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好提前10天联系好摄影师,并提前准备好当天需要的红包、喜糖以及烟酒。
2、要提前联系好婚车,扎花等物品。
3、婚礼前,要提前布置好现场。
4、婚礼当天早晨,新郎要早点起床,并整理好房间。
5、早上7:00点,男方要将婚车开到花店扎花,同时要将新娘的手捧花、胸花等物品带回。
6、要给驾驶员发红包、喜糖和喜烟,并提前安排好婚车的停放与招待事宜。
7、安排人布置好新房,并做好茶水招待。
8、早上8:00点,新郎与父母要录像,并做好迎亲的准备。
12、早上8:15,要确认好婚车的行车路线。
13、早上8:20,婚车开始出发,并随时汇报情况。
14、早上8:35,相关人员要清理房间,并准备好甜汤、桂圆、花生等物品。
15、早上9:00,摄影师要在途中完成所需的镜头。
16、早上9:10,到女方家时,随车人员要协助新郎完成伴娘团的刁难,助新郎顺利进入求婚。
17、早上9:35,要安排车队掉头,并做好沿路燃放鞭炮、礼宾花的准备。
18、安排女方人员上车,并做好发车准备。
19、确定回程路线。
20、下午16:00前,要提前将婚宴用酒等物品送至酒店,同时要与司仪沟通好婚礼的流程。
21、晚上18:00,婚礼准时开始。
22、婚宴结束时,新人要站在门口送客,同时要安排人员整理好自己的物品,以防遗漏。
23、最后,则可以前往新房,开始闹洞房了。
一、结婚前3-4个月要准备
结婚前3-4个月主要准备婚纱礼服、男士西装及相关配饰。
1、婚纱礼服及相关配饰
晨袍、出门纱或中式礼服2选1、主仪式纱、敬酒服或晚礼服2选1、婚鞋、平底鞋、晨袍拖鞋、头纱、手套、丝袜/船袜、搭配婚纱礼服的内衣、无痕内裤、红色婚包、中式团扇(搭配中式礼服)。
2、男士西装及相关配饰
西装、衬衣、领结、领带、袜子、皮带、口袋巾、袖扣、领带夹。
二、结婚前2-3个月要准备
结婚前2-3个月主要准备父母、伴娘伴郎、花童服装,以及珠宝首饰、嫁妆、婚俗相关物品。
1、父母物品
双方父亲西装、衬衣、皮鞋、皮带、领带、双方母亲礼服、披肩、鞋子、手包。
2、伴娘伴郎物品
伴郎西装、衬衣、领结/领带、袜子、伴娘礼服、晨袍、手腕花、墨镜等配饰。
3、花童物品
礼服、鞋子、头饰等。
4、珠宝首饰
钻戒、对戒、戒指盒、三金/五金(金手镯、金项链、金耳环等)、双方母亲首饰(珍珠项链等)。
5、女方嫁妆、风俗用品
陪嫁箱、婚礼当天用的红色床品、婚后用的床品、子孙桶(依风俗买)。
6、婚礼现场布置相关物品
设计婚礼logo或头像、甜品台和婚礼蛋糕、婚礼视频制作。
三、结婚前1-2个月要准备
结婚前1-2个月主要准备宴请宾客招待物品以及婚礼当天所需用品。
1、宾客宴请招待物品
纸质请柬、喜糖、喜糖盒、伴手礼、大小红包、喜酒(白酒/红酒/啤酒/饮料)、喜烟、签到用品、迎宾牌、桌卡、感谢卡。
2、婚礼当天所需部分用品
小礼花筒、礼炮。
四、结婚前15-30天要准备
结婚前15-30天主要采购婚房装饰物、婚礼当天所需相关用品道具、新娘美容物品等。
1、婚房装饰物品
喜字、气球、拉花、压床娃娃。
2、敬茶用品
盖碗茶具、托盘、红色跪垫。
3、婚车相关
婚车装饰、婚车坐垫(防止坐脏婚纱)。
4、婚礼道具
堵门道具、拍照道具、游戏道具、仪式环节道具(誓言卡)。
5、新娘美容用品
脱毛用品、日抛美瞳。
女儿结婚需要准备的东西有:新娘的行头、新娘出嫁当天带的东西、厨房用具等。
新娘的行头包括汉服一件、小礼服一件、鞋子两双、回门衣服一套、首饰若干。
新娘出嫁当天带的东西包括床上用品2套、拖鞋两双(男女各一)、睡衣两套(男女各一)、袜子两双(男女各一)、内衣裤两套(男女各一)、牙刷牙杯2个、牙膏1支,沐浴露洗发水护发素、红色脸盆2个、带盖红桶2个、小孩洗澡红盆一个、毛巾两条、浴巾两条、化妆箱一个含镜子头梳(镜子要圆的不能方的)、肥皂盒一个、喜娃娃一对、痱子粉、厨房围裙、化妆品一套、大小碗盆等各10件、钱若干、喜碗、喜杯等、准备装礼金的红包一个。厨房用具包括电饭锅、炒锅、蒸锅、刀铲等。
1、新娘
婚纱(出门纱、仪式纱、外景纱)
礼服(敬酒服、迎宾服等)
晨袍
2-3双婚鞋、丝袜
头纱/头饰等
婚纱内衣、胸贴、无痕内裤
小性感睡裙/睡衣
舒适的平底鞋/拖鞋
婚包/手包
腕花/胸花
2、新郎
西装礼服1-2套
至少2件衬衫
舒适睡衣
领结/领带/口袋巾
手表
皮带
袖扣
皮鞋、袜子
墨镜
胸花
两人结婚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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