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位男子的行为非常极端。
在看到男子和老婆吵架后,故意醉驾撞车的新闻后,很多人都觉得这个男子的行为太过奇葩,甚至已经难以用正常人的思维来理解这位男子的举动。
一、我认为这位男子的行为非常极端。要知道夫妻之间吵架是在所难免的事情,在夫妻之间发生矛盾之后,夫妻之间必须要做出让步和解。因为如果让夫妻矛盾变得越来越严重的话,那么必然会引发更加激烈的冲突,而这位男子在和老婆吵架之后,竟然做出了醉驾撞车的事情,所以我认为这位男子的行为非常极端。
二、这位男子的行为非常极端,是因为没有表现出理性的态度。相信所有人都知道,醉酒驾车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而这位男子不仅醉酒驾车,并且还在醉酒的状态下出现了撞车的情况。正是由于这位男子的行为没有表现出任何理性态度,所以我才会觉得这位男子的行为非常极端,如果这位男子没有吸取到足够的教训,那么必定会变得极其可怕。
三、这位男子的行为非常极端,是因为没有考虑到其他人的安全。如果是和自己老婆的矛盾,那么这位男子完全可以和自己的老婆私下解决问题,然而这位男子在和老婆发生矛盾之后,竟然选择开车去冲撞其他车辆。正是由于这位男子的行为已经给他人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所以我认为这位男子的行为必须要受到严惩,只有这么做,男子才能够收敛自己的行为。
我希望男子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有吸取到足够的教训,才能够成为一名真正的守法公民,千万不要觉得意气用事会是解决矛盾冲突的办法,因为一旦意气用事的话,必定会让自己后悔终生。
法律主观:
夫妻吵架一方砸车,如果是砸的自有的车,不犯法。如果是砸的别人的车,是犯法的,车价值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夫妻吵架一方砸车是否犯法,视情况而定:
1、夫妻吵架一方砸车如果砸的是自己的车不犯法,只要不影响公共秩序或者他人正常权益是不犯法的;
2、如果砸别人的车则是违法的,甚至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在本例中,妻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主要取决于该车子的所有权归属以及毁坏造成的财物损失数额。如果车子是妻子的私有财产,其毁坏私有财产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车子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丈夫一方的私有财产,就需要根据车子毁坏程度来认定毁坏财物的具体数额,能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就可以认定为犯罪(通常认为毁坏财物数额达到五千元构成本罪)。如果毁坏财物数额较小,则认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警告、罚款、行政拘留)。但上述的两种情况,权利受损一方都可以向法院主张民事侵权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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