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北京被拒进站打119称心中有火,你如何看待此男子的行为?答:无理取闹。
现在由于有疫情,所以我们到公共场所的时候都需要出示健康码,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大家的安全考虑,也是为了你的自身安全考虑。
北京的火车站就发生了一件和健康码有关的事情,有一位男士他的手机显示不出健康码,被火车站的工作人员拦在了门外,由此的他心生不满,不仅拨打了119还拨打了110。
一、这位男子有点无理取闹
由于你的手机无法出示健康码,所以工作人员没有让你进入,这一点也没有错,因为他们都是按照规定办事,你没有绿色健康码,谁都不敢冒着风险让你进去,毕竟疫情的传染力很强,他们必须慎重。
但是这位男子由于被拒绝就心生怨气,拨打119。然而当消防员全副武装赶到现场的时候,问他“哪里有火情的时候他却说是自己的心中有火”,你可知道当时消防人员的内心是怎样的感觉?
这简直就是无理取闹,他没看到事情的严重性,消防员的工作有多么的神圣、辛苦,他们出场要救的是人命,而这位男士竟然因为自己心里不爽就报假警,真的很让人生气。
二、该男子的行为应该受到处罚
如果每个人都行为因为自己心里的不爽去报假警,那消防员们还有多辛苦,你报假警还有可能会耽误真的警情,这是违法的,遇到这种人就应该要好好的处罚。
三、这种行为不值得大家学习
对于这位不讲理的人,我们应该要注意,不要去学他们。遇到问题可以商量着解决,而不是报假警来发泄心中怒火。如今这位先生已经被140刑事拘留,希望他能够想清楚,以后不能再犯这种错误。
在《烈火英雄》中不仅仅能够让你感受到的消防战士的英勇无畏,也能够感受到他们的铁骨柔情,在**中徐小斌和王璐是一对情侣,两人刚刚出场就是在拍婚纱照,拍摄过程中徐小斌的动作比较呆板,王璐一边瞪他一边拉着他做动作然后甜甜的笑,场面看起来非常的甜蜜温馨,但后来徐小斌却在执行消防任务的时候不幸牺牲了,两人也错过了最后一次交流令人遗憾。
王璐是消防队的防火督察员,徐小斌是一名普通的消防员,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并且计划着结婚,甚至去拍了婚纱照。王璐一直想要和徐小斌结婚,但徐小斌却总是拖着或者回避这个话题,因此在救火钱两人还吵了一架,谁都不想理对方。其实徐小斌并不是不想娶王璐,而是因为自己手里没有钱,结个婚手里就只剩下了几百块钱了,无法给王璐好的生活,所以才没有答应她结婚的事情。
但徐小斌却不知道他将再也没有机会娶王璐了,在油罐爆炸的救火行动中,徐小斌是负责远程供水的,原本是最没有危险的工作,可是因为海里的垃圾太多,让供水出现了问题,前方与大火战斗的消防员们时刻面临着危险,徐小斌只好下船去清理垃圾,结果在清理完之后却被欲望缠住了脚,最终溺死在了水里,在他下水之前王璐还通过对讲机和他讲话,但当时两人在闹别扭,徐小斌并没有回复。
谁知道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说话的机会了,在知道徐小斌牺牲之后王璐痛哭流涕,不敢相信这件事。徐小斌在牺牲之前还想象着王璐穿着婚纱站在自己面前的样子,但两人却再也没有结婚的可能了,在现实生活中徐小斌也是有原型的,希望这样的惨案再也不要发生了。
情节严重的,应当是构成了妨害公务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情节轻微的,也是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行为。
救火中的消防员,履行的是紧急情况下的特殊公务,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这种情况下,打履行紧急使命的消防员,其行为严重干扰了扑救火灾的紧急行动,是对国家财产他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侵犯,所以,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行为。
算的。
1、警察具有基本的执法权,因此算袭警,构成妨害公务罪。
2、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如果行为人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只说行为,而不论行为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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