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也只是能调解,这个调解并没有强制力。调解的原则是自愿原则,如果你对调解结果不满意,你可以不同意调解,不在调解书上签字。这时候,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如果需要民事赔偿的话,可以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去法院起诉。
还有就是伤情的问题,一般吵架是不会引起流的,这个如果要鉴定的话,也很难确定吵架与流产的关系。
孕妇由于怀着宝宝的关系行动不方便,平常很多人见到孕妇都会让座、让行等等。但是一些孕妇却仗着自己怀孕别人不敢跟自己动手,在跟别人吵架的时候故意打人。那么孕妇故意打人该怎么处理呢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等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孕妇即使被判刑,也可以监外执行,另外,孕妇不适用死刑。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法律讲究因果,吵架是因,流产是果,如果它们间存在必然关系,对方就必须承担责任。否则,对方无须承担责任。
在医学签定上讲,如果孕妇和胎儿在吵架前是正常的,并无流产征兆,如果在吵架时,心火上冲,导致流产,对方需付部分责任。若在吵架过程中曾经有过肢体接触,对方应付主要责任。
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的情况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故意殴打孕妇,没有造成流产,是违法的吗?
殴打他人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伤者的伤情较重,经过伤情鉴定之后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的,则打人者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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