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我现在闲得慌,我来好好得帮你剖析一下。首先,你老公急需钱周转,如果你能拿出来,你可以理直气壮的说不许你老公向他前妻借钱。但是你拿不出来,他向前妻借钱很正常,因为这个渠道最省事。你心里不舒服,只能忍着,说出来就是你不懂事了。其次,他父母不满意你,他也指责你只会花钱。网友们说的都不错,怪就怪在你做了家庭主妇,没有工作,才让婆家看不起。现在,闹成这样了,你又不想离婚,只能先服个软,在家里做事勤快一点,另外赶紧在外面找找工作,不行就托人介绍。总之,工作一定是要有的,跟他父母关系不好,不要总在家里待着,去工作吧,朝九晚五得,矛盾会少很多。所以,女人啊,工作一定不能丢,否则在婆家直不起腰来。另外,婚姻是需要经营的,该忍得时候就得忍,适当的时候服个软撒个娇,不比你火气大的吵架强啊。
要知道,在两个人“事实婚姻” 的生活中,女人至尊的统治地位不是靠钱能够买来的,让身边的男人死心塌地的心无旁骛也不是靠在男人身上花钱就可以达到目的的。
寄人篱下的意思是什么?对于一个生活在别人的地盘上却又壮怀满志的男性又是什么感受?如果能够弄明白这一点,就能够改善目前俩个人的关系。
离婚的男人也是有自尊的,投靠到女人地盘、委身于女人门下的男人也是有自尊的。
很多女性表现出的“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强势,甚至是无意间常常表现出的颐指气使,再有就是动辄“这个家与你有关系么?还我的钱!收拾你的东西滚蛋!”,这样杀伤力巨大的话语,才是伤害一个处于弱势地位男人自尊的最大杀器。
寄人篱下,不仅仅是心情上的不舒畅,更有人格尊严上的屈辱。
不要轻易的相信,20万就可以换取一个有个性的男人忍辱偷生的一辈子。
要想留住男人的人,同时也想留住男人的心,那么,给予男人必要的尊重,用心灵鸡汤营养男人的内心,这比靠花钱来维系两人的关系更有效。
恋爱两年,男友中途偷偷和前妻复婚!
广西南宁,发生了一起揪心事!17年的时候,王女士认识了比自己年长几岁的刘先生。一来二去,王女士与离异的刘先生确定了心意。恋爱似新婚,经济实力不错的刘先生对王女士非常大方,不仅让王女士使用自己的信用卡,还时不时给王女士支付生活费。
同年11月,王女士的父亲因病住院,王女士便用刘先生的信用卡为父亲缴纳了439383元的治疗费用。之后,刘先生还特地向王女士转账895万元,让王女士专心为父亲治病。
见刘先生如此上心,出钱又出力,王女士觉得自己非刘先生不嫁。但王女士的美梦却因刘先生前妻的一通电话而破碎。19年的下半年,王女士接到刘先生前妻的电话,指责王女士是“小三”,破坏她的家庭。
原来,刘先生与前妻在18年3月复婚,一直没有告诉王女士。王女士无法接受刘先生的做法,更不愿意被“小三”,果断与刘先生分手。刘先生认为,分手可以,但恋爱期间为王女士花费的19万余元,她必须返还。
遭到拒绝后,刘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将王女士及其父母诉至法院。既然复婚了,就应该向王女士坦白,不应该继续蒙蔽王女士,陷她于不道德的处境之中。所幸王女士在得知事实后,能够保持清醒,及时抽身,不然不知道会面临什么样的牵扯。
可能从刘先生的做法上,有的网友认为王女士不应该向其返还19万余元。那这在法律上行得通吗?在本案中,刘先生向王女士支付钱款,而王女士并未向其支付任何对价,双方的关系符合赠与合同的特征。在法律上,赠与合同有普通赠与合同及附条件赠与合同之分。
女子还被要求还钱 ,法院咋判的像本案中,刘先生本身就是高收入群体,工资水平较普通人高很多。刘先生基于维系他与王女士的感情,不仅给王女士的父亲支付医疗费,还向王女士支付生活费。在刘先生向王女士支付该等款项时,并没有明确该等款项是不是以结婚为条件,而双方实际也没有谈婚论嫁。
所以,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刘先生向王女士支付19万余元有附带条件。既然无证据证明,那两人的赠与合同就是普通赠与。
在王女士接受刘先生的赠与款时,赠与合同就已经履行完毕。所以,王女士是基于她与刘先生的赠与合同获得的19万余元,并不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故而,刘先生的主张不能成立。基于此,一、二审法院均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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