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质问的
律师仅仅会提醒仲裁员,你没证据证明不存在吵架
然后你就败诉了
在上班时间吵架被开除是对的
律师需要做的是提供你们单位有规定这个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没有具体说什么原因,假如辱骂法官,行为十分恶劣。在国家机关工作场所,公然对法官进行恶意侮辱、挑衅的行为,严重侵害法官人身权益,并造成多人围观,扰乱正常办公秩序,影响恶劣。人民法院依法对姜某维作出拘留的决定,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维护了法官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合理的,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应该进行司法救济,而不是投诉,例如申请再审、提起上诉等。人民法院担负着惩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的神圣职责。法官是法律的践行者,是法律权威的守护者。在法庭上,想要发言必须先经过审判长同意;法庭上不得高声喧哗、吵闹;未经允许不得摄像、拍照、记录;听从审判长指挥等。如果有人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告诉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并对其行为加以制止。对不听制止,仍然继续违反法庭秩序的,可以让法警将其强行带出法庭;对那些态度恶劣,造成的后果、影响比较坏,损害法庭的尊严,致使审判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会倾听当事人。当事人来找到你,往往是因为遇到了法律上的难题,需要需求你的帮助,而当事人的文化素养又参差不齐,所以要针对不同的当事人的情况去倾听。在与当事人交谈时,要从当事人语无伦次的话语中提取出有价值的信息,并且适时的和当事人总结。“您说的是这个意思吧”。当然总结要适时,千万不要随意打断当事人的思路。
2、学会分析当事人提供给你的信息。当事人会提供给你一些有利于他而不真实的信息,人人都为自己考虑这是自然的。在这一点上,我个人认为,如果你发现你的当事人完全歪曲事实的给你陈述,你最好不要当面揭穿他,在措辞上不要伤害到当事人的自尊和感情。
3、注意询问的技巧。询问能获得你所需要的有用信息,在适当的时候询问更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当事人在交谈时,并不知道哪些信息是有用的,哪些信息是没有用。他说的时候会很激动和紧张,所以需要律师询问以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尤其是当事人说话出现逻辑不清时,律师就要抓住时机询问,防止浪费不必要的时间。
4、不要轻易向当事人轻易许诺。诉讼有风险,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即使你的证据在充足,你也不一定就必定胜诉,有的时候肯定会出现一些预想不到的事实,如果你跟当事人许诺了,最后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最后麻烦的是你自己。
5、注意交谈时的细节。交谈是一项艺术,不要忽视交谈时一些细节,比如交谈时,你的手机是否打在震动上你的坐姿是否给当事人带来一些不好的印象你所安排的交谈地点是否有利于交谈等等。
6、交谈的习惯。在交谈中一定注意自己的身份,尤其是与当事人是第一次会晤,一定注意注意律师的身份,这样会对你促成合同有很大的好处,重要的是给当事人以安全感和信任感。习惯的另一方面,要在交谈时,拿一张纸、一支笔,一是体现出你对当事人说话的重视,二来可以有助于你理清思路。
7、如果在交谈中遇到不会的知识怎么办律师不是全能的,再说法律法规浩如烟海,遇到不会的也很是正常,但一定不要信口开河,这时,你可以不讲,可以时候去查询、研究,这是实事求是的要求,也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你只要用恰当的语言来引开当事人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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