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商业/理财 >> 创业投资
问题描述:
我与一朋友欲注册一公司,原定为合伙企业,但去工商注册时,工商局说合伙企业名称中不能有“公司”在里外,只能是:XX工作室,XX事务所,XX中心什么的,所以只有放弃注册合伙企业。
但注册公司的话,因我们是两个合伙的企业,我是大股东,60%,另一股东可能是想做法人,所以如果他做法人的话,如果产生分歧的话,我的权益如何保障?我有什么方法约束他的行为。当然我是非常的信任合伙人,但是总有意见不统一的时候吧!
另外我们是服务型的公司,公司注册前我己经做了许多推广,凝聚了我许多的心血。如果若干年后,我们其中有人要单飞的话,这个公司由谁要来优先继续?其他资产如何分配?
解析:
看来您目前还没有注册,对吗?
根据《公司法》,你们只有两名股东,那么股东会就只有你们两个人。至于董事会因为股东人数少,可以不设立,指定一名执行董事即可,一般该执行董事即为公司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只是一个称呼,没有任何职权。执行董事才有相应的职权,而这个职权也是行政上的职权。对于资产和重要决定的处理权法律规定属于所有股东,即股东会,而在股东会理,持股超过所有股份三分之二的大股东有绝对说一不二的权力效果,而持股超过二分之一的大股东基本上是说了算的。法律规定就是这样。
实际操作:
1 虽然“法人代表”只是一个称呼,但是社会上一般认为法人代表是老板,是核心,你要有心理准备阿!
2 虽然《公司法》的规定强制性保证了你这个大股东的利益和话语权,但是,你们毕竟是一起合伙做事情,真要有意见不和的时候,你动不动就拿《公司法》来压他,他也未必服你,根本不能解决问题。
3 给您一个建议:《公司法》新规定,一个人可以注册成立有限公司了,不一定要两个以上的股东,一个股东也可以。建议您自己注册。如果需要他的帮助,可以聘请他为你做事。
4 你们二人成立的有限公司,如果其中一人想撤资不干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该把股份转让出来,另一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如一楼所说,建议您学习一下《公司法》。搞企业应该要明白这个才好。
股东之间有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对财务管理有疑问或者财务支出不规范,可以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如果还是无法达成协议和共识,任何一个股东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公布财务报告。
如果有证据证明恶意破坏正常生产秩序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损失金额较大的,可能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另外,公司也可以起诉该股东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参考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四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打110,报警,报警时要有点技巧,不要和警察过多讲经济纠纷,只讲其损害公司财产、影响公司办公,最好还让他动静弄得大一点,大到可以引起治安处罚,否则警察只是劝解。另外,报警时要以公司名义不要以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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