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章秋
我的年岁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比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色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寒暑表上的热度依然没有降低,然而只当得余威与残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驱,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实际,我两年来的心情与秋最容易调和而融合。这情形与从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欢喜杨柳与燕子。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我曾经名自己的寓居为“小杨柳屋”,曾经画了许多杨柳燕子的画,又曾经摘取秀长的柳叶,在厚纸上裱成各种风调的眉,想象这等眉的所有者的颜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与口。那时候我每逢早春时节,正月二月之交,看见杨柳枝的线条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看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便充满了一种狂喜,这狂喜又立刻变成焦虑,似乎常常在说:“春来了!不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我读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经真心地感动。以为古人都太息一春的虚度。前车可鉴!到我手里决不放它空过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总想有一种足以充分酬偿这佳节的举行。我准拟作诗,作画,或痛饮,漫游。虽然大多不被实行;或实行而全无效果,反而中了酒,闹了事,换得了不快的回忆;但我总不灰心,总觉得春的可恋。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别的三季在我都当作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而对于秋,尤无感觉:因为夏连续在春的后面,在我可当作春的过剩;冬先行春的前面,在我可当作春的准备;独有与春全无关联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没有它的位置。
自从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两年来的心境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秋天了。然而情形与前不同:并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与焦灼。我只觉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调和。非但没有那种狂喜与焦灼,直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而对于春,又并非像昔日对于秋的无感觉。我现在对于春非常厌恶。每当万象回春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攘,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生繁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无耻,与愚痴,无过于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点的红斑,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覆这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的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争荣竞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你何苦也来反覆这老调呢?如今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们的后尘!”
实际,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决不会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地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有无之理。过去的历史昭然地证明着这一点,无须我们再说。古来无数的诗人千遍一律地为伤春惜花费词,这种效颦也觉得可厌。假如要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的死灭。对于死者的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伟大!我对于春与秋的舍取,也是为了这一点。
夏目漱石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亦多,欢浓之时愁亦重。”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有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犹之在饮冰挥扇的夏日,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们阅历了三十几度寒暑的人,在前几天的炎阳之下也无论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围炉,拥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种空虚的知识,不过晓得将来须有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体感它们的滋味。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郎绒觉得快适的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入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这对于“死”的体感。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想到死。又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我的一生最有意义,似乎我是不会死的。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欢,是天地间反覆过亿万次的老调,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与脱出而已。犹之罹了疯狂的人,病中的颠倒迷离何足计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啊!原来立秋过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
楼窗下的弄里远地传来一片声音;“咿哟,咿哟……”渐近渐响起来。
一个孩子从算草簿中抬起头来,张大眼睛倾听一会,“小鸡!小鸡!”叫了起来。四个孩子同时放弃手中的笔,飞奔下楼,好像路上的一群麻雀听见了行人的脚步声而飞去一般。
我刚才扶起他们所带倒的凳子,拾起桌子上滚下去的铅笔,听见大门口一片呐喊:“买小鸡!买小鸡!”其中又混着哭声。连忙下楼一盾,原来元草因为落伍而狂奔,在庭中跌了一交,跌痛了膝盖骨不能再跑,恐怕小鸡被哥哥、姐姐们买完了轮不着他,所以激烈地哭着。我扶了他走出大门口,看见一群孩子正向一个挑着一担“咿哟,咿哟”的人招呼,欢迎他走近来。元草立刻离开我,上前去加入团体,且跳且喊;“买小鸡!买小鸡!”。泪珠跟了他的一跳一跳而从脸上滴到地上。
孩子们见我出来,大家回转身来包围了我;“买小鸡!买小鸡!”的喊声由命令的语气变成了请愿的语气,喊得比前更响了。他们仿佛想把这些音蓄入我的身体中,希望它们由我的口上开出来。独有元草直接拉住了担子的绳而狂喊。
我全无养小鸡的兴趣:而且想起了以后的种种麻烦,觉得可怕。但乡居寂寥,绝对屏除外来的诱惑而强迫一群孩子在看惯的几间屋子里隐居这一个星期日,似也有些残忍。且让这个“咿哟、咿哟’来打破门庭的岑寂,当作长闲的春昼的一种点缀吧。我就招呼挑担的,叫他把小鸡给我们看看。
他停下担子,揭开前面的一笼。“咿哟,咿哟”的声音忽然放大。但见一个细网的下面,蠕动着无数可爱的小鸡,好像许多活的雪球。五六个孩子蹲集在笼子的四周,一齐倾情地叫着“好来!好来!”一瞬间我的心也屏绝了思虑而没入在这些小动物的姿态的美:中,体会了孩子们对于小鸡的热爱的心情。许多小手伸入笼中”,竞指一只纯白的小鸡,有的几乎要隔网捉住它。挑担的忙把盖子无情地冒上,许多“咿哟,咿哟”的雪球和一群“好来,好来”的孩子就变成了咫尺天涯。孩子们怅望笼子的盖,依附在我的身边,有的伸手摸我的袋。我就向挑担的人说话:
“小鸡卖几钱一只”
“ 一块洋钱四只。”
“这样小的,要卖二角半钱一只可以便宜些否”
“便宜勿得,二角半钱最少了。”
他说过,挑起担子就走。大的孩子脉脉含情地目送他,小的孩子拉住了我的衣襟而连叫“要买!要买!挑担的越走得快,他们喊得越响,我摇手止住孩子们的喊声,再向挑担的问:
“一角半钱一只卖不卖给你六角钱买四只吧!”
“没有还价!”
他并不停步,但略微旋转头来说了这一句话,就赶紧向前面跑。“咿哟,咿哟”的声音渐渐地远起来了。
元草的喊声就变成哭声。大的孩子锁着眉头不绝地探望挑担者的背影,又注视我的脸色。我用手掩住了元草的口,再向挑担人远远地招呼:
“二角大洋一只,卖了吧!”
“没有还价!”
他说过便昂然地向前进行,悠长地叫出一声“卖——小——鸡一!”其背影便在弄口的转角上消失了。我这里只留着二个嚎啕大哭的孩子。
对门的大嫂子曾经从矮门上探头出来看过小鸡,这时候就拿着针线走出来,倚在门上,笑着劝慰哭的孩子,她说:
“不要哭!等一会儿还有担子挑来,我来叫你呢!”她又笑着向我说:
“这个卖小鸡的想做好生意。他看见小孩子哭着要买,越是不肯让价了。昨天坍墙圈里买的一角洋钱一只,比刚才的还大一半呢!”
我同她略谈了几句,硬拉了哭着的孩子回进门来。别的孩子也懒洋洋地跟了进来。我原想为长闲的春昼找些点缀而走出门口来的.,不料讨个没趣,扶了一个哭着的孩子而回进来。庭中柳树正在骀荡的春光中摇曳柔条,堂前的燕子正在安稳的新巢上低徊软语。我们这个刁巧的挑担者和痛哭的孩子,在这一片和平美丽的春景中很不调和啊!
关上大门,我一面为元草揩拭眼泪,一面对孩子们说:
“你们大家说‘好来,好来’,‘要买,要买’,那人就不肯让价了!”
小的孩子听不懂我的话,继续抽噎着;大的孩子听了我的话若有所思。我继续抚慰他们:
“我们等一会再采买吧。隔壁大妈会喊我们的。但你们下次”
我不说下去了。因为下面的话是“看见好的嘴上不可说好,想要的嘴上不可说要。”倘再进一步,就变成“看见好的嘴上应该说不好,想要的嘴上应该说不要”了。在这一片天真烂漫光明正大的春景中,向哪里容藏这样教导孩子的一个父亲呢
丰子恺的文章《阿咪》——选自《猫啊,猫》
阿咪
阿咪者,小白猫也。十五年前我曾为大白猫“白象”写文。白象死后又曾养一黄猫,并未为它写文。最近来了这阿咪,似觉非写不可了。盖在黄猫时代我早有所感,想再度替猫写照。但念此种文章,无益于世道人心,不写也罢。黄猫短命而死之后,写文之念遂消。直至最近,有人送了我这阿咪,此念复萌,不可遏止。率尔命笔,也顾不得世道人心了。
阿咪之父是中国猫,之母是外国猫。故阿咪毛甚长,有似兔子。想是秉承母教之故,态度异常活泼,除睡觉外,竟无片刻静止。地上倘有一物,便是它的游戏伴侣,百玩不厌。人倘理睬它一下,它就用姿态动作代替言语,和你大打交道。此时你即使有要事在身,也只得暂时撇开,与它应酬一下;即使有懊恼再信,也自会忘怀一切,笑逐颜开。哭的孩子看见了阿咪,会破涕为笑呢。
我家平日只有四个大人和半个小孩。半个小孩者,便是我女儿的干女儿,住在隔壁,每星期三天宿在家里,四天宿在这里,但白天总是上学。因此,我家白昼往往岑寂,写作的埋头写作,做家务的专心家务,肃静无声,有时竟像修道院。自从来了阿咪,家中忽然热闹了。厨房里常有保姆的话声或骂声,其对象便是阿咪。室中常有陌生的笑谈声,是送信人或邮递员在欣赏阿咪。来客之中,送信人及邮递员最是枯燥,往往交了信件就走,绝少开口谈话。自从家里有了阿咪,这些客人亲昵得多了。常常因猫而问长问短,有说有笑,送出了信件还是留连不忍遽去。
访客之中,有的也很枯燥无味。他们是为公事或私事或礼貌而来的,谈话有的规矩严肃,有的啰苏疙瘩,有的虚空无聊,谈完了天气之后只得默守冷场。然而自从来了阿咪,我们的谈话有了插曲,有了调节,主客都舒畅了。有一个为正经而来的客人,正在侃侃而谈之时,看见阿咪姗姗而来,注意力便被吸引,不能再谈下去,甚至我问他也不回答了。又有一个客人向我叙述一件颇伤脑筋之事,谈话冗长曲折,连听者也很吃力。谈至中途,阿咪蹦跳而来,无端地仰卧在我面前了。这客人正在愤慨之际,忽然转怒为喜,停止发言,赞道:“这猫很有趣!”便欣赏它,抚弄它,获得了片时的休息与调节。有一个客人带了个孩子来。我们谈活(话?原文如此),孩子不感兴味,在旁枯坐。我家此时没有了小主人可陪小客人,我正抱歉,忽然阿咪从沙发下钻出,抱住了我的脚。于是大小客人共同欣赏阿咪,三人就团结一气了。后来我应酬大客人,阿咪替我招待小客人,我这主人就放心了。原来小朋友最爱猫,和它厮伴半天,也不厌倦;甚至被它抓出了血也情愿。因为他们有一共通性:活泼好动。女孩子更喜欢猫,逗它玩它,抱它喂它,劳而不怨。因为她们也有个共通性:娇痴亲昵。
写到这里,我回想起已故的黄猫来了。这猫名叫“猫伯伯”。在我们故乡,伯伯不一定是尊称。我们称鬼为“鬼伯伯”,称贼为“贼伯伯”。故猫也不妨称为“猫伯伯”。大约对于特殊而引人注目的人物,都可讥讽的称之为伯伯。这猫的确是特殊而引人注目的。我的女儿最喜欢它。有时她正在写稿,忽然猫伯伯跳上书桌来,面对着她。端端正正地坐在稿纸上了。她不忍驱逐,就放下了笔,和它玩耍一会。有时它竟盘拢身体,就在稿纸上睡觉了,身体仿佛一堆牛粪,正好装满了一张稿纸。有一天,来了一位难得光临的贵客。我正襟危坐,专心应对。“久仰久仰”,“岂敢岂敢”,有似演剧。忽然猫伯伯跳上矮桌来,嗅嗅贵客的衣袖。我觉得太唐突,想赶走它。贵客却抚它的背,极口称赞:“这猫真好!”话头转向了猫,紧张的演剧就变成了和乐的闲谈。后来我把猫伯伯抱开,放在地上,希望它去了,好让我们演完这一幕。岂止过得不久,忽然猫伯伯跳到沙发背后,迅速地爬上贵客的背脊,端端正正地坐在他的后颈上了!这贵客身体魁梧奇伟,背脊颇有些驼,坐着喝茶时,猫伯伯看来是个小山坡,爬上去很不吃力。此时我但见贵客的天官赐福的面孔上方,露出一个威风凛凛的猫头,画出来真好看呢!我以主人口气呵斥猫伯伯的无理,一面起身捉猫。但贵客摇手阻止,把头低下,使山坡平坦些,让猫伯伯坐得舒服。如此甚好,我也何必做杀风景的主人呢?于是主客关系亲密起来,交情深入了一步。
可知猫是男女老幼一切人民大家喜爱的动物。猫的可爱,可说是群众意见。而实际上,如上所述,猫的确能化岑寂为热闹,变枯燥为生趣,转懊恼为欢笑;能助人亲善,教人团结。即使不捕老鼠,也有功于人生。那么我今为猫写照,恐是未可厚非之事吧?猫伯伯行年四岁,短命而死。这阿咪青春尚只有三个月。希望它长寿健康,像我老家的老猫一样,活到十八岁。这老猫是我的父亲的爱物。父亲晚酌时,它总是端坐在酒壶边。父亲常常摘些豆腐干喂它。六十年前之事,今尤历历在目呢。
壬寅年仲夏于上海作(原载1962年8月《上海文学》第35期)
大腊肠不是主人赏给猫伯伯蒙贵的。是赏给大黄狗一根大腊肠,这本来是没有什么疑问的事。问题就出在腊肠并没有直接给他,而是放在了高高的窗台上。大黄狗身上又有链子够不到,值得人受到午饭的时候。
1引出下文
2(1)厨户中常有保姆的话声或骂声(2)室中有陌生的笑谈声(3)谈公事时有了插曲,有了调节,主客都舒畅多了。
3活泼好动,娇痴亲昵
4有阿咪想到“猫伯伯”以此对比,突出阿咪和“猫伯伯”各自的特点。
5对阿咪的喜爱,不希望阿咪和“猫伯伯”一样短命之情
(错了不关我的事,我也是刚写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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