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妈景区吵架,围观游客非但不劝阻还被瞬间逗乐,这是为啥?

两大妈景区吵架,围观游客非但不劝阻还被瞬间逗乐,这是为啥?,第1张

网上很火的两大妈吵架,围观的人很多没人制止,人都因为两大妈的动作被逗笑,真是不像打架,像斗舞一样。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好了,就想出去旅游看看外边的世界。特别是年龄大了退休的人。没有什么事做就会去游山玩水。到旅游景区去走走看,感受大自然的魅力。景区内每天接待着成千上万的游客。有的时候人多了就什么事情都有。有时候难免因为一些小事情发生磕磕碰碰。

最近湖南张家界景区就因为两个大妈吵架而火了起来,本来吵架就是不好的事情,特别是在公共场合,那么为什么两个人吵架旁边的人没有劝架反而是被逗乐呢?还意外的成为了网红,也许这两个大妈也没有想到吵架会是这样的后果。

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呢?其实当时景区里有很多的游客,最开始两个人吵架的时候也有人劝阻,而且景区的环卫工人还劝两个人”别吵了,再吵就成网红了”,没想到,她的这句话却成了事实。两个人到底因为什么吵起来的不知道,但是却吵的很激烈,穿黑色衣服的大妈胖些,气势上也比较有压倒性,用手指着对方还很有节奏感,一直向前去蹦跳着。穿**衣服的大妈也不服输也很有节奏的用手指点回去。这样你来我往的不像是吵架,更像是斗舞很有魔性。

两个大妈的姿势都很有趣,跟平时看到的吵架场面完全是两种状态,看起来更搞笑,所以两个人吵架的时候旁边的人都在围观。却忘了事情的本质,还有许多人拿出来手机拍下了这个场面传到网上,因此两个大妈成了网红。也是一场比较有个性的吵架,被网友疯传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乐趣话题。

你好,你想问四级高级警长在考察期间被人挙报吵架怎么写吗?四级高级警长在考察期间被举报吵架,写报告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1、报告的格式:报告应该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进行书写,包括标题、正文、落款等部分。

2、报告的内容:报告应该详细描述举报事件的发生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事件经过等。同时,应该对事件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对工作、团队、公司形象等方面的影响。

3、报告的语言:报告应该使用客观、准确、简明的语言,避免使用主观性词汇或情感色彩强烈的表达方式。

4、报告的证据:报告应该附上相关的证据,如录音、照片、见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报告的内容。

5、报告的提交:报告应该按时提交给上级领导或相关机构,以便及时处理和评估事件。

818公交车上发生的事情,让人气愤!

一个大妈,乘车不买票,还振振有词,这已经很过分了。更离谱的是,大妈怒怼整车乘客,耽误了所有人的时间,反而将自己塑造成受害者的角色。绝了!

看完这个视频,也许很多人都恨不得穿越回到视频的那个场景里面,狠狠地教训大妈一顿,抽她一耳光,或者训斥几句。

不过,即便穿越回去,论吵架,我们还真不一定能够吵得赢这个大妈,她是高手。

在这个视频里边,无可否认,讲道理的乘客,就没办法吵得赢这个大妈。

我们再看一下大妈当时是怎么跟整车人唇枪舌战的,这里截取一些对话的片段。

……

后面的对话大致跟这些差不多,虽然乘客们义愤填膺,但无奈大妈战斗力太强,作为看官,我明显感觉到乘客们在这场吵架中吃亏,像是哑巴吃黄连。

为什么这样?

乘客们没意识到,他们试图讲道理,但是大妈悄无声息地将对话的性质转换成了吵架,吵架中最重要的反而是神逻辑,也就是耍无赖,不需要解释。

下面是大妈的神逻辑:

1、我能免费正常坐车。

2、我没有妨碍任何人。

3、乘客没有权力管我。

讲道理和吵架用的是两套完全不一样的言语体系。跟无赖讲道理,只会吃亏。

那怎么破?我的建议是,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针对大妈第一条逻辑,司机也许可以这样讲:车是我的,你上了这个车,我就要收钱。死人可以免费正常坐车,你要不自行了断算了。

针对大妈第二条逻辑,乘客也许可以这样讲:你就像苍蝇一样在我耳边嗡嗡叫,又像大粪一样碍眼,大家把她扛下车吧。

针对大妈第三条逻辑,乘客也许可以这样讲:我们人数比你多,一人一巴掌就能拍死你,为什么不能管你?

用诸如此类的言语,对大妈的杀伤力肯定会比讲道理大得多。

当然,中国一直是礼仪之邦,社会也一直提倡发生冲突时,最好尽量保持理智,文明用语。

但有个很重要的前提,常常被我们忽略,文明不是给野蛮人的,对付野蛮人,应该用更有效的办法。

那问题来了,如果别人执意吵架,你还愿意跟他讲道理吗?

为什么不用他的逻辑,怼死他?

第九集

海美总是一副堂堂正正、充满自信的样子!一家人都非常听海美的话。rnrn  不过,一家人当中有一个人对海美有反感,这个人就是李民勇!rnrn  民勇不听海美建议大家一起包饺子的话…两人之间的气氛冷冰冰的…rnrn  敏浩听说尤美让他来家里看DVD,高兴得蹦了起来。不过,不知为什么,金虎不让他去尤美家

韩国两个小女孩吵架的电视剧:搞笑一家人。《搞笑一家人》又名《无法阻挡的HighKick》是韩国MBC电视台制作播出,金秉旭执导,李顺载、罗文姬、郑俊河、丁一宇、朴海美、金彗星、朴敏英、崔民勇、金范、徐敏静、申智等人主演的家庭喜剧。该剧讲述了住在韩国首都首尔黑石洞的李顺财一家搞笑的日常生活。于2006年11月6日在韩国开播。

百米狮子林桥因为网络力量而被网友赋予“8A”景点的名称,归根到底还是网络热浪的影响。

近日,天津海河百米狮子林桥上跳水大爷们引发全国关注,各种视频在网上热传,狮子林桥也被网友戏称为天津“6A级”“8A级”景点

有网友评论,世界跳水看中国,中国跳水看天津,天津跳水看大爷。还有网友开玩笑说,今年四月最新潮的打卡点是淄博烧烤,六七月份去贵州看“村超”,到了八月,一定要来天津看大爷跳水。 

狮子林桥大爷跳水到底有什么好看?为什么这么火?

“九河下梢天津卫”,横贯城市的海河是天津人的母亲河,海河上桥梁众多,历史悠久,《天津通志·地理志》记载,海河干流长度73公里,数十座桥梁横亘海河之上。 

狮子林桥始建于1954年,一边是红桥区,一边是河北区,旁边就是古文化街码头,历经数次改造,目前桥长近100米,宽近40米,桥下共有三个主航道,桥面距水面目测6米左右,桥上共有四个石狮,早上跳水的人多集聚在靠河北区南侧的石狮旁。

爆火之后的狮子林桥成了天津著名打卡点和网红“秀场”,周末更是人山人海。

早上8点多,桥上岸上人已经很多,第一波跳水开始了。 

71岁的邵大爷住在南开区,一大早就赶到狮子桥头,他身穿泳衣泳裤,拄着一副拐。半年前邵大爷玩滑板左脚扭伤,还没完全康复。大爷开玩笑说,不耽误游泳,他六七岁就在海河学游泳,至今60多年了。

大爷最早在3公里外的赤峰桥游,那边原来有几家热电厂,冬天水温高,后来热电厂拆了,他就来狮子林桥游泳。

因为脚伤,邵大爷没从桥上跳,在桥下平台找到下水点,身子慢慢挪到水边,下水游了20分钟就上岸休息。

“你从南方过来的,估计不太习惯吧?”大爷笑着说,“你来晚了,最近这里太火了,早上这一波跳水的都是年轻人,凑热闹的多,我看了下,他们下水动作不好,水花太大。”

河堤上看客如潮,每当桥上有人准备跳水,桥下齐刷刷一片手机举过头顶。

一个光膀年轻小伙站在桥沿跃跃欲试,但始终不敢跳下。有人大声朝小伙喊,“勇敢一点!请你再勇敢一点……”最终小伙鼓足勇气,做出人生中的勇敢一跳。

小伙姓陈,来自江苏,前几天去北京出差,在网上刷到狮子林桥跳水视频,兴致勃勃,专门赶到天津。

小陈入水瞬间,海河水面翻涌出大水花,人群发出“哦豁”一声。

站我身旁一个小伙子说,“这个不太好,只能打5分。”又补充一句,“这是鼓励分,勇气可嘉!”

一辆大巴车开到狮子林桥旁的望海楼附近,十多位大爷大妈扛着各自“XX游泳队”旗帜,他们是从北京、黑龙江虎林、吉林四平等地专程赶来天津跳水。大爷大妈们一出现,现场掌声响起。

“哎呦,黑龙江、吉林的都来了,这下不止天津大爷跳水了,东北大爷大妈都快来齐了。”

四平红嘴冬泳队一位大爷说,他们从网上看到天津狮子林桥跳水气氛非常好,于是约好一起过来。“我们得支持!”

徐凯也从牡丹江特意赶来,20多年前,她在牡丹江镜泊湖高高的悬崖上跳水成功,被誉为“亚洲悬崖跳水第一女飞人” “冬泳界小龙女”。很多当地游泳爱好者一下认出了她,纷纷上前合影。

9月2日,曾经的奥运跳水冠军何冲也来到狮子林桥跳水,2008年北京奥运会,何冲摘得跳水男子三米板金牌,2016年退役。“奥运冠军何冲狮子林桥跳水”的视频再次引发网上热传,很多网友说,这一跳得打十分,也有网友笑称,“水花也有点大,估计起猛了。”

网上热传的跳水视频中,“熊猫警长”、“小梅子”、“老镰刀”出镜率相当高。

狮子林桥跳水队成员五六十名,平均年龄六七十岁,“老镰刀”、“小梅子”都是队员。跳水队每到大小节日都举办活动,比如“六一”儿童节戴着红领巾跳水,独特氛围引来全国各地“跳友”,据说五六月份,广东民间跳水团就来了45个人。

“熊猫警长”穿的熊猫警长泳裤也火了,不少人跟帖说,也要去买一条。一位跳水队员说,这条短裤“熊猫警长”穿了两年多,从国外带回来的,“很多人都在找我们买这条泳裤,我们现在也在找。”

“沐雨秋哥”是土生土长天津人,今年60岁。都说“九河下梢天津卫”,天津水系发达河流众多,“沐雨秋哥”六七岁时,就在大人带领下下河玩水,练就一身好水性。

河多桥多,给爱水的天津人提供了天然“跳台”。

“沐雨秋哥”说,海河上跳水点位很多,比如北安桥、赤峰桥(落差9米)、富民桥(落差13米),最火的还是狮子林桥。“因为它靠近天津古文化街区,冬天桥下比较暖不会结冰,高度(落差六七米)也比较合适。”

“不知怎么地,突然就火了。”聊起天津跳水大爷的突然走红,“沐雨秋哥”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他从2021年1月开始拍摄天津大爷大妈们跳水、冬泳、健身短视频,最近两周一条视频的点击量,比过去10条加起来都多。

“上个月天津泄洪,原先跳水的地方封了一段时间,可把这些大爷大妈憋坏了。(8月)21号解封以后,突然就开始火起来了。”

最早一批跳水大爷

现在每天劝退年轻人

狮子林桥下主航道经常有游船穿过。上午10点开始,眼看桥上跳水的人越来越多,在水里游泳的几个大爷赶紧上岸,有的拿起喇叭喊话,维持秩序。

“不少年轻人凭着一股子热情就脱下衣服上桥准备跳水,有外国小姑娘,还有穿着奇装异服的,还有穿救生衣跳水的,这不是瞎胡闹嘛。”

“沐雨秋哥”坦言,跳水是有技巧的,“你看那些大爷大妈,不是跳了一天两天了,人家从小就跳就爱玩,才有了现在的功夫。4米落差都能给人拍懵过去,6米(站在栏杆上7米)更不是开玩笑的,最近救上来好几个了。”

他说,现在,狮子林桥跳水队几个老队员都没工夫跳水了,在桥面维持秩序,劝阻没经验的年轻人。“火了之后,他们都累坏了。”

“老镰刀”再次出场

“老镰刀”的出现引来看客们一阵骚动,他每走两三步就被拦下合影,面对热情的粉丝,“老镰刀”总是笑脸相迎。

“老镰刀”姓苏,人称苏爷,74岁,十多岁开始游泳,以前在胜利桥(现在的北安桥)学的跳水,2001年后固定在狮子林桥跳水。

“以前这里一直禁止下水,也有人管,人家过来说,别游了,我们也不跟他们犟,点点头,好嘞您呐……”

“老镰刀”说他年轻时哪里都敢跳,“嘛姿势也敢做,翻跟头也会。赤峰桥9米高,难度大,以前我不敢跳。有一次喝了三两酒,吃了个大螃蟹,酒壮熊人胆,就去赤峰桥了,下水不是脚先下,可疼了。”

年轻时“老镰刀”在内蒙古通辽上山下乡,回到天津后在浙江人开的鞋城工作25年,直到退休。

“后来我们就在狮子林桥跳水,跳水队员流动也大,有来有走,总归有二三十人。”

“我在场的时候,现场气氛可能热闹些,我这人喜欢说笑,经常给他们解说,比如‘站在跳台上上的是张先生,他表演的是向前翻腾几周半’,其实没有,活跃气氛,乐呵乐呵罢了。”

对网友的“追捧”,“老镰刀”说自己也没想到,不过他态度淡然,“什么火不火的,穷开心,活在当下……就一阵风,过去就过去了。”

说起如今狮子林桥跳水火爆,“老镰刀”不主张年轻人图热闹“瞎参和”。“他不会呀,怎么个姿势下去都不知道,这怎么行?”

“天津人骨子里就喜欢热闹,心态也好,谁来了都欢迎,我们也不会拦,但现在我们跳得少了,主要是配合维持下秩序。有些年轻人来跳水,我们碰上了也会问两句,会不会跳,怎么下水比较安全,提醒一下,大家现在热情高,可别出什么事儿。”

年轻人也有跳得好的,30多岁的小许是狮子林桥跳水队两个年轻人之一,去年开始跳水。

小许说,前阵子很多年轻人跳下去被水呛过,“先得从低台开始学,我们都是队里老师傅慢慢带出来的。”

小许有些担忧,如今很多外地来的,没经过训练,甚至从没从这么高跳下去过,创新主要是为了“打卡”,跳下去的姿势不对,存在蛮大隐患。

“最安全的方式就是,一只脚往前跨一步,自由落体,紧接着双手双脚都要并拢,这样不至于发生意外,不然很容易就会被水‘拍’伤。”

一男子跳水疑被“拍晕”

现场救援队紧急救上岸

快7点钟,一男子从狮子林桥上跳下之后,被人从水里救出抬上担架,送到路边120急救车上。

当天9点多,天津消防发布,一男子在天津狮子林桥跳水,疑因姿势不对被水拍“晕”,消防员和蓝天救援队紧急跳水救援,消防提醒,高台跳水有风险,切勿模仿。

也有多位受访者告诉记者,高台跳水有一定危险性,千万不要贸然参与,哪怕是呛一口水,手脚入水姿势不对,都有可能出现意外。

狮子林桥河堤两旁也有相关提醒,靠近古文化街码头一侧,竖有“禁止游泳”等安全提示。

自从狮子林桥跳水火爆,相关部门也在现场加强了管理维护。从早上8点到下午6点,当地公安、城管、交警一直在现场引导,120急救车和医疗应急点随时待命。

一些年轻人从桥上人行道上翻越桥栏,尽管现场民警和城管一再提醒,但多数人基本不听。

狮子林桥两侧都有红绿灯,靠近跳水点附近游客实在太多,尽管至少四名交警一直在路口维持秩序,但随意闯红灯现象普遍存在。桥上的人行道宽3米左右,从早到晚桥面几乎站满了人,已经无法正常通行。

没有违法。

“退,退,退”的梗源于一则吵架视频,视频中男子要求摆摊大妈让出占用的停车位并质问大妈有没有营业执照,是不是属于非法经营。但是大妈不予理会并说出退退退,其中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或者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大妈没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不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是1999年刑法修正案增加的内容,而第(四)项则是一个具有兜底性质的规定。有了这一规定,就意味着对于那些未触犯其他罪名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可以用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例如,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且有可能诱发其他犯罪,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直接规定诸如“传销罪”或“非法传销罪”之类的罪名,故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以非法经营罪打击情节严重的传销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量刑标准:违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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