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取当前的时间点来讲,您讲的有道理,社会秩序失序时法律常常袖手旁观;以某一地区的某一类型案件为观测对象、以5年、15年、30年为观测范围,就会察觉时代还是在进步,一手遮天越来越难。
对于身处某一时间点的当事人来讲,纵观历史谈法治的希望毫无意义,因为他的权利已经被侵害了,而正义迟迟不到来。社会正义的可期待,与个体正义的现实紧迫感,时间上往往不一致。对于个体正义而言,由于“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抱有法治理想的社会有义务在个案中予以救济;由于“不如意之事,十常八九”,当事人也应保持豁达之心,尽人事听天命。尤其在当前的中国,社会变动急剧,我等都是大时代的祭品、牺牲者。
当代,诉讼案件的代理或辩护中,律师能弥补当事人法律能力的不足,地方或法院一手遮天、肆意胡为已基本上不可能。我国诉讼采取四级二审制,加上再审程序,鸡毛蒜皮的小案件都可以在省级法院听审。假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辩护人法律能力无缺陷,裁判规则至少省级法院的层次不胡来(请注意这两个前提条件),当事人的权益还是能够得到救济的。这是沙盘推演,现实中的问题,常常是基层法院胡判,中院迁就,高院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这种案件,常常和地方政府利益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以我浅薄的经验来说,有钱有势者嘴上强硬,内心还是害怕当事人起诉的,因为其有败诉的风险。法制节目讲的没错,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这比打断牙齿和血吞和走极端诸如在机场自爆,手段有效、高明多了。德国法学家耶林的小册子名著《为权利而斗争》可以一读,他有告诉我们:小人物也不必胆怯自卑。
摘 要 近些年来,为了满足电视文化市场的需求,电视频道不断增加,节目不断扩充,使得本来竞争就很激烈的电视收视分割更趋白热化。法制栏目如何能在众多电视节目中建立自己的收视平台,在收视分流严重的情况下赢得观众,成为我国法制栏目发展到今天面临的一个巨大问题。
关键词 法制栏目 品牌化 发展 电视节目产业化
随着电视事业的不断发展,法制类电视节目在近几年中呈现了爆炸式的发展,先后出现了一批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为首的以描述案件发生过程,当事人心理状态的纪实类、庭审型、谈话说法类节目等。截至2004年底,全国有固定播出的电视法制节目已超过200个,法律专业频道10多个。于是有人提出了顺应市场需求的电视产业 “频道专业化、栏目个性化、节目精品化”的总体规划,“品牌效益”也越来越受到电视人的关注。从而,怎样促进电视节目产业化的发展,努力推动电视的品牌化进程成为历史的必然。
一、提炼鲜明个性,努力培育自有品牌
如何在竞争日趋白热化的今天使栏目在硝烟弥漫的市场中脱颖而出,这就需要创作者们在策划上下重力气、大功夫。策划的第一要务,就是通过选材和信息分析,揭示深藏在各个零碎的法律事件背后的客观规律,从而起到引领电视法制节目正确走向的作用。例如在以案说法类、纪实性公安题材类节目形式相对成熟、模式固定且模仿多的情况下,可以多做一些益智互动类、庭审直播类、真实体验类的法制节目。同时,还可以利用一些娱乐节目的表现手法,秉承“寓教于乐”的思想,开掘一些新的节目样式。在这方面,凤凰卫视的“文涛拍案”可以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主持人窦文涛采用说书的风格,演说民间传奇、追踪两岸三地以及世界最新的刑事案件和历史奇案,剖析犯罪人的心路历程,同时调动电视的多种元素来表现。整个节目的氛围比较轻松,使观众仿佛置身于一个说书场,虽然这档节目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但这是在法制类节目模式化、刻板化背景下的一种大胆的尝试与突围。
二、优化品牌文化与栏目品质的打造
打造电视品牌栏目,必须赋予它浓郁的文化品质和人文精神,只有蕴涵浓郁的文化品质和人文精神的电视栏目,才具备了竞争力。可以说文化是品牌栏目的核心竞争力。
长期以来,法制类节目往往局限于对案件的描述上,案件发生的社会背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和心路历程等深层次的东西挖掘不够,对事件的报道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选题上也仅仅局限在诉讼及民事案件上,内容多是罪与罚、守法与违法相关的事情以及政法部门的工作情况和人物事迹。实际上这种报道应称为“政法报道”,而不是“法制报道”。法制节目今后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多元的,所谓“多元”,我们的法制电视节目要建立“大法制概念”。要针对普通百姓面临的法律难题,在节目中为观众解疑释惑。在提升人们的收视欲望,提升节目的历史厚重感,从而体现出引领先进文化潮流的本质,关心社会大众、关注社会变革,引导广大观众重新建构高尚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思想道德情操的较高的栏目品质。相对而言,内容腐朽平庸,格调底下庸俗的电视节目一定与“品牌栏目”的称号无缘。
三、品牌节目视觉识别系统的建立,为营销传播提供便利
首先,所谓外包装的片头、片尾、片花及标志音乐、栏目log的设计上,它不仅具备识别功能,还能在栏目的形象宣传上起到一定的作用,更为贴切的展示出节目的特色和精神风貌。这种外在包装在传播中给受众形成一种心理暗示,就像一看见橙色就想起了湖南卫视,一看见转动的地球就想起了《新闻联播》一样。
其次,成熟的个体形象设计。现在国内的栏目大多数走的是制片人负责制或编导责任制,而西方国家的电视栏目很早就走上了主持人负责制。可以说,一个具有收视率的栏目可以把主持人聚焦为一位明星,反过来一个明星主持也可以通过手中对它的认同带动起一个栏目的收视。这时候,主持人不再单单是个说话的工具,而是一种思想的表达,一个好产品的商标。在同类栏目中,一个成熟的主持人形象树立,势必会成为一个栏目品牌营销中的一大亮点。例如江西卫视的《传奇故事》,主持人金飞一如节目平淡朴实的风格,没有过多的装扮,语言诙谐幽默、智慧中还有那么点狡黠,简单随意、亲切自然,显露出洗尽铅华之后的质朴之美。故事最后入木三分的点评,彰显出主持人深厚的社会阅历和文化积淀。这时的主持人不再是“教条”的工具,而是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姿态向人们传递着一种爱与真诚。
四、加强互动,增强法制栏目的服务性,实现效益拓展
长期以来,中国电视就一直缺失对受众的研究与开发。在西方,媒介业非常重视对受众的调查研究,美国电视业在历史上很早就有“受众本位”的意识。美国电视业机构常委托各种调查公司通过开展系统化的受众研究,通过优化媒体组织体系和业务流程,提高受众满意度和忠诚度,提高媒体效率和利润水平的工作实践,达到竞争致胜、快速成长的目的。正是有了科学的受众管理,传媒才有了提供增值服务的可能。与此同时传媒不只是提供信息产品和附加服务,还为媒体自身附加受益的来源进行拓展。对于法制类节目来说,可以提供有偿的法律支持服务,这种运作可以是栏目组独立做,也可找到协作机构一起做,实现品牌和服务的拓展。
五、科学管理,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制节目采编人才
在国内电视法制领域,不少频道和栏目不注重采编队伍的长期培养,为解燃眉之急,往往从其它栏目临时抽调或者招聘专业法律人才,匆忙组队,导致“扛机”的不懂法制,做出来的节目法理性不强;而懂法律的又没有电视常识,拍出的节目欠缺观赏性,成了个案陈述或者电视新闻。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加强,从国家到每一个公民都离不开法律,法制宣传也已经成为电视宣传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要把法制节目制作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着力培养一批专门的电视法制宣传人才,使电视法制节目向更加深入、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矗法制新闻报道概说[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2
[2]黄升民,周艳中国电视媒体产业经营新动向[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10)
[3]李晓枫中国电视品牌节目建设与发展战略研究[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3(2)
撒贝宁之所以能够进入央视,是因为他就读于北京大学的法学系,当时《今日说法》栏目去法学系招人,老师推荐了撒贝宁。撒贝宁也凭借着优异的表现,成功进入了央视。
撒贝宁的主持风格是比较轻松愉快的,而康辉主持的风格相对来说是比较严肃的。这就是撒贝宁和康辉不同的主持风格。但是值得一说的是,撒贝宁和康辉虽然拥有不同的主持风格,但是在主持节目的过程中,状态都是十分专业的。并且在主持节目的过程中,都能够得到观众的认可与支持。
撒贝宁早年经历撒贝宁出生在广州,8岁之后,撒贝宁随父母工作调动来到武汉,一直到18岁,周围人对撒贝宁最多的评价就是普通,普通的长相、普通的成绩、普通的家庭。如果说非要找出不同的地方,那就是他从小就有文艺方面的天赋。
4岁,撒贝宁独自登台表演儿歌毫不怯场。11岁,他获得武汉市五年级口头作文竞赛一等奖。中学,他参加各种演讲比赛获奖无数,人送外号——武汉演讲王。
撒贝宁的主持风格平易近人,反转特别多,他的人缘又特别好。
小撒是严格按照央视主持人的设定要求自己的。他严肃,主持法制节目,跑两会新闻,担任春晚主持人,这几年上了一些综艺后,“闹”的形象越来越被大家接受。但奇妙的是他仍然可以变身回到端庄的形象上去,亦庄亦谐,这是撒贝宁的难得之处。
小撒这股不正经可又讨喜的范儿,主持人、男主持人、央视出身的男主持人里面,其实跟张绍刚是同款。张老师从前是以尖酸刻薄出名的,我以前看他在天津卫视主持那档求职节目,嘴很毒的,而且常常“怒其不争”。他在广院一直有给本科生上课,碰到那些留学回国但又没有真才实学的孩子,当然一眼就看穿,所以他才会问求职者类似“《四百击》看过吗”这样的问题,就是想煞一煞年轻人的锐气。
那个时期的张老师其实路人缘很一般。他是做了《吐槽大会》的主持人后,整个人好像下锅重新过了一遍汽水,噗噗地会冒泡,一下子让我们喜欢了。但仔细看,张老师其实没有变,还是那个有点mean嘴下不饶人的老师形象,只不过时代变了,周围又是李诞这种将“解构”进行到底的喜剧人,张老师身上那股“为人师表”的架子就给缷下来了。你看撒贝宁制造喜感的几个招数,不要脸,坚持,坚持不要脸,跟张老师还是挺像的。谁能想到,《今日说法》这档有20年历史的法制节目,走出来这样两位以搞笑见长的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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