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中国人和外国人 结婚 领证, 一,外国人向中国 婚姻登记 机关提交本人护照等,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 二,该外国人必须到我国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三,该外国人和与之结婚的中国人必须双方亲自到我国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有关登记机关进行 结婚登记 。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您好,出国人员是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出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需要:
1本人护照;
2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我驻外使领馆出具或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有过婚姻关系已离婚的,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配偶死亡证明;
除此之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主观:
中国登记的涉外婚姻外国大使馆不能查到,因为在中国登记的涉外婚姻不需要到该国住中国大使馆登记、或备案。但是如果该外国人到该国住中国大使馆办理了相关证明手续,就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了! 1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2 婚姻登记机关 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4律师及其他 诉讼代理人 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