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你和你老公结婚了几十年了还是有感情在里面的但是更多的还是亲情在里面的,毕竟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所谓的爱情想必也上不了多少了。
既然你都已经提出了离婚,那么你老公很爽快地答应了的话,那就是他很早就想和你离婚了,只不过他不好首先提出,所以说你提出了正好符合他的心意,所以说他才那么爽快。如果是真的离婚的话,那么你这个家就是真的要散了。
如果因为一些小事就整天吵个没完没了的话,你也是无法承受或者是忍耐下去,就尽量早点离婚,各自有新的生活吧。
法律分析:要看吵架的严重程度,一般是不至于闹到离婚的。两个人经常吵架的话,可以坐下来好好的聊聊,千万不要动不动就说离婚。能够避免正面冲突的话,离婚的几率就会减少。夫妻关系也是人际关系的一种,正面冲突永远是弊大于利。
如果确是属于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也可以和对方协商离婚,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觉得不正常,结婚后虽然会有许多比较琐碎的事情,但是也不能矛盾越来越多了,这样只会一味的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让彼此之间的误会越来越多了,然后感情就会开始冷淡,慢慢地两个人就开始疏远了,从来走到离婚的地步,所以我觉得双方之间有矛盾了一定要及时解决,千万不要积攒矛盾,不然只会加深彼此之间的矛盾。如果双方结婚后一直吵架,找到双方吵架的原因,看这些原因是可以避免的,还是不可以避免的,如果可以避免双方可以商量解决这个事情,不再因为这个事情而发生争吵,如果这个事情是某个人心中的芥蒂,这样的话,一定要找个时间好好沟通这个事情,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法,避免加深双方之间的矛盾。两个人在一起搭伙过日子就是要彼此相互的包容和迁就,每个人的性格都不同,但是在一起相处久了就知道对方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就可以多包容包容他。但是如果因为一些事情和对方的见解不同,或者对方的想法你根本无法理解,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可以选择放手,因为你们两个人在一起也不会快乐,而且会经常性的发生争吵,会非常的影响双方的感情,两个人在一起没有激情了,只有疲惫,如果冷静下来觉得这些争吵无法避免,争吵的原因都是不可原谅的,可以选择不好的结果,这样双方都可以过得开心一些。我希望每对夫妻在相处的时候都可以对对方多一些包容,多一份理解,可以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每个人都很不容易,既然两个人可以走在一起一定要珍惜这段缘分,去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吵,都可以家庭和睦,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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