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拿自己的房子给借钱的朋友做担保,但朋友还不了钱。为了不让债主拿到房子,丈夫“灵机一动”,想和妻子办个“假离婚”,再把房子过户给她,以为这样就能保住房子了。事实证明,这种想法实在是天真了!不仅妻子假戏真做,还因为房子被抵押的事将他告上法庭。
丁某与马某是一对夫妻。某天下午,一位朋友上门找丁某,称最近手头紧张,想向其借钱。但丁某表示自己也不太宽裕。“不要紧,那我找其他人借。”朋友表示可以找另一个认识的朋友杨某借,但借款需要物品做担保,所以希望丁某能帮帮忙。
好面子的丁某没有推却,他思来想去,觉得朋友有难理应帮忙。于是,他告诉朋友,可以用自己现在的这套房子做抵押向杨某借款。“别让你嫂子知道了。”朋友当即拍胸表示,一定会在规定时间内将钱还上。
2016年1月27日,丁某在杨某的陪同下拿着马某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公证处做了公证。公证内容大致为丁某及马某将房产的相关抵押及向银行贷款的手续委托给杨某。为了保证办理抵押手续的顺利进行,他们还找来一个女的冒充马某。之后,丁某顺利拿到105万元借款,丁某将该笔借款中的50万元交给朋友,余款则用于清偿抵押房产的贷款,另购置一辆车。
约定还款的时间很快就到了。然而,丁某和他朋友却拿不出钱还款。担心房子不保的丁某急得焦头烂额。他苦思了一晚,决定和妻子马某来个“假离婚”。“只要将房子过户到妻子名下,这样杨某很可能就拿不到房子啦!”
很快,丁某和马某离了婚。就在丁某以为房子保住了,一切都可以高枕无忧时,却接到了来自法院的传票。原来,马某是打算假戏真做与丈夫来个“真离婚”。但因为房子被债主作了抵押登记,根本无法转移过户,所以便一纸诉状将丁某告上法庭。
庭上,马某认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丁某在进行房产抵押登记时,并未告知自己,且抵押登记申请表上也未见本人签字。故丁某擅自将房产进行抵押登记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经审理,法院认为,丁某与马某感情破裂,双方于2016年4月13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的约定系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应当予以遵守。因此,根据《离婚协议书》,房子于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即归马某所有。至于向杨某的借款105万元及利息则由丁某一人承担。
法官有话说
分明不是借钱人,一不小心反倒成了还钱人。即使为了彰显兄弟情谊,也不要轻易将夫妻共同财产拱手抵押——有没有想过配偶的感受啊!
有人为了买房“假离婚”,有人为了落户“假结婚”。在这个光怪陆离的现代社会,假作真时真亦假,人们为了达成某一目标而绞尽脑汁钻法律空子、政策漏洞或规则的灰色地带。本案中,当事人的这份“自作聪明”,却令自己陷入“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尴尬境地。
本案无关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或者说推定——因为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并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即担保之债并非夫妻共同债务。只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抵押给他人的房产,无论夫妻内部如何商议分配,哪怕写进离婚协议,也是无法对抗抵押权人的——除非抵押合同无效。
这对夫妻本来计划假离婚,想要重新找回当年恋爱的感觉,可是没想到,丈夫却假戏真做,另觅新欢。丈夫策划这样的事情,是因为他发现儿子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但是当时事业处于上升期,妻子掌握家里的财政大权,如果仓促离婚对自己非常不利,于是他才策划了这样的假离婚事件,想要和妻子撇清关系。
夫妻假离婚,丈夫假戏真做,另觅新欢王女士和向先生结婚之后,一直游手好闲,整天打牌,做全职太太,向先生白手起家,生意做得非常不错,虽然也看不惯妻子这样的做法,但是看在儿子的面子上,向先生还是一直包容着妻子。
在之后王女士又生下了一个女儿,还是和以前一样,连孩子都不管,天天出去玩儿,向先生感觉自己已经忍无可忍了。于是他向王女士提出了一个想法,就是说假离婚,重新找回当年恋爱的感觉,缓和一下夫妻感情,王女士觉得这个主意非常不错就同意了。
可是没想到,在离婚之后向先生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完全抛弃了王女士,对她不管不顾。王女士当然不愿意,她以为这是丈夫想要甩掉自己才提出的假离婚。
丈夫策划假离婚,是因为他发现儿子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王女士不依不饶,她觉得丈夫策划这样的假离婚事件就是为了甩掉自己。为了让她死心,向先生说出了事情的真相,他对王女士说到,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做的那些丑事吗?儿子不是我的亲生骨肉,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
因为向先生听了一些传言,说自己的妻子和别的男人暧昧,再想一下妻子整天外出,不在家,向先生就更是怀疑了,而且随着儿子慢慢长大,他觉得儿子和自己长得不像,偷偷的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表明两人真的没有血缘关系。
但是因为向先生当时事业处在上升期,他的心思都在创业上,而且家里的财政大权都由妻子掌管,如果仓促离婚对自己并没有好处,不仅自己得不到钱,可能还有损尊严,影响自己的名誉,于是向先生才精心策划了假离婚的事情,利用这样的方式和王女士撇清关系。
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两人走到这一步,可以说是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向先生就是因为发现了妻子背叛自己的真相,发现儿子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才策划了假离婚的事情。毕竟出了这样的事情,谁也无法原谅,而最终两个人感情破裂,假离婚也成了真离婚。通过协商,儿子归王女士,女儿归项先生,正式结束了夫妻关系。
发现妻子背叛,丈夫无法忍受,不能原谅,更不能接受自己疼爱了多年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所以他才精心策划了假离婚的事情。最终结果表明,向先生确实是付出了很小的代价,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大多数夫妻,在还没有结婚之前,一天不见对方就如隔三秋,好像失去了自己的心爱之物一样身心不安。但结了婚以后,过不了多久就像不共戴天的怨敌,整天无休止地吵吵闹闹,甚至大打出手,走到了要离婚的地步。夫妻吵架吵到离婚的地步,男人很容易在挽回过程中走错,使挽回越来越难。
1、不经过深思熟虑,胡乱认错你认为你们出现问题是因为你们吵架的缘故。于是不假思索就向老婆承认错误,例如“我知道错了。我知道我对你不好。我保证以后不会跟你吵架”等等。
但是,既然你们能闹到离婚程度,难道真的只是因为吵架吗?你老婆跟你相处这么久,肯定比谁都了解你,也许是因为你的屡次不改,也许是你因为你的不思进取。总之,能闹到离婚,说明你老婆开始对你放弃希望。
这样不假思索的承认错误的方式,只会让你老婆觉得你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开始敷衍这段感情。女人都是敏感的,因此一旦让她觉得你没有诚意跟她一起,她就会决然地离开你。
正确的做法:应该给彼此一段时间冷静,认真分析自己的问题,找到她真正生气的原因。
然后,在复联的那一刻,做出最真诚的道歉,规划好你们的未来,跟她一起憧憬你们未来的蓝图。
2、长时间冷对待,死要面子要面子几乎是所有男人的通病,但是有一些男人,明明在婚姻出现问题时,不想离婚,偏偏还要端着自己的架子。不肯放下面子去挽救婚姻,最后自己的老婆等到心灰意冷,本来假离婚就变成真离婚了。
你们需要给彼此的空间和一段时间冷静,这是很有必要的事情,但是时间一定要掌控好,不宜太长,否则最后婚姻走到尽头就追悔莫及。把自己的地位放的太高,总以为对方离不开自己,最后只会挨现实狠狠的巴掌。
正确的做法:既然想要挽回,就要适当的放低自己的姿态,在经过短时间的冷静思考之后,可以主动找对方言和。只要对方还爱你,舍弃这点面子就能换回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又有何不可?
先做到以上两点,你们的夫妻关系也许就能有所缓和了。实在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做的话,可以私我帮你分析哈。
夫妻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解决办法如下:
如果为达到某种目的(购房、福利分房、逃避债务纠纷等)去办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处于离婚状态。如果一方出于另外的原因(如外遇)而不想复婚,那就变成了真离婚。无论是影视、文学作品还是现实生活中都有这样的例子。此时只能起诉,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维护自己的权利。
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
1、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
(3)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
(4)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
2、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欺诈离婚具有以下特征:
(1)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不会作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即行复婚。
(3)受欺诈方既是受害人,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后者为假离婚调解协议。但现实生活中以通谋离婚为多数。
综上所述,假离婚也是属于离婚,只要合法的办理了手续就算是解除了婚姻关系,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可以按民法典的条款来进行处理,只要让双方的利益不受到伤害,那么就不会引起各种纠纷,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1、规避“限购令”以满足购房条件。2、为规避税费而“假离婚”。3、为了获取拆迁收益而“假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可以。假 离婚 的夫妻并不是真的想离婚,只是想通过假离婚来达到分割财产、逃避 债务 等目的。办了 离婚登记 ,在法律上就是真离婚。实践中,很多夫妻假离婚反倒假戏真做,一方在离婚后不愿再与另一方生活,因此产生了许多纠纷,否则 离婚协议 对 财产分割 的协议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
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是涵盖了很多方面的,而且我们遇到的很多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都是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法律与日常生活有直接的关系,以下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
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1如果为达到一种目的(购房、福利分房、逃避债务纠纷等)去办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处于离婚状态。如果一方出于另外的原因(如外遇)而不想复婚,那就变成了真离婚。无论是影视、文学作品还是现实生活中都有这样的例子。此时只能起诉,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因为购房政策假离婚了,还是夫妻吗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因此,依据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领取离婚证的,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即时产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法律认定离婚采取形式主义,只要双方领取了离婚证即为离婚,不论双方离婚原因和离婚后是否实际分居或分割财产。
二、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一方出轨法律上怎么认定
上文说过,领取离婚证的男女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再具有夫妻关系,双方不再负担有忠诚义务,所以所说的“出轨”只是道德义务上的说法,法律不予认定出轨。
三、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假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存在两种情况: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
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生活在一起,同居的。
办理假离婚后,同上面的情况一下,夫妻双方协商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情形发生的,财产不能要求重新分割。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同居共同所得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条件一样的情况下,平均分割。共同所得的财产是指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第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四、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双方财产如何认定
依据夫妻关系自离婚时正式解除,离婚之后双方各自收入均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财产依照离婚登记时双方的约定或递交婚姻登记机关的财产分割协议书确定分割。
五、离婚后如何恢复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依据规定,离婚后恢复婚姻关系的方法仅只能再次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完成,这也是我国对于身份关系认定形式主义的又一体现。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2假离婚后真离婚怎么办,可以挽救吗
很难了的。只要办理离婚手续,领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视为离婚,除非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期间签订了“假离婚”协议或能证明夫妻双方确属“假离婚”的录音、纸质等证据。
[案情简介]
小李和小红结婚了,由于两人收入都不错,想再买一套房作为投资用,但是由于他们所在城市采取限购政策,一个家庭只能买一套房。两人听从“朋友”的建议,办理了“假离婚”。没想到,“假离婚”后房子还未买,小李却打算假戏真做,向小红提出正式分手,小红懵了……
[法律解读]
只要办理离婚手续,领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视为离婚,除非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期间签订了“假离婚”协议或能证明夫妻双方确属“假离婚”的录音、纸质等证据。
此时的小红伤心欲绝,想着既然复婚无望,那就在财产分割上为自己做最大的争取。律师说,办理“假离婚”财产分割有两种情况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同居的。
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形成同居关系,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同居共同所得财产(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3)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5)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由于小红与小李“假离婚”后一直处于同居,两人又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所以很快便处理完毕了。
没想到,此时小红竟发现自己怀孕了,她第一时间告诉了小李,但小李心意已决。
可怜的小红只好独自承受,决心要生下孩子。但小红又担心孩子出生后会因“非婚生子女”而受到歧视。对此,“婚生”与“非婚生”享有同等权利
(一)、我国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享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不可侵害。
只要办理离婚手续,领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视为离婚,除非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期间签订了“假离婚”协议或能证明夫妻双方确属“假离婚”的录音、纸质等证据。
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3夫妻假离婚有什么影响
“假离婚”之所以被称之为“假”,原因在于夫妻双方在目的达到后还要复婚。但人的意图犹如肚子里的蛔虫,哪里会想到有几条。实践中,不乏有夫妻一方是想真离婚,为了骗取对方的配合而假借名目办理离婚的情况出现,当对方满怀希望复婚时,没成想却遭到无情拒绝:对不起,结不结婚是自愿的,我不想跟你复婚。这没啥说的,现代社会秉持“婚姻自由”的原则,人家不想跟你复婚,还真是一点办法没有。
夫妻假离婚有法律保障吗
虚假婚姻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假离婚。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中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此时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抗辩来证明婚姻有效。
夫妻假离婚是什么意思
假离婚是指夫妻为了达到某种目标,比如分割财产、逃避债务等,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分割财产并办理离婚手续的行为。
假离婚为什么称之为“假”呢?这是因为,夫妻并不是真心愿意离婚,而是为了某种目的,把离婚当作一种掩人耳目的方式。从实践中来看,绝大部分假离婚都是以达到非法目的为动力的。
实际上,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假离婚这么一种说法,假离婚只不过是老百姓自己的说法。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离婚都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假离婚也必须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
离婚有哪些方式
1、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
其一,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必备条件。
其二,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出适当的处理。
2,诉讼离婚
单方面离婚的条件: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