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夫妻吵架剪断煤气管,丈夫身亡,民警重伤,这是危害公众安全行为吗?

天津一夫妻吵架剪断煤气管,丈夫身亡,民警重伤,这是危害公众安全行为吗?,第1张

剪断煤气管,这肯定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知道现在的住房密度还是较小,更何况煤气爆炸是会引发重大事故!如果仅仅因为个人原因而做出如此极端的行为,必将会面对法律的严惩!

事件梳理

8月14日下午五点多钟,天津红桥区某小区一对夫妻发生吵架之后,丈夫直接将煤气管绞断,妻子选择报警之后就呆在屋里面,没做任何的防护措施,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当警察到达现场时,男子直接点燃煤气,煤气瞬间爆炸,丈夫也直接被炸的不治而亡,妻子受伤,一名无辜的民警遭受到了煤气爆炸产生的巨大的冲击力,直接被拍到了对面住户的单元门上,身受重伤,另一名民警轻微伤,现场多人不同程度的受伤,真的是让人感到揪心!具体的事发经过,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通告。

事件本质

男子的这种行为很显然就是“同归于尽”!夫妻二人到底是因为什么产生了矛盾?竟然能够让丈夫直接用剪刀剪断煤气管道,这种行为实在太疯狂了!归根结底还是脾气太暴躁,什么事两口子说不开?只要不是送了你一顶帽子,其他的都好说,自己花钱娶的媳妇,再自己亲手送走?更何况还要连累一整栋楼的人和前来救援的民警?脾气不好可以理解,自己在家摔个东西解解气就行了,但是怎么也不能一点理智都没有了?更何况这是涉及到公众安全的行为,成年人更应该有自己的理智了,能够克制情绪!

夫妻双方都应该讲理,都应该包容,不能一意孤行,不能我行我素,不能总说,男人应该怎么着,女人应该怎么着。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可以说男女都应该是顶梁柱,都是平等的,共同承担责任。

事件反思

夫妻二人发生矛盾争吵,这应该是生活当中的正常情况,但是做出伤人性命的事情,这就太不正常了!我们不能去剥夺别人生的权利,因为这根本不允许。夫妻发生争执,更多情况下应该通过言语沟通去解决,不要两人坐到一起,还没说两句话,矛盾就升级了,大打出手,这哪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啊?“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但是要知道夫妻二人之前是有过甜蜜的,也是这个世界上最为亲近的两人,夫妻双方到最后为何会演变成“拔刀相向,同归于尽”呢?说到底还是婚姻的经营问题,没有处理好生活当中的矛盾,导致一些琐事激发的矛盾,没有及时的解决,故而堆积的越来越多,最终在遇到某件事的情的时候就会爆发,双方做出极端的行为,实在不可取!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

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

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

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安徽夫妻俩相隔5小时前后不幸坠楼身亡,此案中存在两大疑点,分别是夫妻俩相隔的坠楼时间和夫妻俩坠楼的原因。

一、夫妻俩相隔的坠楼时间

在安徽省黄山屯溪区发生一起悲剧,一对90后夫妻双双坠楼身亡。据悉男子今年28岁,女子今年26岁,两人是夫妻关系,租住在该小区,两人是四川人,在同一家足疗店上班。事发后附近的居民发现了二人,并拨打120进行求助,但很可惜两人已经没有了生命特征。

附近有居民说在事发前曾听见二人发生过争吵,警方调查后表示已经排除他杀的可能。但让人感到疑惑的是两人间隔的坠楼时间,男子是在凌晨两点多坠楼身亡的,而女子是在男子坠楼身亡后5小时坠楼身亡的,女子在这期间干了什么,为何没有及时救助男子,而是选择与男子一起坠楼身亡。

二、夫妻俩选择坠楼的原因

此次事件被发到网上后,引起很多网友的热议,大家都好奇两人到底为何要坠。有工作人员表示截止当天晚上,还没有看见遇难者的家属来认领。有网友猜测可能是男子承受不住生活的压力,选择自我解脱,女子发现男子坠楼后伤心欲绝的选择了坠楼。据悉二人皆在同一家足疗店上班,那就说明二人有正常的工资,可能不是为了钱。

此次事故中并未报道两人有孩子,如果女子是随着男子而去的,这说明两人的感情并未破裂,那男方的压力又来自哪里,为何非要坠楼不行,可能一切答案只有两人知道了。两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让人感到十分惋惜,可能两人是一时冲动,但后悔已经晚了。两人的家人得知这个消息一定会很痛苦,希望他们节哀顺变。

三、综上所述

此次事件中存在两大疑点,分别是夫妻俩坠楼的时间间隔了5小时,还有夫妻俩坠楼的原因是什么。

关于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吃人的新闻,这两天是热点话题。尤其监控视频公布以后,更让观者触目惊心。而网友的大多数评论,是骂这个年轻女人太骄纵太任性、自己作死,连累亲人。

而这些评论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上的,那就是事发后传出的事故原因:车内男女吵架,女的生气下车,去拉男司机侧车门,却被老虎扑咬,酿成惨剧。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女人被谴责斥骂并不为过,但事实真是这样吗?如果自己认真理性地分析一下,是不是会有不同的答案?

首先,男女吵架赌气下车这个原因,信源极不可靠,因为这个说法不是来自任何严肃媒体的报道,也不是经确认从当事人方面透露出来的,它的来源,只是不知从哪里来的“据知情者说”,太不可靠,太可疑。

其次,让我们根据监控视频来一点点地分析一下,“吵架下车”的说法靠谱吗?

大多数朋友都是有过两口子吵架的经历的,那咱就根据生活经验体味一下:两个人在车里吵了架,然后男司机停车,女的下车时,一般都该是猛地开门,然后下车,气呼呼直接绕过车头,猛地拉开男司机侧的车门,和他理论。这符合激动之下的动作反应。

可是视频中呢?先是白车慢慢停下,至少显示当时男司机情绪比较稳定,而女子呢,请注意,她打开的是副驾驶的门,而不是后车门,也就是说在车里她是挨着男司机坐的,真是吵架的话,有必要特意下车,绕到那边去吵吗?

女子打开副驾驶门,先向后观望,然后缓慢地关车门,而不是猛地关上。

女子小跑着绕过车头

再看她打开车门的力度并不强,关车门的力度也不强,而下车时,先是往后观察了一下,然后小跑着绕过车头,来到司机一侧,这个时候,车门直接开了,是男司机开的,并不是女子去强行拉开的!

男司机主动打开车门。如果是吵架,或者是担心老虎来,他不会这么提早主动开门。

男司机把车门打开的时候,可以看到女子又在往后看,从动作上来看,她是在紧张地观察后面的情况,害怕有老虎跟上来,也有一种可能,是后车在狂按喇叭催促或提醒她。

女子在等待换位置时,又一次往后观察,也许是在担心老虎,也许是后车在鸣笛警示。

老虎来了。。。。

但从这一系列动作来分析,应该能得出结论,当时女子下车,就是要和男司机互换位置,男司机也主动打开车门准备下车和她换,双方并不是什么吵架赌气,而是在完成一个商量好的动作。不过这男司机开门后,下车的动作太慢了,如果他下车的动作快,或者老虎来的稍晚一些,那女子就应该坐到了驾驶位上,在车外的就是男司机了,被咬的也可能就是他了。

我刚看这个视频的时候,也是在骂这个女的太任性了,可当看到第三遍时,才注意到这些动作细节,根据这些细节得出结论,这真不是吵架,而是在互换位置。

终于有新京报等媒体采访到了当事人的亲友同事,证实了两人当时并非吵架,而是以为已经出了虎园的范围,所以下车换位置,酿成惨剧,导致女子重伤,她的母亲更因为下车救女被老虎咬死。

“误以为出了虎园而下车”这个说辞,信源是确定的,但也难免令人怀疑。还是根据视频来分析,女子下车后两次紧张回望,可以想见,她当时并没有完全放心,是知道自己依然身处危险区域的,而且动物园的提示应该很明显,不太可能出现理解偏差。

真正的原因,要么就是这家人真的很蠢,要么就是他们太拿规矩不当回事。

我们很多同胞,真的是太不遵守秩序和规矩了。旅游时,即使有各种明文提醒和禁止,可很多游客根本无视,爬树的,折枝的,刻字的,胡乱喂食伤害动物的,不胜枚举;开车时,加塞的,抢行的,乱变道的,乱停车的,肆无忌惮;在出事的野生动物园里,到处是标语提醒,野兽区里不能下车,还有大喇叭在广播,事先还跟每位游客签了协议,可像这样不守规矩,存侥幸心理,结果就是害了自己。

现在普遍的观点是,如果动物园尽到了充分提醒的义务,且抢救也及时,还有事先的协议,那动物园就无责,老虎当然也不该受惩罚。不能因为伤者很惨,就放弃原则,让无过错方担责。他们是很惨,但客观的说,是咎由自取。

但即使在媒体报道了事故起因之后,依然有很多人,依据“夫妻吵架”的传言,而谩骂鞭挞这个女子,这就没意思了,也许这女的很蠢,但如果人家不是那种任性的暴脾气,这么骂她,是不公平的。

在这个互联网传播的时代,听说什么事,不加分辨,随手转发,随口乱喷已经成了常态,能理性分析和发言的人却越来越少。怪谁呢?也不能全怪群众,他们普遍不具备辨别信源可靠性的能力,普遍还是以为网上说的,朋友圈转的,就是新闻报道的,就是真的,所以才容易导致谣言散播。

那么媒体就更有责任厘清真相了。尤其作为备受冷落的传统媒体,严肃媒体,这才是发挥作用的时候,认真调查,科学分析,客观报道,还原真相,粉碎谣言,传统媒体的价值,正该体现在这里。遗憾的是,很多正规媒体为哗众取宠,也人云亦云,这就太丢人了。

而大量的自媒体,面对这种热点事件,能理性客观的实在很少。很多自媒体人,即使知道了“夫妻吵架”的传言不可靠,也选择性忽略。概因这个传言足够雷人,也足够调动受众的情绪,所以宁肯罔顾事实,不加分辨的采信,并据此发出各种评论,跟风乱喷,赚取点击,反正看热闹不嫌事大,他们又不用担什么责任,只要有关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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