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老人与人发生口角,并辱骂对方还掐人脖子,对方防卫至老人摔倒,导致老人骨折;请问这算正当防卫

80岁老人与人发生口角,并辱骂对方还掐人脖子,对方防卫至老人摔倒,导致老人骨折;请问这算正当防卫,第1张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导致推搡拉扯摔倒肯定两个人都有责任,只是责任谁的大一点,导致老人受伤而且骨股头错位,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用甚至精神损失费等都需要造成后果的人来赔偿,至于刑事责任要看对方的责任大小来定!

看双方过错,如果双方都有打斗行为,那么双方都有责任的。如果只是相互的推搡,双方没有什么过激行为,这只是属于民事案件,没什么大事,顶多就是赔偿,双方和解下就没事了,而且你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摔的,那你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项目。如果对方够伤残,还有伤残赔偿金,根据过错确定承担责任比例,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你的行为即使判定是你的责任,也是属于过失伤人,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摔倒的,那对方的行为就构成了诈骗,可以以刑事案件起诉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管因为什么事,这也不是使用暴力,去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吧?难道现在的社会戾气都这么重了吗?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去伤害对方甚至要人命吗?不管老人做错什么,或者什么也没有做错,让老人遭受这种无妄之灾的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不是吗?况且老人只是因为看不惯对方不环保的行为,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个代价未免太大了吧如果这样的人不严惩,那么未来还有多少人敢于仗义执言呢?南京彭某的案子,让人们害怕帮助老人,而这件事,又会产生什么恶果呢?

老人因何身亡

这件事的起因其实很简单,受害者今年76岁了,在某一个风和日丽的白天,他出门了,去农贸市场想要逛一逛买点菜的时候,老人看到了地上的空烟盒,他认为这是胡某扔的,于是指责了胡某。胡某不仅不承认,反而像是被揪住了脖子的鸡一样,愤怒地炸毛,对老人进行了一个来自42岁的壮年男子的攻击,在连扇老人几巴掌之后还不够,胡某更是将老人一巴掌扇倒,老人倒在沙发上之后,后脑遭到撞击,送医无效后死亡。胡某被刑拘。

胡某怎么想的

胡某触犯了法律,所以被刑拘。但是他并不认为自己有错。他认为这是一个有脾气的男人做出的事情。如果老人没有指责他,那么他不会这样愤怒。甚至还表示了,在老人摔倒之后,他没有继续动手,还前往了老人家里,喊来了老人的家属。如果不是因为救治失败,那么老人的家属是不会报警的。总而言之,胡某认为自己只不过是和一位体力完全不如自己的老人发生了口角罢了,不能算是杀人。当然了,法律是不会放过他的,不管他怎么想,这就是犯罪。

到底谁有错

打人是不对的,作为一个成年人,如果连这样的自控力都没有,肯定是不妥的。老人的指责首先并没有错,如果真的冤枉了胡某,那么他可以直言不讳地告诉老人,但是他没有,他用了不恰当的方式否认,并且攻击了老人。76岁的老人只是因为指责了破坏环境的事情,就要被打,不知道胡某有没有长辈,如果有,他应该知道,快80岁的老人,身体是非常脆弱的,不要说是几个耳光,光是自己摔倒,都足以受伤甚至致命。所以,胡某不过是欺软怕硬,为了给自己的不良情绪找一个发泄的口子罢了,如果指责他的是一位孔武有力的男性,那么他一定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而老人所做的唯一的错事,便是因为看不惯,所以指责了一位垃圾人。

如果是对方纯属意外的自己摔倒的话是跟自己没有关系的也就不用负责任。如果是自己故意的并且情节严重的话就会属于故意伤害罪。

法律分析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生活不能自理如幼儿与年迈老人的人身安全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就可构成本罪。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当儿子和爸爸吵架时,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步骤来处理:

1 保持冷静:在吵架时,情绪可能会失控,但是保持冷静是非常重要的。双方都应该试着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情况进一步恶化。

2 找出问题的根源:了解吵架的根源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双方需要坦诚地沟通,找出问题的所在,并共同探讨如何解决问题。

3 尊重彼此:在处理冲突时,双方应该尊重彼此的意见和感受。这意味着要听取对方的观点,并尝试理解对方的立场。

4 寻找共同点:尽管双方可能有分歧,但是他们可能有一些共同点。寻找这些共同点并以此为基础展开讨论,可能有助于解决问题。

5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吵架无法通过双方的努力解决,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例如家庭成员或朋友,他们可能能提供一些中立的意见。

6 制定解决方案:一旦问题的根源被找到,双方需要一起制定一个解决方案。这个方案应该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和需求,并确保它们都能得到满足。

7 学会道歉和接受道歉:在解决冲突的过程中,当一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应该诚挚地道歉。同时,另一方也应该学会接受对方的道歉并表示谅解。

8 建立信任和沟通:吵架之后,父子之间可能会产生一些隔阂。为了重建信任和沟通,双方需要花时间和精力来修复关系。可以尝试一些小技巧来打破僵局,例如共同做一些活动或者分享一些有趣的事情。

总之,当儿子和爸爸吵架时,重要的是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和愿意解决问题的态度。通过坦诚的沟通和共同努力,他们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建立更健康、更亲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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