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电瓶车撞了轻伤的赔偿,首先判断电瓶车的性质是否属于机动车,确定事故责任,然后根据下列顺序进行赔偿:
1、电瓶车属于机动车的,首先,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或者保险的,由当事人按照各自承担的责任承担。
2、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的,按照事故的责任划分情况,由双方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被电瓶车撞了轻伤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一、电瓶车的认定:
电瓶车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其中电动自行车属睁森键于非机动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二、被电瓶车撞了轻伤的责任划分情况: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被电瓶车撞了轻伤赔偿的方式:
(一)交强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1)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商业险:
交通事故商业险赔偿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商业险的类别也很多,不同商业车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和赔偿对象都是不一样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春轮偿,仍有不足的,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承担。
(三)个人赔偿:
没有保险,或者保险不足,或者属于非机动车的情况下,由事故双方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1、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1)机动车与行人之间:机动车负全责的,承担100%赔偿责任;机动车无责的,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一方非机动车负全责的,承担100%赔偿责任;一方非机动车无责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主责一方次责:
(1)机动车与行人之间:机动车主责承担80%,行人次责承担20%;机动车次责承担40%,行人主责承担60%;
(2)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主责方承担70%,次责方承担30%。
3、同等责任:
如果双方驾驶过错责任相同,则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各自承担50%责任。
4、不确定责任:
无法确定事故的责任,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四、被电瓶车撞了轻伤赔偿的标准:
1、维修费: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悉巧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8、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
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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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没有大碍,也就过去了,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如果你没事,而对方受伤严重,你走了就是你的不对了,对方肯定会到交警部门告你的,不管谁是主要责任,交警部门都会做相应处理,你现在走了,属于逃避责任,所以,出了事故就应该妥善处理完后才可以离开,争吵解决不了问题,应该冷静协商解决问题,才是正确处理问题的方法。
一般来说,只有当车主直接对人造成伤害时,才能认为他是错的,需要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发生事故,只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车没有遇到受害人,他基本上就不能承担责任。但是,为什么我们要承担一些责任,即使我们没有遇到人?
最近,我的朋友老张告诉我,老张开着自己的车从小区门口进来。一位老太太刚开着一辆电动车来到路边。当时,老张和老太太的电动车相距约5米。但老太太的电动车突然摔倒,老太太倒在地上。后来,老太太以为她是一个人。我因为害怕而摔倒了。我让老张给她500元,但老张觉得他没见过她,不需要付钱。他对此很沮丧,不知道该不该付钱。
读了这篇文章,老张感到很难过。我能很好地理解它。毕竟,他没有错,必须承担责任。没人能接受。那么老张到底该不该付钱呢?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老张的车运行正常,与她的电动车没有任何接触和碰撞,但她主观上认为老张的车和马会撞到她,所以她紧张时摔倒了,所以这次事故老张没有过错,不必赔钱。
那么从实际出发,老张没有过错,因为他既没有打人,也没有违章驾驶。不过,老人的惊吓摔倒与其驾车有关,而且老太也老了,而且摔倒很严重,所以出于感情,老张给老人一些钱作为补偿是合理的。当然,钱是出于道德的,并不是说老张错了,它只能等同于砸钱避灾。最后,从情感上讲,老张是一个正常的司机,没有任何过错自然不需要赔偿,所以老张不赔钱也很合理。但如果站在老人的位置上,她以前骑自行车骑得很好。结果,当她看到一辆车突然驶来时,她惊慌失措地摔倒了,受伤了,所以她要求一些赔偿是很常见的。
女子3次忘拔车钥匙被民警送回,女子之所以多次犯同样的错误,在我看来一是因为粗心,二是因为担心上班迟到,所以才会在高度紧张的情况下遗忘车钥匙!
马虎是女生的通病,大概是因为女生关注的事情太多了,所以总是会给人以顾此失彼的感受!如此这般,女生们可要努力改掉马虎的缺点,毕竟,这一缺点直接损失的可能是金钱。年轻人晚上不睡,早上不起是常态!也正是因为如此,大部分年轻人卡点上班是平常事!
在我看来陈女士三次在地铁口忘记拔车钥匙,大概率是因为她当时急着赶地铁,所以才顾不得将车钥匙拔下!不得不说,像陈女士这样的打工人实在是太多了,长时间通勤,需要转车通勤,让他们时常会顾此失彼!陈女士已经给民警送去了锦旗,在她看来,她的电动车之所以每一次都会在原地等她,皆是因为民警的帮助!陈女士称今后会早一点起床,让自己从容一些,不再如此匆忙!陈女士的这一回应也间接说明了她并非忘性大,而是当时急着赶车才会遗忘车钥匙!
网友热议
此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陈女士实在是大意,同时网友也对执勤民警称赞不已,他们能够留意到电动车钥匙没拔掉,并且以留纸条的方式告诉陈女士,这份细心细致让人钦佩!不得不说,有了我们的民警,就有了我们良好的社会治安!
引以为戒
陈女士的马虎,我们不能学习,不仅如此,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早睡早起,从容一点上班!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损失,才能不给我们非常繁忙的警察叔叔添麻烦!
女子3次忘拔车钥匙被民警送回,对此你怎么看?
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刹,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 警告标志 。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切记不要慌张。2、及时报案
电动车撞人后处理流程
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刹,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切记不要慌张。
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
3、抢救伤者: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除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在无过往车辆或救护车的情况下,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
4、保护现场:保持现场的完整性,能够获得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物品等,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电动车撞人后处理流程是什么
1 电动车 碰撞后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电动车碰撞后的后处理过程如下:车辆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向执勤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因抢救受伤人员,现场发生变化的,应当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和行人应当给予协助。
二、治疗的具体过程
(1)立即停止。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刹,切断电源,打开危险信号灯。如果晚上发生事故,你需要打开示宽灯和尾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时,必须按要求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志。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冷静,记住不要惊慌。
(2)及时报案。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拨打“122”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告事故,并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和人员伤亡情况。在警察到达之前,他们不应该离开事故现场。必要时,还可以在报警的同时,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消防部门呼救求助。
(3)抢救伤者。
如果有人在事故中受伤,你应该试着把它送到医院进行急救。除了轻伤,我拒绝去医院诊断。一般可以拦下过往车辆或者通知急诊科、医院派救护车来抢救。对于能在现场采取救援措施的人,要尽最大努力去营救。在没有过往车辆或救护车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事故车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救治,但事故车所有车轮和伤员的落地地点都要有迹可循,做好标记,并留有人员看管现场。
(4)保护场地。
维护现场的完整性,获取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于判断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交警到来之前,应保护好现场。除非有必要抢救伤者和财产、车辆、受伤人员、物品等。造成事故的现场不得擅自移动。移动时,应标明位置。如遇雨、风等天气,应使用当地材料,并用塑料布、垫子等东西覆盖痕迹,加以保护。必要时,当事人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避免人为破坏现场。在标记场地时,尽量不要阻碍交通。如果交通确实有可能破坏现场,危及安全,可以暂时关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到达现场调查后再进行疏通。
电动车撞人后,要及时报警,抢救受伤人员。如果伤者受伤,需要在治疗后得到相应的赔偿。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对电动车的认定有规定和界定,交警部门需要进行相关认定,如果认定为电动车类别,则需要按照电动车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电动车撞人后处理流程 电动车撞人后处理流程是什么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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