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办理条件:
1、该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新人双方亲自前往登记处办理登记;
3、两人属于自愿结婚且均无配偶;
4、两人没有血亲上的联系且没有不可以结婚登记的病症;
5、两人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6、证件资料准备齐全。
办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周末并未开通登记窗口,在特殊节假日会安排开放;
3、成都各区县登记处时间存在相应调整,时间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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