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江苏夫妇在上海市中心的蔬菜市场卖猪肉。据悉,这对情侣在车上吵架(居住区必须开车到停车场),丈夫给杀了他的妻子,那么你想要自杀,然后双手抓住妻子的脖子,和汽车安全带在脖子上,却发现他的妻子因此收紧腰带的丈夫的脖子,在她的丈夫死后。妻子没有叫救护车或警察。最后,她的丈夫在救援行动中牺牲了。他的妻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捕。但是,由于具体的死亡过程,确实属于防御性质的,而且情节较轻,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件事被媒体报道了,引发了广泛的热议。因为整个悲剧是一个典型的“女人杀男人”,并且从案件的过程来看,存在着一个“反杀”矩阵。因此,这个病例一经传播,很快就引起了广泛关注。老实说,人们可能并不热衷于夫妻二人的“生存”。但他们“为生命而战”的核心是一场普遍的辩论。
因为,在大众市场上,婚姻纠纷早已成为家常便饭。但致命的争吵毕竟是罕见的。因此,在妻子“杀”勒死丈夫的“新闻头条”之后,很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因此,将会有一系列关于家庭纠纷的讨论。
事实上,夫妻之间的纠纷在基于世俗规范的婚姻中是很常见的。一般来说,只要没有涉及重大利害关系,争吵过后就会和解。然而,对于已经产生怨恨的夫妻,在心底,很容易就把小事走到最后。
至于上述案件的细节,妻子“杀死”了丈夫并勒死了他,丈夫并非事先有预谋,而是在争吵过程中,丈夫发脾气“自杀”(丈夫提出杀死妻子后自杀)。这说明在触发的情况下,原力的核心,一定没有仇恨的凝结。
如果一个丈夫想要杀死他的妻子,他不会在他的脖子上挂一个“汽车皮带”。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常见的婚姻姿势,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婚姻模式。因为,逻辑是“无论生或死,必须绑在一起”,真的值得深思和思考。
35、婚姻不一定是爱情,但婚姻容易滋生仇恨。在这么多破碎的婚姻中,我们发现很少看到“好的分手”。不管一开始两个人怎么恩爱,但是,分手的时候,总会出现一些不合群的人。当然,创造这样一种分拆模式的核心问题是,合并并不那么简单。
坦白地说,在一个世俗的婚姻中,两个人的结合,会有很多交换。此外,婚姻和爱情不一样,在爱情中,对等是很重要的。当涉及到有钱有势的家庭时尤其如此。因此,我们常常有一种错觉,认为有钱有势的人对与错就更多。其实不然,从某种意义上说,只要是婚姻的结合,对与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
特别是在人性认知淡薄的家庭中,很多家庭不守纪律的原因是“不以人为本”、“过于以自我为中心”。但事实上,婚姻本身除了存在着联盟,还要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否则,所谓婚姻就是一种枷锁,就是坟墓。
然而,相对合理的婚恋观,其实在具体世俗中是不受欢迎的。目前,在主流婚恋观念中,女性仍被严重物化。无论是仪式的特定意义,还是文化的结构,都充满着强烈的物化观念。因此,新婚夫妇在结婚后,由于僵化的认知愈合,很容易适应对方。
一个更常见的现象,很多女性在寻找配偶的过程中,经常会问,你有房子吗?有一辆汽车吗?你有储蓄吗?我不太关心其他人的认知能力。因此,所谓的交配变得越来越快,就像饲养牛和猪一样,如果条件合适,就可以形成一对。
结果,婚姻纠纷继续,离婚率继续上升。当然,这一结果并不是单方面的原因。但是,这其中的是非,却让人感到无奈和怨恨。毕竟,当人与人的结合降低到肉与肉的结合时,人可能不是完全的人,而是走向“肉人”的序列,与野兽同等。
要知道,爱情和亲情,是婚姻中更重要的润滑剂。不幸的是,在很多婚姻中,都有很多出轨,很多出轨,很多出轨。所以,人总是对所谓的爱情,感情抬不起精神来。因为,在人性的复杂性中,包含着不道德的存在。
从妻子“杀死”丈夫、勒死丈夫的过程来看,夫妻双方都是没有爱情的。甚至,从她丈夫的行为逻辑来看,也有绝望的迹象。因为,“共同的毁灭”往往是绝望之后的挣扎。不幸的是,他的妻子没有像他所希望的那样,在惊慌中“杀生”,没有治疗,也没有感动(据说,回家后洗手换衣服)。
试想一下,如果他(她)之间有爱情,即使是亲情,也不会碰巧杀死对方。毕竟,人性中有一种基本能量。当然,我们也不排除由激情引起的悲剧。但不可逃避的事实是,他们的关系中有一个漏洞。
当然,对女性的残忍直接与愤怒和仇恨有关。Lombroso说:“女性对残忍的嗜好几乎是她们的天性。”当然,中国人也有句话说:“没有什么比女人的心更毒的了。”这些观点似乎有些道理。然而,缺乏理性的认识。从某种意义上说,产生这种偏见的原因是女性本质上是温和和受压抑的。
从文化结构上看,“男追女”、“男取悦女”已经成为主流形式。虽然也有相反的模式,但这种情况相对少见。因此,在难以满足之后,很容易产生眼泪的感觉。结果,许多男人会陷入深深的麻烦,如果他们不能跟上他们的情人或妻子。
因此,有时在审视爱情婚姻的悲剧时,不仅要回归到个体的纷争中,更要站在整体环境的背景中。否则,所谓的“杀丈夫”很容易被激进化。因为只谈论仇恨和只谈论爱一样空洞。甚至,通过案件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个杀死自己丈夫的女人的悲伤正在黑暗中建造一座悔恨的建筑。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男子被撞到,司机当然应该负责啊,但是司机并没有撞到男子,而是男子自己撞上去的,司机反而被吓到了。事情的经过是一对夫妻在马路上吵架,男子为了吓唬住妻子,铺上了迎面驶来的一辆汽车,但男子的妻子并不买账,而是转身就走了,男子看着妻子走了,觉得没意思,就自己主动从身上下来,跟着妻子走了,可怜的司机被眼前的一幕,吓得不赶下车。
对于男子的做法,确实过于幼稚了,拿着自己的生命在开玩笑,还好司机远远的看到这对夫妻在吵架的时候,就已经放缓了车速,在男子冲过来的时候,已经刹住了车,并没有真正的撞到男子,而是男子自己躺到了车子上的挡风玻璃上,对于有这么老公,男子的妻子显然都看不下去了,并没有理会男子,而是自己转身就走了,确实在丢脸了。
最可怜的莫过于车主了,好端端的开着车,莫名其妙的躺上来一个人,都要自我怀疑是不是真的撞到人了,后来看到男子主动爬起来走了,车主明显都开始怀疑人生了。当然,车主遇到这样的事情,当然要报警了,警察对男子和男子的妻子进行了批评教育,两人也保证不会再犯这样的错了。
夫妻之间吵架本身就是件很正常的事情,而男子却拿生命开玩笑,拿生命当儿戏,以生命作为威胁妻子的筹码,这样的做法,难道就不会让男子的妻子觉得男子是个毫无担当的人嘛,遇到一点事情,就想着拿命来开玩笑。如果这位男子真的被车子撞到了,不仅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撞车的司机还得赔偿损失,这样的话,司机确实够冤的,到时候男子再来后悔,根本就来不及了。所幸,这次的司机并没有撞到男子,不用负责。
我认为这位男子的行为非常极端。
在看到男子和老婆吵架后,故意醉驾撞车的新闻后,很多人都觉得这个男子的行为太过奇葩,甚至已经难以用正常人的思维来理解这位男子的举动。
一、我认为这位男子的行为非常极端。要知道夫妻之间吵架是在所难免的事情,在夫妻之间发生矛盾之后,夫妻之间必须要做出让步和解。因为如果让夫妻矛盾变得越来越严重的话,那么必然会引发更加激烈的冲突,而这位男子在和老婆吵架之后,竟然做出了醉驾撞车的事情,所以我认为这位男子的行为非常极端。
二、这位男子的行为非常极端,是因为没有表现出理性的态度。相信所有人都知道,醉酒驾车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而这位男子不仅醉酒驾车,并且还在醉酒的状态下出现了撞车的情况。正是由于这位男子的行为没有表现出任何理性态度,所以我才会觉得这位男子的行为非常极端,如果这位男子没有吸取到足够的教训,那么必定会变得极其可怕。
三、这位男子的行为非常极端,是因为没有考虑到其他人的安全。如果是和自己老婆的矛盾,那么这位男子完全可以和自己的老婆私下解决问题,然而这位男子在和老婆发生矛盾之后,竟然选择开车去冲撞其他车辆。正是由于这位男子的行为已经给他人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所以我认为这位男子的行为必须要受到严惩,只有这么做,男子才能够收敛自己的行为。
我希望男子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有吸取到足够的教训,才能够成为一名真正的守法公民,千万不要觉得意气用事会是解决矛盾冲突的办法,因为一旦意气用事的话,必定会让自己后悔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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