塞了正义,整个国家的教化都被破坏,弄到“率兽食人,人将相食”,引起大混乱,整个社会要陷于崩溃说的。他这个论点,是从不少历史上材料中发掘出来的,所以称为开山铸铜。不论他这个论点是否正确,这里从他取得这个论点的方法来说,是属于开山铸铜这一类

只有时间知道爱有多伟大

从前有一个小岛,上面住着快乐、悲哀、知识和爱,还有其他各种情感。

一天,情感们得知小岛快要下沉了,于是,大家都准备船只,离开小岛。只有爱留了下来,她想坚持到最后一刻。

过了几天,小岛真的要下沉了,爱想请人帮忙。

这时,富裕乘着一艘大船经过。爱说:“富裕,你能带我走吗?”富裕答道:“不,我的船上有许多金银财宝,没有你的位置。”

爱看见虚荣在一艘华丽小船上,“虚荣,帮帮我吧!”“我帮不了你。你全身都湿透了,会弄坏我这漂亮的小船。”

悲哀过来了,爱向她求助:“悲哀,让我跟你走吧!”“哦……爱,我实在太悲哀了,想自己一个人呆一会儿!”悲哀答道。

快乐走过爱的身边,但是她太快乐了,竟然没有听见爱在叫她!

突然,一个声音传来:“过来,爱,我带你走。”

这是一位长者。爱大喜过望,竟忘了问他的名字。登上陆地以后,长者独自走开了。

爱对长者感恩不尽,问另一位长者知识:“帮我的那个人是谁?”

“他是时间。”知识老人答道。“时间?”爱问道:“为什么时间要帮我?”

知识老人笑道:“因为只有时间才能理解爱有多伟大。”

纯手工,不信看我的个人中心!~很费力的!~

《简爱》及其1996版**赏析 喜欢《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是可以把哲学写成小说的人。他在书里阐述到的几个问题,在爱情里同样困扰着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比如,非你不可。到底爱情里两个人的相遇只是基于巧合机率还是真的是一种必然,一种笃定。 还有关于灵和肉的讨论,我崇尚灵魂的交流胜于一切。也觉得肉应该是灵魂的升华,不该独立与灵魂而存在。看了各种版本《简爱》的**,而《简爱》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外国小说,一本会反复看的小说,但其中只有1996这个版本的**,我可以做到不厌的看。 曾经一度因为太爱简爱的故事,所以在我的心目中几乎没有一部让我完全满意的改编影视作品。 琼芳汀固然文静贤淑但是却缺乏简内在的坚韧,苏珊娜约克冷静优雅但是太过美丽,至于罗切斯特这个角色,抱歉,即使奥森威尔斯和乔治斯科特这样的表演大师也还是难以完全达到我所期待的爱德华费尔菲克斯:斯科特暴躁有余不够沉稳,威尔斯与其说象个英格兰乡绅,还不如象奥塞罗。当然最让我感到荒唐的是007提莫西达蹲顿演的罗切斯特,当他带着那只瞎了的眼睛出现在破败的城堡前,我几乎笑了出来---不是别的,因为他实在他帅了,帅得让人不愿意看到他残缺的摸样。 我希望裘德洛将来不要尝试这个角色。 玩笑归玩笑,说实话,这个版本的女主角夏洛特甘斯布并不美。 非但不美,而且恕我直言,她甚至有点丑,不象苏非码索或者贝阿那样靓丽妩媚,可她却是我心目中最具有巴黎味道的女人。她那娇小的骨架,浓厚的艺术气质,独特的品位,正是芬芳质朴的巴黎小女子。甚至她在**中简洁的穿衣风格正是我所追求的。 所以,我认可她的简爱,因为她的不美,但却气质非凡,压抑中的热情,质朴中的高贵。是的,热情,在勃朗特姐妹身上都有这种爱尔兰式的激情,虽然清教徒严厉的道德观把这种有点野性的热情暂时掩盖住了,但是那种灵魂深处的一种难以克制的风暴还是会在镇定温柔文字中泄露出来,假如谁读不出这种热情,

我觉得这部充满了幽默与鸡汤,搞笑之余不忘煽情,让人笑着笑着又不自觉被戳到泪点的《夏洛特好看》,不对,是《夏洛特烦恼》一定会成为近年来国产喜剧中的一匹黑马。

影片开头,“开心麻花影业”几个字,意识到开心麻花剧场有了进军银幕的野心。虽然该剧被搬上了银幕,在场景、特效方面有更好的展台空间,但从影片紧凑的情节,接连不断的矛盾和略显荒诞的情节中还是能够看到一些舞台剧的影子。我总认为在当代中国,戏剧在艺术性上比**不知高到哪里去,所以由舞台剧改编的**一定也不会差。

像舞台剧一样,这部**是分幕的。开头鸡飞狗跳的场景,在引出人物同时也勾划出主人公夏洛的轮廓:死要面子,一事无成又自命不凡。而他曾经的同学们也毫不避讳地拿他打趣,这是令人难堪的一一尤其是在同学会这种大家都需要面子,大家都在虚伪地给彼此"面子”的场合。

文章2

夏洛是个可怜的人,不仅他的旧相识们拿他取笑,就连作为旁观者的观众看到夏洛的窘境之后也难免捧腹大笑。让人丑态百出却又要竭力维持尊严,这是最古老却永远屡试不爽的喜剧效果。夏洛的性格和处境,注定了他永远会是一个被人嘲弄的小丑。但是活在剧情中的夏洛根本无法意识到这一点,于是在离奇的穿越之后,夏洛做了第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一一打老师、亲女神、烧教室,大闹学校。从穿越到追到女神这一段情节可以认为是**正片的“第一幕”,每个人在青春期都曾期待能像这样释放荷尔蒙,做一些疯狂的事情。这一段的配乐也以激亢的摇滚乐为主,畅快淋漓。

如果说穿越后挥洒青春的夏洛蠢得可爱,那么“第二幕”也就是夏洛开始获得尊重之后就不那么可爱了。我们可以看到他小人得志的嘴脸,也能看到他突如其来的温柔,让人又爱又恨。就像一直被丑化的王老师,在说出“为人师表”四个字之后,形象也立马变得光辉了一些:人都是多面的,哪有脸谱化的善与恶?在第二幕中最值得一提的地方就是对一个时代的还原。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熟悉的桥段:自带bgm的男配,每当迎着一曲一剪梅摆出夸张的造型,念出琼瑶一般的台词的时候,画面颇具卲氏风格;在那姐邀请夏洛到KTV谈合作的时候,似乎又有些《喜剧之王》的感觉。而夏洛捡到马冬梅的高跟鞋则是完全套用了灰姑娘的模式。对大家熟悉的文艺作品进行重新解构在当代舞台剧中十分常见,沿用在**上,却又别具一格。在夏洛和那英合唱《相约九八》这一情景中,影片对九八年春晚的舞台、情景和曲目的还原度极高,又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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