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买了全险把别人车撞了,费用超出车损范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怎么办?

车辆购买了全险把别人车撞了,费用超出车损范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怎么办?,第1张

如果要是购买了全额车险,然后出现了事故,保险公司还拒绝理赔的话,就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因为保险公司完全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可以拒绝理赔。因为你是购买了全额车险,所以保险公司肯定是要全额理赔的,就算费用超出了车损范围,也应该是按照这个范围,来进行最大程度的理赔。也不应该就放弃理赔。

这属于保险公司的一种耍赖的行为,是可以对他们提起诉讼的,而且法院也是会强制执行这些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既然敢卖这种全额车险,那么在理赔的时候肯定是要向当事人进行理赔的,要不然他们就是一种没有诚信的表现,以后大家也不会去买他们公司的保险了。

而这种跟保险扯皮的事情也是经常有发生,为了能够减少这种扯皮的事件,所以大家应该去买一些大公司的保险。越是那种小公司,他们越会在理赔的时候有很多的猫腻。所以自己也要强硬一点,跟保险公司据理力争,他们看到你据理力争的话也会非常害怕,他们怕你把事闹大,他们的生意就做不成了,所以你还是应该跟保险公司好好的协商一下,是要是他们实在是拒绝理赔的话,你就向媒体曝光,或者是直接去法院起诉他们相信保险公司也是会在看到情况不好之后给你理赔的。

不过还是不应该随便的吵架,应该文明的去争取自己的权益。这些保险公司也都是欺软怕硬的,如果要是遇见那种特别温和的人,保险公司就会更加肆无忌惮。所以你就要显得强势一些。好好的去跟保险公司的人进行协商并且告知他们,如果他们不进行理赔的话,就要向媒体曝光。我觉得这些话还是非常有分量的。

根据我了解的全国各地法院的判例,车辆贬值损失原则上不赔偿。

虽然我们不少人都认为交通事故中的贬值损失需要进行赔偿,但也存在很多不合理性,比如发生事故后车辆进行维修,其中的车辆部件进行维修更换时的费用超出原部件的价值,是否可以抵扣车辆的贬值损失;

关于贬值损失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也需要考虑我们国家道路的交通情况,有一些路段的交通事故发生率比较高,加上人们的安全意识薄弱,增加车辆贬值损失赔偿不利于道路交通发展,还可能会加大事故责任方的负担。

我们国家目前对贬值损失赔偿问题没有确定的规定,没有更科学的办法可以确定贬值损失的赔偿问题,所以可能会加大事故责任方的负担,不能保证判定的公正性,其实在每一场交通事故中,无论是责任方还是受害方,每辆车多多少少都会有贬值损失,如果推出贬值损失赔偿的规定,并不会有利于减少纠纷,还可能造成更多的交通事故案件到法院进行起诉,所以,我们目前对于贬值损失赔偿问题不给予支持。

目前,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支持,比如新出厂的全新车辆(待售商品车),造成严重损坏不能修复的车辆。使用时间很短新车,损坏严重的,也可以尝试争取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可以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并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如果是你撞了别人的车赔钱了,你会心情很差一段时间,这需要老公特别理解和宽容以及安慰。反之,你老公出了这个事,你应该多宽容和安慰他。

有时,夫妻遇到难事后,如果能做到有难同当,共渡难关,反倒是坏事变好事,促进夫妻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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