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病人犯罪承担法律责任有何不同

癫痫病人犯罪承担法律责任有何不同,第1张

1、癫痫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2、癫痫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癫痫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癫痫性犯罪特点:

(1)作案动机、目的不明确;

(2)作案时犯罪人处于意识障碍状态,尤其 是伴有感知综合障碍、幻觉、妄想症状的患者;

(3)违法犯罪 是突然发生的,无预谋和准备;

(4)危害对象无特定选择性;

(5)作案行为终止突然,犯罪人往往继而出现深睡;

(6)作案 后出现回忆困难;

(7)作案手段残忍,常为强奸、凶杀、纵火、毁坏等极具破坏性的犯罪;

(8)犯罪人对罪行供认不讳,大 多很后悔;

(9)犯罪人在押期间,多有精神活动异常表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癫痫性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具体要看癫痫病人是在发病时犯罪还是在未发病时犯罪,如果是发病时犯罪那么就可能会不负法律责任,如果是在未发病时犯罪那么就要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三百零三条 强制医疗的程序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第三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三百零六条 强制医疗的解除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第三百零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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