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结婚后可以单独立户口,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一、结婚后分户
一般来说,结婚后的夫妻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户口本,会从父母的户口本中迁出来不过还是有很多的夫妻对结婚分户并不了解。
1、双方要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村委会填写分户申请书。
2、需要分户家庭的经济独立证明和生活独立证明。
3、农村房产需要由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分割权的判决书,裁决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和村委会开具的房产证证明。
4、商品房需要有县级以上的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提供户主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家庭成员名单或者其他材料证明。
结婚领证
二、分户需要满足的条件
1、 家同居在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要有经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以前在此居住的。3、经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确实在此居住的。
4、就事宜办理了私房析产证与以及承办手续的
5、就是已经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人们在结婚之后都往往更加喜欢自己和另一半住,因此对于结婚后要分户的这个问题上,会有很多的疑惑,以上就是给大家列举的相关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没房子不能单独立户,单独立户必须要有单独的户籍地址,没房子可以挂靠人才市场或者单位集体户口。
分户必须符合户籍登记机关规定的分户条件:
1、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2、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3、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4、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5、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分户标准
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
-分户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单独立户的,只要年龄和经济条件达到了就可以。
1、家庭户立户: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以家庭关系为主共同居住生活或单身居住在该套住房,需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户的公民。
2、居住在非住宅用房和违法违章建造房屋的,不予立户。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拥有本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担任。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3、符合当地落户条件或已在当地落集体户的公民(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需落为家庭户但又不符合家庭户单独立户条件的,经同一设区市市辖区、县级市市区、建制镇(乡、街道)范围内的同一户口性质亲友家庭户户主同意,可将户口挂靠在该家庭户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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