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不能结婚!
你外婆妹妹,也是你的姨外婆,她的女儿是你的表姨,你是她的表外甥,你们属于嫡亲,是第三代旁系血亲,婚姻法是明文禁止结婚的。
从伦理上讲你们也不能结婚。差着辈分呢。
您好,不可以。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表姑和侄子属于法律规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且不能通过无效婚姻的补正变更为有效婚姻,无效婚姻的补正唯一不能治愈的无效原因仅有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自然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1121
其实你说的这个表姑我觉得可能根本就不是那种特别特别近的关系。一般来说舆论上不支持,你结婚以后可能要面对很多的压力,不过如果不是近亲结婚,完全可以不顾别人的说辞,只要自己幸福就好,因为我媳妇她姨夫两口子就是亲戚,不过不是特别特别近的那种。我看他姐他们也不傻不蔫儿的、纯手打,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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