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自己的公积金要结婚证吗

提取自己的公积金要结婚证吗,第1张

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需要结婚证明的。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不需要结婚证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结婚证的,如果只是个人财产就无需结婚证。而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不需要结婚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一、提取公积金要结婚证复印件吗

      购买房屋是若需要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但若可以通过市民证校验的便不用提供结婚证。是否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是否能够用结婚证复印件代替结婚证原件,具体情况还需要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许其他有用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定合法有用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则份额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有准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请求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没有污点。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请求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越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越6次(含),因银行处理等非贷款人原因形成逾期的不核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归还能力的债款;

      (7)归还包含拟请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宅贷款的月开销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开销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日子保障标准;

      (8)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公积金贷款年限有多长

      (1) 以所购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 以借款人第二处房产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

      (3) 用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4) 以保证方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5)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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