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的安全距离。
有一名杭州小伙在与一名路人发生纠分后持续了一分钟左右,然而这名路人被确诊为阳性病例,同时该名小伙也因为与这名路人吵架,成为了密切接触人员。这名小伙,也是十分的无奈,目前他也在积极的配合医护人员,防疫自身方面,同时也居住进了隔离酒店,这名小伙目前的态度以及性格也是非常乐观的,他将在隔离酒店度过两周的时间。
一、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是一名杭州小伙在与他人发生争执时,这名路人在过后被确诊为阳性病例,随后该名小伙被定义为密接人员并与确诊病例同住进隔离酒店进行集中隔离观察治疗,该名小伙觉得此事十分的诧异,他仅仅是与该名路人吵架,一分钟就成为了密接人员,这让他的工作学习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该名小伙明白目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也在积极的配合有关方面进行防疫治疗。
二、如何避免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
在公共场合应该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一个安全距离,即使发生纠纷也应该佩戴好口罩不予他人为了纠纷时的成口舌之快而摘下口罩,这样会对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带来一定的危险,同时也不应该将口鼻暴露在空气中,这样更有利于病毒附着在自己的皮肤之上。如果每个人都能将目前的防疫放在首要位置,那么自己被确诊阳性病例的几率就会下降。
三、这件事我的想法是什么?
这名杭州小伙因为与路人发生纠纷,一分钟成为了密切人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如果这名小伙在佩戴好口罩并与他人保持一米安全距离的情况下,那么感染的风险就会越来越小。现在生米已经煮成熟饭,那么就祝愿这位小伙早日康复。
杭州出现大白强行拉人去隔离的事情,也因为此事件杭州临平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对此事进行了通报,对相关防疫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也向这名男子进行了道歉。原来这名男子与一新冠病毒阳性病例曾在同一时空交集,在调查后判定这名男子为密切接触者。之后大白也多次通知这名男子进行配合去集中隔离,但是在沟通的过程中,这名男子极度不配合,才会发生拉扯。
大白和这名男子进行过多次沟通,希望他能够听劝、主动去方舱进行隔离,但是这名男子心怀戒备,并没有配合,沟通无果之下,大白才会强制性地拉这名男子去隔离。这件事被发到了网上,并在网络上引发争议,而相关单位在得知此消息后立马进行核实。在随后的沟通中,和男子同行的女士说,防疫人员上来就抓人,证件、通知什么都没有,去哪里什么都不知道,就要立马带走,让他非常戒备。女子表示:“并非不跟防疫人员走,而是因为防疫人员什么都不说。” 可见缺乏良好的沟通,所以才会出现网传的暴力执法事件。
最近网络上关于核酸检测的乱象频繁发生,类似于核酸检测实验室不规范、随便捏造他人是阳性的情况、大白随便抓人去隔离的情况也频繁爆发在网络上。也是因为有这些情况的出现,所以杭州的这名男子才会对一上来就直接要把他拉走去隔离的大白非常戒备,且不愿跟他走了。况且这名大白也并未向男子出示相关的证件和他阳性的核酸检测报告以及相关通知,流程上就不规范就不能够让人信任,也无怪乎这名男子怀疑他的身份了。
核酸检测乱象耗的是国库伤的是民心,若是不能够整顿相关乱象,那不仅会对我们国家的经济造成重大损失,且也会伤了民众们的心。希望早些解决此类事件,和那些有作为的城市学习,让自己的城市早日焕发光彩。
关于吵架“气死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一直是双方谈论的焦点,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在特定环境下需要承担责任。
简单梳理下,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根据“气死人”的施动者也就是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和性质,“气死人”通常情况下可能产生三种不同的法律后果:
1、行为人明知对方精神脆弱、生理有疾,可能会被气死,而故意追求气死对方的结果。那么,这种以“气”的行为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主观上属于故意,与受害人的死亡后果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构成犯罪,须负刑事责任。
2、行为人主观上存有过错,但不具备追求对方死亡的目的。在纠纷中恶语伤人,侮辱刺激对方,进行精神干扰,这种情况下的“气死人”,本质上构成民事法律调整的侵权行为。
3、行为人主观无过错,对方被气死纯属偶然。则此类“气死人”为一种意外事件,行为人既不负刑事责任,也不负民事责任。但从社会伦理的角度讲,行为人应当承受一定的道德压力。
最后,即使是无意而“气死人”,也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被“气”的人也有不可推卸责任,尽管最后受害者是自己,各方应当又宽阔的胸怀,克制自己,减少矛盾发生。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