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议取证的办法:被你堵在房间里25分钟,你看清楚她身上隐秘处(平时外面看不到的地方)有没有什么标志特征?例如:胎记、痣、疤痕、皮肤特征、乳房特征、阴毛颜色、特征等等;或是她穿的内衣、内裤、文胸是什么样式、颜色?可以提供给法官,要求司法鉴定;
2 问问左右邻居,有没有听到你们打闹声音的,请求他们做证;
3 狗改不了吃屎,有一次就会有两次,等待机会再抓住,不要惊动他们,直接打110报警现场捉奸。或是在房子里里外外大喊大叫,让左邻右舍都听到,最好能把大家引出来看,成为人证。
党员干部要做到"八个有"
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必须要加强党性修养,养成良好作风,切实做到"八个有",实现为民、务实、清廉。
一要有坚守信念之志。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成长进步的方向盘、动力源。从查办的贪污腐败案件看,放弃世界观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正是少数党员干部成为堕落腐败的根本原因。只有坚定信念,前进才会不迷惘、不彷徨。党员干部要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模范实践者,增强党员意识,强化党性观念,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
二要有学以致用之道。毛泽东早就提出"本领恐慌"的问题。学习抓好了,就会胸有成竹,工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相反,如果不学习,思想就会僵化,知识就会老化,能力就会弱化,工作起来只会缩手缩脚。要做学习型干部,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用科学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使学习和实践"两个翅膀"都硬起来,这样才会"天高任我飞"。
三要有深爱群众之情。你跟群众有多近,群众跟你就有多亲。能够让群众感到离不开,这是一个党员干部的最高境界,也是最大政绩。沈浩同志不仅全身心地做好当地农民大众的牛,而且时常以自己的工资帮助、救济贫苦的农民……党员干部要以人为本,苦群众之苦,忧群众之忧,乐群众之乐。看到群众的疾苦睡不着,解决不了群众的困难坐不住,群众过不上好日子闲不下,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民有所难、我有所帮,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四要有科学发展之责。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科学发展是党员干部的第一责任。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加速转变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当前,全市党员干部要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合肥经济圈建设机遇,努力把巢湖建设成为滨湖城镇宜居福地、新型工业经济高地、高效现代农业基地、休闲度假旅游胜地。
五要有破解难题之策。妥善处理各种突出问题和矛盾,是做好当前工作难点所在、关键所在。要走进矛盾,把群众信访看成是一种"信任的访问",没事当作有事办,小事当作大事办,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隐患发现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问题解决在当地。要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工作措施和办理期限等。对久拖不决的难题,要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合力解决。对急难险重工作,要亲临一线,妥善处置。要讲究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下气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
六要有感恩组织之心。以一种报恩的心态去勤奋工作,回报组织和人民。要抓好班子,选好配强班子;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维护班子团结,同心同向同步。要带好队伍,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要作好表率,自觉践行《廉政准则》,为人要正,处事要公,作风要实。
七要澹泊名利之怀。要破除"官"念。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官之责,努力成为群众信赖的代言人、贴心人和解难人。要破除"权"欲。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利党利国利民,是福;用得不好,误党误国误己,是祸。要把权力用在党和国家事业上,用在人民群众福祉上。要破除"利"诱。诱惑犹如烈酒,会冲昏理智的头脑;贪婪犹如醋酸,会软化精神的支柱。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
八要有勤勉修身之意。要慎微。"小节不保,终累大德"。要谨小慎微,把牢关口,一念之非即遏之,一动之妄即改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贪小利而忘大义,不积小疾而埋大患。要慎独。慎独是一种高境界的考验。要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要慎交友。"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党员干部要谨慎交友,择善而交,不要把个人交往与行使公权混在一起,感情用事。不该办的事情坚决不办,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清清白白,堂堂正正。
按实际情况写。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当前工作形势对我们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大挑战,学习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但是自己在政治理论学习上还不够深入细致,对于一些新知识、新理论,还只有粗浅的理解,缺乏刻苦专研的精神。
主要是在工作繁忙的时候,自己忙于平时的教学工作,理论学习略有忽略。今后我要进一步端正理论学习的态度,进一步探索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的科学方法,在理论深度上下工夫。
(二)、工作细节不够精致。在工作中的一些小节问题仍需要改进。比如:工作方法有时不够艺术,处理问题不够完美等。
扩展资料首先,进一步加强知识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党性修养。时间就是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肯定会有的。在平时繁忙的教学工作中,我应更加科学安排时间,尽可能多多抓紧时间进行理论学习。努力做到,无论教学多忙,理论学习永不放松。
其次,阅读各种好书,阅读百家经典,力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同时,我应更为频繁地向工作中的前辈们求教,让自己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党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党组织管理服务缺位,履行职责不明确。一是党员管理不主动。部分党组织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硬性考核指标上,存在“重党组织建设、轻党员队伍管理”的倾向,加之一些党组织设置不够合理,党员人数较多,党组织对每个党员的管理不能面面俱到,没有尽最大努力去联系和服务每个党员,使得党组织凝聚力不强,部分党员在思想、行为上放任自流。二是开展活动不经常。有的党员普遍反映党内活动太少,有的村一年只开1-2次党员大会,使得部分党员逐渐淡化了党员意识,找不到身为党员的感觉。一些党组织往往只注重党员付出服务,但较少考虑为党员提供服务,在党员遇到困难时,缺少及时地关怀和帮助,党员对党组织的依赖、归属、信任感不是很强烈。三是奖惩措施不“给力”。在对优秀党员的表彰上,精神层面的奖励多,物质层面的奖励少,使那些受到表彰的党员没有强烈的成就感、荣誉感;对不合格党员,尤其是对党员脱离党组织管理的情形还存在教育、处置力度不够等问题。
2少数党员组织关系意识缺失,亮明身份不主动。调查发现,这类问题主要存在于下岗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企业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中。主要表现为:在2446名流动党员中,少部分党员接转组织关系不及时,有的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却迟迟不到转入地党组织报到,有的流出不办证、流入不报到,成为“口袋党员”;在下岗职工党员中,有部分党员不知组织关系去向,没有直接与转入地党组织见面,个别党员甚至始终没有到党组织报到,成为“挂名党员”;部分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在原工作单位,而本人却常年居住在农村或者外出,参加党内活动不积极,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甚至不愿按时交纳党费,成为“脱管党员”;在2881名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中,他们的组织关系在居住地,而常年在企业内务工,少部分党员不愿意接转组织关系,更不愿意亮出党员身份,成为了“隐形党员”。如此一系列问题,在城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如安福镇人民街社区共有在册党员127人,有48人常年处于流动状态,仅有70多人经常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管理。去年,在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中,全县在原有调查统计的基础上新查找出流动党员75名、“口袋”党员61名。
3部分党员宗旨观念淡化,发挥作用不明显。有的党员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顾小家,不顾大家,缺乏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有的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不仅没有对自己提出高标准、严要求,甚至当群众的尾巴,经常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党内生活,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有的向组织伸手要补助和报酬,没有补助和报酬便不参加组织生活和活动。有的党员在发展经济上不及一般群众,有的由于下岗失业、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对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从事党的工作主动性不够,导致党员先进性没有充分体现。个别党员政治素质不高,随意传播不负责任的消极言论;有的法纪意识淡薄,追名逐利,私心较重,违法乱纪,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成为了反面教材。据统计,2009至2013年5年间,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114件,村干部违纪案件数占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总数的45%。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1 党组织自身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基层党组织设置比较滞后。随着党员队伍越来越壮大,基层党组织设置却跟不上,仅安福镇10个社区中,就有7个党支部的党员人数超过100人,其中最多的党支部有140人,最少的党支部也有62人。二是基层党务工作者青黄不接。基层党组织三年一换届,部分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更换频繁,“老经验”留不住,“新手”学习、摸索、熟悉的过程又比较长,他们不熟悉业务工作,缺乏管理经验,工作效果大打折扣。如,今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新进班子的成员中,大多数成员缺乏党务工作经历。三是个别党组织班子软弱涣散。在基层党组织中,少部分党组织班子软弱涣散,党员群体一盘散沙,党员队伍的凝聚力不强,班子整体战斗力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有的班子党务财务管理比较混乱,集体经济发展不力或服务能力不强,等等。如今年该县就以支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采取领导联点、部门帮扶、教育培训、专项整治等举措,对31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2个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进行了整顿转化。
2组织关系接转跟踪脱节。在信息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组织关系接转程序繁琐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县内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至少要经过几道程序,从基层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基层党委备案,到县委组织部中转,到转入地基层党委接转,最后到基层党组织报到。作为下岗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外出务工流动党员,本身心理就在一定程度上失衡或生活压力过大,导致他们对待组织关系时总是不想转、不便转。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后,是否真正落实到所辖的党支部,转入的党员是否真正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是否按时缴纳党费等,有时还跟踪不到位,导致接转组织关系的信息传递链脱节。
3党员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党员保持自身的先进性,需要有一种内在的自制力和原动力。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党员的思想观念也在随之发生变化。有的党员政治信仰有所滑坡,对党的感情淡化,对党的事业没有激情,对党员身份不怎么看重;有的党员对党的整体利益关心度下降,更注重自身的利益诉求,对群众利益普遍出现“淡漠”的倾向;有的党员认为在市场经济年代,党员与群众没有什么区别,导致少部分党员对自身的标准与要求不够严格,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不高,党员先进性没有真正体现。
三、对策和建议
1坚持以基层组织自身建设为主,提升组织管理能力。一是加大基层党组织规范设置力度。根据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的实际情况,按照方便管理的原则,科学设置党组织,减轻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的工作量。特别是对社区党组织,要积极推行把支部建在网格上,把公共服务延伸到网格,把党员力量下沉到网格。二是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每年举办一次全县性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集中培训班,不断党务工作者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三是完善党员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员目标管理机制,针对党员年龄结构、能力特长等方面的差异,实行分类管理;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主动认岗领责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农村党员开展“双尽”积分考评活动,把履行职责及完成目标的情况作为评优、任用、表彰的依据;健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加大对评议结果的使用力度。
2坚持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为主,促进党员回归管理。一是加大对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的教育力度。加强对党员权利义务规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修养、党纪观念的教育指导,真正增强党员联系党组织的主动性。二是加大对流动党员的查找力度。联合县、乡、村各方力量,加大对“口袋党员”、“挂名党员”、“脱管党员”、“隐形党员”的查找力度,重点把居住在社区的下岗党员、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等 “隐形党员”、“口袋党员”全部就近纳入网格党组织管理,促使党员回归党组织管理。三是实施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充分运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这一平台,实行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简化接转手续,更好地为党员提供方便与服务。
3坚持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主,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一是发挥典型激励作用。加大对优秀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表彰力度,在充分给予精神奖励的基础上,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新闻报道力度,努力营造一种党员群众倍受关注、先进典型光荣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处置警示教育。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落实“三会六评二查二决”处置程序,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注重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增进党内互助关怀。建立健全党内互助关怀体系,依托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党员服务中心(站)和党代表工作室作用;对因老、因残、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给予生活上的关怀与扶助;对缺技术、资金、信息或下岗失业导致困难的党员,采取提供小额创业贷款、就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联系务工点等措施给予帮助,让党员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增进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
如果小区双报道党员不愿意参与社区工作,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1 了解原因:首先,应该了解党员不愿意参与社区工作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工作繁忙,时间安排上有困难,或者对社区工作不感兴趣。了解这些原因有助于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
2 沟通与交流:可以与该党员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了解其想法和困惑。可以通过面谈或电话等方式进行交流,让其感受到关心和支持。
3 引导和激励:引导党员认识到参与社区工作的重要性和价值。可以提到参与社区工作对个人和社会的好处,以及对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可以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到社区工作中,提高其积极性和参与度。
4 提供支持和帮助:如果党员因为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参与社区工作,可以提供一些支持和帮助。比如,提供一些工作上的建议和指导,或者帮助其找到合适的志愿者替代。
5 寻求其他方式: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其他方式。比如,可以寻求其他党员或社区居民的帮助,或者组织一些适合该党员参与的活动。
总之,应该尽可能地解决党员参与社区工作的问题,共同建设和谐、稳定的社区。
***员违法犯罪的,首先在党内应得到的处分。党章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2]在《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总则中,进一步对违法犯罪的党员的党纪处分问题作了如下规定: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二、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四、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二、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党章第三十七条中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3]这是对党组织维护和加强党的纪律提出的明确要求。
其一,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我们党是无产阶级政党,党要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不仅要有正确的纲领和路线,以及根据自己的纲领和路线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还必须用严明的纪律,统一全党的意志和行动,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党的纪律,不仅要依靠党员自觉遵守、自觉维护,还必须依靠党的各级组织的教育、监督、维护和执行。党的各级组织对不遵守纪律的党员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党员要予以惩处,直至开除党籍。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的纪律得到有效的维护。
其二,这是由党的宗旨决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必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如果各级党组织不能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把党的内部搞好,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丧失战斗力和凝聚力,最终会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因此,只有严明党纪,才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真心实意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不断改善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从总体上说,我们党的绝大多数党员和干部坚持和身体力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是在新形势下,有些党员、特别是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滥用职权,严重脱离群众。如果不对他们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党就会在群众中失去威信。
其三,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需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事业,需要高度的民主和高度的集中统一,需要有一个长期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这就要加强党内的组织纪律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全党团结统一了,才能促进全国人民团结一致,才能长治久安,才能进一步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实现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维护党的纪律,需要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但仅仅依靠党员个人的力量,往往不足以纠正和克服党内不正之风,这就需要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责任,严肃党纪,从严治党,才能有效地维护党的纪律。
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必须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4]依据党章的这一规定,《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将“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实施党纪处分的一条重要原则,并进一步明确规定:“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任何党员违犯了党的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都必须依照本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这个原则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任何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绝不允许有任何人例外;二是党员如果违犯了党的纪律,不论什么人都要受到追究,并按同样的原则进行处理,绝不允许有任何特殊。为什么执行党的纪律必须坚持这一原则呢?首先,这是党的纪律的统一性所决定的。我们党内一切成员在政治上是完全平等的,因此,在遵守党的纪律问题上也应当是完全平等的,党的纪律对每个党员都适用,都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党内只能有一种纪律,而不能有两种不同的纪律。如果有两种不同的纪律,或者如果党的纪律只管一部分人,却管不了另一部分人,那就破坏了党内同志间政治平等的原则,破坏了党的纪律的统一性。其次,这是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所决定的。执行党的纪律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如果不按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办事,真正做到信赏必罚,而是因人、因事、因地、因时而异,搞上宽下严,或亲者宽,疏者严,那就会是非不清,赏罚不明,助长特殊化等不正之风。那只能使党的纪律变得庸俗化,哪里还会有什么严肃性可言。第三,这是党的纪律的强制性所决定的。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它与酝酿讨论过程中的某种意见、建议、方案不同。对后者来讲,党员可以赞成也可以不赞成,它们是没有什么约束力的。而党的纪律则有着很强的约束力。换言之,它是带有强制性的。任何党员,不管你是赞成还是不赞成,只要你违犯了它,就必定要受到党的纪律的制裁,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党的纪律的这一特性也决定了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总之,为了维护和巩固党的纪律,提高党的战斗力,每个***员都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必须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论其职位高低,贡献大小,资历长短,都要严肃查处。
新世纪、新阶段,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由于新旧体制转换,各种利益的调整,加上法制不够健全,政策不够配套,管理还跟不上等原因,往往会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执行党的纪律不够严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这就更需要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不但要使全体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而且必须有组织上的完全统一,才能更好地保持党的战斗力,不断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
五种纪律处分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政治任务的保证,每个***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员如果违犯了党的纪律,党组织将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党的纪律处分共有五种:
一、警告。是党内最轻的纪律处分,是对犯错误党员的一种告诫,使之注意和警惕。对于犯有一般性错误或所犯错误情节较轻,依据党的纪律,既不构成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又不能免于处分的违纪党员,应给予警告处分。
二、严重警告。是重于警告的党纪处分,是对犯错误、党员的严重告诫。对于所犯错误性质和程度比受警告处分严重,但还构不成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党员,则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撤销党内职务。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的由党内选举或组织任命担任的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撤销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一般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可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四、留党察看。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可以视其具体表现情况,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五、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免于处分条件的,党组织对犯错误的党员可以免于处分。免于处分,要作书面结论。犯有党纪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错误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党组织可以进行批评教育,不予处分。党内也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
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是党员的重要责任,每个***员都应该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但我们***人是唯物主义者,充分懂得由于主客观原因,人们一时犯了错误也是难免的。作为一个党员来讲,犯了错误,在受到党组织给予的纪律处分时,应有一个正确态度。
首先,要勇于承认错误,主动向党组织交待错误事实,不回避,也不夸大,实事求是地积极配合党组织查清楚自己的问题,并自觉作出深刻检查,争取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和谅解。
其次,要正确对待自己所犯的错误。犯了错误,受了处分,不要因此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而从此萎靡不振。要拿出正视错误的勇气,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再次,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善于从错误中总结经验教训,吃一堑,长一智,努力改正错误,力求少犯或者不再重犯类似错误。第四,要正确对待组织给予自己的处分以及党员、群众对自己的批评,要坚定地相信党、相信群众,主动争取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和帮助。最后,要以饱满的热情,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完成好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出成绩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弥补过失,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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