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晚晚 原创文章,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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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由此可见拆散别人婚姻是一件极其缺德的事情,是会遭报应的。佛家讲究因果循环,有时候小三办下的缺德事儿不一定会报应在小三身上,但会报应在她亲人的身上。这倒也应了,子不教父之过,因为父母没教育好自己的女儿,结果女儿犯的错,就报应在他们身上了。
初四去舅舅那边走亲戚,听舅妈讲起了一件发生在他们镇子上的真实的案例。
这户人家姓朱,夫妇两个都是挺老实的人,可偏偏生了个不安分的女儿叫朱利利。朱利利曾有过一段婚姻,丈夫踏实可靠,婆家人对她也是疼爱有加,可她不知足,总觉得丈夫都是别人家的好,自己家的既不浪漫,也不够帅气,婚后没多久就按奈不住跟隔壁老王鬼混在了一起。
后来,朱利利通过婆家人的关系进入到了当地一家医院做实习护士。这次就业仿佛给她的浪荡生涯开启了一个全新副本,她发现利用自己的作为女人的优势,不仅可以收获众多男人的关心和疼爱,还能够在职场上步步高升。
从中尝到甜头的朱利利开始越发的肆无忌惮,她寻找的目标都是有家室的那种男人。一来,但凡成家立业的男人,手里多多少少都有些积蓄。二来,跟这种男人在一起,不用担心自己将来抽身时被对方纠缠上。甚至在分手时,还可以将自己包装成那种委屈求全的,舍不得男人在原有家庭和她之间做选择的可怜兮兮的小三。不得不说,她是个极具天分的,天生的小三。若是搁在旧社会,这就是个天生的交际花。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朱利利原本就瞧不上自己的丈夫,当初之所以嫁给他,也完全是因为他的家庭条件还不错。可随着她接触的男人越来越多,对这个丈夫,甚至是丈夫原有的家庭条件都开始嫌弃起来。随着她的人和心越来越野,丈夫终于发现了她隐藏的秘密,在恼羞成怒之下,跟她离婚,要求她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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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朱利利,越发享受在不同男人之间周旋的生活,且每更换一个情人,就要从对方身上“借”取大量的金钱,多的十几,二十几万,少的四五万,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就实现了自己有房有车的人生目标,同时在职场上也是混得风生水起。
看到这里,有人会说:“你瞧瞧,这当小三的有什么报应?”
说实话,从朱利利的身上的确没有看到什么所谓的报应。她吃得好,睡得着,住的是情人们帮忙集资的房子,开的是情人们帮忙集资的车,且房车还都是她自己的名字。她日常生活极其奢侈,花钱大手大脚,因为这些钱都是那些男人们心甘情愿给的,她也不心疼。
甚至镇子上有不少人家,在数落自己儿女时,都会拿她当标杆,说看看人家朱利利,就算离婚了,就算净身出户了也照样有能耐,真是典型的笑贫不笑娼。
可2020年开始,朱家的风水突然变了,先是朱利利的母亲得了肿瘤,虽然通过开刀做手术将肿瘤给取出来了,可出院不到两个月人就去了。
紧跟着是朱利利的父亲,在街上躲车的时候,不知怎么就扭了脚,摔倒时,腰正好撞在路边一块石头上,直接撞断了腰椎骨,瘫痪了。
这人瘫痪了,就需要跟前有人伺候。身为女儿的朱利利不愿意,就把伺候她爹的活儿分给了弟媳妇。弟媳妇伺候了一阵子之后,也烦了,天天跟她弟弟吵架,已经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
最倒霉的还是朱利利的女儿,因为打小看着她妈领不同的叔叔回家,且因为这些叔叔,家里的日子是越过越好,自然而然也就受了她妈的影响。才十四五岁的女孩子,就整天学着她妈谈恋爱,且混的都是社会人。
听我舅妈说,年前的时候,朱利利跟她女儿站在街上吵架,貌似是她女儿跟朱利利以前处过的一个男人好上了。朱利利骂她女儿,该学习的年纪不好好学习,整天想着出去鬼混。她女儿则说她,放着那么好的叔叔不要,还出去乱勾搭男人。说她妈不要,她自己要。
我舅妈说,你别看这个朱利利现在没遭报应,就她这个德性,还有老朱家现在的样子,她将来好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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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晚晚 朱利利母亲生病,或许跟朱利利当小三的事情并无关系,朱利利父亲瘫痪也可能只是意外,可在外人眼里,自然而然就把这一切不幸联系到了朱利利当小三破坏别人家庭的事情上,自然而然也就认为这是老天爷给予她的报应。至于朱利利的女儿,纯粹是因为她这个当妈的三观不正,导致孩子长歪了。有女儿如此,她晚年,必然不会好过。
不管是渣男婚内出轨,背叛婚姻,还是渣女立身不正,当小三破坏别人家庭,都是极不道德的事情。因果循环,善恶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做人,还是应当做个有原则,有三观,有道德底线的善良人的。
许多男人在产生婚外情时,所用的借口都是淡了,觉得看妻子每天很厌烦,于是就产生了婚外情的思想,而一旦产生这种思想,就会难以收拾,从而还会影响到自己和伴侣甚至家庭,虽然是一场恋爱,但是却是违背道德和伦理的做法,它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在发生之后,时刻有爆炸的现象,
爆炸之后产生的结果往往难以收拾,产生婚外情之后,一般男人就会借口说自己和妻子长时间呆在一起太腻了,而自己就会追求外在的肉体和心理的刺激,他们还觉着自己的妻子在知道之后可能会原谅自己,所以更加肆无忌惮。
老李就是这样的想法,老李,今年40岁,事业有成,妻子和一对儿女都让他十分省心,自己在大城市里经营了一家玩具店,玩具店的生意也十分红火,一对女儿现在也上大学了,他们成绩优秀,让老李十分骄傲,但时间久了,老李和自己的妻子生活中总感觉缺点什么,
每次看到自己的妻子都感觉很烦躁,最近自己的玩具店十分忙碌,于是就招聘了一名20岁左右的店员,这个店员长得十分漂亮,做事情也不拘小节,让老李和妻子十分喜欢,而妻子还有自己的工作要忙,所以老李和这个店员长时间呆在店里,
渐渐地,老李对这名店员产生了好感,而这名店员也喜欢老李的多金和体贴,两人一拍即合,就这样好上了。
但随着时间的不断深入,这名店员也爱上了老李,想要和老李结婚,但是老李怎么可能呢,自己是有老婆孩子的人,而且他只是想单纯的进行一段婚外情而已,而这位店员只好继续维持着他们这样的关系,但是在一次次意外的回玩具店考察,却发现了他们这段婚外情,妻子怒骂道:“真不要脸,你也下得去手和你女儿儿子一样的年纪,我都替你感到丢脸。”
在妻子知道之后,把他和店员的婚外情发到了朋友圈里,许多人知道了这件事情,而且妻子还和他离婚了,最终房子也卖了,两人分了财产,好好的一个家庭,就这样被拆散了。而老李的妻子最终也伤透了心,回想起两人从恋爱到生子的一幕幕,感觉十分难过。
小编觉得一个男人,特别是在结婚生子之后,一定要尽到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不要只是因为自己的一点念想就出轨,两人只是短暂的享受激情,但是却忘了自己的老婆在为这个家庭默默付出,而最终出轨被发现之后,也会得不偿失,最终让家人和老婆所看不起,家庭也拆散了。
小三犯法律责任了吗?出轨人的女儿出去见小三应该说些什么?
所谓小三,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出轨人的女儿又凭的什么去跟所谓的小三去谈?小三和出轨人,当事人双方都解决不了的问题,孩子去了又能做什么?
去用道德批判小三?怎么没想过去用道德批判一下,你出轨的夫妻或母亲呢?
小三破坏别人婚姻犯法吗,小三负法律责任吗在我国《婚姻法》中没有明确提出做小三破坏别人家庭犯法的规定,如果没有对破坏的家庭中一方进行人身伤害或其他触犯法律的行为,法律是不会追究小三的责任,只能有道德上的谴责。
但小三犯重婚罪,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这样的话小三就需要负法律责任。
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大陆法,在婚姻法中是讲解男女平等,结婚自愿,离婚自由。谁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谁都有选择和谁缔结婚姻的自由。
小三破坏别人的婚姻并不违背法律意志,只是有违道德伦理。
但维系一段婚姻的是双方的情感,如果情感发生问题,那么婚姻中的人都有可能在外面寻求情感的满足。最好的方式是努力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守护好自己的家庭,齐心协力才能对抗小三的破坏。
老公出轨小三还生了小孩,小三有什么法律责任
明知对方已有配偶的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
父亲去找小三儿子去打小三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看打到什么程度,轻伤以下治案处罚,轻伤以上三年以下,重伤三年以上
婚姻法出轨后气死老了小三有法律责任吗如果小三明知对方有健康隐患(如高血压,心脏病等),而当面斥责,攻击的话,是需要付法律责任的。与婚姻法无关,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故意或者过失伤害致死罪。
如果只是当事人只是因为听到有小三这样的事情而气愤致死。小三没有刑事或者民事责任。
家庭中男人出轨小三犯法吗不犯法。
这属于违背道德的行为。
但属于婚姻过错行为,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婚姻赔偿。
小三破坏别人婚姻犯法吗需要付法律责任吗小三得到的在现在刑罚中!没有任何明确规定出轨是犯法的!所以小三不用受到任何刑事处罚的!所以!你没有任何办法控告小三的!明白吗!如果你抓到出轨的铁证,离婚倒是可以判决给你更多的财产罢了!
我是男人 出轨了 和情人分手应该说些什么直接说就行,还能怎么说。不过要是你的情人可缠的话,估计你也不好分
小三该不该负法律责任,法律应如何对待“小三”后果很多种!这么不光彩的角色还是不要去当。过自己的日子,不要去打扰别人的幸福!
严重的“ ”“包小三”等行为可能构成重婚,受到刑法的惩处,但大多数的“ ”“包小三”行为没有达到重婚的程度。
"小三"比较隐秘,与重婚有着本质区别。如果在离婚案件中能认定"养小三"的事实,是违反夫妻忠诚义务,在分割财产上要受到惩罚或者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失。然而更多的情况是,仅凭当事人自身的力量,难以取得有效证据,无法证明"养小三",惩罚也就局限于道德层面了。说白了这种婚外情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在人们的观念中,婚外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常常带给家庭的破裂。此外,婚外情一般处于隐蔽状态,处不好就会成为婚姻生活中的定时炸弹,引发复杂的社会问题。那么一方有婚外情,能追究小三的法律责任吗?婚外情的责任如何来追究? 婚姻中的另一方该怎么做?婚外情的责任怎么追究?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因第三者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一贯较为重视,1984年8月30日通过的《最高任命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第(3)项就明确规定:“因第三者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首先要分清是非责任,对有过错一方和第三者,应给与批评教育,或建议有关组织严肃处理。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如原来夫妻关系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对方谅解,应着重做调解和好的工作,即使调解无效,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勉强维持夫妻关系不仅使双方长期痛苦,还可能是矛盾激化的,则应回同有关方面,做好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调解离婚无效,应判决离婚。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经调解和好无效时,一般应准予离婚。”我们要注意的是,从上述司法解释到如今的《婚姻法》都没有明确规定因第三者介入导致的离婚案件中第三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之所以如此规定,一方面考虑到有些第三者对于另一方有婚姻的事实并不知情,甚至第三者有时也是“受害者”,在此情况下追究他们的责任就不合情理;另一方面,婚姻的维系更多是婚姻当事者的义务,而婚姻中的矛盾在所难免,婚姻当事人因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积极的调解夫妻关系。《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是此条规定的内容只是一个道德义务,不作为婚姻案件中追究过错方责任的法律依据。如果从第三者侵犯配偶权的角度来追究其责任,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一个可能的途径是,第三者侵犯了婚姻中受害方的财产权。比如常见的,出轨方给第三者购买的贵重物品;购买房屋等。这个时候收回该房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第三者返还。当事人要想得到法院的支持,应该有足够充分的证据:(1)有证据表明第三者与配偶有不正当关系(2)有证据表明第三者占有的财产是配偶出资购买或配偶所有的(3)该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过上面的介绍,想必您对婚外情的责任和小三的法律责任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爸爸不想离婚,说明他还是很在乎家的,他还爱着你们,还爱着妈妈。他就是花心,贪心,家妻外妾都想占有。作为父母的孩子,你们又咋能管得了呢?管不了,只好由他去。你们兄妹要劝劝妈妈,这都是时代赶的,好比青少年早恋,未婚就同居一样,做的人多了就不奇怪了,其实,我们老年人更看不惯这些,可是,人家都说,兴啥啥不丑,没有办法。你要劝妈妈,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完整的家,要大度一些,原谅爸爸,到他老了,他也就收心了。讲吃还是家常饭,要穿还是棉布衣,论感情深厚,还是原配结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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