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致离婚的原因排行 1、现如今的一大社会现象,外遇也是难以避免,在美满婚姻时间长了,不明白去维护保养,那麼也会出现第三者的出现。这也是大家没有管理方法好自身的婚姻生活,想一想和最爱的人牵手一生是必须多少的胆量,殊不知拥有第三者的出现,毫无疑问你是没法接纳。 2、如今的社会发展之中,人人平等女性有赚钱的工作能力,而男生也是有,因而两人相互之间会没去忍受。一些年龄小的夫妇没有历经磨合期,大量情况下也是会造成一些分歧,许多人由于这种缘故也离了婚。因而一定要明白去接纳另一方,才可以有一段更好的婚姻。 二、90后离婚的十大原因 1、可以造成 离异的,最先而言便是两人一直由于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儿争吵。 2、男人和女人都非常容易摆脱道德底线,许多人到婚姻生活中也挑选了外遇。 3、大家因为压力太大,也会对家中的直系亲属开展家庭暴力,这一点但是无法容忍的。 4、亲子关系的不和谐也造成 了大家的离异。 5、自身直系亲属在完婚之前没有发觉有哪些欠佳的情况下,殊不知在结婚以后就展现出来了。 6、你是否还记得这些由于购房分期付款导致的离异吗 7、觉得生活压力非常大,觉得那人没有前途。 8、觉得另一方缺陷愈来愈多,不明白更改。 9、看另一方愈来愈不看不惯,觉得不符自身情意。 10、日常生活不明白来关注自身。 导致离婚的原因排行大家在用心掌握过之后,才发觉如今的婚姻生活是多么的的敏感。婚姻生活许多情况下也会是一场旅游,也许这次旅游中会出现那么多的艰难,会出现那么多的曲折。因而如果你要想沿路领略到景色幸福的另外,还是要明白拉住另一方的手。 也许那人在完婚之前对你特别好,对你随处关注,殊不知在结婚以后却拥有全新升级的转变,这时候你也不必觉得到十分怪异,也不必觉得到十分痛楚,由于人全是能变的。婚姻生活一直必须磨合,当大家两人相互之间坦诚以待的情况下,这才算是真实能陪另一方修成正果的人。不必一直纠缠不清他人的不正确,许多情况下还要反省一下自身,爱的归处也许会难以寻找,但是如果你挑选了另一半,之后就需要担起义务来。 90后离婚的十大原因2 10年增长10倍,离婚人群年轻化 洪洞是山西人口第一大县,洪洞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设在县城繁华地带的一处十字路口。登记处负责人贾奇英说,全县2010年办理离婚手续的100多对,2019年达到了1300对,10年间增长了10倍,而近几年里年轻人来离婚的现象十分突出,离婚人群显现出年轻化的特点。 “前些年是80后,这几年90后也加入了,婚后一两年就来办离婚,有的甚至频繁离婚。”贾奇英说,自己印象最深的一对夫妻,大约二十七八岁,有过六七次婚姻登记记录,“电脑上一个界面都显示不完,还要翻页”。 事实上,90后离婚早已不是新鲜事。河南省郑州市民政局曾有过统计,90后离婚数量已经占到全市总离婚人数的两成以上。湖北省十堰市民政局数据显示,在2019年离婚的夫妻中,35岁以下的占比达45%,最小年龄分别为22岁、21岁。 90后离婚人群中不乏“冲动离婚”。中部某市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半月谈记者:“有时候就看一对小夫妻一路吵着架过来,我们劝几句也就回去了,有的是结婚没几天就来离婚,我们也可能会编个谎,比如要下班了、系统坏了,让他们回去冷静冷静。”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袁玮骅认为,90后之所以成为近两年来离婚队伍中的主力军,原因之一是90后崇尚自由,对待婚姻较为任性、冲动。 “其实我很理解所谓的冲动离婚。”90后已婚女青年王丽莉说,“现在年轻人对婚姻看得很开,结婚能冲动,离婚为什么不能冲动跟你在一起不开心,不跟你玩儿了还不行吗” “精神上、物质上未成年”是重要诱因 原本应当三十而立的90后,为何在组建家庭后又纷纷步入离婚轨道半月谈记者采访了解到,这一现象背后,折射新一代年轻家庭普遍存在着“精神上、物质上未成年”的现象。 半月谈记者在一份网络热传的“90后离婚的100个理由”帖子中看到,网友给出的离婚理由五花八门:嫁了个妈宝男,张口闭口“我妈说”;奉子成婚,婚后发现跟婆婆相处不来,老把饭嚼碎了喂我儿子;结婚买房都靠长辈的“六个钱包”,那不啥都得听他们的啊…… 一位从事了30多年家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告诉半月谈记者,近年来她经手处理的90后离婚案件中,绝大部分都有父母因素在其中。“不少年轻人虽然成家了,但是仍然在精神上、物质上依赖原生家庭,容易被父母的`意见左右,夫妻双方有了矛盾不是想办法与对方沟通,而是回家找妈妈,往往导致矛盾升级。” 与依赖原生家庭相伴随的,是责任感的缺失。不少夫妻婚后仍把自己当做父母的宝贝儿子、女儿,没有为人夫、为人妻、为人父、为人母的责任感。 90后小芳(化名)说,自己和丈夫很小就认识,婚后育有一子,但是丈夫沉迷打游戏,花钱充值买装备,还常常与游戏圈的“战友”聚餐至深夜,对老婆孩子缺乏关心,也很少承担家务,为此她提出分居。 “精神上未成年”还表现在婚前。不少受访的90后离婚者表示,两人没有经过充分了解就被父母催婚走入婚姻,婚后生活出现各种矛盾,最后难以调和。 广东茂名化州法院最近审理了一宗90后离婚案件,年轻夫妻结婚不到半年就闹离婚,男方在庭审中细数女方“十大罪状”,认为对方睡前在房间泡脚、不讲个人卫生、不懂基本烹饪技巧等行为难以忍受。经了解,这对夫妻经人介绍相识,网聊1个月见面,见面后次日便领证,只因父母认为“年纪到了,必须先成家”,便抱着“先结婚后恋爱”的心理结婚。 避免“三十而离”还需多方合力 多位受访者指出,看待年轻人离婚现象无需过分悲观或是一味否定,但离婚也不仅仅是个人私事,还关乎无数家庭的幸福、关系利益相关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还需多方用力,避免“三十而离”现象持续发展。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针对轻率离婚的社会现象,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说,这一规定也体现出法律背后的道德伦理基础——尊重婚姻、尊重家庭、珍惜感情。 “但这一规定有点类似于婚姻中的一脚急刹车,是在事后起作用。”民俗专家常嗣新表示,要让90后真正“而立”,还需父母有边界意识,成年子女有角色转换意识、责任意识,真正为自己的婚姻和人生承担起责任。 网上许多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文章后,留言第一的往往是“结婚才更需要冷静期”。专家提出,降低离婚率的前提是应不断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减少冲动结婚。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543%的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设置了婚姻家庭辅导室,为当事人提供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危机处理等服务,但仍有不少地区未设立专门机构。有民政系统人士建议,可通过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 90后离婚的十大原因3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90后的身影出现的越来越多,且离婚案件数量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调研中查阅了大量的案卷,离婚原因各异,总结发现90后人群离婚案件表现出以下特点。 1、闪婚闪离。 在年龄分布上,离婚年龄集中在90年到94年出生群体,在结婚时间上分析,闪婚闪离情况较多。据统计,婚龄在5年以下(含5年)的离婚案件中,90后人群的离婚案件占一半以上。他们的相识时间普遍在1年左右,结婚时间平均有3-4年。 最长的有6-7年,最短的也有2年,大部分集中在3到5年左右。“90后”离婚在结婚后一年至三年内离婚的案件也有。尤其在农村,有很多青年没有达到法定婚龄,有的是通过各种手段修改自己的真实年龄而达到结婚的条件;有的是先同居,待达到法定婚龄时再领取结婚证。 由于结婚时双方年纪太小,婚姻和家庭意识不够成熟,婚前缺乏足够了解,仅凭一时感情冲动就草率结婚,婚后才发现双方性格不合;产生意见分歧和家庭矛盾时,不能正确看待和处理,为一些琐事愈演愈烈,最后上升至离婚。 2、大部分有婚生子女。 在离婚时,基本上对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都有争议,双方都希望抚养婚生子女。在财产产权明晰的情况下,这一点一般是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做调解工作的难点。因为家庭琐事纠纷离婚的夫妻,婚生子女年龄普遍集中在5岁左右。 3、离婚前双方都有分居的经历。 50%的夫妻在离婚前都有分居的经历,而且分居的时间都在l到2年,分居后基本回各自父母家居住。 4、离婚时父母参与多。 离婚时双方父母都有参与,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90后夫妻平时都有独立的主见,但是到了庭审现场基本都请了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陈述观点,有的委托代理就是父母,双方父母全程陪同各自孩子对簿公堂,庭审发言基本父母陈述,90后发言较少。小夫妻矛盾常常升级为家庭矛盾。 5、离婚原因多为家庭琐事纠纷,第三者参与少。 因为90后婚前生活由父母安排,双方独立生活以后经常会为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产生纠纷后也不能宽容对方,改变自我。而且在亲友怂恿下小矛盾很难和好,小矛盾往往积淀成大矛盾,在离婚的理由中几乎都有因双方缺乏了解,生活习惯性格不合这一条理由。与其他年龄段群体相比,因第三者离婚的所占的比例很小。 二、在调研中发现导致90后离婚率大幅提高的主要原因 1、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宽容。 90后大多是独生子女,从小被父母长辈宠爱,习惯以自我为中心,个性普遍较强,缺乏生活实践经验,面对重大决定一直由父母做主,导致了90后大事上靠父母,小事上由自己,独立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的能力差,对配偶缺乏忍让和宽容。加上刚刚踏人社会经济基础薄弱,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多,直接导致了他们的婚姻稳定性下降。当双方对生活琐事产生争执,在互不相让的情况下逐渐产生裂痕,导致在较短的时间内离婚。 2、双方父母过于干涉年轻人的婚姻生活。 有很多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在结婚前几乎没有承担过任何家务。夫妻独立生活后,原来父母操心的家务劳动,落到他们身上,生活习惯差异和家庭琐事纠纷成为主要矛盾。夫妻双方由于依赖各自父母对小夫妻的矛盾不能正确处理,常常吵架后找自己父母诉苦,父母参战,夫妻二人的矛盾就升级为两个家庭的矛盾。 3、对结婚后的平淡生活不能接受。 结婚前海誓山盟轰轰烈烈,结婚后生活平淡并且背负工作家庭双重压力。有些90后小夫妻不能接受。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代人对婚姻感情质量的要求更高了。对平淡生活的不满,使得他们不愿意凑合生活,对生活品质的高要求和面对生活琐事的无奈,理想和现实的差距使得“婚姻死亡”现象出现的越来越多。 三、法院工作应结合新特点,有针对的做好的调解工作。 具体有如下建议: 1、要加大对当事人婚姻家庭观念的教育。 多数90后离婚夫妻婚姻家庭观念不强,结婚离婚都不重视。审判机关在进行普法教育的时候,加强和社区以及大中专院校合作,深入到基层社区和大中专院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生动的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强化对婚姻法的宣传,在年轻人思想中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认识到美满的家庭是个人成功的基础,双方都要增强宽容心、责任感。在庭审现场也可以通过以上形式让当事人认清离婚的后果,促成双方和好。 2、要加大对双方父母在培养子女观念上的教育。 90后夫妻一般是独生子女,大多向父母倾诉,父母也愿意给子女拿主意。法官多给双方父母做工作,对于调解成功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法官可以采用单独谈话的方法,让父母认识到过多干涉子女的离婚纠纷会让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看似关心子女的行为,反倒不利于纠纷的解决,离婚的结果对子女的身心也是一种伤害。法官要鼓励父母多做子女的和好工作,要充分发挥父母在子女离婚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3、要加大对离婚双方调解的力度,把离婚的影响减到最小。 在离婚纠纷中要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在庭前、庭中、庭后,法官都要做足调解工作。在庭前,要充分利用调解前置程序。婚姻家庭纠纷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均先行调解,因为离婚纠纷是身份关系的案件,双方争议的内容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还涉及到更深层次的情感、心理等复杂因素,法官在开庭前就应当组织调解。 90后离婚一般都是家庭琐事纠纷,一时冲动闹到法院,在法官庭前开导下,当事人会有更多的时间思考和沟通,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面对因为房贷而引发的争吵,以下是一些处理建议:
1 沟通: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你和你的伴侣需要坦诚地交流,分享彼此的感受,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2 制定预算:制定一个明确的预算,包括房贷、日常生活费用和其他必要的开支。确保你们都有明确的理解和承诺,以保持预算的平衡。
3 寻找解决方案:探讨如何减少开支或增加收入,以减轻房贷的压力。你可以考虑采取一些节约措施,例如减少娱乐支出、缩减购物预算、寻找副业机会等。
4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你和你的伴侣感到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帮助,例如婚姻咨询师或财务顾问。他们可以提供中立的建议和指导,帮助你们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
5 关注彼此的需求:在处理房贷问题时,确保你们彼此关注对方的需求和感受。试着理解对方的立场,尊重对方的意见,以达成共识。
6 建立共同的目标:强调你们共同的目标,例如还清房贷、实现财务稳定等。通过建立共同的目标,你们可以互相支持,共同努力实现这些目标。
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耐心,以积极的态度处理这个问题。通过合作、理解和共同努力,你们可以克服困难,解决因房贷而引发的争吵。
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车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一、夫妻双方是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购房缴款凭证、双方的收入证明、购房的合同、首付款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 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套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属于第二套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果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记录的,则不能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三、夫妻离婚后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公积金贷款的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之时,一般需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协议的,协议分割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但如果约定为个人财产的,一般不分割。
贷款买房分为好几种:一种是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的;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并且声明属于共同财产的,且婚后共同承担房贷的。
下面来详细说明这三种情况的区别:
第一种,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的并且房产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的,婚后共同承担还贷行为的。房产虽然在婚姻关系期内有共同还贷的行为,但是依旧不影响一开始的主要贷款人是谁。也就是房产仅属于婚前购买者,对于婚姻内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行为,房产归属房应在离婚时补偿共同偿还贷款时期的费用,并且房屋在增值的情况下也要适当补偿增值的收益。
第二种,父母出首付买房并且登记在出资父母子女名下的产权房,也仅属于出资父母子女一人名下,虽然也是小两口婚后共同偿还贷款,但是与第一条一样,房产归属人应在离婚时补偿女方在婚姻关系期内的还贷金额以及房产增值收益。
最后一种,婚前共同贷款并且以共同财产之名买房。这就是婚姻共同财产,在采取分割时应当公平公正,协商分配如何处理。协商不下去有争议的情况下在法院诉讼审理时,根据男女平等的情况下一人一半。
综上所述,如果是婚内贷款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要承担这部分贷款费用,所以对于贷款房在离婚分割的时候,是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来进行的,当然可以约定将房产过户给一方,而相应的就要支付给一方房产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__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__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前买的房婚后一起还房贷离婚,根据以下情况分配:
1、婚前夫妻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贷款购买的房产登记一方名下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属于一方独自所有;
2、婚前夫妻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贷款购买的房产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贷末还清双方离婚该如何处理
房贷末还清双方离婚该如何处理,现在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常见,在离婚的时候是比较复杂的,经常涉及很多方面,特别是关于财产的分割,下面一起来看看房贷末还清双方离婚该如何处理
房贷末还清双方离婚该如何处理1离婚时房屋还在按揭中的,房屋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完整产权后有争议的再诉讼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夫妻离婚,房贷还未还清,这种情况的处理,一般是看夫妻双方两人能够接受怎样的处理方式。如果能够协议离婚,两个人协商解决的话,在对于财产划分的时候,可以一方持有现金,另一方持有房款,那么房贷未还清的话,也按照相应的债务进行划分
由另一方将剩余的部分补偿给其中拥有房产的一方,这样就能够将房子进行完美的处置。但是许多人也不愿意以这种形式,那么就可以将房子卖掉再将房款进行平均划分,这是一种比较直观,且能够让夫妻双方都接受的方式。如果一方不愿意卖掉的话,就要出资购买另一方的房产也是可行的。
其实有房贷的夫妻离婚的时候确实是会比较麻烦一些,对于这一套房子是否是两人的婚后共同拥有,购买的时候夫妻双方的家庭各自为房子,出资多少等等,都有迹可循。所以说在判离婚的时候,房子的归属问题以及是否能够平均,还是要考虑到诸多因素。
总之,如果是能够和平离婚的两人不管是怎样都能够将房产进行合理的划分的,有贷款并没有太大的问题,将房子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估值,总价值剪掉贷款部分作为两人的共同财产,贷款部分也按照负债的形式进行平分,两两相减得出来的总额就是夫妻双方应该分的的财产,至于房子归谁就可以协商解决了,补差价也是有理有据,不会再有过多的争执。
其实两人在茫茫人海中相遇,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都是一种缘分,可惜的是婚姻的道路有岔口,很多时候都是以遗憾收场,但这个过程中我们还是因为尽其所能的做到最好,对得起感情,对得起自己。
房贷末还清双方离婚该如何处理2一、有房贷怎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还房贷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1、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疑问的。既然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尚欠的贷款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房产以及尚欠的贷款要一并分割。
2、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房产登记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情形:
房产登记于夫妻双方的`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尚欠的银行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房产和尚欠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房产登记于婚前买房方的名下,这时,房屋应认定为归婚前买房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具体的分割办法
《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第2款有明确规定: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后有贷款的房子怎么过户
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三、法律对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后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在离婚时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房贷末还清双方离婚该如何处理3一、有房贷如何离婚
1、婚前一方已交清全部房款,但是在婚后才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关所有权的规定以及我国有关不动产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和所有权保留的原则,房屋买卖的所有权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完毕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后,才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此不动产登记理论,此房屋应该归属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是尚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类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和分割、补偿的问题予以处理。
2、婚前,夫妻一方个人出资购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在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
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出资购房,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在婚前取得以个人名义登记的房屋产权证,离婚时该房屋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或者结婚后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产权。
只要夫妻一方举证证明结婚前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且与另一方共同出资,并且证明以结婚为目的,即使在房屋产权证上只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按揭房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等手续,不管当事人是否同居生活,其后所得的财产一般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房屋(支付首付款),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按揭支付了部分房款。
按揭房屋的所有权归支付首付一方。婚后夫妻另一方参与共同还贷,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性质。婚后夫妻共同支付的贷款总额应作为共同财产之一加以分割,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予以返还;离婚后未偿还的贷款是个人债务,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来偿还。
5、夫妻一方在婚前已支付部分款项(包括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的贷款,房屋所有权在婚后取得。
婚前个人购置的房产,因没有取得房产证而不具有所有权,依法只能占有、使用、收益,但没有处分的权利。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支付贷款,取得房产证,证明该房产是在婚后取得了所有权。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夫妻一方支付的部分款项(包括首付款),由夫妻另一方承担一半款项。
6、夫妻一方在婚前以其个人名义购买的按揭房屋(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支付按揭款,到离婚诉讼时尚未取得所有权证的。
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无论是在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都不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待房屋产权证发放下来后,由争议方另行提起所有权之诉再作处理。
二、自愿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三、诉讼离婚程序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关于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书”中找到),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
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定期开庭。
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有房贷的离婚程序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但是不能变更贷款人。因此房产证不可以更名。
一则小夫妻吵架的视频走红网络,视频显示这对小夫妻来自吉林省,当时妻子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视频中没有看到丈夫的身影,但是能够听到他的声音。
两人争吵的根源是丈夫无力继续还房贷了,希望妻子出手帮帮忙,能出钱就出钱,出不了钱就帮忙借点,但是妻子的表态很决绝,她认为这是丈夫的房子,她没有义务帮忙,因此才说出了比较有争议的一句话“我凭啥给你还房贷,你的房贷我不管,你爱咋整咋整”。
但此时的丈夫估计是真的遇到困难了,听到妻子这么表态,非常气愤,就吵了起来,妻子表示她没有借钱的习惯,但她也不愿意跟母亲借钱帮忙还贷款,甚至还表示“自己能还就还,不还就卖房!”
与此同时,妻子还表示“如果当时在长春买房,我也不至于现在这样”,似乎当年买房的时候,两人就有分歧,根据对话,还可以得知妻子手里有存款,有彩礼,但是她认为这是她的个人财产,拒绝拿出来,视频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我相信两人的矛盾却愈演愈烈。
我对此事的看法网友们看到这段视频后,有的站在妻子这边,有的认为丈夫的要求不过分,不同观点的网友也是争执不下。比如有的网友说“房子没写女方的名字,竟然还要女方拿钱”,“男的过分了,丈母娘没有义务帮你还房贷”。
如果没有写女方名字的话,女方确实没有义务帮忙还房贷,但是婚姻和家庭以及住的房子都是两个人的,在另一半需要帮忙的时候,伸出手帮一下,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并不过分,难道女方这辈子就没有需要帮忙的时候吗?你想想那个时候男方会作何反应?
有的网友认为女方太过于计较,不能吃一点亏,不适合过日子,甚至还有网友劝分,但我想这也不至于,可能就是吵架的时候,女方心直口快的说了一些言不由衷的话,未必就是她的本意。
我们常说一句话,帮人就是帮己,这句话在夫妻中也同样适用,毕竟两个人结为夫妻不是为了短暂相处,而是为了长相厮守,当另一半需要帮忙的时候,适当帮忙,也是人之常情。
做人眼光要长远,如果因为这件事,在双方的心中埋下了裂痕,那么,等你需要帮忙的时候,对方可能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不要讲什么男方应该大度,谁生下来都不欠你!
当然,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们并不了解事情的全貌,只是根据视频的只言片语做出的判断,未必符合真实的情况,当然,还是希望两个人可以处理好房贷的事情。
房贷是老公还的离婚怎么办
房贷是老公还的离婚怎么办,如今离婚是很常见的现象,当夫妻在离婚时都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房子一直是离婚时双方都很关注的,那么房贷是老公还的离婚怎么办呢?
房贷是老公还的离婚怎么办1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都是男方还贷的情况怎么处理
首先应确定的是,结婚之后无论由哪一方支付贷款,都应当认为是使用共同财产还贷。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婚前买房,男方支付首付,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离婚时房产系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未还贷部分作为男方一人债务由其继续偿还。
如果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名字,则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
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相信通过以上文章,大家对离婚房产如何分割都是男方还贷的情况怎么处理都已经了解了。首先我们要确定的是
夫妻结婚之后无论是由哪一方支付房贷,这部分房贷都应视为使用双方共同财产支付,在离婚时对房产的分割中也应将其计入夫妻的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房贷是老公还的离婚怎么办2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
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
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
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以上只是婚前按揭买房的部分情况,具体的还有父母出资,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等等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二、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以上是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按揭房如何分割的的部分情况,其他的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就不多说了。
综上所述,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
房贷是老公还的离婚怎么办3房贷都由老公来还,离婚房子归谁,需要分情况讨论。老公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老公用婚前个人财产进行还贷,房产证登记在老公一人名下,那么这套房屋属于老公的个人财产,房产证登记在您二人名下,那么这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老公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老公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房屋登记在老公一人名下,离婚时法院很可能将房屋判归男方,就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给女方折价款,房屋登记在您二人名下,那么这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的房屋,婚后老公有共同财产还贷,房产证无论登记在谁名下,该房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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